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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科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

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对首次执行日前的房屋及建筑物经营租赁合同,公司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并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2、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3、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4、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2021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付款项718,640.04700,359.25257,916.87254,136.08
使用权资产1,159,218.111,144,718.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5,912.63695,912.63
盈余公积69,664,129.3769,664,129.3769,664,387.6069,664,387.60
未分配利润291,008,819.78296,142,370.80291,011,143.86296,144,694.8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510007号),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实施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实施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所作出的决议符合规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510007号)(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510007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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