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炬高新股票代码:60087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兴业路1号4楼412室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火炬大厦8楼
一致行动人一: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6楼618室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火炬大厦8楼
一致行动人二: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27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西楼第三层
一致行动人三: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4室-54(自主申报)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西楼第三层
一致行动人四:Cypress Cambo, L.P.注册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Cayman, KY1-1104通讯地址: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Cayman, KY1-1104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3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备查文件 ...... 17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火炬集团 | 指 |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中炬高新、上市公司 | 指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人一、公资集团 | 指 |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人二、鼎晖隽禺 | 指 | 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人三、鼎晖桉邺 | 指 | 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人四、Cypress Cambo | 指 | Cypress Cambo, L.P.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竞得8,329,457股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比例1.06%),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0,564,539股(股权比例1.3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鼎晖隽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713,713股(股权比例0.09%);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鼎晖桉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12,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比例1.53%),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166,101股(股权比例0.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Cypress Cambo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入上市公司股份6,494,987股(股权比例0.83%)。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32,813.7116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282055260P |
法定代表人 | 梁大衡 |
成立日期 | 1992年11月7日 |
营业期限 | 1992年11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兴业路1号4楼412室 |
通讯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火炬大厦8楼 |
经营范围 | 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授权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投资办实业;招商引资咨询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一致行动人一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资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注册资本 | 563,553.9966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W1NQ311 |
法定代表人 | 余健华 |
成立日期 | 2016年12月5日 |
营业期限 | 2016年1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1号6楼618室 |
通讯地址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火炬大厦8楼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资集团持有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火炬集团100%股权。公资集团为火炬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
(二)一致行动人二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隽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67,501.5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1MA1FPL014F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月26日 |
营业期限 | 2021-01-26至2041-01-25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27室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西楼第三层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公资集团的子公司广东禹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鼎晖隽禺、鼎晖桉邺的有限合伙人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三)一致行动人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桉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70,501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2MABQWFB49E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年6月15日 |
营业期限 | 2022-06-15至2042-06-14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4室-54(自主申报)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西楼第三层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与鼎晖桉邺原普通合伙人上海鼎晖孚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原有限合伙人李越奔签署《鼎晖桉邺变更决定书》,鼎晖桉邺普通合伙人变更为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鼎晖桉邺原普通合伙人上海鼎晖孚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有限合伙人李越奔均退伙。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与鼎晖桉邺原普通合伙人上海鼎晖孚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原有限合伙人李越奔签署《入伙协议》,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鼎晖桉邺普通合伙人,自入伙协议签署之日生效。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入伙协议》,天津鼎晖寰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鼎晖桉邺有限合伙人,自入伙协议签署之日生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合伙人变更已生效,并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四)一致行动人四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ypress Cambo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Cypress Cambo, L.P.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号码 | MC-111742 |
出资额 | 30,000,001美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4月22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注册地址 |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
通讯地址 |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
经营范围 | 投资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隽禺、鼎晖桉邺与Cypress Cambo的普通合伙人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致行动人一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资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一致行动二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鼎晖隽禺唯一普通合伙人,也是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隽禺的实际控制人为WU Shangzhi(吴尚志)。
(四)一致行动人三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鼎晖桉邺唯一普通合伙人,也是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桉邺的实际控制人为WU Shangzhi(吴尚志)。
(五)一致行动人四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DH China HF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是Cypress Cambo唯一普通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ypress Cambo的实际控制人为WU Shangzhi(吴尚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居住地 | 国籍 |
梁大衡
梁大衡 | 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代方舟
代方舟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二)一致行动人一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资集团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居住地 | 国籍 |
余健华
余健华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中国 |
郑毅钊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简茂友
简茂友 | 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三)一致行动人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隽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居住地 | 国籍 |
William Hsu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新加坡 | 加拿大 |
(三)一致行动人三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桉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居住地 | 国籍 |
William Hsu
William Hsu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新加坡 | 加拿大 |
(四)一致行动人四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ypress Cambo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居住地 | 国籍 |
William Hsu
William Hsu | Cypress Cambo之普通合伙人CDH China HF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之董事 | 男 | 新加坡 | 加拿大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 主营业务 |
岭南股份 | 1,679,303,931元 | 5.02%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岭南股份5.02%股权 | 生态环境与园林建设、文化与旅游等 |
除上述间接持股外,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9月19日与岭南股份原股东尹洪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尹洪卫将其持有的岭南股份291,848,971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8%)的表决权委托给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岭南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
22.40%。
(二)一致行动人一及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资集团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资集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详见本章节之“四、(一)”。
(二)一致行动人二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隽禺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隽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三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桉邺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鼎晖桉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人四及其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ypress Cambo不存在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ypress Cambo的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加对上市公司的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其在中炬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后续继续增持,则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详见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5,066,993股,股权比例14.6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Cypress Cambo通过认购Guotai Junan FinancialProducts Limited发行的产品享有6,495,030股(占比0.83%)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收益权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4,335,790股,股权比例19.6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竞得8,329,457股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比例1.06%),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0,564,539股(股权比例1.3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鼎晖隽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713,713股(股权比例0.09%);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鼎晖桉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12,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比例1.53%),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166,101股(股权比例0.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Cypress Cambo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入上市公司股份6,494,987股(股权比例0.8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Cypress Cambo已赎回Guotai Junan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发行的产品,不再享有原产品对应6,495,030股(占比0.83 %)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收益权。
第五节 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认购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资金的情况,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火炬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二、公资集团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资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3年5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0,564,539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2.87-33.03元/股。
三、鼎晖隽禺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鼎晖隽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3年5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713,713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2.87元/股。
四、鼎晖桉邺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鼎晖桉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3年1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7,650,910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3.10-35.23元/股。2023年5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166,101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2.87元/股。
五、Cypress Cambo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Cypress Cambo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3年3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入上市公司股份3,249,943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6.01-37.62元/股。2023年4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入上市公司股份2,900,061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4.33-36.21元/股。2023年5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入上市公司股份344,983股,买入的平均价格为36.80元/股。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公资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CypressCambo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火炬集团、公资集团、鼎晖隽禺、鼎晖桉邺、CypressCambo承诺本报告书中与本机构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中与本公司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中与本机构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中与本机构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中与本机构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Cypress Cambo, L.P.承诺本报告书中与本机构相关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Cypress Cambo, L.P.之普通合伙人CDH China HF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代表Cypress Cambo, L.P.签署
董事: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2023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Cypress Cambo, L.P.之普通合伙人CDH China HF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代表Cypress Cambo, L.P.签署
董事: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中山市 |
股票简称 | 中炬高新 | 股票代码 | 600872.SH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兴业路1号4楼41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15,066,993股 持股比例: 14.65% 此外,一致行动人Cypress Cambo持有6,495,030股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收益权,占比0.8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39,268,797股 变动比例: 5.0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公资集团通过司法拍卖竞得8,329,457股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比例1.06%),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0,564,539股(股权比例1.3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鼎晖隽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713,713股(股权比例0.09%);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鼎晖桉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12,0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股权比例1.53%),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1,166,101股(股权比例0.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Cypress Cambo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沪港通)买入上市公司股份6,494,987股(股权比例0.83%)。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其在中炬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后续继续增持,则按照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