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成功发行了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发行利率为3.32%,期限为143天,起息日为2019年5月7日,兑付日为2019年9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9)。
2019年9月27日,公司已完成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3,038,914,754.10元,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