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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厦门空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4.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同时丰富了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对所有承租业务进行梳理,并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2021 年年初增加“使用权资产”8,795.22万元、“租赁负债”3,890.9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61.06万元;减少“长期待摊费用”3,543.21万元。

2.2021年全年将增加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减少租赁费列支,预计影响利润表中“利润总额”较原准则核算口径减少约172万元。后续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逐年降低。

3.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现金流量净额没有影响,仅对现金流量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租赁费支出作为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不再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项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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