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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湖科技: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14日,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5,628.70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822.24万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628.70万元,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7,285.76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6,392.63万元,任意盈余公积为893.13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母公司盈余公积15,628.70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二、 本次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弥补亏损方案将减少母公司累计亏损15,628.70万元。本次亏损弥补完成后,母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1,657.06万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0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15,628.70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符合相关会计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符合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要求,公司已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拟定累计亏损弥补方案。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将来利润分配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意本次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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