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南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887,811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 652,688,781.10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中涉及有关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将在2022年高度关注电力、煤炭、环保等风险,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加以应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内蒙华电 | 指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北方公司、北方电力 | 指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 | 指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中电联 | 指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魏家峁公司、魏家峁煤电项目 | 指 |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京达公司 | 指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聚达公司 | 指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蒙达公司 | 指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丰泰公司 | 指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上都电厂 | 指 | 上都发电公司及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
上都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海一公司 | 指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海电三期 | 指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 |
丰电能源公司 | 指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和林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乌达莱公司 | 指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
察尔湖光伏 | 指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岱海发电公司 | 指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包满铁路公司 | 指 |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北联电能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上网电量 | 指 |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 |
上网电价 | 指 |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
KW | 指 | 千瓦,即1000瓦 |
kwh/kkwh | 指 | 千瓦时/千千瓦时,电力计量单位 |
MW | 指 | 兆瓦,1000,000瓦或0.1万千瓦 |
装机容量 | 指 | 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
权益装机容量 | 指 | 全资、控股、直属电厂装机容量与参股电厂装机容量乘以参股比例之和 |
利用小时 | 指 | 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算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
发电量 | 指 | 电厂(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电能量,是发电机组经过一次能源转换生成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组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组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
厂用电率 | 指 | 发电厂生产电能过程中消耗的电量与发电量的比率,单位为:%。 |
供电煤耗 | 指 | 火电厂每供应一千瓦时电能平均所耗用的标准煤数量,单位:克/千瓦时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内蒙华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Inner Mongolia MengDian HuaNeng Thermal Power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MH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原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黎鲲 | 任建华 |
联系地址 |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
电话 | 0471-6222388 | 0471-6222388 |
传真 | 0471-6228410 | 0471-6228410 |
电子信箱 | nmhd@nmhdwz.com | nmhd@nmhdwz.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010020 |
公司办公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10020 |
公司网址 | www.nmhdwz.com |
电子信箱 | nmhd@nmhdwz.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内蒙华电 | 600863 | G蒙电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涛、刘光慧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B座9层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维、于珊珊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注:由于公司股票触发了“蒙电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截至赎回登记日期间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8,933,565,813.08 | 15,360,550,807.48 | 23.26 | 14,477,160,212.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2,250,182.54 | 759,063,637.28 | -40.42 | 1,104,058,50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3,253,100.87 | 742,148,736.91 | -44.32 | 1,091,689,24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4,464,574.90 | 3,912,858,515.65 | -20.92 | 3,882,115,489.01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154,161,612.74 | 14,868,718,056.49 | 8.65 | 13,992,398,100.63 |
总资产 | 41,484,951,095.77 | 42,857,453,730.16 | -3.20 | 44,609,324,444.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54.55 | 0.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54.55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54.55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8 | 5.63 | 减少2.95个百分点 | 8.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5 | 5.48 | 减少3.13个百分点 | 8.7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7年底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6月28日开始转股。鉴于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9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蒙电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即3.32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行使公司“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公司总股本由可转债发行前的5,807,745,000股变为6,526,887,811股。
2、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91,069,041.10元和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45,900,000元。
3、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本年可续期公司债利息91,069,041.10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45,900,000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永续中期票据本金30亿元以及其利息。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740,732,936.44 | 4,382,455,862.20 | 5,041,240,168.64 | 5,769,136,845.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327,154.78 | 300,434,025.67 | -236,928,975.48 | 247,417,97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9,792,457.81 | 296,482,274.47 | -245,001,002.55 | 221,979,371.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927,763.17 | 866,051,485.63 | 912,570,424.05 | 805,914,902.0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426,409.31 | 338,489.72 | 593,159.5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871,539.74 | 18,695,390.49 | 24,108,119.0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15,873.7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094,926.34 | 13,297,707.59 | -549,290.5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6,734.16 | 3,840,877.82 | 3,610,631.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016,240.94 | 11,575,809.61 | 8,387,975.18 | |
合计 | 38,997,081.67 | 16,914,900.37 | 12,369,254.67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华润双鹤 | 12,917,006.85 | 14,403,701.55 | 1,486,694.70 | 312,421.35 |
辽宁成大 | 14,728,654.08 | 11,821,682.88 | -2,906,971.20 | 133,236.18 |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 | 472,215,073.63 | 328,601,427.27 | -143,613,646.36 | 86,263,360.02 |
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 | 337,834,082.69 | 229,464,546.57 | -108,369,536.12 | 73,599,832.68 |
包满铁路公司 | 138,750,000.00 | 138,750,000.00 | 0 | 0 |
北联电能源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0 | 0 |
合计 | 1,086,444,817.25 | 833,041,358.27 | -253,403,458.98 | 160,308,850.23 |
备注:上述项目均在报表中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公司加快推进结构转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克服疫情反复、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和能耗“双控”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部署,突出高质量发展和能源保供两大主题,一方面从严开展疫情防控;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一)安全意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稳步提升。
报告期,公司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全方位筑牢疫情防线,公司系统保持“零感染”。全面贯彻能源保供要求,担负供热的电厂全部提前供热。煤炭安全生产持续向好,魏家峁煤矿通过国家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自治区初验。
(二)发挥产业协同优势,经营业绩逆势破局。
一是面对异常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在燃料成本大幅上升的严峻形势下,优化发电时序,争取政策支持,结算电价大幅提升,有效缓解了火电企业亏损局面。公司标煤单价完成618.77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12.71元/吨,同比上涨52.38%。实现平均售电单价
308.6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加48.4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长18.62%。二是抢抓市场机遇,强力推进煤炭增产保供扩销。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10.49%(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545.47元/吨(不含税),同比增加
252.34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86.08%。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34亿元,同比增加35.73亿元,同比增长23.26%,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63.66亿元,同比增长17.55%;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58亿元,同比增长24.28%;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9.96亿元,同比增长105.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2亿元,同比降低4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4.13亿元,同比降低44.32%。
(三)通过精益营销方式,市场营销成效突出。
通过常态化“日营销”,提升营销水平,报告期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329.32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62.11%。蒙西地区火电利用小时超地区平均利用小时;上都利用小时高于点对网外送
平均利用小时;魏家峁公司利用小时高于特高压外送平均利用小时。供热面积同比增加427.61万平方米。
(四)抓住机遇,降本节支成果丰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大力压降费用支出,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236.51万元,下降13.25%。充分发挥公司融资优势,推进债务结构优化,成功发行了15亿元3+N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利率3.32%,创内蒙古自治区近三年来同品种同期限票面新低;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2.49%,为全国首批、内蒙古首单能源保供债券,创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同期限历史最优水平。
(五)公司治理持续深化,信披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公司连续五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披A级考核。荣获A股主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
(六)党的建设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創新局。
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显著,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推动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任务;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抓党建促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一贯到底的良好局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荣获A股主板上市公司金质量优秀党建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总体分析。
据中电联报告,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全年电力消费增速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受电煤供应紧张等多重因素影响,9、10月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偏紧,多地出现有序用电。国家高度重视并出台一系列能源电力保供措施。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相关部门要求,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升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保障能力。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底,全国有序用电规模基本清零,仅个别省份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主动执行有序用电。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8.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
2、区域分析。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区装机容量为15,403.11万千瓦,同比增长5.64%;其中风电装机为3,992.86万千瓦,同比增长5.5%,太阳能发电1,341.13万千瓦,同比增长14.03%。2021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3,9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其中工业用电量3,45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2021年全区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907小时,同比减少242小时;其中,火电4,850小时,同比减少44小时;并网风电2,429小时,同比增加53小时;太阳能发电1563小时,同比减少91小时。
(1)蒙西电力市场。
2021年以来,煤价大幅上涨并维持高位运行,煤电企业产销成本严重倒挂,煤电企业煤炭库存普遍偏低,煤量、煤质均无法保障,发电能力受到制约,严重影响蒙西地区电力市场交易的正常开展,已经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平衡带来重大风险。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明确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限并调整部分行业市场交易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自2021年8月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电量成交价格在基准价(每千瓦时0.2829元)的基础上可以上浮不超过10%(即交易电价上限为每千瓦时0.3112元)。11月1日自治区工信厅下发《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自10月15日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新能源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大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能源生产革命,提升煤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计划到2023年全区淘汰煤电落后产能95.35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20.5%,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为
21.87%。
公司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聚达公司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和控股子公司和林发电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47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收到备案通知书(详见公司临2021-066、073号公告)。
(2)华北电力市场。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告,2021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预计2022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2、电煤市场。
(1)根据中电联报告,2021年电煤供需阶段性失衡,煤炭价格创历史新高,煤电企业全面亏损。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长4.7%。3-9月各月原煤产量接近零增长或负增长,四季度原煤产量增速明显回升,电煤供应紧张局势得到缓解。全年进口煤炭3.2亿吨,同比增长6.6%。煤炭供应紧张导致电煤价格屡创历史新高。由于电煤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燃料成本大幅上涨,煤电企业和热电联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8月以来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8-11月部分集团的煤电板块亏损面达到100%,全年累计亏损面达到80%左右。2021年底的电煤价格水平仍显
著高于煤电企业的承受能力。报告期,受煤炭市场供需变化,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10.49%(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545.47元/吨(不含税),同比增加252.34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86.08%。公司标煤单价完成618.77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12.71元/吨,同比上涨52.38%。
(2)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释放部分煤矿产能的紧急通知》(内能煤运字(2021)706 号),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魏家峁公司列入国家具备核增潜力名单煤矿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按照拟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41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魏家峁公司所属魏家峁露天煤矿已通过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审查,纳入重点保供煤矿范围。经现场核查符合《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应急〔2021〕30号)以及保供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有关条件。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1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魏家峁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1200万吨/年。魏家峁公司将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批复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并按期完成产能置换、环评等工作,严格兑现相关承诺,依法依规释放产能(具体详见公司临2022-008号公告)。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发电、供热和煤炭产销。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所发电量除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同时拥有煤炭产能600万吨,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力负荷支撑点之一。
公司将根据国家“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应,拓展配售电服务领域,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发电资产遍布自治区七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火力发电、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经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厂共计17家,控股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控股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占比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144.62万千瓦,占比11.26%;公司控股煤炭产能600万吨。从业务分布看,本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东北电网(内蒙古东部电网)供电,其中,蒙西电网、东北电网区域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华北电网主要以“点对网”和特高压直送等方式销售。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竞价上网将成为发电企业重要的销售方式。公司供热业务主要包括居民供热及工业供汽,其中,居民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汽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公司煤炭业务为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部分煤炭用于电厂自用和内销,其余全部外销。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煤炭产销量以及煤炭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前业绩和发展潜力。公司发电量、供热量以及煤炭产销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572.12亿千瓦时,同比降低0.86%;供热量累计完成1675万吉焦,同比增长18.27%;公司煤炭产量710.36万吨,同比增长18.39%。公司电价和煤炭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结算电价完成308.6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涨18.62%;标煤单价完成618.77元/吨,同比上升52.38%;煤炭销售价格完成545.47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86.08%。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资源优势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发电和能源基地,资源储备丰富,具有较明显的发电区域优势。公司电源结构以火力发电为主,电厂布局主要在煤炭资源丰富、电力负荷较大区域,凭借央企管理与地方政策结合的优势,推进公司发展。随着内蒙古西部电网改革的推进,将使公司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格局和竞争态势,公司将积极开发内在潜力,优化电力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发电规模优势
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在内蒙古电力市场保持了较高的份额,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控股的上都发电厂属于“点对网”直送华北电源项目,具有跨区域送电的市场优势;公司全资控股的魏家峁公司属于煤电一体化项目,通过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外送,综合优
势明显。2017年收购北方龙源风电公司以后,公司形成了跨区域送电、煤电一体化及新能源发展三条经营主线。2019年年末又成功收购察尔湖光伏项目,公司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又迈出了一步。
(四)结构调整优势
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清洁能源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内蒙古自治区无论风资源或是光资源条件均很优越,2017年,公司通过可转债发行完成了收购北方龙源风电公司股权事项,大幅提高了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2020年12月31日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2021年4月进入商业运行,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低碳清洁能源比例不断提高。报告期末,公司风电装机容量为1376.2兆瓦,光伏发电70兆瓦。随着自治区新能源政策陆续出台,公司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提升新能源占比。
(五)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供热增容、热电解耦、灵活性改造、污泥耦合等先进技术广泛应用。智慧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成效,魏家峁煤矿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六)节能环保优势
公司的环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燃煤机组均已按环保要求实现了超低排放,厂用电率、发电水耗等能耗指标逐年下降,处于区域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公司强化污染物排放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污染物超标排放小时数均实现同比下降。在全国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中,公司魏家峁1号、2号机组荣获5A优胜机组奖;达拉特电厂1号机组荣获“2020年度全国发电机组可靠性标杆机组”。
(七)公司治理优势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规范运作,使全体股东利益得以有效保障。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规范透明的良好形象,积累了良好的市场信誉,融资渠道方式广泛,融资保障能力较强。
(八)资本运作优势
公司于1994年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完成了一系列权益和债务融资,为公司经营筹措了大量资金。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开发与收购并重”的发展战略,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内外部收购,可再生能源比例持续升高,煤电协同效益突显,全面助力公司快速成长。
(九)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悠久的历史,拥有一批高素质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技术人员队伍,其中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年丰富的发电经营管理经验,管理团队保持稳定。
(十)大股东强有力支持
控股股东北方公司不断将优质资产注入公司,同时全面落实大股东承诺,解决“一厂多制”历史问题,始终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34亿元,同比增加35.73亿元,增长23.26%;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63.66亿元,同比增长17.55%;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58亿元,同比增长24.28%;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9.96亿元, 同比增长105.6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2亿元,同比减少3.07亿元,同比降低40.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4.13亿元,同比降低44.32%。主要原因如下:
(一)2021年度,受电力市场供需变化、外部环境综合影响及区域电力市场共同影响,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572.1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4.97亿千瓦时,同比降低0.86%;完成上网电量530.19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0.91%。其中,蒙西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4.11%,蒙西地区风力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3.18%,光伏发电量同比降低3.83%;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燃煤发电企业发电量同比降低1.10%。
(二)报告期,通过提升精益营销水平,电力交易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为329.32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62.11%。
(三)报告期,公司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交易电价大幅上升,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08.6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加48.46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长18.62%。
(四)受煤炭市场供需变化,报告期内,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对外销售量同比增长10.49%(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545.47元/吨(不含税),同比增加
252.34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86.08%。
(五)报告期内,公司标煤单价完成618.77元/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12.71元/吨,同比上涨
52.38%。
(六)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236.51万元,下降13.25%。
(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7,843.50万元, 下降114.62%。
具体原因及影响水平见以下各项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933,565,813.08 | 15,360,550,807.48 | 23.26 |
营业成本 | 17,041,414,939.57 | 13,123,741,306.69 | 29.85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27,404,785.40 | 23,627,847.18 | 15.99 |
财务费用 | 735,439,694.84 | 847,804,775.10 | -13.25 |
研发费用 | 7,103,226.97 | 18,399,963.23 | -61.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4,464,574.90 | 3,912,858,515.65 | -20.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418,666.49 | -801,858,939.09 | -5.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0,404,393.26 | -3,378,583,388.35 | 45.2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售电价格及煤炭销售价格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资金成本率降低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燃料价格上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参股公司分配红利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取得借款和发行权益类债券较上年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实现实现营业收入189.34亿元,同比增加35.73亿元,增长23.26%。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63.66亿元,同比增长17.55%;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4.58亿元,同比增长24.28%;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9.96亿元, 同比增长105.61%。
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3.26%主要是以下因素共同影响:①公司售电量同比降低0.91%;平均上网结算电价完成308.67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涨18.62%。②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公司售热量同比增长,使得公司售热收入增长。③2021年对外煤炭销量365.98万吨,同比增长10.49%(已扣除自用及内部销售);煤炭平均销售单价完成545.47元/吨(不含税),同比增加252.34元/吨(不含税),同比增长86.08%。 本年营业成本同比增幅29.85%,主要是以下原因共同影响:①报告期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转入商业化运营,发电成本增加;②标煤单价同比增加212.71元/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销售 | 16,365,714,524.35 | 15,623,894,793.50 | 4.53 | 17.55 | 29.19 | 减少8.60个百分点 |
热力销售 | 457,602,034.62 | 670,167,796.76 | -46.45 | 24.28 | 65.06 | 减少36.18个百分点 |
煤炭销售 | 1,996,297,852.32 | 672,961,455.78 | 66.29 | 105.61 | 20.59 | 增加23.7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内蒙古 电网地区 | 12,537,198,042.04 | 11,466,425,564.26 | 8.54 | 33.93 | 42.48 | 减少5.49个百分点 |
东北 电网地区 | 78,846,131.88 | 57,427,490.72 | 27.17 | -5.61 | -5.05 | 减少0.43个百分点 |
华北 电网地区 | 6,268,804,633.03 | 5,508,405,386.72 | 12.13 | 6.77 | 10.07 | 减少2.6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18,819,614,411.29 | 16,967,024,046.04 | 9.84 | 23.32 | 29.94 | 减少4.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主营业务分产品说明
①电力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营业务收入实现 163.66 亿元,同比增长了 17.55%,主要原因: 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完成 308.67元/kkwh(不含税),同比增加 18.63元/kkwh。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营业成本完成 156.24 亿元,同比增长 29.19%,主要原因:A、报告期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转入商业化运营,增加发电成本;B、公司标煤单价完成 618.77元/吨,同比增加 212.71 元/吨,增幅 52.38%。
②热力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热力产品营业收入实现 4.58 亿元,同比增长 24.28%,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增加售热量 258.69万吉焦。
热力产品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A、售热量增加;B、供热标煤单价完成 685.71 元/吨,同比增加 262.19 元/吨,增幅 61.91%。
③煤炭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实现 19.96亿元, 同比增加10.25亿元,主要原因:煤炭销售量完成 365.98万吨,同比增加 34.76万吨,同比增幅 10.49%;平均煤炭销售价格(不含税)545.47元/吨,同比增加252.33元/吨,同比增加86.08%。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内,公司蒙西电网机组利用小时数同比减少了 155 小时,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10.82 亿千瓦时,但售电单价增加74.18元/千千瓦时,使得内蒙古西部地区售电收入同比增长
33.93%。
②报告期内,公司直送华北电网机组利用小时数同比减少了160小时,售电量同比增加 6.02亿千瓦时,主要为乌达莱风电项目转入商业运行。售电单价增加10.60元/千千瓦时,使得华北电网地区售电收入同比增加6.77%。
③报告期内,公司向内蒙古东部电网(东北电网地区)送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同比减少了49小时,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 497万千瓦时,售电单价降低13.46元/千千瓦时,售电收入同比下降5.61%。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亿千瓦时 | 572.12 | 530.19 | 0.00 | -0.86 | -0.91 | 0.00 |
热力 | 万吉焦 | 1,675.00 | 1,675.00 | 0.00 | 18.26 | 18.26 | 0.00 |
煤炭 | 万吨 | 710.36 | 365.98 | 3.85 | 18.39 | 10.49 | 1,496.2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发电厂用电量、供热厂用电量、主变损耗等共计为41.92亿千瓦时;公司内部耗用自产煤340.77万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力 | 电力成本 | 1,562,389.48 | 91.68 | 1,209,389.79 | 92.15 | 29.19 | |
电力 | 其中:燃料费 | 1,029,574.75 | 60.42 | 702,033.89 | 53.49 | 46.66 | |
电力 | 折旧费 | 239,905.40 | 14.08 | 235,536.29 | 17.95 | 1.85 | |
热力 | 热力成本 | 67,016.78 | 3.93 | 40,602.22 | 3.09 | 65.06 | |
热力 | 其中:燃料费 | 47,368.98 | 2.78 | 24,427.24 | 1.86 | 93.92 | |
热力 | 折旧费 | 6,326.79 | 0.37 | 4,891.51 | 0.37 | 29.34 | |
煤炭 | 煤炭成本 | 67,296.15 | 3.95 | 55,807.51 | 4.25 | 20.59 | |
煤炭 | 其中:折旧费 | 12,654.42 | 0.74 | 12,931.54 | 0.99 | -2.14 | |
煤炭 | 其他支出 | 22,294.11 | 1.31 | 19,535.56 | 1.49 | 14.1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电力产品中燃料费成本同比增长46.66%,主要原因:受燃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2021年标煤单价同比增加212.71元/吨。热力产品中燃料费成本同比增长93.92%,主要原因:(1)售热量增加使耗煤量增加;(2)燃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供热标煤单价完成685.71元/吨,同比增加262.19 元/吨。
煤炭产品生产成本中其他支出同比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全资控股的魏家峁公司煤矿剥离费用增加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846,791.0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7.5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10,270.0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11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1,765.28 | 52.91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7,149.6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2.0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5,831.3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9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一)主要销售客户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1,765.28 |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 626,871.08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99,650.08 |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620.00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7,884.61 |
前5名客户收入总额 | 1,846,791.05 |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 采购内容 | 占全部采购成本比例 |
国能销售集团锡林浩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138,769.35 | 燃煤 | 12.78%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85,831.36 | 燃煤 | 7.90% |
内蒙古同煤朔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78,449.25 | 燃煤 | 7.22% |
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77,491.02 | 燃煤 | 7.13%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6,608.70 | 燃煤 | 7.05% |
合计 | 457,149.68 | 42.08%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详见本节“主营业务分析”之“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103,226.9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370,796.40 |
研发投入合计 | 7,474,023.3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3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9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0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9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
硕士研究生 | 34 |
本科 | 226 |
专科 | 35 |
高中及以下 | 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5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1 |
60岁及以上 | -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以服务战略大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以及新能源等重点、难点问题,鼓励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报告期,魏家峁公司智慧矿山建设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验收,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第一批智能化建设煤矿的既定目标,达到一流标准。“十四五”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公司在节能降耗、新能源运维、智慧厂矿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燃料价格上涨,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取得借款和发行权益性债券较上年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78,345,235.32 | 1.88 | 294,922,081.92 | 0.69 | 163.92 | 电费结算现金比例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600,000.00 | 0.00 | 55,843,754.26 | 0.13 | -97.13 | 电费结算票据比例降低所致。 |
应收账款 | 3,760,274,290.26 | 9.06 | 2,677,783,103.34 | 6.25 | 40.42 | 主要由于发电量增加,应收电费余额增长所致。 |
预付款项 | 44,125,189.26 | 0.11 | 10,355,086.28 | 0.02 | 326.12 | 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0,239,038.85 | 0.51 | 114,859,679.48 | 0.27 | 83.04 | 报告期魏家峁煤电公司支付的征地补偿款及税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590,162,926.56 | 1.42 | 372,060,416.83 | 0.87 | 58.62 | 主要为煤价上涨,期末燃煤账面价值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43,886,981.58 | 0.83 | 416,427,127.78 | 0.97 | -17.42 | 主要为使用留抵进项税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753,395,088.71 | 4.23 | 1,976,538,007.65 | 4.61 | -11.29 | 主要为联营企业利润下降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33,041,358.27 | 2.01 | 1,086,444,817.25 | 2.54 | -23.32 | 主要为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利润下降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71,646,009.22 | 0.17 | 75,811,534.63 | 0.18 | -5.49 | 主要为计提折旧、摊销所致。 |
固定资产 | 26,935,234,451.40 | 64.93 | 26,465,808,749.41 | 61.75 | 1.77 | 主要为乌达莱风电项目转固、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
在建工程 | 571,718,961.06 | 1.38 | 3,304,673,436.82 | 7.71 | -82.70 | 主要为乌达莱项目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50,903,215.81 | 0.12 | - | - | - | 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
无形资产 | 4,208,000,481.89 | 10.14 | 4,397,264,143.06 | 10.26 | -4.30 | 主要为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4,831,803.21 | 2.04 | 950,392,590.43 | 2.22 | -11.11 | 主要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7,792,743.15 | 0.26 | 137,843,604.72 | 0.32 | -21.80 | 主要为处置长期资产,核销减值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4,353,346.75 | 0.73 | 445,025,621.83 | 1.04 | -31.61 | 主要为将部分待抵扣进项税转入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2,197,134,381.96 | 5.30 | 2,582,538,263.88 | 6.03 | -14.92 | 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偿还部分贷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3,480,000.00 | 0.01 | 25,700,000.00 | 0.06 | -86.46 | 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
应付账款 | 2,316,282,336.10 | 5.58 | 2,207,723,250.17 | 5.15 | 4.92 | 主要为本期煤价上涨,应付煤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850,025,985.01 | 2.05 | 133,002,180.46 | 0.31 | 539.11 | 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下属火电企业根据政策缓缴税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559,932,092.45 | 3.76 | 2,676,424,349.01 | 6.24 | -41.72 | 主要为本期偿还到期工程、设备款及煤炭产能指标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9,662,655.36 | 7.42 | 2,686,213,037.56 | 6.27 | 14.6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转入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59,083.80 | 0.09 | 66,696,357.67 | 0.16 | -45.19 | 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1,918,500,332.78 | 28.73 | 12,187,330,631.26 | 28.44 | -2.21 | 公司优化债务结构。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1,749,351,683.35 | 4.08 | - | 可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款,转股及赎回所致。 |
租赁负债 | 22,748,260.92 | 0.05 | - | - | - | 执行新租赁准则。 |
递延收益 | 141,990,425.18 | 0.34 | 163,062,256.63 | 0.38 | -12.92 | 主要为递延收益摊销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84,658.91 | 0.02 | - | - | - | 报告期享受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调减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9,857,671.17 | 0.05 | 21,461,652.97 | 0.05 | -7.47 | 管网建设费摊销。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6,306,859.93 | 矿山治理保证金、复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100,000.00 | 承兑汇票质押 |
应收账款 | 329,601,166.34 | 电费收费权质押 |
合计 | 487,008,026.2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极端天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球煤炭市场供需状态等多重因素影响,2021年全球市场煤炭价格普遍上涨。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偏紧,煤价出现大幅波动,为确保煤炭稳定供应,避免煤炭价格快速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出台多项保供稳价政策,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着力煤炭保供稳价,促进了煤炭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2021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要确保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依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资料,展望2022年,从供给端来看,在2021年,我国煤炭保供政策下核增的永久产能在2022年及以后陆续达产,后期国内煤炭供应将出现增量;从需求端来看,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推进,光伏、风电装机量将出现上行,替代相当一部分煤炭需求。综合以上分析,我国煤炭价格也有望进一步回落企稳。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 产量(吨) | 销量(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动力煤 | 7,103,575.25 | 3,659,757.16 | 19.96 | 6.73 | 13.23 |
焦煤 | |||||
合计 | 7,103,575.25 | 3,659,757.16 | 19.96 | 6.73 | 13.23 |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煤炭产量710.36万吨,其中 365.98万吨外销,公司内部耗用自产煤340.77万吨。煤炭外销量比 2020 年增加34.76万吨同比增幅 10.49%;平均煤炭销售价格(不含税)545.47元/吨,同比增加252.33元/吨,同比增幅86.08%。煤炭销售收入比 2020年增加10.25亿元,同比增幅105.61%。煤炭销售成本比 2020年增加 1.15亿元,增幅 20.60%;毛利率增加23.77 个百分点。
2.煤炭储量情况
主要矿区 | 主要煤种 | 资源量(亿吨) | 可采储量(亿吨) | 证实储量(亿吨) |
魏家峁露天煤矿 | 长焰煤 | 9.21 | 6.30 | 4.31 |
合计 | - | 9.21 | 6.30 | 4.31 |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会议精神,2021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释放部分煤矿产能的紧急通知》(内能煤运字(2021)706 号),公司所属魏家峁公司列入国家具备核增潜力名单煤矿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按照拟核增后的产能组织生产(详见公司临2021-041号公告)。2021年魏家峁公司全年实现煤炭产量710万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魏家峁公司所属魏家峁露天煤矿已通过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审查,纳入重点保供煤矿范围。经现场核查符合《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应急〔2021〕30号)以及保供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有关条件。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11
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魏家峁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600万吨/年核增至1200万吨/年。魏家峁公司将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批复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并按期完成产能置换、环评等工作,严格兑现相关承诺,依法依规释放产能(具体详见公司临2022-008号公告)。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内蒙古蒙西地区 | 3,374,454.20 | 3,488,805.26 | -3.28 | 3,124,346.44 | 3,232,580.97 | -3.35 | 320.65 |
火电 | 3,172,444.39 | 3,308,474.20 | -4.11 | 2,926,989.77 | 3,056,177.87 | -4.23 | 313.50 |
风电 | 190,227.56 | 168,079.61 | 13.18 | 185,933.58 | 164,557.19 | 12.99 | 404.29 |
光伏发电 | 11,782.25 | 12,251.46 | -3.83 | 11,423.10 | 11,845.91 | -3.57 | 789.89 |
内蒙古蒙东地区 | 19,229.80 | 19,716.50 | -2.47 | 18,997.66 | 19,494.70 | -2.55 | 415.03 |
风电 | 19,229.80 | 19,716.50 | -2.47 | 18,997.66 | 19,494.70 | -2.55 | 415.03 |
华北地区 | 2,327,510.96 | 2,262,544.65 | 2.87 | 2,158,649.08 | 2,098,416.29 | 2.87 | 290.40 |
火电 | 2,237,445.51 | 2,262,544.65 | -1.11 | 2,070,542.38 | 2,098,416.29 | -1.33 | 285.11 |
风电 | 90,065.45 | - | - | 88,106.70 | - | - | 414.83 |
合计 | 5,721,194.96 | 5,771,066.41 | -0.86 | 5,301,993.19 | 5,350,491.96 | -0.91 | 308.67 |
注:
(1)公司控股的上都电厂为“点对网”电厂,所发电量全部东送华北电网。
(2)售电价均为不含税电价。
(3)魏家峁公司电厂项目两台投产机组接入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网,所发电量送华北电网。
(4)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于2020年末实现并网发电,2021年4月正式商业运行,所发电量送华北。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火电 | 5,409,889.90 | -2.89 | 4,997,532.15 | -3.05 | 1,507,944.64 | 1,310,689.73 | 15.05 | (发电)燃料费 | 1,029,574.75 | 60.42 | 702,033.89 | 53.49 | 46.66 |
火电 | (发电)折旧 | 197,392.36 | 11.58 | 201,926.92 | 15.39 | -2.25 | |||||||
风电 | 299,522.81 | 59.49 | 293,037.94 | 59.21 | 119,603.79 | 71,736.25 | 66.73 | (发电)折旧 | 40,151.13 | 2.36 | 31,838.58 | 2.43 | 26.11 |
光伏发电 | 11,782.25 | -3.83 | 11,423.10 | -3.57 | 9,023.02 | 9,800.61 | -7.93 | (发电)折旧 | 2,361.92 | 0.14 | 1,770.80 | 0.13 | 33.38 |
合计 | 5,721,194.96 | -0.86 | 5,301,993.19 | -0.91 | 1,636,571.45 | 1,392,226.59 | 17.55 | - | 1,269,480.16 | 74.50 | 937,570.19 | 71.44 | 35.4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37.62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7万千瓦。 公司所属、控股电厂所发电量按照送出情况包括蒙西地区、蒙东地区和华北地区,其中,蒙西地区风电和光伏装机容量为87.22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为636万千瓦;蒙东地区为风力发电,装机容量为9.9万千瓦;公司“点对网”东送华北电网的电厂为上都电厂,装机容量为372万千瓦;魏家峁公司电厂项目两台机组装机容量132万千瓦接入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网,所发电量直送华北电网;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47.5万千瓦(报告期平均装机容量33.65万千瓦),通过特高压线路向华北电网输电。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地区 | 电源总类 | 装机容量(万千瓦)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厂用电量(万千瓦时) | 厂用电率(%) | 利用小时数 | ||||||||||
分类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变动(%) |
蒙东 地区 | 风电 | 9.9 | 9.9 | - | 19,229.80 | 19,716.50 | -2.47 | 232.13 | 221.80 | 4.66 | 1.21 | 1.12 | 0.09 | 1,942 | 1,992 | -2.49 |
蒙西 地区 | 风电 | 80.22 | 80.70 | -0,59 | 190,227.56 | 168,079.61 | 13.18 | 4,293.98 | 3,522.42 | 21.90 | 2.26 | 2.10 | 0.16 | 2,371 | 2,083 | 13.84 |
光伏 | 7 | 7 | - | 11,782.25 | 12,251.46 | -3.83 | 359.15 | 360.09 | -0.26 | 3.05 | 2.94 | 0.11 | 1,683 | 1,750 | -3.82 | |
火电 | 636 | 636 | - | 3,172,444.39 | 3,308,474.20 | -4.11 | 228,825.17 | 218,429.38 | 4.76 | 7.21 | 6.60 | 0.61 | 4,988 | 5,202 | -4.11 | |
华北 地区 | 火电 | 504 | 504 | - | 2,237,445.51 | 2,262,544.65 | -1.11 | 165,132.97 | 125,865.54 | 31.2 | 7.38 | 5.56 | 1.82 | 4,439 | 4489 | -1.11 |
风电 | 33.65 | - | - | 90,065.45 | - | - | 1,958.75 | - | - | 2.17 | - | - | 2,677 | - | - |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资本性支出5.25亿元,其中0.87亿元用于基建工程投资, 3.17亿元用于一般技改、环保改造和小型基建投资等,1.21亿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用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本年度(亿千瓦时) | 上年度(亿千瓦时)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329.32 | 303.21 | 8.61 |
总上网电量 | 530.20 | 535.05 | -0.91 |
占比 | 62.11 | 56.67 | 5.44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公司参股的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全面完善营销管理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持续加强对标管理,全面制定推行营销战略、客户管理、价格管理、渠道管理、绩效管理等体系,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宏观政策、市场走势和竞争对手,及时调整电力交易策略。三是坚持客户至上,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四是深入推进电力市场营销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市场交
易管控,防范市场风险;掌握电网运行方式,研究分析区域机组特性,做好发电负荷预测,研判报价应对策略,制定中长期和现货交易营销策略,保障本公司利益。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7.53亿元。投资企业主要包括岱海发电公司、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等,具体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单位发电量完成情况
发电量 | 2021年 | 2020年 | 差额 | 增长率 |
kkwh | kkwh | kkwh | % | |
丰电能源公司 | 4,257,152.00 | 4,686,086.00 | -428,934.00 | -9.15 |
乌海发电厂 | 3,338,759.00 | 3,791,833.00 | -453,074.00 | -11.95 |
丰泰公司 | 2,046,450.00 | 1,996,175.14 | 50,274.86 | 2.52 |
和林发电公司 | 6,756,470.27 | 6,747,353.49 | 9,116.78 | 0.14 |
京达公司 | 3,356,988.00 | 3,318,813.00 | 38,175.00 | 1.15 |
聚达公司 | 5,718,808.00 | 6,238,354.30 | -519,546.30 | -8.33 |
蒙达公司 | 6,249,816.67 | 6,306,127.04 | -56,310.37 | -0.89 |
白云鄂博风电场 | 74,980.52 | 58,605.63 | 16,374.89 | 27.94 |
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 1,862,402.95 | 1,657,846.71 | 204,556.24 | 12.34 |
察尔湖光伏 | 82,714.59 | 86,858.29 | -4,143.70 | -4.77 |
内蒙古电网小计 | 33,744,542.00 | 34,888,052.60 | -1,143,510.60 | -3.28 |
乌力吉木仁风电场 | 89,611.64 | 81,816.00 | 7,795.64 | 9.53 |
额尔格图风电场 | 102,686.31 | 115,349.00 | -12,662.69 | -10.98 |
东北电网小计 | 192,297.95 | 197,165.00 | -4,867.05 | -2.47 |
上都发电公司 | 10,458,533.10 | 10,259,811.40 | 198,721.70 | 1.94 |
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 5,496,867.20 | 5,444,460.76 | 52,406.44 | 0.96 |
魏家峁公司 | 6,419,054.80 | 6,921,174.30 | -502,119.50 | -7.25 |
乌达莱公司 | 900,654.50 | 900,654.50 | 100 | |
华北电网小计 | 23,275,109.60 | 22,625,446.46 | 649,663.14 | 2.87 |
合计 | 57,211,949.55 | 57,710,664.06 | -498,714.51 | -0.86 |
2、2021年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装机容量或产能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性质 | |||||||
丰泰公司 | 电力 热力 生产 | 电力 热力 | 2×200 MW | 40,000.00 | 80,305.96 | -45,495.67 | -4,382.54 |
京达公司 | 电力 | 电力 | 2×330 MW | 47,176.20 | 82,627.19 | 54,020.58 | -6,183.70 |
生产 | |||||||
上都发电公司 | 电力 | 电力 | 4×600 MW | 207,921.86 | 406,712.31 | 250,661.83 | -30,995.46 |
热力 | 热力 | ||||||
生产 | |||||||
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 电力 | 电力 热力 | 2×660 MW | 101,735.00 | 265,829.29 | 122,828.17 | -8,823.19 |
生产 | |||||||
聚达公司 | 电力 | 电力 | 2×600 MW | 80,000.00 | 189,091.04 | 80,218.93 | -21,619.92 |
生产 | |||||||
魏家峁公司 | 煤炭 | 煤炭 | 600万吨 | 567,825.00 | 1,126,402.72 | 765,235.39 | 146,438.55 |
电力 | 电力 | 2×660 MW | |||||
生产 | |||||||
蒙达公司 | 电力 | 电力 | 4×330 MW | 82,000.00 | 200,715.92 | 138,519.64 | 313.34 |
热力 | 热力 | ||||||
生产 | |||||||
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 电力 | 电力 | 722.8 MW | 207,821.83 | 436,114.22 | 243,879.57 | 28,264.86 |
生产 | |||||||
丰电能源公司 | 电力 | 电力 | 4×200 MW | 10,000.00 | 117,030.41 | -96,594.90 | -62.62 |
热力 | 热力 | ||||||
生产 | |||||||
和林发电公司 | 电力 | 电力 | 2×660 MW | 68,000.00 | 518,575.34 | 81,024.20 | -37,602.53 |
生产 | |||||||
察尔湖光伏 | 电力 | 电力 | 50MW | 13,000 | 48,605.63 | 13,341.32 | 1,957.58 |
生产 | |||||||
乌达莱公司 | 电力 | 电力 | 47.5MW | 96,732 | 320,323.90 | 116,853.74 | 20,179.74 |
生产 |
3、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 营业收入 | 2021年 营业利润 | 2021年 净利润 | 2021年参股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 | 占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重(%)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41,036.91 | -50,638.62 | -38,233.52 | 8,626.34 | 19.07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 | 308,423.88 | -26,847.58 | -23,179.80 | 7,359.98 | 16.27 |
公司名称 | 2021年 营业收入 | 2021年 营业利润 | 2021年 净利润 | 2021年参股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 | 占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重(%) |
司 |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07,453.33 | -60,193.92 | -57,904.28 | -28,373.10 | -62.74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9,088.48 | 42,843.90 | 40,520.06 | 12,156.02 | 26.88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127,118.10 | -22,403.68 | -22,752.94 | -5,784.17 | -12.79 |
4、主要子公司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按股权比例折算后占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重(%)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111,369.42 | 50,322.11 | 46,096.24 | 84.08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5,434.19 | -22,372.51 | -30,995.46 | -34.95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4,730.84 | -20,756.69 | -21,619.92 | -47.81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2,863.14 | -37,687.69 | -37,602.53 | -42.40 |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397,030.35 | 175,877.41 | 147,636.51 | 326.4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市场
(1)总体分析
根据中电联《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为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了最主要支撑。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等带动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上年基数前后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多种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以及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专家的预判,预计2022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千瓦时-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呈逐季上升态势。2022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有望首次达到50%。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部分区域电力供需偏紧。
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从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健全交易机制、加强规划监管、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基本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推进大型风光电基地及其配套调节性电源规划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坚持全国一盘棋,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2022年也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紧扣高质量发展任务,科学谋划。一是深刻把握外部环境形式变化。“稳中求进”是2022年国家经济工作总基调。要把稳增长、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深刻认识转型发展的紧迫性,开展多维、多元、多层次研究,加快新能源项目争取工作,重视质效水平双提升,保证转型发展的科学性。
(2)区域分析
一是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十四五”期间将推动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优化升级,加大电网基础设施投入,推进跨省跨网联络互通,出台招商引资、税收优惠等利好政策,为电力行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的“能耗双控”产业政策逐步趋紧,部分高能耗产业受到停限产措施影响,开工率受限。2021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等有关部门围绕内蒙古“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密集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坚持把能耗双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耗总量增速。三是随着电力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及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政策的逐步趋紧,公司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格局和竞争态势,公司将积极开发内在潜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另外,“一带一路”战略为内蒙古自治区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国家提出的绿水青山的理念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2、煤炭市场
2021年以来,受产能释放幅度有限、进口煤配额有限等影响,电煤供应紧张,煤价大幅上涨,达到历史最高位,局部地区煤电企业库存持续处于警戒状态。依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资料,2021年,全球能源市场绿色转型加速,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偏紧,煤价一度大幅波动,为确保煤炭稳定供应,我国出台多项保供稳价政策,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展望2022年,全球煤炭供需不平衡问题大概率将缓解,我国煤炭价格有望进一步回落企稳,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在“变”中求“稳”应为我国煤炭市场主旋律。
3、资金市场
2021年央行货币政策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会更加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预计2022年资金市场利率基本维持稳定。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立足新阶段、展现新作为,实现新跨越。坚持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质量效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体制机制为保障,持续优化调整布局结构,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坚持自主开发与收购并重,全面落实清洁能源转型“两线两化”战略,充分利用内蒙古清洁能源充足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打造“基地型、清洁型、互补型及集约化、数字化、标准化”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全面加快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加快存量煤电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发展储能、氢能等新兴产业,积极推动开发“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坚持依法治企和规范运作,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发展质量更“高”、经济效益更“优”、运营效率更“快”、创新能力更“强”、资本空间更“广”;治理效能更“好”、品牌形象更“佳”的一流上市发电公司。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公司推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安全稳定、转型发展、效益效率”主题,突出抓好转型升级,统筹抓好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安全发展、卓越运营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打好关键基础。
一、突出重点,夯实安全环保责任。
一是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构建可靠防疫安全屏障,确保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二是能源保供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各项保供措施,全力做好冬奥会、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电力热力安全保障工作。三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安全保障和应急能力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四是提升设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技术监督,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新能源设备治理维度,提高利用小时。五是持续抓好节能降耗。六是加强供热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供热经济性和优质供热服务水平。七是做好污染物全时段达标排放,扎实推进扬尘治理、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等环保改造,强化环保舆情风险管控。八是全面做好碳排放配额统计,统筹做好内部碳资产管理,不断优化碳排放配额资源。
二、优化布局,加快转型发展。
依托达拉特、魏家峁等大型火电基地布局的能源项目,实现“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全力争取新能源资源储备,积极参与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探索推动能源耦合发展。坚持“并购与开发”两手抓,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并购,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加快煤电产业优化升级,在做优节能环保、灵活性、智慧化等改造的基础上,加强碳捕集等碳减排技术的研究和探索,加快实践应用。积极拓展供热市场,有效整合热力资源,挖掘拓展供热综合价值。全力推进煤炭资源增产扩能和综合开发,充分发挥煤电产业协同优势。
三、精益求精,实现提质增效新提升。
紧盯市场,全力以赴增供扩销。坚持“日营销”,以客户为中心,以精益营销和行业对标为抓手,突出抓好政策保障,精准制定电力交易策略,统筹做好电力市场、碳市场、绿证市场工作,发挥营销资源协同优势,全力推进保价保量增收。持续加强供热精细化管理,推进供热产业降本增效。加大清收当期发行和陈欠热费回收力度。
发挥优势,强化降本节支。深化燃料集中管控,打好长协+自产煤+市场煤组合拳,科学研判市场,持续统筹优化电煤供应结构;抓实采制化、供耗存全过程精细管理,力争标煤单价区域可比最低。加大成本管控力度,持续实施成本领先战略,推动成本线下移,降低度电可控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融资成本持续下降。统筹做好税务优化,加大房、土税减免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做好存量资金管控。
强化协同,提升产业协同效益。加强煤矿生产组织,统筹抓好安全、掘进和剥采工作,确保煤炭稳产保供,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进一步优化煤炭储备,提升应对市场能力。优化产品销售结构,不断提升煤炭产业竞争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公司治理新提升。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打通体制机制堵点。全面落实各级人员依法治企责任,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推进法治建设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抓好内控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市值管理,提振投资者信心,激发上市公司活力。
五、坚持政治保障,实现高质量党建新提升。
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政治功能,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度融合。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风险,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常态化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不断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加强新闻宣传,讲好一线故事,讲好蒙电故事,积极营造“立足新阶段、实现新跨越”的干事创业氛围,汇聚起建设多能互补一流综合能源公司的强大合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疫情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从目前形势看,依然存在局部性、季节性爆发的风险,或对宏观经济、能源需求、项目建设、煤炭生产、交通运输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严格落实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电热生产、煤炭产销、工程建设、物资保障、燃料供应等风险可控、在控。
2.电力市场风险。
(1)随着中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相关政策的提出,未来大量新能源项目规划及投产将对传统火电业务造成直接冲击,机组利用小时可能下降、部分小机组根据政策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被迫关停以及其他限制火电的相关政策等都将对火电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按照总目标要求,未来地方政府将可能执行更加严格的“能源双控”政策,部分高耗能用户用电受限,区域燃煤消耗总量受限,对火力发电影响持续存在。
(2)根据中电联《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电力供给将向清洁能源转变,电源发展动力由传统煤电向清洁能源为主体增量转变,煤电定位将向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严控煤电新增规模,推动煤电灵活、高效发展。随着电力市场改革进程进一步加快,直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现货市场试点全面推进,竞争更为激烈。新能源陆续投运并开始平价并进入市场,将对电力市场带来重大冲击。
(3)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对电力能源未来绿色低碳转型进行了部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原则上不新增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燃煤自备机组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加大燃煤自备机组节能减排力度。支持利用退役火电机组的既有厂址和相关设施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或改造为同步调相机。完善火电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项目支持政策。公司将加快绿色转型,加快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积极推进减碳化发展;煤电机组通过替代发展、转型改造、产业合作、资本运营等方式,实现公司煤电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安排现役煤电机组开展节能减排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和电力市场改革进展,积极同价格主管部门沟通,积极配合政府建立合理、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定价策略,全力严控电力市场风险。
3.电价风险。
随着国家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逐步形成固定价格、“基准+浮动”等多样式的市场价格机制,交易品种不断增多,售电产业也愈加复杂。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深化电价改革,不断完
善绿色电价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将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价信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公司将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和电力市场改革进展,积极参与各类市场交易,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
4.煤炭市场变化风险
受能源保供政策影响,煤炭产能释放加快,自治区内煤炭供需将进一步有效平衡。国家已明确提出煤炭价格港口、坑口的限价要求,各主产地价格回落,随着煤炭及大宗材料价格调控政策持续加强,公司火电产业经营压力得到缓解,煤炭产业经营效益将有所回落。
5.碳市场风险
中央“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2021年7月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经正式启动,未来碳排放市场格局带来新的更深的变化,碳排放水平较高机组将会增加碳交易履约成本,碳排放水平较低的机组可获得减排收益。公司整体能源利用水平处于地区行业领先水平。但 2021年及后续年度配额分配方案尚未出台,不排除未来配额发放逐渐收紧,造成发电成本增加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碳市场政策变化,持续加强碳交易管理,研究制订碳交易策略,力争实现公司减碳效益最大化。此外,如国家重启自愿减排项目备案,可用于履约的减排量供给增加,将有助于发电企业控制碳交易成本。
6.环保风险。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和需求,中国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正在持续完善和深化环保政策,在水体保护、扬尘治理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更严格的要求。公司所属电力生产单位建立时间不同,地域分布较广,所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差异大,不同程度地面临着环保风险。公司一贯注重发电企业和发电设备从规划阶段到最后关停全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协调推进发电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公司新建的燃煤发电机组均配备了技术先进、功能强大的烟气净化系统,其他机组也已按政府要求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对天气状况、燃料品质、电热负荷等内外因素的波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通过了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获得了能源监管机构的认可。
公司各级机构积极跟进环保部门的关切,谨慎选取先进、适用的技术方案,在改进废水处理系统、建设煤场封闭设施、完善灰渣综合利用等方面有所作为,各类环保风险得到了及时的响应和有效的化解。
公司环保工作始终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成对所有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灰场、煤场治理力度,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今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布局,加强环保、技术创新。按计划加大现役机组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和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火电机组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升级改造、加强管理等措施,提高节能环保绩效,实现清洁发展。
7.利率波动风险
2021年下半年央行货币政策将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会更加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预计2022年资金市场利率基本维持稳定。公司作为火电企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资产规模大,负债较高的特点,LPR基础利率的调整以及对资金市场的宏观调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债务成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融资,并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在保证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努力控制融资成本。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贯重视公司治理,不断推进管理创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自上市以来,公司非常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障股东利益,保障董事、监事行使权利。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营,积极参加“投资者接待活动日”,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不断强化控股股东约束,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拥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严格按照交易规则和“三公”原则开展各项经济业务,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等相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决议的董事签名完整,会议决议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共组织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按时出席会议,能够做到勤勉尽责,对会议议案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及签名完整,会议决议做到了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按程序召开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6次,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报告期内,公司按程序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聘任,董事会运转正常。
(三)监事会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未发生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存在不实情形,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经营管理层
报告期内,公司经理层能够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日常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开”原则,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五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A级。2021年,公司一方面,严格把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积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更好地向投资者展现公司的投资价值。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不断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加强对市场环境、行业动态和内部经营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利用各种渠道,通过走访、研讨等方式,了解市场关注点。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平台、机构研究人员访谈、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拉近同投资者的距离,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
(七)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完成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认真查找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021 年,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公司稳健经营的决策理念和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赢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可,公司荣获A股主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受目前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约束以及历史的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现象,目前公司个别电厂仍存在“一厂多制”现象。为避免内部的无序竞争,公司所属电厂的安全、生产、燃料等部分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委托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进行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合并管理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自治区第一家上市公司。 2004年电力体制改革后,由地方直属企业转变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2004年电力体制改革,原内蒙古自治区所属电力资产划分为发电和供电两部分,后组建北方公司。2005年7月21日、8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分别下发《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变更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755号)、《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股单位变更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005号),批准北方公司变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受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约束以及历史原因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现象;目前公司个别电厂仍存在“一厂多制”现象。由于“一厂多制”现象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导致电厂内各期工程共用部分公用设施,分摊共同采购和保管的燃料、材料等事宜,形成较多关联交易,相关生产运行人员亦无法严格区分其服务对象,公司部分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存在一定程度的合并管理现象。这些问题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管理、效益等因素,采取较为妥善的办法逐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一直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
一、解决措施
短期内,公司已经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财务核算及费用分摊管理办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 长期看,公司将继续探索和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市场化协调机制,利益一致、共同发展。已经通过资产置换、资产注入等方式逐步减少了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解决了相关电厂的“一厂多制”现象。需要说明的是,各电力企业上网电量的分配与调度是由电网公司根据国
家政策和公平调度原则以及当地区域电力需求等情况决定,实质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2011年,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电力根据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督局关于解决北方电力与内蒙华电同业竞争问题的要求,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避免同业竞争,公开作出的“将内蒙华电作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煤电一体化等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相关资产状况,逐步制定和实施资产整合的具体方案,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将相关所属资产在盈利能力以及其他条件成熟时,逐步注入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内蒙华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各项承诺,以支持内蒙华电的持续稳定发展。”承诺已履行完毕。2017年,公司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方面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方面:1、北方公司承诺继续将内蒙华电作为本公司煤电一体化等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逐步将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内蒙华电。2、本公司拟注入内蒙华电的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内蒙华电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2)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存在产权权属不完善或项目投资审批手续存在瑕疵等情况;(3)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内蒙华电资产质量、增强内蒙华电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其财务状况,其中内蒙华电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3、本公司承诺将在相关业务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向内蒙华电注入的工作。4、本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使内蒙华电遭受任何损失,则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1、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二、工作进度
2009年,公司与控股股东经通过资产置换,解决了进行置换的三个电厂所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有关关联方每三年按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定,并参考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进行细化,重新签订相关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实现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并有完备的法律手续及审批程序约束。 2012年,北方公司通过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将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以及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注入本公司,从而进一步减少了公司与北方电力之间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部分解决了达拉特电厂的"一厂多制"问题,上述事项已在2012年3月底完成。
2014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承诺,考虑到公司对北方公司承诺所涉及项目的调研结果,承诺涉及的煤炭及铁路项目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经过与北方公司的反复沟通,2014年5月形成可以实施的北方公司履行其承诺的初步方案,即:
将北方公司持有的蒙达公司43%的股权与丰镇发电厂#5、#6机组整体打包注入内蒙华电,其余承诺项目豁免履行相关义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方案。截至2014年12月初公司全面实施完成了资产注入,即:将北方公司持有的蒙达公司43%的股权与丰镇发电厂#5、#6机组整体打包以10.47亿元转让给公司。资产注入的完成,解决了公司相关电厂“一厂多制”及“同业竞争”问题,践行了股东方对资本市场的承诺。
2017年,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收购了控股股东持有的龙源风力发电公司股权,龙源风力发电公司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只有个别电厂存在的"一厂多制"现象,公司将采取妥善的办法加以解决。
未来,公司将逐步采取各种措施,逐步解决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现象,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8日 | sse.com.cn | 2021年5月29日 | 审议的13项议案全部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见证意见。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等13项议案,不存在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高原 | 董事长 | 男 | 50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薛惠民 | 董事 | 男 | 58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郝光平 | 董事 | 男 | 55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锡斌 | 董事 | 男 | 57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梁军 | 董事 | 男 | 60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长明 | 董事 | 男 | 50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赵可夫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7.45 | 否 | ||
卢文兵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7.45 | 否 | ||
闫杰慧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7.45 | 否 | ||
王定伦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0 | 2022年2月11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是 | |||
刘继东 | 监事 | 男 | 57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22.48 | 否 | ||
张斌 | 职工代表 监事 | 男 | 48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9日 | 0 | 0 | 34.52 | 否 | ||
王珍瑞 | 总经理 | 男 | 39 | 2021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3.56 | 否 |
王威士 |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0年9月24日 | 2023年9月24日 | 0 | 0 | 61.14 | 否 | ||
王晓戎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9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8日 | 0 | 0 | 53.45 | 否 | ||
乌兰格勒 | 财务负责人 | 女 | 51 | 2019年10月28日 | 2022年10月28日 | 0 | 0 | 53.43 | 否 | ||
赵黎鲲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6 | 2021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4日 | 0 | 0 | 36.17 | 否 | ||
梁静华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50 | 2020年6月29日 | 2022年2月11日 | 0 | 0 | 是 | |||
王定伦 |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离任) | 男 | 40 | 2020年9月24日 | 2021年12月14日 | 0 | 0 | 49.3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 | 336.4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高原 |
曾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薛惠民 | 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郝光平 | 曾任北方公司副总经理兼煤炭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
锡斌 | 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经理。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梁军 | 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咨询。 |
长明 | 曾任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 |
赵可夫 | 曾任内蒙古智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新广为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
卢文兵 | 曾任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CEO。现任内蒙古腾格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闫杰慧 | 曾任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内蒙古英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 |
梁静华(离任) | 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经理。现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会计师。 |
刘继东 | 曾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商务与合同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
张斌 | 曾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兼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 |
王珍瑞 | 曾任北方联合电力呼和浩特热电厂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王威士 | 曾任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
王定伦 |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现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与产权部主任。 |
王晓戎 |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乌兰格勒 | 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
赵黎鲲 | 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工作变动,王晓戎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高原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 2020年9月 | |
薛惠民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2017年9月 | |
锡斌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2014年5月 | |
梁军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咨询 | 2020年5月 | |
长明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管理部主任 | 2020年5月 | |
梁静华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与产权部经理 | 2017年11月 | 2021年12月 |
王定伦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与资产部主任 | 2021年12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高原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高原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高原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高原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高原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高原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高原 |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薛惠民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
薛惠民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郝光平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监事 | ||
郝光平 |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
锡斌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
锡斌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
锡斌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
锡斌 | 锡林郭勒蒙锡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董事长 | ||
锡斌 |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锡斌 | 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锡斌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锡斌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锡斌 | 辽宁能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锡斌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锡斌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长明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明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明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明 |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明 | 内蒙古铧尖露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明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 | 董事 |
任公司 | ||||
长明 | 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
梁静华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内蒙古铧尖露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北方联合电力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包头市北方羲和利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内蒙古北方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
梁静华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
梁静华 | 包头天外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
王定伦 | 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定伦 | 包头市北方羲和利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北方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定伦 | 内蒙古铧尖露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定伦 | 北方联合电力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晓戎 | 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公司 | 董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禹龙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王晓戎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召集人) | ||
王晓戎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召集人) | ||
王晓戎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召集人) | ||
王晓戎 | 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王晓戎 | 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赵黎鲲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
乌兰格勒 | 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
乌兰格勒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乌兰格勒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乌兰格勒 | 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公司 | 监事 | ||
乌兰格勒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
乌兰格勒 | 内蒙古禹龙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
赵可夫 | 内蒙古新广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主任会计师 | ||
赵可夫 | 内蒙古新广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卢文兵 | 内蒙古腾格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卢文兵 | 内蒙古民丰种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闫杰慧 | 内蒙古英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主任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章节第一部分。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36.4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定伦 |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赵黎鲲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
王晓戎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变动 |
梁静华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 |
王定伦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注:因工作变动,王晓戎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月8日 | 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增加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19日 | 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批准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议案》《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2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8月17日 | 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9月10日 | 逐项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9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前赎回“蒙电转债”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2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高原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薛惠民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郝光平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锡斌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梁军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长明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赵可夫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卢文兵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闫杰慧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赵可夫,成员:梁军、闫杰慧。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闫杰慧,成员:长明、卢文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卢文兵,成员:锡斌、赵可夫。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高原,成员:薛惠民、锡斌、长明、赵可夫。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3月26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1.同意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2.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4.同意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2021年审计计划;5.同意与公司治理层的沟通函的相关内容;6.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1年4月20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 1.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同意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同意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同意关于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议案;6.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同意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8.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9.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 | |
2021年8月8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 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1年10月15日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 |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1月25日 |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认为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能力与资格。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22日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考核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项目2020年度绩效的议案》,同意兑现2020年度绩效工资。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3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36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20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471 |
销售人员 | 31 |
技术人员 | 646 |
财务人员 | 74 |
行政人员 | 467 |
其他 | 511 |
合计 | 6,2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技校及以下 | 667 |
中专 | 396 |
大学专科 | 1,465 |
大学本科 | 3,492 |
研究生及以上 | 180 |
合计 | 6,200 |
报告期,公司平均从业人员6,28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完善薪酬分配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薪酬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坚持“按岗定薪、按绩取酬,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坚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倾斜的价值导向,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积极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加强重点专项工作奖惩,建立健全对员工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工资与绩效挂钩的力度,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高度注重员工培训,今年以来公司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开展线上专题学习教育,紧跟时代与政策变化,通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96,275,182.54 |
上表报酬总额单位为元。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能够做到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经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最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对公司章程中分红政策相关内容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已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临2012-010公告、临2012-011公告和临2014-010号公告。 2019年,为让全体股东更好地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经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目标、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后,公司决定进一步提高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三年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
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0.09元人民币。该承诺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15、025号公告)。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
2020年7月29日、2021年6月25日实施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临2019-033号、2020-036号、2021-021号公告),报告期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情况,制定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2-2024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0.1元人民币(含税)。该承诺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14、019号公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经营实际,不断加强完善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特别是把国家最新的要求融入到以公司《章程》为中心的治理制度体系中,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董事会、监事会基本制度为引导,证券业务制度保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障股东利益,保障董事、监事行使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梳理了公司治理和内控等方面的漏洞,不断加强完善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修订了《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使公司法人治理运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同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完善部门关键业务的内控流程,定期进行内控测评,进一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对公司的资产、投资、运作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按照《内蒙古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公司在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公司治理,不断推进管理创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
公司始终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经营实际,不断加强完善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特别是把国家最新的要求融入到以公司《章程》为中心的治理制度体系中,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董事会、监事会基本制度为引导,证券业务制度保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障股东利益,保障董事、监事行使权利。
公司始终不断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利用各种渠道,通过走访、研讨等方式,了解市场关注点。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平台、机构研究人员访谈、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拉近同投资者的距离,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参加“投资者接待活动日”,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不断强化控股股东约束,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等相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信息披露工作连续五年获得A级评价,并荣获A股主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奖。
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应改尽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即查立改;由于历史和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公司也深入研究分析,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1.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在自查自纠阶段,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均已修改、完善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二是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陆续出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对《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出了修订,进一步夯实了公司治理体系,保证了相关制度的时效性。
2.同业竞争方面。
因公司属于国企改制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区域交叉,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业务关联。为此,公司逐步通过资产置换、资产注入、股权重组等方式逐步减少了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关联,控股股东也积极履行承诺,已将所有符合上市条件的煤电资产装入上市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约束条件限制,公司个别电厂存在的“一厂多制”现象,公司也正在采取妥善的办法加以解决。公司将继续探索和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市场化协调机制,利益一致、共同发展。
在公司治理层面上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流程、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蒙西地区面临的销售市场与供应市场也基本相同。对于销售市场而言,各电力企业上网电量的分配与调度是由电网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平调度原则以及当地区域电力需求等情况决定,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对于煤炭采购市场而言,一定的规模优势以及阳光透明的招标采购制度是公司燃煤成本在区域领先的有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推进管理创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增强员工创造力、提高市场认可度、巩固竞争优势,积极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
(二)持续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经营实际,不断加强完善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及时将国家最新的要求融入到以公司《章程》为中心的治理制度体系中,持续有效保障股东利益,保障董事、监事行使权利。
(三)持续不断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利用各种渠道,通过走访、研讨等方式,了解市场关注点。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平台、机构研究人员访谈、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拉近同投资者的距离,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积极参加“投资者接待活动日”,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不断强化控股股东约束,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控股火电企业均属于重点排污单位,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各企业在气、水、声、渣、危废、固废等方面依法合规运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文件要求,各火电企业全部做到了持证排污,依法合规运营。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控股火电企业全部建有除尘、脱硫、脱硝、废水处理等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全部达到或严于国家排放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控股企业相关建设项目全部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火力发电企业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涉及总则、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分级、处置措施、现场恢复、结束应急、信息上报、应急保障、培训及演练、奖励与处罚等内容。针对重大污染源,定期进行事故演习。
针对各自污染源的特殊性,还制定了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液氨泄漏应急预案、氢气泄露应急预案、灰坝坍塌应急预案、异常气候应急预案、脱硫后硫化物超标排放应急预案、制氢站爆炸应急预案、燃油区火灾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应急预案及恐怖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对于特殊情况下,如:重污染天气时段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等,还制定了空气保障措施。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火力发电厂均已按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所有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且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每季度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在线装置进行有效性审核,数据真实有效,并实时上传至地方环保部门监控平台,报告期,设施运行正常,所有火力发电厂均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见下表:
省市 | 电厂 | 原因 | 监管单位 | 处罚文件 | 日期 | 金额 (万元) | 整改情况 |
内蒙古 乌海市 | 乌海发电厂 |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分局 | 海南环罚字[2021]2号 | 2021年4月30日 | 20 | 已整改 |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 丰电能源公司 | 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 |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 | 乌环罚[2021]2号 | 2021年3月17日 | 23.09 | 已整改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京达公司 | 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扣减环保电费并罚款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市监价处字[2021]19号 | 2021年3月31日 | 0.13 | 加强启动阶段参数控制及运行调整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聚达公司 | 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扣减环保电费并罚款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市监价处字[2021]20号 | 2021年3月31日 | 2.11 | 加强启动阶段参数控制及运行调整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蒙达公司 | 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扣减环保电费并罚款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市监价处字[2021]21号 | 2021年3月31日 | 0.13 | 加强启动阶段参数控制及运行调整 |
内蒙古 丰镇市 | 丰电能源公司 | 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扣减环保电费并罚款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市监价处字[2021]60号 | 2021年4月13日 | 0.14 | 加强启动阶段参数控制及运行调整 |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丰泰公司 | 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扣减环保电费并罚款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市监价处字[2021]61号 | 2021年4月13日 | 0.16 | 加强启动阶段参数控制及运行调整 |
内蒙古 乌海市 | 乌海发电厂 | 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限,扣减环保电费并罚款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市监价处字[2021]40号 | 2021年4月14日 | 0.41 | 加强启动阶段参数控制及运行调整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蒙达公司 | 堆煤未采取密闭措施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 达环罚[2021]22号 | 2021年7月2日 | 10 | 已整改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京达公司 | 堆煤未采取密闭措施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 | 达环罚[2021]38号 | 2021年9月22日 | 10 | 已整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和林发电公司 | 雨水排口不达标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呼环罚[2021]42号 | 2021年12月10日 | 20 | 已整改 |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控股各电厂因机组启停、负荷调整、煤质变化等原因导致瞬时或短时间的非处罚性超标排放情况,均已整改,并按相关要求相应扣减环保电价收入。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一是坚持以服务战略大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以及新能源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科技研发,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2021年公司发生研发费用710.32万元。二是公司强化污染物排放管理,环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燃煤机组均已按环保要求实现了超低排放,厂用电率、发电水耗等能耗指标逐年下降,处于区域行业领先地位。三是供热扩容、灵活性改造、污泥耦合等先进技术也陆续推广应用,供热能力明显提升,为参与后续市场竞争奠定了先发优势。智慧绿色矿山建设正在全面推进。煤炭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成效,魏家峁煤矿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四是能耗管理提升取得新成效,在全国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竞赛中,魏家峁公司1号、2号机组获5A优胜机组奖。五是公司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持续优化调整布局结构,坚持自主开发与收购并重,充分利用内蒙古清洁能源充足的有利条件,全面加快新能源跨越式发展。2017年收购北方龙源风电公司以后,公司形成了跨区域送电、煤电一体化及新能源发展三条经营主线。2019年年末成功收购察尔湖光伏项目,2021年4月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正式商业运行,公司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又迈出了一步。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定不移加快绿色转型,提高清洁能源占比。一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统筹安排现役火电机组的节能减排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等。二是加强碳排放统一专业化管理,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及测算存量火电节能降碳情况,加强考核,确保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三是进一步加强能耗管理提升,公司将不断提升清洁发电水平。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立足自身定位,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践行央企责任担当,把履行社会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是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大型电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保障能源供给以及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通过供热业务开展保证了供热区域内居民冬季取暖需求,积极主动地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
二是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扶贫工作,担负国企社会责任。通过开展点对点地精准扶贫、绿色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活动,变“输血”为“造血”,致力使贫困点有产业、有帮扶、有钱赚。2021 年,全力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定向采购定点扶贫县的扶贫产品,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2021年公司在扶贫方面投入资金
273.54万元。
三是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持续健全“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治理架构,精准有效地处置重点领域风险。
四是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提前部署,时刻关注疫情动态,认真贯彻落实当地政府及上级的防疫部署,动员带领广大职工抗疫防疫,引导职工正确认识、科学防范,制定“非常时期”各项工作举措,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购买储备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多维度多角度,宣传疫情防控令及疫情防治知识等,切实做到“知、防未然”。为夺取疫情防控胜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公司上下积极作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社区协调沟通,实施网格化监管,积极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公司所属电厂克服困难,保障了社会用电及供热,职工零感染,为祖国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支撑。
五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一是坚持以服务战略大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以及新能源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二是强化污染物排放管理,环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燃煤机组均已按环保要求实现了超低排放,厂用电率、发电水耗等能耗指标逐年下降,处于区域行业领先地位。三是供热扩容、灵活性改造、污泥耦合等先进技术也陆续推广应用,供热能力明显提升,为参与后续市场竞争奠定了先发优势。四是能耗管理提升取得新成效。五是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持续优化调整布局结构,坚持自主开发与收购并重,充分利用内蒙古清洁能源充足的有利条件,全面加快新能源跨越式发展。
今后,公司将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继续弘扬企业精神、发挥央企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扶贫工作,担负国企社会责任。遵循“依法捐赠、量力而行、诚实守信、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指导下属单位做好帮扶援助工作。报告期,公司全力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定向采购定点扶贫县的扶贫产品,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2021年公司在扶贫方面投入资金273.54万元。
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公司的优势,从公司实际出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工作有效衔接,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方公司 | 1、北方公司承诺继续将内蒙华电作为本公司煤电一体化等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逐步将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内蒙华电。2、本公司拟注入内蒙华电的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内蒙华电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2)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存在产权权属不完善或项目投资审批手续存在瑕疵等情况;(3)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内蒙华电资产质量、增强内蒙华电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其的财务状况,其中内蒙华电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3、本公司承诺将在相关业务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向内蒙华电注入的工作4、本公司承诺,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使内蒙华电遭受任何损失,则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本公司承诺将在相关业务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向内蒙华电注入的工作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方公司 | 1、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 | 无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4、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其他 | 北方公司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施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公司除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并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 | 无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北方公司 | 一、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收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持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龙源风电”)81.25%的股权(上述收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现就北方龙源风电相关事项说明及承诺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北方龙源风电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的建筑面积合计36411平方米的土地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19809.54平方米的房屋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46748.73平方米的土地、1425.70平方米的房屋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更名手续。就上述土地、房屋办证及更名事项,本公司承诺:1)北方龙源风电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可实际占有和使用上述土地、房屋,该等土地、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并没有因其暂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本公司将确保北方龙源风电及其下属企业在该等土地、房屋取得规范、有效的权属证书之前,能按照现状使用该等土地、房屋。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北方龙源因上述土地、房屋权属瑕疵问题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足额现金补偿。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 承诺时间为自本次发行实施后开始,期限详见承诺内容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北方龙源风电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及承诺。(见上述内容)为维护内蒙华电的利益,本公司现就北方龙源风电正在办理出让手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作出如下补充说明及承诺:北方龙源风电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宗面积为10,311.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辉腾锡勒风电场扩建24MW风电项目。北方龙源风电已于2016年5月17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厅农牧业厅《草原使用审核同意书》(内草审字[2016]51号)。乌兰察布市行政服务中心已于2017年10月18日受理北方龙源风电向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的土地权证办理申请。截至本补充承诺函之日,土地出让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为保证内蒙华电不会因上述土地权属瑕疵问题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同意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与该宗土地使用权按照资产法评估的评估值相等的货币资金,即人民币282,000.03元,划转至内蒙华电指定账户。待北方龙源风电就该宗土地使用权办理完毕出让手续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内蒙华电将上述资金(含利息)划转回本公司。若因本公司违反本补充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内蒙华电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分红 | 公司 | 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在其认为适当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0.09元人民币。(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前款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程序公司对其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股东大会表决该等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以使中小股东有机会就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宜向公司提供意见。 | |||||||
分红 | 公司 | 2022-202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在其认为适当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 |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2-2024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0.1元人民币(含税)。(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前款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程序,公司对其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时,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项论述,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按照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或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股东大会表决该等议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机制,使中小股东有机会就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宜向公司提供有关建议。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其他承诺 |
注:
1、上述关于解决土地等权属瑕疵的承诺,报告期除风研所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因风研所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公司将对相关资产权属证明办理难度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状况的影响进行评估,如需对相关承诺进一步明确或调整,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沟通确定,并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2019-2021年股东回报涉及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决议通过,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该准则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影响数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10,453,074.43 | 10,453,074.43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0,392,590.43 | -10,453,074.43 | 939,939,516.00 |
租赁负债 |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影响数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
长期待摊费用 | 8,357,037.77 | 8,357,037.77 | |
租赁负债 |
详见本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7 |
保荐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2017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75亿元,保荐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由于公司股票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截至赎回登记日期间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截至报告期末,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义务已履行完毕。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除了原材料采购,其余均没有超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金额:1、技术服务、施工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经营性劳务服务等实际发生金额8,271.35万元;2、设备采购及其他实际发生3,038.31万元;3、保险、保理等金融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为1,569.68万元;4、融资、融资租赁等资金支持没有实际发生。 | 详见公司临2020-015、030;临2021-009、012、019及临2022-013号公告 |
报告期,公司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开户、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均没有超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1、日最高存款余额为235,122.81万元;2、日最高贷款余额为0万元;3、累计年度存贷款利息1,077.56万元;4、其他金融服务55.01万元。 | 详见公司临2020-15、030;临2021-009、012、019及临2022-013号公告 |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除了销售产品、材料、燃料等,其余均没有超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1、采购原材料、燃料等实际发生金额为95,154.31万元;2、融资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为152,991.70万元;3、担保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为0万元;4、燃料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服务与技术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为32,903.62万元;5、房产、土地、设备租赁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为2,179.34万元;6、设备维护、检修运行服务没有实际发生;7、电力热力销售服务实际发生金额799.61万元;8、其他管理服务实际发生金额为423.32万元。 | 详见公司临2020-15、030;临2021-009、012、019及临2022-013号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受2021年燃煤价格大幅上涨及临时核增产能双重因素影响,公司向控股股东北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燃料销售超过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超出50,254.31万元。
考虑到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可以取得优惠价格的能力,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有能力按时及可靠地向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原材料,以降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的管理及经营成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超过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超出1,113.86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请董事会补充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宜,关联董事高原、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长明回避表决。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财务公司 | 25 | 0.35%-1.49% | 1.97 | 315.86 | 311.60 | 6.24 |
合计 | / | / | / | 1.97 | 315.86 | 311.60 | 6.24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财务公司 | 1.50 | 3.62% | 1.30 | 0.00 | 1.30 | 0.00 |
合计 | / | / | / | 1.30 | 0.00 | 1.30 | 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财务公司 | 其他金融业务 | 400 | 55.0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各电厂分别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电厂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蒙西电网)售电取得的销售收入100.18亿元,向华北电网售电取得的销售收入62.69亿元。公司所属风电场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蒙东电网)售电取得的销售收入0.79亿元。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和林发电公司增资工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和林发电公司的增资事宜,详见公司2021-002号公告。
2、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顺利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3、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承诺。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情况,制定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4、提前赎回“蒙电转债”。
报告期,由于公司股票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
5、聘任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变动,王定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代行总经理职责)。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珍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因工作变动,王晓戎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赵黎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6、全资、控股子公司收到新能源项目备案通知。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有序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稳定供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达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林发电公司分别收到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光火一体化项目备案告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66、073号公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808,538,196 | 100 | 718,349,615 | 718,349,615 | 6,526,887,811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808,538,196 | 100 | 718,349,615 | 718,349,615 | 6,526,887,811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808,538,196 | 100 | 718,349,615 | 718,349,615 | 6,526,887,811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9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蒙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32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行使公司“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
自2021年1月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蒙电转债”转股数量为718,349,61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526,887,811 股。报告期,蒙电转债转股及有条件赎回情况详见公司临2021-001、005、025、033、036、037、038、040、042、045、046、047、051、052、053、057、058、059、060、062号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蒙电转债”转股及公司股票价格触发“蒙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实施了提前赎回权,新增股份718,349,615股,公司总股本5,808,538,196增加至6,526,887,811股。对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影响指标 | 2021年度 | |
股本变动前 | 股本变动后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51 | 0.053 |
稀释每股收益 | 0.051 | 0.0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95 | 1.98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 | - | - | - | - | --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蒙电转债 | 2017/12/22 | 100 | 18,752,200 | 2018/1/9 | 18,752,200 | 2021/11/5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1/12/28 | 3.32 | 1,500,000,000 | 2022/1/4 | 1,500,000,000 | 2024/12/29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1/11/15 | 2.49 | 1,000,000,000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 | 2020/10/16 | 4.68 | 500,000,000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 | 2020/10/28 | 4.50 | 500,000,000 | |||
内蒙古蒙电华能 | 2018/8/30 | 5.20 | 1,000,000,000 |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018/11/20 | 4.89 | 1,500,000,000 | 2018/11/29 | 1,500,000,000 | 2021/11/20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2018/11/20 | 5.15 | 500,000,000 | 2018/11/29 | 500,000,000 | 2023/11/20 |
其他衍生证券 | ||||||
- | - | -- | - | - | - | - |
注:上表中“蒙电转债”发行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1875.22万张,发行总额18.7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成功发行15亿元3+N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1蒙电Y1,债券代码185193,票面利率3.32%,发行价格100元/张。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30天,利率2.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报告期已偿还完毕。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3+N,利率
4.68%,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按年付息,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报告期完成付息工作。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完成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发行,期限3+N,利率4.50%,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按年付息,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报告期完成付息工作。
2018年8月30日,公司完成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3年,利率5.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报告期已偿还完毕。
报告期,由于公司股票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
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成功发行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其中3+N品种发行15亿元,债券简称18蒙电Y1,债券代码136917,票面利率4.89%,发行价格100元/张;5+N品种发行5亿元,债券简称18蒙电Y2,债券代码136918,票面利率5.15%,发行价格100元/张。18蒙电Y1和18蒙电Y2均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报告期,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即 18蒙电Y1第一个续期选择权周期末,公司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2021年11月22日已将本品种债券全额兑付;18蒙电Y2完成付息工作。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底成功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蒙电转债”),按照《募集说明书》,蒙电转债自2018年6月28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报告期内,因“蒙电转债”转股及公司股票价格触发“蒙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实施了提前赎回权,新增股份718,349,615股,公司总股本5,808,538,196增加至6,526,887,811股。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为北方公司,持股比例50.64%。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率由2020年57.60%下降为2021年53.82%,降低3.78个百分点,负债结构保持合理水平。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7,25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9,699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3,305,473,803 | 50.64 | 无 | 国有法人 |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 -30,444,300 | 190,295,840 | 2.92 | 无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801,102 | 1.08 | 未知 | 其他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448,559 | 1.05 | 未知 | 其他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 60,841,653 | 0.93 | 未知 | 未知 | ||||
蒋凤银 | 51,671,899 | 0.79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115,815 | 0.78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804,851 | 0.73 | 未知 | 其他 | ||||
翟珺 | 47,640,282 | 0.73 | 未知 | 未知 | ||||
李威 | 45,598,522 | 0.7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3,305,473,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5,473,803 | |||||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 190,295,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295,84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801,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70,801,10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448,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68,448,559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6组合 | 60,841,653 | 人民币普通股 | 60,841,653 | |||||
蒋凤银 | 51,671,899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71,89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115,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15,81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804,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04,851 | |||||
翟珺 | 47,640,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40,282 | |||||
李威 | 45,598,522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98,52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人”)的通知,自2021年12月23至2022年1月18日,天津华人通过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减持公司股份48,140,700股;通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华资1号单一资金信托减持公司股份16,359,300股;通过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人金融能源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5,300,000股,减持比例已达总股本的1%。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均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取得(详见公司临2022-001号公告)。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炳华 |
成立日期 | 2004年1月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煤炭经营;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舒印彪 |
成立日期 | 1989年3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 |
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等。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通过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能泰山(000720)23.26%的股权,通过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新能泰山(000720)17.36%的股权。2、直接持有华能国际(600011)9.91%的股权;通过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600011)32.28%的股权。通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能国际(HK0902)3.01%的股权。3、直接持有华能水电(600025)50.40%的股权。4、通过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长城证券(002939)46.38%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2017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蒙电转债 | 110041 | 2017/12/22 | 2017/12/22 | 2023/12/21 | 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集中竞价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否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8蒙电Y1 | 136917 | 2018/11/19 | 2018/11/20 | 2021/11/20 | 0 | 4.89 | 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集中竞价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否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18蒙电Y2 | 136918 | 2018/11/19 | 2018/11/20 | 2023/11/20 | 5 | 5.15 | 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集中竞价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否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1 蒙电 Y1 | 185193 | 2021/12/28 | 2021/12/29 | 2024/12/29 | 15 | 3.32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集中竞价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否 |
金
注: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
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2、报告期,由于公司股票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17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报告期,由于公司股票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 本次赎回“蒙电转债” 数量为 339,19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34,362,321.33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1年11月5日。(详见公司临2021-062号公告)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报告期,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第一个续期选择权周期末,公司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2021年11月22日已将本品种债券全额兑付。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按照《募集说明书》,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完成了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支付工作。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被触发,已执行。
(2)公司公开发行的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均附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报告期,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品种一)第一个续期选择权周期末,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2021年11月20日将本品种债券全额兑付。(品种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条款未被触发或执行。
(3)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附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条款未被触发或执行。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B座9层 | 王新元、索还锁 | 张维 | 010-5083899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B座9层 | 王新元、易厚震 | 张维 | 010-5083899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B座9层 | 杨涛、刘光慧 | 张维 | 010-50838997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017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18.75 | 18.75 | 0 | - | - | 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5 | 15 | 0 | - | - | 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 5 | 5 | 0 | - | - | 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5 | 15 | 0 | - | -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1内蒙华电SCP001 | 012105013.IB | 2021/11/15 | 2021/11/17 | 2021-12-17 | 0 | 2.49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 | 20内蒙华电MTN001 | 102001909 | 2020/10/14 | 2020/10/16 | 2023/10/16 | 5 | 4.68 | 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 | 20内蒙华电MTN002 | 102002012 | 2020/10/26 | 2020/10/28 | 2023/10/28 | 5 | 4.50 | 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据 | 一年利息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8蒙电华能PPN001 | 031800530 | 2018/8/30 | 2018/8/31 | 2021/8/31 | 10 | 5.2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 | 否 |
注: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和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为3+N(3)永续中期票据,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债券于2021年12月17日到期,如期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兑付本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 | 债券于2021年10月16(遇节假日顺延)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付息兑付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 | 债券已于2021年10月28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付息兑付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债券已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如期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兑付本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 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和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附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条款未被触发或执行。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 王新元、易厚震 | 王新元 | 010-62212990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 刘春娟、郑立有 | 刘春娟 | 010-51716789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 杨涛 崔伟英 | 杨涛 | 010-51716789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 | 10 | 0 | - | - | 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 | 5 | 5 | 0 | - | - | 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永续中期票据 | 5 | 5 | 0 | - | - | 是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0 | 10 | 0 | - | -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13,253,100.87 | 742,148,736.91 | -44.32 | |
流动比率 | 0.56 | 0.37 | 0.19 | |
速动比率 | 0.50 | 0.34 | 0.16 | |
资产负债率(%) | 53.82 | 57.60 | -3.78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8 | 0.04 | 0.14 | |
利息保障倍数 | 1.64 | 2.09 | -0.45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37 | 4.99 | -0.62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42 | 5.32 | 0.10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8,752,2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7,522.0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87,522.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号文同意,公司187,52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蒙电转债”,债券代码“110041”(详见公司临2017-016至022号公告;临2017-026、027、034、039、 040、041、044、045、046、048、049、051、052、053、055、056、057、058、059、061、062、063、064、065、067、070、072、073;临2018-001号公告)。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蒙电转债(110041) | 1,872,912,000.00 | 1,838,993,000 | 33,919,000 | - | 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蒙电转债(110041)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838,993,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718,349,615 |
累计转股数(股) | 719,142,811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12.38247910% |
尚未转股额(元) | 33,919,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1.8088011%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蒙电转债(110041)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18年7月30日 | 2.92 | 2018年7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2018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临2018-043公告)。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蒙电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蒙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8-044号公告)。 |
2019年8月15日 | 2.82 | 2019年8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2019年6月2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临2019-025公告)。2019年8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临2019-033号公告)。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蒙电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蒙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9-034号公告)。 |
2020年7月29日 | 2.69 | 2020年7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2020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临2020-030公告)。2020年7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临2020-036号公告)。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蒙电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蒙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20-037号公告)。 |
2021年6月25日 | 2.56 | 2021年6月1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 |
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蒙电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蒙电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22号公告)。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2.56 |
注:由于公司股票触发了“蒙电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行使了“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股票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9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蒙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32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行使公司“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2021 年 11月 5日,“蒙电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并摘牌。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2)010076号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内蒙华电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内蒙华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4.29”、“6.2”、“6.3”及“6.42”所示,内蒙华电2021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7.92亿元,较2020年末增长了37.0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34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了23.26%,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均较上年度增长。内蒙华电收入主要来源于出售电力、煤炭、热力等产品,当电力、煤炭、热力等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收到产品销售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内蒙华电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同时本年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亦增长较多,因此,我们将内蒙华电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内蒙华电收入确认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评价内蒙华电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的收入确认相关凭证进行抽查,核对发票、销售合同、结算单据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内蒙华电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检查客户回款单据,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检查政府部门对电价的批文与内蒙华电确认收入采用的电价是否一致;
(6)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抽查,核对结算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4.17”、“4.23”及“6.12”所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蒙华电固定资产账面余额275.15亿元,减值准备余额6.11亿元;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余额1.77亿元,减值准备余额1.46亿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高达64.93%,同时在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时涉及管理层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内蒙华电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价了内蒙华电与识别长期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回收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
(2)评估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
(3)实地勘察相关固定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等情况;
(4)测试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评估管理层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内蒙华电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内蒙华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内蒙华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内蒙华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内蒙华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内蒙华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内蒙华电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内蒙华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涛(项目合伙人) (签名并盖章)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光慧 (签名并盖章)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78,345,235.32 | 294,922,081.9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1,600,000.00 | 55,843,754.26 |
应收账款 | 七5 | 3,760,274,290.26 | 2,677,783,103.3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
预付款项 | 七7 | 44,125,189.26 | 10,355,086.2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10,239,038.85 | 114,859,679.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7,985,700.68 | 28,274,384.9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90,162,926.56 | 372,060,416.83 |
合同资产 | 七10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43,886,981.58 | 416,427,127.78 |
流动资产合计 | 5,728,633,661.83 | 3,942,251,249.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53,395,088.71 | 1,976,538,007.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833,041,358.27 | 1,086,444,817.2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71,646,009.22 | 75,811,534.63 |
固定资产 | 七21 | 26,935,234,451.40 | 26,465,808,749.41 |
在建工程 | 七22 | 571,718,961.06 | 3,304,673,436.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油气资产 | 七24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0,903,215.81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208,000,481.89 | 4,397,264,143.06 |
开发支出 | 七27 | ||
商誉 | 七28 | 75,399,974.47 | 75,399,974.4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44,831,803.21 | 950,392,590.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7,792,743.15 | 137,843,604.7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04,353,346.75 | 445,025,621.8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756,317,433.94 | 38,915,202,480.27 | |
资产总计 | 41,484,951,095.77 | 42,857,453,730.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197,134,381.96 | 2,582,538,263.8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480,000.00 | 25,7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316,282,336.10 | 2,207,723,250.17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69,408,575.63 | 65,464,444.0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3,087,657.32 | 121,141,247.80 |
应交税费 | 七40 | 850,025,985.01 | 133,002,180.4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59,932,092.45 | 2,676,424,349.0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6,915,662.89 | 146,541,238.5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079,662,655.36 | 2,686,213,037.5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6,559,083.80 | 66,696,357.67 |
流动负债合计 | 10,215,572,767.63 | 10,564,903,130.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1,918,500,332.78 | 12,187,330,631.26 |
应付债券 | 七46 | 1,749,351,683.3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2,748,260.92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087,190.24 | 1,087,190.24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1,990,425.18 | 163,062,256.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84,658.9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9,857,671.17 | 21,461,652.9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110,968,539.20 | 14,122,293,414.45 | |
负债合计 | 22,326,541,306.83 | 24,687,196,545.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526,887,811.00 | 5,808,538,19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3,002,649,578.70 | 3,349,641,238.9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02,649,578.70 | 3,009,001,292.32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581,260,265.21 | 174,508,388.63 |
减:库存股 | 七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0,674,516.54 | 373,978,013.62 |
专项储备 | 七58 | 219,450,917.56 | 45,590,910.84 |
盈余公积 | 七59 | 1,750,082,272.95 | 1,740,883,583.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953,156,250.78 | 3,375,577,724.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54,161,612.74 | 14,868,718,056.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04,248,176.20 | 3,301,539,128.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158,409,788.94 | 18,170,257,185.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484,951,095.77 | 42,857,453,730.16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9,754,706.48 | 81,696,627.4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1,14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04,390,367.52 | 431,265,528.5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0,137.89 | 1,078,807.6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891,244,149.99 | 4,279,453,522.6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44,523,158.25 | 1,007,003,125.04 | |
存货 | 107,817,661.59 | 35,634,174.8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514,617.28 | 38,282,134.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78,961,640.75 | 4,888,550,795.8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269,746,000.00 | 4,442,366,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4,119,890,559.52 | 14,032,233,478.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6,815,973.84 | 1,058,799,156.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2,924,521.63 | 44,851,125.48 | |
固定资产 | 1,637,448,329.47 | 1,831,319,127.38 | |
在建工程 | 15,297,510.53 | 18,428,532.0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932,741.43 | ||
无形资产 | 86,995,758.23 | 70,982,378.4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37,787.69 | 8,357,037.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952,881.29 | 26,873,26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015,242,063.63 | 21,534,210,096.91 | |
资产总计 | 25,794,203,704.38 | 26,422,760,892.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93,069,096.04 | 2,793,994,283.2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64,863,090.54 | 121,656,547.9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431,516.30 | 10,440,255.7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938,127.21 | 20,303,876.24 | |
应交税费 | 17,352,311.49 | 12,525,401.78 | |
其他应付款 | 100,204,895.04 | 110,497,260.2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6,954,613.16 | 1,637,237,445.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83,455.09 | 4,609,277.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41,497,104.87 | 4,711,264,348.4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470,142,695.29 | 5,930,642,990.32 | |
应付债券 | 1,749,351,683.3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55,035.1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7,804,875.31 | 29,984,954.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719,542.71 | 8,413,545.8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08,222,148.50 | 7,718,393,173.54 | |
负债合计 | 11,049,719,253.37 | 12,429,657,52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526,887,811.00 | 5,808,538,19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002,649,578.70 | 3,349,641,238.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02,649,578.70 | 3,009,001,292.32 | |
资本公积 | 2,009,763,808.68 | 600,898,835.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5,504,973.84 | 377,488,156.3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40,729,997.00 | 1,431,531,307.72 | |
未分配利润 | 1,638,948,281.79 | 2,425,005,636.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44,484,451.01 | 13,993,103,370.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794,203,704.38 | 26,422,760,892.72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933,565,813.08 | 15,360,550,807.4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8,933,565,813.08 | 15,360,550,807.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491,923,971.11 | 14,441,334,693.4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7,041,414,939.57 | 13,123,741,306.6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80,561,324.33 | 427,760,801.29 |
销售费用 | 七63 | ||
管理费用 | 七64 | 27,404,785.40 | 23,627,847.18 |
研发费用 | 七65 | 7,103,226.97 | 18,399,963.23 |
财务费用 | 七66 | 735,439,694.84 | 847,804,775.10 |
其中:利息费用 | 747,064,035.80 | 858,043,378.80 | |
利息收入 | 9,832,720.34 | 7,253,147.3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1,554,455.36 | 40,284,531.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8,260,283.39 | 330,174,722.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8,659,116.12 | 121,124,474.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788,494.37 | -30,214,646.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56,190,963.3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426,409.31 | 338,489.7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0,298,099.00 | 903,608,248.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2,726,100.78 | 22,838,157.2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4,767,957.46 | 9,540,449.6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8,256,242.32 | 916,905,955.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60,291,660.79 | 217,397,129.0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964,581.53 | 699,508,826.8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964,581.53 | 699,508,826.8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2,250,182.54 | 759,063,637.2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4,285,601.01 | -59,554,810.4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253,403,458.98 | -36,425,926.7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 -253,303,497.08 | -36,733,012.08 |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3,303,497.08 | -36,733,012.0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3,303,497.08 | -36,733,012.0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9,961.90 | 307,085.31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5,438,877.45 | 663,082,900.0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8,946,685.46 | 722,330,625.2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4,385,562.91 | -59,247,725.1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29,822,052.34 | 1,045,253,209.6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10,293,465.02 | 1,030,348,229.05 |
税金及附加 | 7,689,368.58 | 11,704,831.2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7,404,785.40 | 23,627,847.18 | |
研发费用 | 461,451.33 | 1,205,975.90 | |
财务费用 | 203,479,402.39 | 304,048,479.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7,008,757.10 | 301,592,872.12 | |
利息收入 | 2,755,500.23 | 2,021,016.24 | |
加:其他收益 | 十七5 | 3,804,649.45 | 3,237,792.6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8,895,030.72 | 1,538,321,598.8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8,659,116.12 | 121,124,474.7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69,172.31 | -27,631,915.4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95,901.3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0,900.46 | 8,910.8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371,531.64 | 1,173,458,332.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7,910,579.17 | 851,081.8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95,217.97 | 478,443.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986,892.84 | 1,173,830,970.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86,892.84 | 1,173,830,970.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986,892.84 | 1,173,830,970.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1,983,182.48 | -40,789,049.5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1,983,182.48 | -40,789,049.5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1,983,182.48 | -40,789,049.5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9,996,289.64 | 1,133,041,920.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611,635,122.71 | 13,209,554,150.2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868,645.90 | 20,542,895.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3,672,785.82 | 255,794,554.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813,176,554.43 | 13,485,891,600.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44,783,787.97 | 6,122,158,900.7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07,082,804.91 | 1,711,597,156.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8,611,727.96 | 1,542,640,928.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8,233,658.69 | 196,636,098.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18,711,979.53 | 9,573,033,084.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4,464,574.90 | 3,912,858,515.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75,977.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5,308,850.23 | 350,384,500.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739,477.06 | 7,974,012.3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5,407.9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2,346.9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616,082.16 | 360,334,489.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23,471,064.22 | 1,159,066,372.5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53,333.33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3,684.43 | 673,723.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4,034,748.65 | 1,162,193,428.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3,418,666.49 | -801,858,939.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9,200,000.00 | 1,111,928,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3,200,000.00 | 112,928,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672,942,618.07 | 8,820,702,553.0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32,142,618.07 | 9,932,630,553.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65,512,757.43 | 11,412,433,139.4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16,758,076.76 | 1,888,581,015.4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45,577,447.66 | 197,012,984.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6,177.14 | 10,199,786.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82,547,011.33 | 13,311,213,941.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0,404,393.26 | -3,378,583,388.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0.06 | -2,510.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0,640,685.09 | -267,586,322.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1,397,690.30 | 488,984,012.6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2,038,375.39 | 221,397,690.30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82,996,628.98 | 853,869,926.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032,623.66 | 174,043,485.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7,029,252.64 | 1,027,913,412.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6,774,376.70 | 242,692,786.8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1,782,837.54 | 209,114,757.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408,890.95 | 52,128,796.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236,132.40 | 98,001,017.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5,202,237.59 | 601,937,358.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172,984.95 | 425,976,053.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73,574,525.87 | 978,687,405.0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3,000.00 | 161,500.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93,635,001.48 | 6,511,844,011.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67,472,527.35 | 7,490,692,917.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43,839,820.20 | 17,508,137.19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0,800,000.00 | 171,845,333.3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8,440,000.00 | 5,769,554,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43,079,820.20 | 5,958,907,470.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4,392,707.15 | 1,531,785,446.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6,000,000.00 | 999,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14,000,000.00 | 7,506,1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10,000,000.00 | 8,505,1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916,019,000.00 | 9,172,1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91,983,346.99 | 1,361,193,720.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296.17 | 5,053,555.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08,161,643.16 | 10,538,387,276.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8,161,643.16 | -2,033,277,276.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058,079.04 | -75,515,775.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696,627.44 | 157,212,403.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754,706.48 | 81,696,627.44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08,538,196.00 | 3,009,001,292.32 | 340,639,946.64 | 174,508,388.63 | 373,978,013.62 | 45,590,910.84 | 1,740,883,583.67 | 3,375,577,724.77 | 14,868,718,056.49 | 3,301,539,128.64 | 18,170,257,185.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08,538,196.00 | 3,009,001,292.32 | 340,639,946.64 | 174,508,388.63 | 373,978,013.62 | 45,590,910.84 | 1,740,883,583.67 | 3,375,577,724.77 | 14,868,718,056.49 | 3,301,539,128.64 | 18,170,257,185.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18,349,615.00 | -6,351,713.62 | -340,639,946.64 | 1,406,751,876.58 | -253,303,497.08 | 173,860,006.72 | 9,198,689.28 | -422,421,473.99 | 1,285,443,556.25 | -297,290,952.44 | 988,152,603.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969,041.10 | -253,303,497.08 | 315,281,141.44 | 198,946,685.46 | -334,385,562.91 | -135,438,877.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18,349,615.00 | 1,679,245.28 | -340,639,946.64 | 1,408,637,460.65 | 1,788,026,374.29 | 163,200,000.00 | 1,951,226,374.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3,200,000.00 | 163,2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18,349,615.00 | -340,639,946.64 | 1,414,722,366.32 | 1,792,432,034.68 | 1,792,432,034.68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679,245.28 | -6,084,905.67 | -4,405,660.39 | -4,405,660.39 | |||||||||||
(三)利润分配 | -145,000,000.00 | 9,198,689.28 | -741,075,206.59 | -876,876,517.31 | -125,951,872.04 | -1,002,828,389.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198,689.28 | -9,198,689.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31,876,517.31 | -731,876,517.31 | -125,951,872.04 | -857,828,389.35 | |||||||||||
4.其他 | -145,000,000.00 | -145,000,000.00 | -145,0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3,860,006.72 | 173,860,006.72 | 173,860,006.72 | ||||||||||||
1.本期提取 | 264,311,321.60 | 264,311,321.60 | 264,311,321.60 | ||||||||||||
2.本期使用 | 90,451,314.88 | 90,451,314.88 | 90,451,314.88 | ||||||||||||
(六)其他 | -1,885,584.07 | 3,372,591.16 | 1,487,007.09 | -153,517.49 | 1,333,48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26,887,811.00 | 3,002,649,578.70 | 1,581,260,265.21 | 120,674,516.54 | 219,450,917.56 | 1,750,082,272.95 | 2,953,156,250.78 | 16,154,161,612.74 | 3,004,248,176.20 | 19,158,409,788.9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08,492,784.00 | 2,003,290,080.11 | 340,662,863.16 | 174,266,435.29 | 410,711,025.70 | 50,440,198.02 | 1,623,500,486.65 | 3,581,034,227.70 | 13,992,398,100.63 | 3,513,442,746.67 | 17,505,840,847.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08,492,784.00 | 2,003,290,080.11 | 340,662,863.16 | 174,266,435.29 | 410,711,025.70 | 50,440,198.02 | 1,623,500,486.65 | 3,581,034,227.70 | 13,992,398,100.63 | 3,513,442,746.67 | 17,505,840,847.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412.00 | 1,005,711,212.21 | -22,916.52 | 241,953.34 | -36,733,012.08 | -4,849,287.18 | 117,383,097.02 | -205,456,502.93 | 876,319,955.86 | -211,903,618.03 | 664,416,337.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043,287.68 | -36,733,012.08 | 651,020,349.60 | 722,330,625.20 | -59,247,725.14 | 663,082,900.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412.00 | 996,767,924.53 | -22,916.52 | 7,930.15 | 996,798,350.16 | 112,921,554.77 | 1,109,719,904.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928,000.00 | 112,928,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5,412.00 | -22,916.52 | 93,059.92 | 115,555.40 | 115,555.4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6,767,924.53 | -85,129.77 | 996,682,794.76 | -6,445.23 | 996,676,349.53 | ||||||||||
(三)利润分配 | -99,100,000.00 | 117,383,097.02 | -849,256,852.53 | -830,973,755.51 | -265,577,447.66 | -1,096,551,203.1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7,383,097.02 | -117,383,097.02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31,873,755.51 | -731,873,755.51 | -265,577,447.66 | -997,451,203.17 | |||||||||||
4.其他 | -99,100,000.00 | -99,100,000.00 | -99,1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849,287.18 | -4,849,287.18 | -4,849,287.18 | ||||||||||||
1.本期提取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
2.本期使用 | 91,849,287.18 | 91,849,287.18 | 91,849,287.18 | ||||||||||||
(六)其他 | 234,023.19 | -7,220,000.00 | -6,985,976.81 | -6,985,976.8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08,538,196.00 | 3,009,001,292.32 | 340,639,946.64 | 174,508,388.63 | 373,978,013.62 | 45,590,910.84 | 1,740,883,583.67 | 3,375,577,724.77 | 14,868,718,056.49 | 3,301,539,128.64 | 18,170,257,185.13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08,538,196.00 | 3,009,001,292.32 | 340,639,946.64 | 600,898,835.08 | 377,488,156.32 | 1,431,531,307.72 | 2,425,005,636.64 | 13,993,103,370.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08,538,196.00 | 3,009,001,292.32 | 340,639,946.64 | 600,898,835.08 | 377,488,156.32 | 1,431,531,307.72 | 2,425,005,636.64 | 13,993,103,370.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18,349,615.00 | -6,351,713.62 | -340,639,946.64 | 1,408,864,973.60 | -251,983,182.48 | 9,198,689.28 | -786,057,354.85 | 751,381,080.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6,969,041.10 | -251,983,182.48 | -44,982,148.26 | -159,996,289.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18,349,615.00 | 1,679,245.28 | -340,639,946.64 | 1,408,637,460.65 | 1,788,026,374.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18,349,615.00 | -340,639,946.64 | 1,414,722,366.32 | 1,792,432,034.6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679,245.28 | -6,084,905.67 | -4,405,660.39 | ||||||||
(三)利润分配 | -145,000,000.00 | 9,198,689.28 | -741,075,206.59 | -876,876,517.3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198,689.28 | -9,198,689.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31,876,517.31 | -731,876,517.31 | |||||||||
3.其他 | -145,000,000.00 | -145,0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27,512.95 | 227,512.9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526,887,811.00 | 3,002,649,578.70 | 2,009,763,808.68 | 125,504,973.84 | 1,440,729,997.00 | 1,638,948,281.79 | 14,744,484,451.0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08,492,784.00 | 2,003,290,080.11 | 340,662,863.16 | 600,571,751.97 | 418,277,205.90 | 1,314,148,210.70 | 2,208,474,806.69 | 12,693,917,702.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08,492,784.00 | 2,003,290,080.11 | 340,662,863.16 | 600,571,751.97 | 418,277,205.90 | 1,314,148,210.70 | 2,208,474,806.69 | 12,693,917,702.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412.00 | 1,005,711,212.21 | -22,916.52 | 327,083.11 | -40,789,049.58 | 117,383,097.02 | 216,530,829.95 | 1,299,185,668.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043,287.68 | -40,789,049.58 | 1,065,787,682.48 | 1,133,041,920.58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412.00 | 996,767,924.53 | -22,916.52 | 93,059.92 | 996,883,479.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5,412.00 | -22,916.52 | 93,059.92 | 115,555.4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6,767,924.53 | 996,767,924.53 | |||||||||
(三)利润分配 | -99,100,000.00 | 117,383,097.02 | -849,256,852.53 | -830,973,755.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7,383,097.02 | -117,383,097.0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31,873,755.51 | -731,873,755.51 | |||||||||
3.其他 | -99,100,000.00 | -99,1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34,023.19 | 234,023.1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08,538,196.00 | 3,009,001,292.32 | 340,639,946.64 | 600,898,835.08 | 377,488,156.32 | 1,431,531,307.72 | 2,425,005,636.64 | 13,993,103,370.72 |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内蒙古自治区股份制工作试点小组(内股份办通字【1993】11号文)批准,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5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于2008年12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1500000000024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7月8日在呼和浩特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000114123615F的《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652,688.78万元,截止期末股份总数652,688.7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于1994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863,股票简称:内蒙华电。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原。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总部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2)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0.64%股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4)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其他新能源发电、煤炭资源开采及蒸汽、热水的供应经营等业务。
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供应,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
公司全称 | 公司简称 | 公司类型 |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魏家峁煤电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聚达发电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布勒呼牧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龙源风电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丰泰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海一电力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京达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上都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上都第二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蒙达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和林发电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丰电能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乌达莱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察尔湖光伏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2021年8月对外转让持有的准格尔旗兴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绿农业”)全部股权,本期合并范围减少1户。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其余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作出评估,认为本公司经营稳定,已连续多年并预计将于未来十二个月也能继续产生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审计报告附注4.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审计报告附注“4.15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全部子公司。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本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内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15 长期股权投资”或审计报告附注“4.8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审计报告附注
4.15.2.3)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本公司将同时具备持有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条件的投资(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但不包括权益性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10.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2)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5)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
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 等追索行动。
10.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
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银行承兑汇票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商业承兑汇票 |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某单项应收款项的风险呈现出不一样的特征,如,信用风险较低或信用风险较高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这些单项应收款项单独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组合1-应收热费组合 | 应收热费组合 |
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组合 | 其他应收客户组合 |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某单项应收款项的风险呈现出不一样的特征,如,信用风险较低或信用风险较高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这些单项应收款项单独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组合1-应收员工备用金组合 | 员工备用金 |
组合2-一般性往来组合 | 一般性往来款 |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主要包括原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原燃料包括发电用燃料、备品备件及维修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7.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18.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债权投资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债权投资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债权投资,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债权投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债权投资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债权投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债权投资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
19.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债权投资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债权投资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债权投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债权投资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债权投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债权投资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20.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长期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长期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1.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4 企业合并”。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1.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审计报告附注“4.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①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I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II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III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IV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摊销或计提折旧。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投资性房地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0% | 2% |
房屋及建筑物 | 8-30 | 3% | 3.23%-12.13% |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23长期资产减值”。
③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及处置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生产用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管理及非生产用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3.23% |
受腐蚀生产用房屋 | 年限平均法 | 20 | 3% | 4.85% |
简易房 | 年限平均法 | 8 | 3% | 12.13% |
非生产管理用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8 | 5% | 3.39% |
管理用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8 | 5% | 3.39% |
火电站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0% | 3.33% |
煤矿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25 | 3% | 6.47%-3.88% |
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8 | 5% | 3.39% |
发电及供热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7-25 | 5% | 5.59%-3.80% |
输电线路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变电、配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9 | 5% | 5.00% |
煤炭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30 | 3% | 13.86%-3.23% |
通讯线路及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3 | 5% | 7.31% |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3% | 20%-9.7% |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7 | 0%-3% | 20.00%-13.86% |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 年限平均法 | 5-8 | 0%-3% | 20.00%-12.13% |
铁路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汽车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9 | 3% | 10.78% |
其他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3% | 12.13% |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无法为企业产生收益或暂时未使用(季节性停用除外)的固定资产,作为闲置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需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率,折旧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上表。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23 长期资产减值”。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出计入工程造价;交付使用后,其有关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建工程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23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其他。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②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在使用寿命期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于每年
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23长期资产减值”。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生产用地征地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其他短期薪酬等。公司应当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公司应当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①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②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应当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适用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公司应当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应当以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方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当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当从权益中扣除。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及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定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以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③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④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①电力销售收入
当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时,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与此同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确认收入。
②热力销售收入
当热力供应至购热客户时,购热客户取得热力控制权,与此同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确认收入。
③燃料及原材料销售收入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燃料及原材料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
④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主要指委托运行、咨询、技术等服务而收取的收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于服务提供期间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能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期是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1)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审计报告附注“4.20使用权资产”和审计报告附注“4.26租赁负债”。
(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
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租赁变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审计报告附注 “4.29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作为售后回租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承租
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审计报告附注“4.8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②作为售后回租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审计报告附注“4.8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3.1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按经营区域确定报告分部。主要考虑每个报告分部面向不同区域的电网公司提供电,且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市场策略而需要单独的管理,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不同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内蒙古电网地区分部、东北电网地区分部及华北电网地区分部三个经营分部。
43.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43.3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根据经营地区确定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确定商誉分配。
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审计报告附注“4.23长期资产减值”。
43.4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43.5关联方
当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 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5)与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企业或个人;
(6)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11)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2)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关联方以 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关联方:
(13)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 (1),(3)和 (13)情形之一的企业;
(16)在过去 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 (9),(10) 和(14)情形之一的个人;
(17) 由(9),(10),(14)和(16)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43.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如果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0)新建电厂的获批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部分电厂建设项目能够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 的最终批准是公司管理层的一项重要估计和判断。该项估计和判断是基于已取得的初步审批和对项目的理解。基于以往经验,公司管理层相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将会取得发改委对该等电厂建设项目的最终批准。与该等估计和判断的偏离将可能需要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的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 | 2021年4月27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 具体详见审计报告附注 “4.40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本表下“其他说明”部分。 |
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 2021年1月 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在首次执行该准则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决议通过,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该准则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列示见(3)。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4,922,081.92 | 294,922,081.9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843,754.26 | 55,843,754.26 | |
应收账款 | 2,677,783,103.34 | 2,677,783,103.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355,086.28 | 10,355,086.2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4,859,679.48 | 114,859,679.4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8,274,384.91 | 28,274,384.91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72,060,416.83 | 372,060,416.8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6,427,127.78 | 416,427,127.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42,251,249.89 | 3,942,251,249.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76,538,007.65 | 1,976,538,007.6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86,444,817.25 | 1,086,444,817.2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5,811,534.63 | 75,811,534.63 | |
固定资产 | 26,465,808,749.41 | 26,465,808,749.41 | |
在建工程 | 3,304,673,436.82 | 3,304,673,436.8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453,074.43 | 10,453,074.43 | |
无形资产 | 4,397,264,143.06 | 4,397,264,143.0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5,399,974.47 | 75,399,974.47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0,392,590.43 | 939,939,516.00 | -10,453,074.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843,604.72 | 137,843,604.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5,025,621.83 | 445,025,621.8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915,202,480.27 | 38,915,202,480.27 | |
资产总计 | 42,857,453,730.16 | 42,857,453,730.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82,538,263.88 | 2,582,538,263.8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700,000.00 | 25,7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207,723,250.17 | 2,207,723,250.1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5,464,444.03 | 65,464,444.0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1,141,247.80 | 121,141,247.80 | |
应交税费 | 133,002,180.46 | 133,002,180.46 | |
其他应付款 | 2,676,424,349.01 | 2,676,424,349.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46,541,238.51 | 146,541,238.5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86,213,037.56 | 2,686,213,037.56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696,357.67 | 66,696,357.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64,903,130.58 | 10,564,903,130.5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12,187,330,631.26 | 12,187,330,631.26 | |
应付债券 | 1,749,351,683.35 | 1,749,351,683.3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87,190.24 | 1,087,190.24 | |
递延收益 | 163,062,256.63 | 163,062,256.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1,461,652.97 | 21,461,652.9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122,293,414.45 | 14,122,293,414.45 | |
负债合计 | 24,687,196,545.03 | 24,687,196,545.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808,538,196.00 | 5,808,538,19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349,641,238.96 | 3,349,641,238.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09,001,292.32 | 3,009,001,292.32 | |
资本公积 | 174,508,388.63 | 174,508,388.6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73,978,013.62 | 373,978,013.62 | |
专项储备 | 45,590,910.84 | 45,590,910.84 | |
盈余公积 | 1,740,883,583.67 | 1,740,883,583.6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75,577,724.77 | 3,375,577,724.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868,718,056.49 | 14,868,718,056.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01,539,128.64 | 3,301,539,128.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170,257,185.13 | 18,170,257,185.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857,453,730.16 | 42,857,453,730.1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决议通过,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在首次执行该准则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影响数 | 2021年1月1日 | |
使用权资产 | 10,453,074.43 | 10,453,074.43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0,392,590.43 | -10,453,074.43 | 939,939,516.00 |
租赁负债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1,696,627.44 | 81,696,627.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1,140,000.00 | 21,140,000.00 | |
应收账款 | 431,265,528.51 | 431,265,528.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78,807.60 | 1,078,807.60 | |
其他应收款 | 4,279,453,522.63 | 4,279,453,522.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007,003,125.04 | 1,007,003,125.04 | |
存货 | 35,634,174.85 | 35,634,174.8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282,134.78 | 38,282,134.7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88,550,795.81 | 4,888,550,795.8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4,442,366,000.00 | 4,442,366,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32,233,478.46 | 14,032,233,478.4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58,799,156.32 | 1,058,799,156.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4,851,125.48 | 44,851,125.48 | |
固定资产 | 1,831,319,127.38 | 1,831,319,127.38 | |
在建工程 | 18,428,532.08 | 18,428,532.0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0,982,378.42 | 70,982,378.4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357,037.77 | 8,357,037.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73,261.00 | 26,873,26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534,210,096.91 | 21,534,210,096.91 | |
资产总计 | 26,422,760,892.72 | 26,422,760,892.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93,994,283.27 | 2,793,994,283.2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121,656,547.97 | 121,656,547.9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440,255.71 | 10,440,255.7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03,876.24 | 20,303,876.24 | |
应交税费 | 12,525,401.78 | 12,525,401.78 | |
其他应付款 | 110,497,260.28 | 110,497,260.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37,237,445.38 | 1,637,237,445.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09,277.83 | 4,609,277.83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11,264,348.46 | 4,711,264,348.4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930,642,990.32 | 5,930,642,990.32 | |
应付债券 | 1,749,351,683.35 | 1,749,351,683.3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9,984,954.03 | 29,984,954.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8,413,545.84 | 8,413,545.8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18,393,173.54 | 7,718,393,173.54 | |
负债合计 | 12,429,657,522.00 | 12,429,657,52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808,538,196.00 | 5,808,538,19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349,641,238.96 | 3,349,641,238.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09,001,292.32 | 3,009,001,292.32 | |
资本公积 | 600,898,835.08 | 600,898,835.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77,488,156.32 | 377,488,156.3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31,531,307.72 | 1,431,531,307.72 | |
未分配利润 | 2,425,005,636.64 | 2,425,005,636.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993,103,370.72 | 13,993,103,370.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422,760,892.72 | 26,422,760,892.72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在首次执行该准则时,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相关报表项目列示调整详见本节 “44(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9%、6%、5%、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13%、9%、6%、5%、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5%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15%、7.5%计缴,详见下表。 | 25%、15%、7.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税额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增值税税额的2%计缴。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25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50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格尔旗兴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5 |
注:
1、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三免三减半。
2、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三免三减半。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660兆瓦超临界空冷机组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依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33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依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电一体化建设生产经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依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财税[2020]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龙源风电公司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2.5本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6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符合财税[2020]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察尔湖光伏公司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2.8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税[2015]7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9根据财税[2019]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居民供热而实际取得的采暖费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
惠政策;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本期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居民供热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下属乌海发电厂享受居民供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2.10根据国税地字[1989]140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对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本期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土地享受该优惠政策。
2.11根据国税地字【1989】140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对防火、防暴、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本期本公司直属乌海发电厂、子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2.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本期本公司下属火力发电企业均符合减税条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114.40 | |
银行存款 | 622,038,375.39 | 221,391,575.90 |
其他货币资金 | 156,306,859.93 | 73,524,391.62 |
合计 | 778,345,235.32 | 294,922,081.9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资金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00,000.00 |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720,588.33 | 1,718,203.36 |
矿山治理恢复基金 | 151,586,271.60 | 71,806,188.26 |
合计 | 156,306,859.93 | 73,524,391.62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00,000.00 | 55,843,754.26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00,000.00 | 55,843,754.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1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4,348,612.75 | 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34,348,612.75 | 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00,000.00 | 100.00 | 1,600,000.00 | 55,843,754.26 | 100.00 | 55,843,754.26 | ||||
其中: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600,000.00 | 100.00 | 1,600,000.00 | 55,843,754.26 | 100.00 | 55,843,754.26 | ||||
合计 | 1,600,000.00 | / | / | 1,600,000.00 | 55,843,754.26 | / | / | 55,843,754.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600,000.00 | ||
合计 | 1,6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7.13%,主要原因为电费票据结算比例降低。
2、本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根据历年来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情况,预计预期损失率为0%,故本公司本期期末未计提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41,699,586.04 |
1年以内小计 | 2,941,699,586.04 |
1至2年 | 456,732,326.46 |
2至3年 | 300,814,996.70 |
3年以上 |
3至4年 | 84,246,316.45 |
4至5年 | 691,496.47 |
5年以上 | 6,514,066.42 |
合计 | 3,790,698,788.5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49,523,858.14 | 93.64 | 3,549,523,858.14 | 2,444,594,466.67 | 90.17 | 2,444,594,466.67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174,930.40 | 6.36 | 30,424,498.28 | 12.62 | 210,750,432.12 | 266,511,150.58 | 9.83 | 33,322,513.91 | 12.50 | 233,188,636.67 |
其中: | ||||||||||
应收热费组合 | 32,220,515.04 | 0.85 | 32,220,515.04 | 55,891,458.06 | 2.06 | 876,087.82 | 1.57 | 55,015,370.24 | ||
其他应收客户组合 | 208,954,415.36 | 5.51 | 30,424,498.28 | 14.56 | 178,529,917.08 | 210,619,692.52 | 7.77 | 32,446,426.09 | 15.41 | 178,173,266.43 |
合计 | 3,790,698,788.54 | / | 30,424,498.28 | / | 3,760,274,290.26 | 2,711,105,617.25 | / | 33,322,513.91 | / | 2,677,783,103.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39,830,818.76 | 详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注1 | ||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 922,072,214.61 | 详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注1 |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148,364,654.04 | 详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注1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72,077,573.26 | 详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注2 | ||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67,178,597.47 | 详见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注2 | ||
合计 | 3,549,523,858.1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应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系电费结算款,对应债务方均为国有企业,信用好,根据历史经验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故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注2:应收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燃料热力销售款,上述企业均为关联方单位,应收款项对应债务方均为国有控股公司,信用较好,根据历史经验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故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应收客户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应收客户组合 | 208,954,415.36 | 30,424,498.28 | 14.56 |
合计 | 208,954,415.36 | 30,424,498.28 | 14.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热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热费组合 | 32,220,515.04 | ||
合计 | 32,220,515.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热费组合 | 876,087.82 | 876,087.82 | ||||
其他应收客户组合 | 32,446,426.09 | 21,631.76 | 1,834,665.07 | 208,894.50 | 30,424,498.28 | |
合计 | 33,322,513.91 | 21,631.76 | 2,710,752.89 | 208,894.50 | 30,424,498.28 |
注:本公司其他应收客户组合的其他减少为处置子公司兴绿农业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39,830,818.76 | 61.73 | |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 922,072,214.61 | 24.32 |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6,264,678.04 | 5.18 | 30,293,615.11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148,364,654.04 | 3.91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72,077,573.26 | 1.90 | |
合计 | 3,678,609,938.71 | 97.04 | 30,293,615.1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9.82%,主要原因为发电量增加,应收电费余额增长所致。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037,928.56 | 99.80 | 8,697,956.77 | 84.00 |
1至2年 | 87,260.70 | 0.20 | 155,216.19 | 1.50 |
2至3年 | 566,234.27 | 5.47 | ||
3年以上 | 935,679.05 | 9.03 | ||
合计 | 44,125,189.26 | 10,355,086.2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准格尔分公司 | 35,325,934.73 | 80.06 |
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蓝旗站 | 4,462,256.10 | 10.11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11,728.30 | 4.5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1,054,290.72 | 2.39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4,477.11 | 1.82 |
合计 | 43,658,686.96 | 98.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6.12%,主要为预付煤款增加所致。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7,985,700.68 | 28,274,384.91 |
其他应收款 | 172,253,338.17 | 86,585,294.57 |
合计 | 210,239,038.85 | 114,859,679.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37,985,700.68 | 28,274,384.91 |
合计 | 37,985,700.68 | 28,274,384.91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23,274,384.91 | 1-2年 | 暂未支付 | 否 |
合计 | 23,274,384.91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应收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款,已于2021年7月召开股东会宣告派发2020年度股利。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9,058,183.21 |
1年以内小计 | 109,058,183.21 |
1至2年 | 2,520,878.15 |
2至3年 | 2,498,581.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6,435,882.29 |
4至5年 | 346,833.41 |
5年以上 | 55,666,857.73 |
合计 | 206,527,216.6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1,247,366.78 | 11,321,399.14 |
征地税款及补偿款 | 91,467,773.01 | 2,877,201.00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49,502,244.00 | 49,502,244.00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12,107,300.00 | 9,973,660.00 |
工程款 | 11,563,472.04 | 10,333,648.53 |
粉煤灰款 | 17,116,015.45 | 21,282,182.04 |
退税款 | 3,680,595.03 | 1,807,200.12 |
职工备用金 | 254,753.50 | 596,340.53 |
三供一业款 | 234,257.29 | 7,994,940.59 |
押金及保证金 | 1,429,846.89 | 1,344,350.00 |
其他 | 7,923,592.62 | 4,056,400.30 |
合计 | 206,527,216.61 | 121,089,566.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5,819,347.28 | 18,684,924.40 | 34,504,271.6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1,757,079.27 | 11,757,079.2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9,230.77 | 2,832,944.82 | 2,902,175.59 | |
本期转回 | -2,192,843.98 | -808,704.85 | -3,001,548.8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23,520.00 | -123,520.00 | ||
其他变动 | -7,500.00 | -7,500.00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931,154.80 | 32,342,723.64 | 34,273,878.4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为本期处置子公司兴绿农业所致。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4,504,271.68 | 2,902,175.59 | -3,001,548.83 | -123,520.00 | -7,500 | 34,273,878.44 |
合计 | 34,504,271.68 | 2,902,175.59 | -3,001,548.83 | -123,520.00 | -7,500 | 34,273,878.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锡林郭勒盟洁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808,704.85 | 现金 |
丰宁满族自治县伟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366,260.68 | 现金 |
内蒙古中盛光泰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1,826,583.30 | 现金 |
合计 | 3,001,548.83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3,52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23,52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123,52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准格尔旗税务局 | 耕地占用税 | 72,000,456.00 | 1年以内 | 34.86 | |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66,371,511.01 | 注 | 32.14 |
正蓝旗宏江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粉煤灰款 | 13,769,247.99 | 5年以上 | 6.67 | 13,769,247.99 |
准格尔旗非税收入管理局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9,973,660.00 | 3-4年 | 4.83 | |
内蒙古电力集团物资供应公司 | 物资款 | 8,487,708.90 | 5年以上 | 4.11 | 8,487,708.90 |
合计 | / | 170,602,583.90 | / | 82.61 | 22,256,956.89 |
注: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1年以内16,869,267.01元,3至4年26,443,965.00元;5年以上23,058,279.00元。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了70.56%,主要为子公司魏家峁煤电公司支付的征地补偿款及税款增加所致。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00,340,667.28 | 500,340,667.28 | 288,665,950.64 | 288,665,950.6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389,435.93 | 9,389,435.93 | 604,563.16 | 604,563.16 | ||
周转材料 | 94,917,074.47 | 15,384,615.36 | 79,532,459.11 | 97,822,519.89 | 15,384,615.36 | 82,437,904.53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900,364.24 | 900,364.24 | 380,586.50 | 28,588.00 | 351,998.50 | |
合计 | 605,547,541.92 | 15,384,615.36 | 590,162,926.56 | 387,473,620.19 | 15,413,203.36 | 372,060,416.83 |
注: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了56.28%,主要为煤价上涨,期末燃煤账面价值增加所致。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15,384,615.36 | 15,384,615.3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低值易耗品 | 28,588.00 | 28,588.00 | ||||
合计 | 15,413,203.36 | 28,588.00 | 15,384,615.36 |
注:低值易耗品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其他减少为处置子公司兴绿农业所致。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期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 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周转材料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37,144,629.46 | 393,309,229.3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891,709.61 | 22,674,209.21 |
预交其他税费 | 2,764,164.53 | 398,878.01 |
待摊费用-保险费 | 86,477.98 | 44,811.19 |
合计 | 343,886,981.58 | 416,427,127.7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合计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8,595,047.22 | 18,595,047.2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形成原因说明:
根据海一电力公司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国债托管协议,海一电力公司将号码为B880770560的股东账户及账户内价值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的国债托管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营业部的交易席位上。上述托管国债到期未收回,海一电力公司已在2004年度和2005年度分别计提了减值准备,金额共计8,000.00万元。
2010年1月13日,经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就闽发证券破产债权第一次分配达成一致,海一电力公司收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转入的股票及现金共计46,602,468.67元。海一电力公司按照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转入的股票和现金金额冲回了部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2011年7月,海一电力公司收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转入的现金1,065,665.55元,同时冲回部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1,065,665.55元。
2011年12月,根据第三次财产清算方案,海一电力公司应收8,263,707.00元,同时冲回部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8,263,707.00元,并于2012年1月收到该笔资金。
2016年8月29日,海一电力公司收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转入的现金3,497,134.26元,同时冲回部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3,497,134.26元。
2020年4月23日,海一电力公司收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转入的现金1,975,977.30元,同时冲回部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1,975,977.30元。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09,995,531.50 | 121,560,179.80 | 431,555,711.30 |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40,146,935.88 | -283,730,995.54 | 227,512.95 | 1,056,643,453.29 |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156,197,122.03 | -57,841,691.92 | 14,711,315.77 | 83,644,114.34 | |||||||
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2,825,919.57 | 217,787.23 | 3,043,706.80 | ||||||||
内蒙古禹龙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37,375,584.90 | -914,650.59 | 36,460,934.31 |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00,591,299.08 | 11,774,236.88 | 112,365,535.96 | ||||||||
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 29,405,614.69 | 276,018.02 | 29,681,632.71 | ||||||||
小计 | 1,976,538,007.65 | -208,659,116.12 | 227,512.95 | 14,711,315.77 | 1,753,395,088.71 | ||||||
合计 | 1,976,538,007.65 | -208,659,116.12 | 227,512.95 | 14,711,315.77 | 1,753,395,088.71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38,750,000.00 | 138,750,000.00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9,464,546.57 | 337,834,082.69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28,601,427.27 | 472,215,073.63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00739) | 11,821,682.88 | 14,728,654.08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62) | 14,403,701.55 | 12,917,006.85 |
合计 | 833,041,358.27 | 1,086,444,817.25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6,263,360.02 | 2,871,761,432.44 |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3,599,832.68 | 794,241,982.53 |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133,236.18 | 464,307.90 |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12,421.35 | 2,371,455.75 |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 |||
合计 | 160,308,850.23 | 3,668,839,178.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允价值变动
项目 | 成本 | 公允价值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38,750,000.00 | 138,750,000.00 |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6,155,000.00 | 229,464,546.57 | 53,309,546.57 |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6,406,000.00 | 328,601,427.27 | 72,195,427.27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62) | 17,087,403.40 | 14,403,701.55 | -2,683,701.85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00739) | 16,920,994.86 | 11,821,682.88 | -5,099,311.98 |
合计 | 715,319,398.26 | 833,041,358.27 | 117,721,960.01 |
2.终止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本期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881,228.49 | 93,355,173.93 | 160,236,402.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6,881,228.49 | 93,355,173.93 | 160,236,402.42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232,810.88 | 50,192,056.91 | 84,424,867.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8,474.59 | 1,867,050.82 | 4,165,525.41 | |
(1)计提或摊销 | 2,298,474.59 | 1,867,050.82 | 4,165,525.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6,531,285.47 | 52,059,107.73 | 88,590,393.2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349,943.02 | 41,296,066.20 | 71,646,009.2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648,417.61 | 43,163,117.02 | 75,811,534.6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904,690,198.48 | 26,430,166,254.99 |
固定资产清理 | 30,544,252.92 | 35,642,494.42 |
合计 | 26,935,234,451.40 | 26,465,808,749.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土地资产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473,947,070.11 | 43,918,668,466.40 | 505,407,809.03 | 6,413,550.49 | 1,730,682,868.14 | 61,141,904.61 | 1,763,387.00 | 59,698,025,055.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3,782,370.87 | 3,943,204,807.98 | 12,809,913.15 | 156,834,016.95 | 8,623,726.45 | 4,495,254,835.40 | ||
(1)购置 | 3,698,920.14 | 110,986,027.07 | 5,568,955.75 | 400,747.16 | 120,654,650.1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1,596,385.36 | 2,873,316,114.05 | 7,240,957.40 | 99,382,183.31 | 5,095,196.83 | 3,146,630,836.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208,487,065.37 | 958,902,666.86 | 57,451,833.64 | 3,127,782.46 | 1,227,969,348.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6,587,760.86 | 1,092,876,278.83 | 234,514,482.57 | 158,780,211.08 | 7,734,933.37 | 1,763,387.00 | 1,682,257,053.71 | |
(1)处置或报废 | 13,888,536.31 | 643,096,660.83 | 5,467,720.31 | 158,586,797.40 | 7,460,633.37 | 828,500,348.22 | ||
(2)其他减少 | 172,699,224.55 | 449,779,618.00 | 229,046,762.26 | 193,413.68 | 274,300.00 | 1,763,387.00 | 853,756,705.49 | |
4.期末余额 | 13,661,141,680.12 | 46,768,996,995.55 | 283,703,239.61 | 6,413,550.49 | 1,728,736,674.01 | 62,030,697.69 | 62,511,022,837.4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08,670,955.71 | 24,718,059,098.77 | 404,175,578.25 | 1,308,381,843.61 | 52,386,468.34 | 1,040,797.94 | 32,592,714,742.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6,490,823.44 | 2,662,668,626.97 | 36,700,754.88 | 104,475,143.63 | 5,210,488.05 | 62,524.41 | 3,395,608,361.38 | |
(1)计提 | 457,831,943.02 | 2,031,508,772.72 | 36,700,754.88 | 82,202,898.56 | 3,073,337.74 | 62,524.41 | 2,611,380,231.33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128,658,880.42 | 631,159,854.25 | 22,272,245.07 | 2,137,150.31 | 784,228,130.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9,355,351.80 | 540,119,585.08 | 200,786,321.00 | 153,554,830.48 | 7,734,685.87 | 1,103,322.35 | 992,654,096.58 | |
(1)处置或报废 | 8,038,719.24 | 453,208,661.16 | 4,476,742.72 | 153,362,250.36 | 7,460,385.87 | 626,546,759.35 | ||
(2)其他减少 | 81,316,632.56 | 86,910,923.92 | 196,309,578.28 | 192,580.12 | 274,300.00 | 1,103,322.35 | 366,107,337.23 | |
4.期末余额 | 6,605,806,427.35 | 26,840,608,140.66 | 240,090,012.13 | 1,259,302,156.76 | 49,862,270.52 | 34,995,669,007.4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0,205,680.22 | 576,880,406.50 | 499,980.52 | 7,557,743.43 | 247.50 | 675,144,058.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420,950.01 | 121,420,950.01 |
(1)计提 | ||||||||
(2)其他 | 121,420,950.01 | 121,420,950.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93,585.32 | 171,196,627.77 | 499,980.52 | 4,810,935.50 | 247.50 | 185,901,376.61 | ||
(1)处置或报废 | 3,213,091.44 | 171,196,627.77 | 499,980.52 | 4,810,935.50 | 247.50 | 179,720,882.73 | ||
(2)其他减少 | 6,180,493.88 | 6,180,493.88 | ||||||
4.期末余额 | 80,812,094.90 | 527,104,728.74 | 2,746,807.93 | 610,663,631.5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74,523,157.87 | 19,401,284,126.15 | 43,613,227.48 | 6,413,550.49 | 466,687,709.32 | 12,168,427.17 | 26,904,690,198.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75,070,434.18 | 18,623,728,961.13 | 100,732,250.26 | 6,413,550.49 | 414,743,281.10 | 8,755,188.77 | 722,589.06 | 26,430,166,254.99 |
注:本期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减值准备、其他增加减少主要为:
1、子公司魏家峁煤电公司、上都发电公司、上二发电公司等因完成竣工决算调整分类、冲回暂估导致原值增加693,861,479.27元、减少813,623,524.48元,折旧增加378,291,943.21元、减少343,311,975.80元;
2、处置子公司兴绿农业导致原值减少37,844,877.04元,折旧减少21,343,077.46元,减值准备减少6,180,493.88元;
3、子公司蒙达发电公司社会化移交资产导致原值减少2,288,303.97元,折旧减少1,452,283.97元;
4、子公司丰电能源公司部分拟清理资产转回导致原值增加534,107,869.06元,折旧增加405,936,186.84元,减值准备增加121,420,950.01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3,598,635.00 | 2,462,865.63 | 1,135,769.37 | ||
机器设备 | 55,732,434.17 | 15,047,230.79 | 38,038,306.59 | 2,646,896.79 | |
合计 | 59,331,069.17 | 17,510,096.42 | 38,038,306.59 | 3,782,666.16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和林发电公司房屋 | 690,534,190.26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魏家峁煤电公司房屋 | 449,372,349.84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乌海发电厂公司房屋 | 19,875,013.45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丰泰发电公司房屋 | 12,577,420.38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龙源风电公司房屋 | 5,307,089.49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上都发电公司房屋 | 30,674,297.53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丰电能源公司房屋 | 3,787,148.17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白云鄂博风电场房屋 | 6,293,557.81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乌拉山发电厂房屋 | 3,820,158.54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蒙达发电公司房屋 | 3,060,058.32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布勒呼牧公司房屋 | 5,937,175.86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乌达莱公司房屋 | 15,614,754.89 | 产权证书正在积极办理中 |
合 计 | 1,246,853,214.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丰电能源公司1-2#机组关停 | 44,859,862.11 | 92,214,908.96 |
海一电力公司2*10万千瓦机组关停 | 131,724,670.80 | 127,357,512.58 |
减:资产减值准备 | -146,040,279.99 | -183,929,927.12 |
合计 | 30,544,252.92 | 35,642,494.42 |
其他说明:
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已超过1年的固定资产清理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丰电能源公司1#、2#机组和子公司海一电力公司1#、2#机组因“上大压小”而关停,将相应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本期丰电能源公司1#、2#机组部分资产改变用途,建成检修实训基地,该部分资产转回固定资产。截至期末,其余资产清理工作尚未结束。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71,431,621.10 | 3,295,866,664.42 |
工程物资 | 287,339.96 | 8,806,772.40 |
合计 | 571,718,961.06 | 3,304,673,436.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2.70%,主要原因为乌达莱风电项目建设完工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风电项目 | 21,907,638.00 | 15,663,797.30 | 6,243,840.70 | 2,751,291,083.54 | 15,663,797.30 | 2,735,627,286.24 |
火电项目 | 160,148,050.32 | 43,199,829.66 | 116,948,220.66 | 156,097,186.94 | 43,199,829.66 | 112,897,357.28 |
技术改造 | 213,619,567.94 | 3,871,099.82 | 209,748,468.12 | 217,053,515.44 | 7,530,499.82 | 209,523,015.62 |
煤矿项目 | 270,198,695.18 | 31,707,603.56 | 238,491,091.62 | 269,526,608.84 | 31,707,603.56 | 237,819,005.28 |
合计 | 665,873,951.44 | 94,442,330.34 | 571,431,621.10 | 3,393,968,394.76 | 98,101,730.34 | 3,295,866,664.4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乌达莱风电项目 | 3,391,440,000.00 | 2,734,889,561.57 | -6,068,625.43 | 2,721,395,134.80 | 1,375,201.34 | 6,050,600.00 | 87.34 | 99.00 | 89,342,107.91 | 19,026,864.41 | 融资贷款自有资金 | |
魏家峁电厂一期项目 | 6,018,510,447.53 | 49,870,818.08 | 4,669,696.80 | 578,833.42 | 53,961,681.46 | 99.00 | 99.00 | 739,064,655.01 | 融资贷款自有资金 | |||
和林发电厂一期2*660MW项目 | 5,754,110,000.00 | 138,517,011.32 | 124,017,895.93 | 14,499,115.39 | 94.62 | 97.99 | 660,422,001.91 | 融资贷款自有资金 | ||||
魏家峁煤矿二期 | 302,850,000.00 | 226,683,723.98 | 11,807,367.64 | 238,491,091.62 | 74.85 | 0.01 | 476,944.44 | 476,944.44 | 3.40 | 融资贷款自有资金 | ||
合计 | 15,466,910,447.53 | 3,011,444,103.63 | 148,925,450.33 | 2,845,413,030.73 | 16,453,150.15 | 298,503,373.08 | / | / | 1,489,305,709.27 | 19,503,808.85 | / | / |
注:(1)乌达莱风电项目本期调试阶段确认电费收入67,721,598.36元,冲减在建工程。
(2)其他减少主要为转入无形资产。
(3) 乌达莱风电项目本期利息资本化率为4-4.65%。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未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287,339.96 | 287,339.96 | 6,351,961.02 | 6,351,961.02 | ||
专用设备 | 2,249,267.38 | 2,249,267.38 | ||||
预付设备款 | 205,544.00 | 205,544.00 | ||||
合计 | 287,339.96 | 287,339.96 | 8,806,772.40 | 8,806,772.40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53,074.43 | 10,453,074.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302,388.06 | 815,838.46 | 60,118,226.52 | |
(1)租入 | 59,302,388.06 | 815,838.46 | 60,118,226.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453,074.43 | 59,302,388.06 | 815,838.46 | 70,571,300.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4,886.73 | 18,781,252.26 | 271,946.15 | 19,668,085.14 |
(1)计提 | 614,886.73 | 18,781,252.26 | 271,946.15 | 19,668,085.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14,886.73 | 18,781,252.26 | 271,946.15 | 19,668,085.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838,187.70 | 40,521,135.80 | 543,892.31 | 50,903,215.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453,074.43 | 10,453,074.43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采矿权 | 软件 | 取水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1,821,971.22 | 3,228,732,900.00 | 165,113,446.14 | 61,950,000.00 | 5,017,618,317.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15,476.60 | 17,730,110.49 | 15,136,450.00 | 48,482,037.09 | |||
(1)购置 | 13,766,660.72 | 15,299,087.63 | 15,136,450.00 | 44,202,198.3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848,815.88 | 2,431,022.86 | 4,279,838.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9,805,018.54 | 9,000.00 | 189,814,018.54 | ||||
(1)处置 | |||||||
(2)其他 | 189,805,018.54 | 9,000.00 | 189,814,018.54 | ||||
4.期末余额 | 1,387,632,429.28 | 3,228,732,900.00 | 182,834,556.63 | 77,086,450.00 | 4,876,286,335.9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0,828,140.43 | 249,851,708.19 | 126,898,840.18 | 7,640,500.00 | 615,219,188.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837,752.73 | 39,860,465.35 | 10,450,220.63 | 2,538,065.28 | 84,686,503.99 | ||
(1)计提 | 31,837,752.73 | 39,860,465.35 | 8,684,363.77 | 2,538,065.28 | 82,920,647.13 | ||
(2)其他 | 1,765,856.86 | 1,765,856.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745,824.27 | 9,000.00 | 36,754,824.27 |
(1)处置 | |||||||
(2)其他 | 36,745,824.27 | 9,000.00 | 36,754,824.27 | ||||
4.期末余额 | 225,920,068.89 | 289,712,173.54 | 137,340,060.81 | 10,178,565.28 | 663,150,868.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134,985.50 | 5,134,985.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134,985.50 | 5,134,985.5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61,712,360.39 | 2,939,020,726.46 | 40,359,510.32 | 66,907,884.72 | 4,208,000,481.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0,993,830.79 | 2,978,881,191.81 | 33,079,620.46 | 54,309,500.00 | 4,397,264,143.0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魏家峁煤电公司土地(4,903,713.53平方米) | 73,448,477.48 | 正在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其他增加、减少主要为工程决算审计后调整无形资产至固定资产,以及本期处置子公司兴绿农业减少。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75,399,974.47 | 75,399,974.47 | ||||
合计 | 75,399,974.47 | 75,399,974.4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期末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739号),经测试商誉未发生减值。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魏家峁煤电公司排土场生产用征地费 | 859,605,933.19 | 50,767,212.80 | 91,646,375.43 | 73,095,013.00 | 745,631,757.56 |
催化剂 | 57,634,722.53 | 44,986,721.82 | 28,013,966.87 | 74,607,477.48 | |
察尔湖光伏公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 | |||||
察尔湖光伏公司场地平整费 | 14,418,962.50 | 848,174.26 | 13,570,788.24 | ||
资产改良支出 | 4,842,583.44 | 704,848.39 | 921,567.69 | 4,625,864.14 | |
环保滤袋 | 3,378,614.13 | 3,929,316.82 | 920,400.89 | 6,387,530.06 | |
察尔湖光伏公司电器测试费 | 58,700.21 | 50,314.48 | 8,385.73 | ||
合计 | 939,939,516.00 | 100,388,099.83 | 122,400,799.62 | 73,095,013.00 | 844,831,803.21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68,840,149.84 | 71,280,410.23 | 500,268,468.62 | 98,169,409.1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88,121,405.38 | 19,287,339.78 | 98,536,634.90 | 21,572,860.00 |
预提费用 | 29,709,046.83 | 4,675,910.55 | 28,422,619.05 | 4,404,576.03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57,260.29 | 8,589.04 | 1,765,107.40 | 380,413.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暂时性差异 | 83,603,290.33 | 12,540,493.55 | 88,775,643.15 | 13,316,346.47 |
合计 | 570,331,152.67 | 107,792,743.15 | 717,768,473.12 | 137,843,604.7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38,269,931.06 | 6,784,658.91 | ||
合计 | 38,269,931.06 | 6,784,658.9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41,417,732.53 | 629,490,080.65 |
可抵扣亏损 | 4,943,040,759.86 | 3,591,039,696.02 |
合计 | 5,784,458,492.39 | 4,220,529,776.6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616,973,795.90 | ||
2022年 | 938,937,461.00 | 938,937,461.00 | |
2023年 | 740,465,586.61 | 740,465,586.61 | |
2024年 | 556,169,190.35 | 556,169,190.35 | |
2025年 | 738,493,662.16 | 738,493,662.16 | |
2026年 | 1,968,974,859.74 | ||
合计 | 4,943,040,759.86 | 3,591,039,696.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待抵扣进项税 | 299,013,410.36 | 299,013,410.36 | 326,305,729.44 | 326,305,729.44 | ||
预付草原植被恢复款 | 2,133,640.00 | 2,133,640.00 | ||||
预付供热设备款 | 44,000,000.00 | 44,000,000.00 | ||||
水权待返还款 | 4,992,900.00 | 4,992,900.00 | 72,239,216.00 | 72,239,216.00 | ||
其他 | 347,036.39 | 347,036.39 | 347,036.39 | 347,036.39 | ||
合计 | 304,353,346.75 | 304,353,346.75 | 445,025,621.83 | 445,025,621.8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2,197,134,381.96 | 2,582,538,263.88 |
合计 | 2,197,134,381.96 | 2,582,538,263.8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余额中包括计提的利息2,134,381.96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80,000.00 | 25,700,000.00 |
合计 | 3,480,000.00 | 25,7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燃料、材料款 | 1,360,619,242.84 | 1,259,461,779.03 |
应付维修及物资款 | 430,970,632.94 | 411,623,835.14 |
其 他 | 524,692,460.32 | 536,637,636.00 |
合计 | 2,316,282,336.10 | 2,207,723,250.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31,231,369.98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9,220,296.88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鄂尔多斯市恒泰煤炭有限公司 | 6,304,707.09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维斯塔斯风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4,954,646.58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4,685,556.34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内蒙古华冠物流有限公司 | 4,628,564.75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81,025,141.6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2,036,960,714.33 | 1,969,478,749.78 |
1-2年 | 209,777,046.01 | 129,912,761.51 |
2-3年 | 23,910,843.78 | 48,696,226.93 |
3年以上 | 45,633,731.98 | 59,635,511.95 |
合 计 | 2,316,282,336.10 | 2,207,723,250.17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煤款 | 876,473.83 | 178,893.20 |
预收热费 | 68,517,944.54 | 65,265,263.23 |
预收粉煤灰款 | 14,157.26 | 20,287.60 |
合计 | 69,408,575.63 | 65,464,444.0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0,957,739.69 | 1,741,072,287.85 | 1,728,959,987.66 | 103,070,039.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0,183,508.11 | 283,506,602.85 | 313,672,493.52 | 17,617.44 |
三、辞退福利 | 341,305.00 | 341,305.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1,141,247.80 | 2,024,920,195.70 | 2,042,973,786.18 | 103,087,657.3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9,853,749.68 | 1,281,040,814.21 | 1,281,040,814.21 | 49,853,749.68 |
二、职工福利费 | 142,064,769.00 | 142,064,769.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6,809,694.48 | 148,308,906.36 | 133,323,632.82 | 31,794,968.0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809,694.48 | 143,726,421.22 | 128,741,147.68 | 31,794,968.02 |
工伤保险费 | 4,582,485.14 | 4,582,485.14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2,178,991.04 | 132,178,991.04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4,294,295.53 | 37,478,807.24 | 40,351,780.59 | 21,421,322.1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0,957,739.69 | 1,741,072,287.85 | 1,728,959,987.66 | 103,070,039.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427.52 | 178,316,613.25 | 178,316,613.25 | 7,427.52 |
2、失业保险费 | 6,828,319.95 | 6,828,319.9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0,176,080.59 | 98,361,669.65 | 128,527,560.32 | 10,189.92 |
合计 | 30,183,508.11 | 283,506,602.85 | 313,672,493.52 | 17,617.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公司按员工核定工资总额16%每月缴存养老保险;按员工核定工资总额的0.5%每月缴存失业保险;按员工工资总额的8%每月缴存企业年金。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辞退福利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辞退福利 | 341,305.00 | 341,305.00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2,696,969.71 | 14,679,335.5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210,157,466.89 | 45,478,993.79 |
个人所得税 | 24,145,451.65 | 30,083,500.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100,696.59 | 2,299,153.71 |
资源税 | 200,274,848.41 | 24,650,001.59 |
房产税 | 25,549,421.96 | 1,215,360.33 |
土地使用税 | 47,642,170.85 | 1,604,744.89 |
教育费附加 | 14,256,553.91 | 2,237,536.01 |
其他税费 | 80,202,405.04 | 10,753,554.47 |
合计 | 850,025,985.01 | 133,002,180.4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39.11%,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下属火电企业根据政策暂缓纳税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6,915,662.89 | 146,541,238.51 |
其他应付款 | 1,433,016,429.56 | 2,529,883,110.50 |
合计 | 1,559,932,092.45 | 2,676,424,349.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应付股利-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 126,915,662.89 | 146,541,238.51 |
应付股利-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696,986.56 | |
应付股利-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3,121,803.97 | 133,477,106.91 |
应付股利-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8,133,081.51 | 12,100,340.75 |
应付股利-个人股 | 924,747.78 | 924,747.78 |
应付股利-龙源电力集团公司 | 39,043.07 | 39,043.07 |
合计 | 126,915,662.89 | 146,541,238.5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超过1年未支付的原因 |
应付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股利 |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4,696,986.56 |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3,121,803.97 | 133,477,106.91 |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8,133,081.51 | 12,100,340.75 | |
个人股 | 924,747.78 | 924,747.78 | 机组关停尚未结算 |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 | 39,043.07 | 39,043.07 | |
合计 | 126,915,662.89 | 146,541,238.51 | ——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702,474,894.10 | 1,056,691,164.46 |
设备款 | 500,033,916.42 | 923,476,764.17 |
往来款 | 49,011,622.84 | 98,552,766.51 |
代收款 | 1,385,766.63 | 565,623.46 |
材料款 | 36,460,596.78 | 37,583,648.44 |
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 | 43,530,000.00 | |
工程物资 | 7,369,492.90 | 16,471,879.53 |
回购个人股款 | 27,251,700.00 | 27,251,700.00 |
劳务费 | 7,627,514.26 | 13,844,496.48 |
押金及保证金 | 38,711,204.36 | 51,019,216.38 |
代垫探矿权价款 | 3,600,000.00 | 3,600,000.00 |
煤炭产能置换指标款 | 213,696,000.00 | |
其他 | 59,089,721.27 | 43,599,851.07 |
合计 | 1,433,016,429.56 | 2,529,883,110.5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211,980,037.4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内蒙古航天亿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3,471,757.81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 12,789,963.76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11,921,472.85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11,841,789.0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247,008.65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山东中车同力钢构有限公司 | 9,737,482.77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 9,497,260.47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9,352,890.0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包头天顺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9,312,827.52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 9,277,872.67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泰戈特(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098,785.12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793,739.3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北京太合大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875,172.55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立信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6,095,635.00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公司 | 5,928,767.78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354,222,462.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58,656,167.85 | 1,668,737,627.7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17,475,409.84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006,487.51 | |
合计 | 3,079,662,655.36 | 2,686,213,037.56 |
其他说明:
1.期末余额包括计提的利息3,674,307.05元,其中:1年内到期的质押借款余额包含利息137,315.78元,1年内到期的保证借款包含利息80,665.24元,1年内到期的信用借款包含利息3,456,326.03元。
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质押借款 | 109,649,241.78 | 228,629,895.79 |
保证借款 | 46,829,427.49 | 242,915,462.35 |
信用借款 | 2,902,177,498.58 | 1,197,192,269.58 |
合计 | 3,058,656,167.85 | 1,668,737,627.72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6,559,083.80 | 66,696,357.67 |
合计 | 36,559,083.80 | 66,696,357.6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21内蒙华电SCP001 | 2021.11.17 | 30天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2,046,575.34 | 1,002,046,575.34 | ||||
合计 | / | / | /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2,046,575.34 | 1,002,046,57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131,942,760.92 | 2,255,785,531.14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79,180,199.14 | 793,609,443.32 |
信用借款 | 12,666,033,540.57 | 10,806,673,284.52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058,656,167.85 | -1,668,737,627.72 |
合计 | 11,918,500,332.78 | 12,187,330,631.26 |
注:期末余额包括计提的利息15,175,980.27元,其中:质押借款余额中包含利息2,500,365.26元,保证借款余额中包含利息314,573.02元,信用借款余额中包含利息12,361,041.99元。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213,194.28万元的借款条件如下:
①魏家峁煤电公司质押借款46,018.99万元是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利率为
4.20%;
②乌达莱公司质押借款167,175.29万元是以其售电电费的收费权作为质押物。利率区间为
3.90%-4.15%。
(2)保证借款17,918.02万元的借款条件如下:
①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蒙达发电公司引进两台33WKW发电机组关键设备项目欧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折合人民币1,293.56万元,利率为2%;
②内蒙古财政厅为龙源风电公司世行项目美元借款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15,985.49万元,借款利率根据伦敦同业拆借利率确定,每期按照实际浮动利息率计提应付利息;
③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龙源风电公司辉腾锡勒风力发电项目欧元借款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161.90万元,利率为0.75%;
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龙源风电公司内蒙古锡林风电场二期风力发电机组改造项目美元借款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477.07万元,利率为2%。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本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展期的长期借款。
3、利率区间说明详见长期借款分类说明。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749,351,683.35 | |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1,017,475,409.84 | |
减: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17,475,409.84 | |
合计 | 1,749,351,683.35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 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7.12.22 | 6年 | 1,875,220,000.00 | 1,749,351,683.35 | 21,886,749.82 | 56,380,802.56 | 34,362,321.33 | 1,793,256,914.40 | |||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2018.8.31 | 3年 | 1,000,000,000.00 | 1,017,475,409.84 | 34,524,590.16 | 1,052,000,000.00 | |||||
合计 | / | / | / | 2,875,220,000.00 | 2,766,827,093.19 | 56,411,339.98 | 56,380,802.56 | 1,086,362,321.33 | 1,793,256,914.4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1,875.2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75亿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转股期为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95元/股,由于本公司已于2018年7月30日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自2018年7月30日起,“蒙电转债”转股价格由2.95元/股调整为2.92元/股。2019年8月14日,公司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故自2019年8月15日起转股价格由2.92元/股调整为2.82元/股。2020年7月28日,公司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故自2020年7月29日起转股价格由2.82元/股调整为2.69元/股。
2021年6月24日,公司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自2021年6月25日起转股价格由2.69元/股调整为2.56元/股。
自2018年6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蒙电转债”累计转股金额1,841,301,000.00元,累计转股数为719,142,81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2.38247910%,其余部分已全部提前清偿。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复合金融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本次发行可转债发生的交易费用,在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之间按照
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司发行的18.7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306,461.06元后,发行日金融负债成分公允价值1,509,853,819.80元计入应付债券,权益工具成分的公允价值341,059,719.14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2021年9月,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提前清偿债券,其中,提前清偿33,919,000.00元,其余部分全部转股。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6,217,920.14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63,171.71 | |
减: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006,487.51 | |
合计 | 22,748,260.92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三供一业 | 1,087,190.24 | 1,087,190.24 | 三供一业改造移交根据合同预提的三年物业费 |
合计 | 1,087,190.24 | 1,087,190.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3,062,256.63 | 4,006,237.79 | 25,078,069.24 | 141,990,425.18 | 见其他说明 |
合计 | 163,062,256.63 | 4,006,237.79 | 25,078,069.24 | 141,990,425.18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保治理资金 | 143,061,419.32 | 14,123,208.36 | 128,938,210.96 | 与资产相关 | |||
农业补贴 | 5,557,377.14 | 516,965.30 | 5,040,411.84 | 与资产相关 | |||
供暖管网建设补助款 | 7,058,804.71 | 588,240.00 | 6,470,564.71 | 与资产相关 | |||
稳岗补贴 | 7,186,655.46 | 4,006,237.79 | 4,611,243.74 | 6,581,649.51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成果转化补贴 | 198,000.00 | 19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63,062,256.63 | 4,006,237.79 | 20,037,657.40 | 5,040,411.84 | 141,990,425.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期收到稳岗补贴共4,006,237.79元;(2)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期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期摊销转入其他收益20,037,657.40元;(3)本公司本期处置子公司兴绿农业减少农业补贴5,040,411.84元。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供热管网建设费 | 19,857,671.17 | 21,461,652.97 |
合计 | 19,857,671.17 | 21,461,652.97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808,538,196.00 | 718,349,615.00 | 718,349,615.00 | 6,526,887,811.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期股本增加系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本期行使转股权相应增加股本718,349,615.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发行了两个品种总额共计人民币2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该可续期公司债按面值发行,品种一以3年为周期,初始利率为4.89%,发行规模15亿元,已于2021年11月20日偿还;品种二以5年为周期,初始利率为5.15%,发行规模5亿元。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利息将于每年11月20日支付,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包括向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及减少注册资本),于该债券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在每个周期末,本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在发生税务政策变更或会计准则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该债券。
(2)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10月28日发行了两期总额共计人民币10亿元的永续中期票据。两期永续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期限3+N(3)年,在本公司依照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本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第一期初始利率4.68%,发行规模5亿元,第二期初始利率4.50%,发行规模5亿元。
首个周期(3年)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利息将于每年10月16日、10月28日支付,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向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分红及减少注册资本),于该永续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
按照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在每个赎回日(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该永续中期票据。在发生会计准则变更或税务政策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该永续中期票据。
(3)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发行了人民币1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该可续期公司债按面值发行,以3年为周期,初始利率为3.32%,发行规模15亿元。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利息将于每年12月29日支付,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包括向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及减少注册资本),于该债券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在每个周期末,本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在发生税务政策变更或会计准则变更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该债券。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蒙电转债转股面值1,838,993,000.00元,相应转出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部分340,639,946.64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拆分的权益部分 | 18,729,120 | 340,639,946.64 | 18,729,120 | 340,639,946.64 | ||||
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 | 20,000,000 | 2,003,290,080.11 | 15,000,000 | 1,586,663,380.71 | 15,000,000 | 1,593,015,094.33 | 20,000,000 | 1,996,938,366.49 |
永续中期票据(永续债) | 10,000,000 | 1,005,711,212.21 | 45,900,000.00 | 45,900,000.00 | 10,000,000 | 1,005,711,212.21 | ||
合计 | 48,729,120 | 3,349,641,238.96 | 15,000,000 | 1,632,563,380.71 | 33,729,120 | 1,979,555,040.97 | 30,000,000 | 3,002,649,578.70 |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8,695,783.17 | 1,414,722,366.32 | 1,563,418,149.4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5,812,605.46 | 227,512.95 | 8,198,002.69 | 17,842,115.72 |
合计 | 174,508,388.63 | 1,414,949,879.27 | 8,198,002.69 | 1,581,260,265.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资本公积增加1,414,949,879.27元,其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本期行使转股权,增加了股本溢价1,414,722,366.32元;联营企业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增加资本公积,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相应增加227,512.95元。
(2)本期资本公积减少8,198,002.69元,其中:①偿还到期可续期公司债冲减资本公积6,084,905.67元;②子公司海一发电公司、蒙达发电公司社会化移交幼儿园、水井等资产,依据《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冲减资本公积2,113,097.02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3,978,013.62 | -253,403,458.98 | -253,303,497.08 | -99,961.90 | 120,674,516.54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3,978,013.62 | -253,403,458.98 | -253,303,497.08 | -99,961.90 | 120,674,516.54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
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73,978,013.62 | -253,403,458.98 | -253,303,497.08 | -99,961.90 | 120,674,516.5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555,313.12 | 38,720,800.55 | 15,216,624.16 | 43,059,489.51 |
维简费 | 26,035,597.72 | 73,569,521.05 | 72,273,946.70 | 27,331,172.07 |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 152,021,000.00 | 2,960,744.02 | 149,060,255.98 | |
合计 | 45,590,910.84 | 264,311,321.60 | 90,451,314.88 | 219,450,917.5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魏家峁煤电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按产量5元/吨计提安全生产费。
(2)本期魏家峁煤电公司 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办法》的规定,按产量9.50元/吨计提维简费。
(3)本期魏家峁煤电公司根据《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产量 及影响系数计算计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51,129,941.26 | 9,198,689.28 | 1,460,328,630.54 |
任意盈余公积 | 289,753,642.41 | 289,753,642.41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740,883,583.67 | 9,198,689.28 | 1,750,082,272.9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75,577,724.77 | 3,581,034,227.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75,577,724.77 | 3,581,034,227.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2,250,182.54 | 759,063,637.2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198,689.28 | 117,383,097.0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31,876,517.31 | 731,873,755.5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3,372,591.16 | 7,220,000.00 |
永续债利息 | 136,969,041.10 | 108,043,287.6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53,156,250.78 | 3,375,577,724.77 |
注:(1)2021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2021年6月25日,公司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6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支付普通股股利731,876,517.31元。
(2)如审计报告附注6.36所述,本公司于2018年11月发行了可续期公司债券20亿元、2020年10月发行了永续中期票据10亿元,2021年12月29日发行了可续期公司债券15亿元,债券自发行日起按日计提利息。由于前述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中期票据视为权益工具,本期应计利息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金额为人民币136,969,041.10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884,848,806.95 | 17,032,258,441.70 | 15,315,982,061.27 | 13,112,584,437.34 |
其他业务 | 48,717,006.13 | 9,156,497.87 | 44,568,746.21 | 11,156,869.35 |
合计 | 18,933,565,813.08 | 17,041,414,939.57 | 15,360,550,807.48 | 13,123,741,306.69 |
具体分项列示详见其他说明。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销售。当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时,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与此同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确认收入。
(2)热力销售。当热力供应至购热客户时,购热客户取得热力控制权,与此同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确认收入。
(3)煤炭销售。本公司煤炭销售业务通常与客户约定由客户在煤场、洗煤厂,筒仓及快装仓落煤点等地自提,提货时控制权发生转移,与此同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主营业务按行业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行业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电力 | 16,365,714,524.35 | 15,623,894,793.50 | 13,922,265,972.67 | 12,093,897,869.12 |
热力 | 457,602,034.62 | 670,167,796.76 | 368,195,020.45 | 406,022,223.36 |
煤炭 | 1,996,297,852.32 | 672,961,455.78 | 970,931,810.36 | 558,075,087.07 |
其他 | 65,234,395.66 | 65,234,395.66 | 54,589,257.79 | 54,589,257.79 |
合计 | 18,884,848,806.95 | 17,032,258,441.70 | 15,315,982,061.27 | 13,112,584,437.34 |
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电力 | 16,365,714,524.35 | 15,623,894,793.50 | 13,922,265,972.67 | 12,093,897,869.12 |
热力 | 457,602,034.62 | 670,167,796.76 | 368,195,020.45 | 406,022,223.36 |
煤炭 | 1,996,297,852.32 | 672,961,455.78 | 970,931,810.36 | 558,075,087.07 |
其他 | 65,234,395.66 | 65,234,395.66 | 54,589,257.79 | 54,589,257.79 |
合计 | 18,884,848,806.95 | 17,032,258,441.70 | 15,315,982,061.27 | 13,112,584,437.34 |
主营业务按地区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内蒙古电网地区 | 12,537,198,042.04 | 11,466,425,564.26 | 9,361,017,506.43 | 8,047,690,350.80 |
东北电网地区 | 78,846,131.88 | 57,427,490.72 | 83,532,293.62 | 60,479,958.89 |
华北电网地区 | 6,268,804,633.03 | 5,508,405,386.72 | 5,871,432,261.22 | 5,004,414,127.65 |
合计 | 18,884,848,806.95 | 17,032,258,441.70 | 15,315,982,061.27 | 13,112,584,437.34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17,652,834.39 | 52.91 |
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 | 6,268,710,821.37 | 33.11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996,500,817.59 | 10.54 |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6,199,954.29 | 0.56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78,846,131.88 | 0.42 |
合 计 | 18,467,910,559.52 | 97.54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672,795.86 | 37,333,839.16 |
教育费附加 | 42,304,997.68 | 36,138,171.50 |
资源税 | 338,550,231.39 | 134,445,691.37 |
房产税 | 52,561,980.94 | 52,199,265.26 |
土地使用税 | 93,994,803.59 | 92,725,973.87 |
车船使用税 | 119,760.28 | 814,630.08 |
印花税 | 13,403,567.33 | 10,140,271.86 |
水资源税 | 63,958,209.70 | 31,777,259.71 |
环保税 | 31,632,978.82 | 31,550,038.88 |
其他 | 361,998.74 | 635,659.60 |
合计 | 680,561,324.33 | 427,760,801.29 |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59.10%,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魏家峁煤电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煤炭资源税大幅增长所致。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699,753.09 | 15,136,798.30 |
办公费相关费用 | 5,295,812.70 | 4,929,243.29 |
中介费 | 2,586,913.84 | 2,741,472.88 |
折旧及摊销费 | 340,545.28 | 369,933.51 |
其他 | 481,760.49 | 450,399.20 |
合计 | 27,404,785.40 | 23,627,847.18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科技项目费 | 7,103,226.97 | 6,767,888.10 |
研发费 | 11,632,075.13 | |
合计 | 7,103,226.97 | 18,399,963.2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47,064,035.80 | 858,043,378.80 |
减:利息收入 | -9,832,720.34 | -7,253,147.30 |
汇兑净损失 | -6,086,222.59 | -13,654,057.19 |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 4,294,601.97 | 10,668,600.79 |
合计 | 735,439,694.84 | 847,804,775.10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60,693,775.55 | 39,476,954.3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860,679.81 | 807,577.19 |
合计 | 61,554,455.36 | 40,284,531.53 |
其他说明: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保返还款 | 14,123,208.36 | 13,346,146.95 | 与资产相关 |
供暖管网建设补助款 | 588,240.00 | 588,240.00 | 与资产相关 |
农业补贴款 | 516,965.30 | 784,433.68 | 与资产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50% | 38,822,235.81 | 20,781,563.85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4,611,243.74 | 3,425,569.86 | 与收益相关 |
中央特困企业补助 | 29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技术补贴 | 674,100.00 | 25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款 | 919,805.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伤保险返还款 | 437,977.3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0,693,775.55 | 39,476,954.34 | ——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8,659,116.12 | 121,124,474.7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982.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60,308,850.23 | 209,050,247.96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8,260,283.39 | 330,174,722.66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689,121.13 | -27,907,743.6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9,373.24 | -4,647,029.9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1,975,977.30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 364,150.00 | |
合计 | 2,788,494.37 | -30,214,646.2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75,639,464.31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324,253.14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75,227,245.87 | |
合计 | -356,190,963.3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收益 | -7,426,409.31 | 338,489.72 |
其中:固定资产 | -7,426,409.31 | 338,489.72 |
合计 | -7,426,409.31 | 338,489.72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税收减免 | 313,468.56 | ||
土地补偿款 | 13,719,453.00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43,530,000.00 | 43,530,000.00 | |
清理长期往来款 | 28,254,384.74 | 28,254,384.74 | |
其他 | 10,941,716.04 | 8,805,235.72 | 10,941,716.04 |
合计 | 82,726,100.78 | 22,838,157.28 | 82,726,100.78 |
注:本公司本期清理无法(无需)支付的长期应付往来款项28,254,384.74元,并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淘汰落后产能 | 43,5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3,53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丰电能源公司上大压小关停1、2号机组本期进行资产处置,将政府关停补助转入营业外收入。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36,600.00 | 235,000.00 | 236,60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96,159.02 | 250,953.72 | 196,159.02 |
碳排放权支出 | 30,136,783.02 | ||
其他 | 24,198,415.42 | 9,054,495.97 | 24,198,415.42 |
合计 | 54,767,957.46 | 9,540,449.69 | 24,631,174.44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23,456,140.31 | 228,298,880.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835,520.48 | -10,901,751.84 |
合计 | 360,291,660.79 | 217,397,129.0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8,256,242.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9,564,060.5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3,622,912.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411,969.2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087,566.4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6,211,999.8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87,663.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5,250,579.14 |
所得税费用 | 360,291,660.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税前金额 | 所得税 | 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3,403,458.98 | -253,403,458.98 | |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3,403,458.98 | -253,403,458.98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53,403,458.98 | -253,403,458.98 |
(续)
项目 | 上期发生额 | ||
税前金额 | 所得税 | 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425,926.77 | -36,425,926.77 | |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6,425,926.77 | -36,425,926.77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6,425,926.77 | -36,425,926.77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收款 | 57,465,257.13 | 133,464,521.80 |
政府补助、贴息、补偿款 | 7,479,956.92 | 25,114,897.61 |
保证金及押金 | 40,277,534.46 | 39,209,749.57 |
保险理赔 | 15,355,484.64 | 24,749,632.37 |
利息收入 | 9,832,720.34 | 7,253,147.30 |
租赁款 | 5,268,104.11 | 7,156,382.13 |
代收社保款 | 7,400,597.22 | 6,758,058.65 |
其他 | 20,593,131.00 | 12,088,165.33 |
合计 | 163,672,785.82 | 255,794,554.7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付款 | 100,059,335.54 | 13,597,883.17 |
劳务费 | 27,525,562.21 | 26,131,474.03 |
保险费 | 19,099,619.77 | 20,378,850.43 |
工会经费 | 18,412,439.13 | 17,400,497.47 |
水土保持费 | 12,960,483.78 | 13,840,372.48 |
租赁费 | 4,848,857.50 | 6,091,833.96 |
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支出 | 24,108,471.60 | 22,164,552.59 |
保证金及押金 | 20,159,143.86 | 31,032,948.08 |
罚款、滞纳金 | 3,496,337.52 | 4,899,071.95 |
备用金 | 909,249.43 | 2,814,647.86 |
三供一业款 | 3,345,018.00 | |
其 他 | 46,654,158.35 | 34,938,948.44 |
合计 | 278,233,658.69 | 196,636,098.4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兴绿农业委贷本息 | 352,346.94 | |
合计 | 352,346.9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手续费 | 563,684.43 | 673,723.06 |
合计 | 563,684.43 | 673,723.0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承销债券手续费 | 4,500,000.00 | |
永续中票评级费用 | 300,000.00 | |
证券化手续费 | 4,257,365.43 | |
其他 | 276,177.14 | 1,142,421.12 |
合计 | 276,177.14 | 10,199,786.5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7,964,581.53 | 699,508,826.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6,190,963.32 | |
信用减值损失 | -2,788,494.37 | 30,214,646.2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94,783,621.98 | 2,541,888,200.1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668,085.14 | |
无形资产摊销 | 84,103,140.42 | 74,656,449.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2,400,799.62 | 110,292,231.1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26,409.31 | -338,489.7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6,159.02 | -15,866.8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41,893,160.15 | 844,389,321.6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260,283.39 | -330,174,722.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050,861.57 | -10,901,751.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84,658.9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8,073,921.73 | -13,171,609.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13,653,254.46 | -417,500,391.6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5,448,484.42 | 27,820,709.1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94,464,574.90 | 3,912,858,515.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22,038,375.39 | 221,397,690.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1,397,690.30 | 488,984,012.6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0,640,685.09 | -267,586,322.3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22,038,375.39 | 221,397,690.30 |
其中:库存现金 | 6,114.4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22,038,375.39 | 221,391,575.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2,038,375.39 | 221,397,690.3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6,306,859.93 | 环保治理保证金、复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100,000.00 | 承兑汇票质押 |
存货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329,601,166.34 | 电费收费权质押 |
合计 | 487,008,026.27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5,563.73 | 6.3757 | 35,472.6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0,556,707.50 | 6.3757 | 131,063,400.01 |
欧元 | 134,742.25 | 7.2197 | 972,798.62 |
港币 | |||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202,221.30 | 6.3757 | 33,167,802.34 |
欧元 | 1,881,097.54 | 7.2197 | 13,580,959.9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增值税退税款 | 38,822,235.81 | 其他收益 | 38,822,235.81 |
与收益相关-稳岗补贴 | 4,006,237.79 | 递延收益 | 4,611,243.74 |
与资产相关-环保治理资金 | 递延收益 | 14,123,208.36 | |
与资产相关-农业补贴款 | 递延收益 | 516,965.30 | |
与资产相关-供热管网项目拨款 | 递延收益 | 588,240.00 | |
与收益相关-工伤保险返还款 | 437,977.34 | 其他收益 | 437,977.34 |
与收益相关-税收返还 | 919,805.00 | 其他收益 | 919,805.00 |
与收益相关-科技成果转化补贴 | 674,100.00 | 其他收益 | 674,100.00 |
合计 | 44,860,355.94 | 60,693,775.5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准格尔旗兴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43,500 | 100 | 公开转让 | 2021年8月31日 | 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 89,987.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处置子公司准格尔旗兴绿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50%股权),合并范围减少1户。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 | 呼和浩特市 | 电力和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 4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乌海市 | 乌海市 | 电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已关停) | 92.9618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 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 电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 | 4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 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 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准格尔旗龙口镇 | 内蒙古准格尔旗龙口镇 | 煤矿机械设备销售;煤炭、电力和热力的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 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 电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 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 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供应和销售 | 53.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辉腾锡勒 |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辉腾锡勒 |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其他可再生清洁能源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丰镇市 | 内蒙古丰镇市 | 电力和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 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 57.00 | 投资设立 | |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 光伏发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 | 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 | 风力发电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锡林浩特市 | 锡林浩特市 | 风力发电 | 6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对丰泰发电公司、京达发电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但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
(1)本公司持有丰泰发电公司45%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丰泰发电公司的日常管理运营主要由本公司负责,丰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等任职人员均由本公司委派。
(2)本公司持有京达发电公司40%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京达发电公司的日常管理运营主要由本公司负责,京达发电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等任职人员均由本公司委派。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00 | -37,102,184.09 | 9,393,973.12 | 324,123,486.69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7.00 | 1,472,685.67 | 98,370,631.62 | 651,270,869.27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51,877,772.33 | 860,267.56 | 1,228,242,944.02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43,233,647.88 | 17,326,999.74 | 601,858,035.25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55.00 | -24,103,954.38 | -250,226,188.50 |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公司 | 7.0382 | -254,950.79 | 14,935,240.24 |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409,292.63 | -379,319,001.47 |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3.00 | -161,087,152.50 | 345,947,844.07 |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80,718,952.93 | 467,414,946.63 | |
合计 | -334,058,730.74 | 125,951,872.04 | 3,004,248,176.2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209,901.25 | 625,061,996.33 | 826,271,897.58 | 250,002,005.39 | 36,064,081.03 | 286,066,086.42 | 143,277,529.00 | 718,634,288.78 | 861,911,817.78 | 233,312,781.66 | 10,899,629.61 | 244,212,411.27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96,925,396.64 | 1,310,233,779.22 | 2,007,159,175.86 | 527,665,892.02 | 94,296,891.94 | 621,962,783.96 | 599,721,919.66 | 1,437,771,664.80 | 2,037,493,584.46 | 379,283,750.65 | 66,361,290.79 | 445,645,041.44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24,317,234.52 | 3,142,805,819.64 | 4,067,123,054.16 | 1,070,267,740.17 | 490,237,060.88 | 1,560,504,801.05 | 768,406,401.35 | 3,618,890,761.77 | 4,387,297,163.12 | 678,537,365.15 | 890,431,259.37 | 1,568,968,624.52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34,114,115.15 | 2,424,178,824.22 | 2,658,292,939.37 | 824,696,405.75 | 605,314,829.02 | 1,430,011,234.77 | 423,000,268.06 | 2,895,084,165.51 | 3,318,084,433.57 | 1,373,080,554.28 | 593,129,016.28 | 1,966,209,570.56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42,497,875.56 | 827,300,943.62 | 1,169,798,819.18 | 1,093,160,777.31 | 854,955,573.20 | 1,948,116,350.51 | 220,013,866.41 | 856,325,756.09 | 1,076,339,622.50 | 916,708,020.55 | 943,848,120.50 | 1,860,556,141.05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90,560,643.57 | 4,683,529,246.83 | 5,174,089,890.40 | 1,247,883,054.05 | 3,127,628,367.70 | 4,375,511,421.75 | 554,994,472.65 | 4,776,470,535.87 | 5,331,465,008.52 | 1,869,736,115.32 | 2,762,529,139.66 | 4,632,265,254.98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10,822,020.09 | 46,902,275.37 | 257,724,295.46 | 43,501,833.06 | 3,296,887.44 | 46,798,720.50 | 212,273,515.18 | 50,179,083.44 | 262,452,598.62 | 41,910,396.42 | 3,296,887.44 | 45,207,283.86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251,575,343.35 | 551,484,257.19 | 803,059,600.54 | 696,558,274.32 | 561,458,032.60 | 1,258,016,306.92 | 103,527,060.04 | 611,526,259.77 | 715,053,319.81 | 744,114,431.57 | 382,070,223.02 | 1,126,184,654.59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0,507,317.52 | 2,852,731,706.02 | 3,203,239,023.54 | 416,677,400.83 | 1,618,024,256.13 | 2,034,701,656.96 | 84,109,765.70 | 2,968,941,527.95 | 3,053,051,293.65 | 689,350,908.49 | 1,396,960,400.91 | 2,086,311,309.4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7,365,597.09 | -61,836,973.48 | -61,836,973.48 | 5,399,003.41 | 721,372,993.80 | 30,746,850.79 | 30,746,850.79 | 145,489,471.05 |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00,929,508.17 | 3,133,373.76 | 3,133,373.76 | 108,333,425.51 | 1,525,297,069.24 | 232,554,684.69 | 232,554,684.69 | 215,119,006.96 |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54,341,878.94 | -309,954,637.41 | -309,954,637.41 | 136,992,287.67 | 3,677,177,733.77 | 1,950,720.09 | 1,950,720.09 | 404,261,600.53 |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70,316,719.89 | -88,231,934.45 | -88,231,934.45 | 158,086,719.05 | 1,515,560,767.14 | 39,290,248.84 | 39,290,248.84 | 478,947,913.66 |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15,965,888.76 | 2,876,107.40 | 2,876,107.40 | -62,291,647.12 | 1,128,825,559.84 | -426,094,552.36 | -426,094,552.36 | 60,827,419.02 |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28,631,378.75 | -374,621,284.89 | -374,621,284.89 | 55,888,389.14 | 1,523,967,888.23 | 3,513,875.35 | 3,513,875.35 | 529,769,809.04 |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9,174.31 | -3,622,386.28 | -5,042,662.78 | -8,020,375.04 | -4,120,275.14 | 242,847.67 | 4,061,713.88 | |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 708,540,440.99 | -43,825,371.60 | -43,825,371.60 | 89,138,745.21 | 498,231,068.39 | 265,735.14 | 265,735.14 | 85,513,941.08 |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5,489,980.38 | 201,797,382.33 | 201,797,382.33 | 163,122,549.92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 发电、供热 | 30.00 | 权益法 |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 火力发电 | 49.00 | 权益法 |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市 | 内蒙古包头市 | 发电、供热 | 25.00 | 权益法 |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发电、供热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758,170,588.38 | 734,390,974.06 | 263,598,056.89 | 798,667,299.66 |
非流动资产 | 1,909,266,566.83 | 6,263,216,819.86 | 2,051,402,303.48 | 6,734,027,129.71 |
资产合计 | 2,667,437,155.21 | 6,997,607,793.92 | 2,315,000,360.37 | 7,532,694,429.37 |
流动负债 | 371,997,283.54 | 2,282,125,213.84 | 215,211,088.07 | 1,693,256,929.19 |
非流动负债 | 856,920,834.01 | 2,559,067,369.27 | 1,066,470,833.97 | 3,104,443,753.44 |
负债合计 | 1,228,918,117.55 | 4,841,192,583.11 | 1,281,681,922.04 | 4,797,700,682.6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38,519,037.66 | 2,156,415,210.81 | 1,033,318,438.33 | 2,734,993,746.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31,555,711.30 | 1,056,643,453.29 | 309,995,531.50 | 1,340,146,935.8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31,555,711.30 | 1,056,643,453.29 | 309,995,531.50 | 1,340,146,935.8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390,884,755.39 | 3,074,533,275.84 | 1,598,666,022.92 | 3,057,429,282.92 |
净利润 | 405,200,599.33 | -579,042,848.07 | 27,898,880.25 | 186,583,195.1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405,200,599.33 | -579,042,848.07 | 27,898,880.25 | 186,583,195.1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321,390,243.83 | 265,043,425.93 | 204,654,331.96 | 223,585,993.95 |
非流动资产 | 1,456,848,320.57 | 520,166,688.04 | 1,464,222,528.29 | 554,664,575.84 |
资产合计 | 1,778,238,564.40 | 785,210,113.97 | 1,668,876,860.25 | 778,250,569.79 |
流动负债 | 776,650,100.13 | 47,998,670.81 | 444,239,974.70 | 59,062,390.10 |
非流动负债 | 507,176,600.40 | 456,297,603.28 | 596,997,518.77 | 467,709,932.00 |
负债合计 | 1,283,826,700.53 | 504,296,274.09 | 1,041,237,493.47 | 526,772,322.10 |
少数股东权益 | 159,835,406.51 | 2,850,878.6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34,576,457.36 | 280,913,839.88 | 624,788,488.13 | 251,478,247.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3,644,114.34 | 112,365,535.95 | 156,197,122.03 | 100,591,299.0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3,644,114.34 | 112,365,535.96 | 156,197,122.03 | 100,591,299.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271,180,985.45 | 101,280,021.82 | 991,221,346.24 | 81,364,304.05 |
净利润 | -227,529,391.82 | 29,435,592.19 | 64,962,628.83 | 13,118,908.0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227,529,391.82 | 29,435,592.19 | 64,962,628.83 | 13,118,908.0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9,186,273.82 | 69,607,119.1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20,845.34 | -157,912.5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20,845.34 | -157,912.58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可转换债券、可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审计报告附注6相关项目。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0.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0.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其中一大部分银行存款存放于一家为本公司关联方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公司的部分董事在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出任董事,履行董事职能。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用期。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主要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等,均为国有控股企业,信用较好,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公司可能面临的较大信用风险。截至报
告期末,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97.04%(上年末为97.60%),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国有控股企业,信用较好,本公司并未面临重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审计报告附注4.9。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10.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债券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流动性储备包括每月末为偿还债务可供提取的信贷额度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集中控制,财务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本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生产经营资金收入及授信额度、发行债券等方式来确保灵活的资金供应。
10.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龙源发电公司以美元向世界银行、西班牙萨瓦德尔银行借款、以欧元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借款及子公司蒙达发电公司以欧元向巴黎巴银行借款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期末余额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 目 | 币种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美元 | 5,563.73 | 5,563.17 |
长期借款 | 美元 | 25,758,928.80 | 30,736,428.82 |
长期借款 | 欧元 | 2,015,839.79 | 2,908,251.87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项 目 | 本期 | 上期 |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 | -6,978,052.46 | -6,978,052.46 | -8,525,280.24 | -8,525,280.24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5% | -618,534.74 | -618,534.74 | -991,895.66 | -991,895.66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 | 6,978,052.46 | 6,978,052.46 | 8,525,280.24 | 8,525,280.24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5% | 618,534.74 | 618,534.74 | 991,895.66 | 991,895.66 |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作为火电及煤炭企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资产规模大,负债较高的特点,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以及对资金市场的宏观调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债务成本。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为浮动利率银行借款(详见本附注6.19、6.29、6.30)。本公司将紧盯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融资,并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在保证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努力控制融资成本。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
本公司因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而面临价格风险。由于某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基础的通用定价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而估值技术本身基于一定的估值假设,因此估值结果对估值假设具有重大的敏感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225,384.43 | 806,815,973.84 | 833,041,358.2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225,384.43 | 806,815,973.84 | 833,041,358.2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在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 当报价可实时并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业内人士、定价服务者或监管机构获得,且该报价代表基于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实际和常规市场交易报价时,该市场被视为活跃市场。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报价为现行收盘价。此等金融工具列示在第一层级。于 2021年 12月 31日,列入第一层级的工具系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对上市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本期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系辽宁成大(600739)和华润双鹤(600062)的股票,其期末公允价值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截止2021年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列入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本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本公司对重大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上市公司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预期收益、预期收益期限、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及不可流动性折扣率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企业 | 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15号 | 10,000,000,000.00 | 50.64 | 50.6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注: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煤炭经营;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最终控制方情况:
最终控制方名称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元)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 见注释 | 34,900,000,000.00 |
注: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审计报告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本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审计报告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华能内蒙古电力热力销售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内蒙古禹龙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方联合电力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包头天外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 | 其他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西安西热电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北京华源瑞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化德县大地泰泓风能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内蒙古淮矿西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方联合电力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燃煤 | 62,706,767.72 | 24,115,588.54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服务费、燃煤服务费 | 329,036,215.75 | 341,379,775.55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燃煤、材料 | 858,313,558.78 | 291,615,143.20 |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碳排放指标 | 7,752,136.79 |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49,027,490.58 | |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发电额度、采购热 | 10,113.21 | |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运行 | 4,075,471.70 | 5,964,573.14 |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 | 培训费 | 1,047,169.82 | 1,845,747.21 |
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 检修服务 | 279,078.31 | 332,264.15 |
华能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