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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郑毅钊先生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提出反对意见,理由:“上述议案在解锁条件、解锁比例设置等存在明显缺陷,未能体现激励作用。若全部解锁,公司三年将承担超过3亿元的费用,建议暂缓,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就监事反对的理由,监事会认为:

1、关于行权价格及费用分摊问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公司股票的价格为18.14元/股,参考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召开当日收盘价交易均价及前20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36.27元/股的50%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价格确定原则不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并符合市场实践选择。

公司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承担的股份支付费用,依据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召开当日收盘价,总费用约21,465.95万元,

该费用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2022~2025年分别摊销4,486.98万元、12,253.48万元、3,711.82万元、1,013.67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处于合理水平,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能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2、关于业绩考核及权益处置问题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设定考核周期及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解锁时点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为确定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的考核期,即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市场拓展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规模趋势的重要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重要指标。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设置了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锁条件,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的前提下,个人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仍无法解锁相应的权益。此外,公司也明确了未达成业绩考核的权益处理,因公司业绩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能解锁的权益份额,管

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出资成本”与“管理委员会实际处置(或卖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后对应的价值”两者孰低原则确定。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目的。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本页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监事签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字:

宋伟阳:

郑毅钊:

莫红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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