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信访答复意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信访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5)的《信访答复意见书》【银保监信复﹝2020﹞190号】,银保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复查申请告知如下:
“经复查,未发现天津银保监局在前期核查中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