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0,223.70万元(未经审计),目前上述补助款项已全部到账。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 | 收款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补助依据 |
1 | 公司 | 稳岗补贴 | 495 | 陕人社发【2019】22号 |
2 | 中国航发山西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 责任公司 | 稳岗补贴 | 300 | 晋人社厅发【2019】28号、晋人社厅发【2020】13号、晋政电发【2020】5号 |
3 |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85 | 《株洲市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株人社发【2015】73号) |
4 |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 稳岗补贴 | 217 | 省本级参保单位稳岗补贴申领表 |
5 |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 “贵阳十三条”补贴资金 | 211 |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产增产和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筑工信发【2020】21号) |
6 | 其他零星补助 | - | 999.7 | - |
7 | 其他 | - | 7,716 | 详见备注 |
合计 | 10,223.70 | - |
备注:有关项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6〕20号)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经公司内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豁免披露详细信息。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