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 | 梅花生物 |
股票代码 | : | 6008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胡继军 |
住所 | :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
通讯地址 | : |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 |
股份变动性质 | : | 减少 |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8
第一节 释 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梅花集团、上市公司、梅花生物、公司 | 指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胡继军,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姓名:胡继军
2、 性别:男
3、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4、 身份证号码:132801************
5、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6、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胡继军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求。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胡继军持有梅花生物155,174,341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公司股本总数3,104,289,638股)的4.999%。2019年11月19日,根据胡继军通知函,公司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胡继军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计划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因此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胡继军直接持有梅花生物186,469,3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1%(总股本3,104,289,638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曾于2019年11月18日向公司发出减持计划告知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履行了信息披露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胡继军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1,295,000股,减持比例为
1.01%。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区间 | 减持股份数量(股) | 减持方式 | 价格区间(元/股) | 股份类别 |
2019/12/26-2020/2/26 | 6,295,000 | 集中竞价 | 4.25-4.5 | 无限售流通股 |
2020/2/24-2020/2/25 | 25,000,000 | 大宗交易 | ||
合计 | 31,295,000 |
三、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止本公告书签署日,胡继军尚持有上市公司155,174,341股股份,持股比例降至4.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胡继军共持有公司155,174,3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4.999%(按目前股本总数3,104,289,638股计算)。上述股份中,尚有97,88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
日期:2020年2月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梅花生物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的身份证明文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2020年2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11幢5号(注册地址) |
股票简称 | 梅花生物 | 股票代码 | 6008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胡继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86,469,341股 持股比例: 6.0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155,174,341股 持股比例: 4.999% 变动数量:31,295,000股 变动比例: 1.0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本次减持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行为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
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继军签字:
日期: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