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沿江南路1号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0,081,08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9.4871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公司3名独立董事及李启文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苏平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75,344,551 | 97.3697 | 4,736,532 | 2.6303 | 0 | 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9,844,378 | 89.3754 | 4,736,532 | 10.6246 | 0 | 0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玮祺、刘佳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