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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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 17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主持人:董事长陈诗毅先生见证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主持人宣布议案现场表决办法,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总监票人、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九、复会,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新增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属于关联交易。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公司就该项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每笔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抵(质)押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支持本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公司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于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向本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的财务资助。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指派相关人员全权办理相关《财务资助协议》的签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