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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璟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8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蓝璟5 主办券商:麦高证券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二、增加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20.64%股份的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并相应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晟环保”)为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为全面支持恒晟环保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拓宽融资渠道,蓝璟科技同意恒晟环保与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租赁”)、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保理”)、湖南省财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科贷”)三家机构开展融资业务,并同意为上述融资业务中恒晟环保还款义务的履行,以30%恒晟环保的股权及恒晟环保专利质押等方式作为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以恒晟环保与上述机构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同时,蓝璟科技同意湘江租赁、财信保理、财信科贷根据实际需要向第三方转让上述融资业务的债权及实现债权的一切权利,并将继续履行相应担保义务。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湘江租赁、财信保理、财信科贷与恒晟环保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此担保事项为蓝璟科技为恒晟环保提供担保。根据蓝璟科技公司章程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构成关联担保。由于该贷款金额超过蓝璟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蓝璟科技董事会对于金额未超过2,000万元(含)的蓝璟科技对外投资、融资、资产处置、资产抵押及其担保事宜有权决定,超过2,000万元的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07月31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资兴市经济开发区资五产业园江背路东、环城北路北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刘松铮

(6)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危险废物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VOC

(挥发物有机化合物)治理;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矿山生态经济型修复研发与治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矿物油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锂离子电池材料、脱硫脱硝设备、石膏基复合材料、环保材料、废旧塑料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从事货物、贸易和技术进出口服务;环保技术、环保设施的研发推广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被担保债务期限:三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蓝璟科技为恒晟环保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资兴支行办理的授信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000万元);

(2)蓝璟科技为恒晟环保向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1,000万元);

(3)蓝璟科技为恒晟环保向杨小梨借款6,000万元专项用于湖南恒晟的二期项目的项目建设资金及部分运营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2,800万元);

(4)蓝璟科技为恒晟环保向现代财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赁本金不高于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2,000万元);

(5)蓝璟科技为恒晟环保与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高于10,000万元;并同意以公司持有的湖南恒晟50%的股权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股权抵押担保。(实际担保金额0万元);

当前总计实际担保金额8,8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7日公告的原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备查文件

股东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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