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截止2020年5月7日,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君业先生任期届满,因工作调整原因,王君业先生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职务。王君业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君业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期间做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其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尚未正式聘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为正常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自 2020年5月8日起,由公司董事长冷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435-5088025传真:0435-5088025邮箱:thdb600867@thdb.com地址:吉林省通化县东宝新村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