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申请委托借款1.3亿元、2亿元,期限6个月,同意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2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5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2套熟料生产线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6,930 万元、7,2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1.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 1.24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94,447.37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33%;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6%。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