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8月12日在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磊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柱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本次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2GZAA10699)、《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2GZAA10702)。
本议案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关联监事张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结合《审计报告》(XYZH/2022GZAA10699)、《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2GZAA10702),对《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更新及修订。
本议案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关联监事张磊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