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1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3亿元、5,000万元、7,0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2亿元、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900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70,146.05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8.1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500万元,占公司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66%。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