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8]SCP36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8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成功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简称 | 20伊利实业SCP002 |
代码 | 012000610 | 期限 | 113天 |
起息日 | 2020年2月28日 | 兑付日 | 2020年6月20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10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10亿元 |
发行利率 | 2.4%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簿记管理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