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秋林集团8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37,904,75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521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潘建华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
态;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总裁、代董事会秘书潘建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4,025,752 | 98.3695 | 3,879,000 | 1.6305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3,728,152 | 98.2444 | 4,176,600 | 1.7556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4,003,252 | 98.3600 | 3,901,500 | 1.6400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234,003,252 | 98.3600 | 3,901,500 | 1.6400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4,211,552 | 98.4476 | 3,693,100 | 1.5523 | 100 | 0.0001 |
6、 议案名称:《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7,417,952 | 99.7953 | 486,800 | 0.2047 | 0 | 0.0000 |
7、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591,400 | 27.5901 | 4,176,600 | 72.4099 | 0 | 0.0000 |
5 |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74,800 | 35.9708 | 3,693,100 | 64.0273 | 100 | 0.0019 |
6 | 《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 5,281,200 | 91.5603 | 486,800 | 8.4397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鑫、宋倩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公司聘请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李鑫、宋倩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