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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雅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自查,本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有关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说明。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于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10 10 8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所任职的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高管、业务部门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会议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合规委员会 1 1 1 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审计委员会 6 6 6 0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公司董秘处、董事会秘书等专业部门、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同时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情况,及时有效地反馈相关问题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重点关注了《公司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报告》《关于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出售库存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2024-2026 年三年持续关联交易预计、框架协议签署等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不能分离,且均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交易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所有关联交易项目均按照

联交所、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人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截至2022年底,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已全部注销。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的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有关聘任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章榕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陈红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提名及聘任章榕先生为公司总裁、陈红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能够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人对上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经理层薪酬方案》及《董监高薪酬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审核。经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待遇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政策及考核评价标准。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信息披露违规的事项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增加现场工作时间,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的管理知识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雅娟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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