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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苏劲松其他公务张必贻
董事赵燕其他公务张必贻
董事洪猛其他公务燕桦
董事黄峰其他公务燕桦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09,033,980.94元,公司拟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以《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二、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定:

(一)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过渡期间(即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其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享有;

(二)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前积累的未分配利润,在发行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资产购买所取得的新增股份(合计921,922,425股)不享有过渡期间(即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因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不再计提。

(二)本年不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向股东分配股利:

1.对公司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92,277,840.10元,按100%比例对享有分配权的股东进行分配。即本次资产购买前公司老股东持有的22,741,859,230股和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向19家特定对象发行的804,436,061股,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33元(含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次资产购买所取得的921,922,425股,不享有前述现

金红利。

2.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6,756,140.8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四)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长江电力600900
GDR伦敦证券交易所China Yangtze Power Co.,Ltd.CYPC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薛宁袁海英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
电话010-58688900010-58688900
电子信箱cypc@cypc.com.cncypc@cypc.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业务,水电具有可再生、无污染、技术成熟、调峰能力强等特点,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水电的清洁能源优势日益凸显。2022年,我国政府继续对清洁能源给予高度重视,在能源发展、能源消费、市场建设等方面持续出台政策,大力支持以水电、太阳能、风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行业发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2022年6月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39%左右,较2021年初提高5.8个百分点;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力争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3.8亿千瓦左右。能源发展方面,积极推进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科学优化电源规模配比,优先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实施“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

能源消费方面,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明确现阶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电力市场方面,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反映电力资源时空价值。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76.2%,其中,常规水电新增1,507万千瓦,抽水蓄能新增88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

3 电力市场供需情况2022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指供需大体平衡,但并非时刻都供应充足),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夏季出现近几十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少雨天气,叠加经济恢复增长,拉动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全国有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

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全国共有27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中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12.13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47.3%,较2021年提高2.5个百分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为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目前水电总装机容量7,179.5万千瓦(含2023年1月收购的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其中,国内水电装机7,169.5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17.34%。公司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和“责任担当”的态度管理运行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等六座水电站,为社会持续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

2022年,公司所属四座流域梯级电站发电量1,855.81亿千瓦时,在发挥梯级电站综合效益、节能减排、能源保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公司在坚持做强做优水电主业的同时,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和相关新兴领域战略投资,全年实现投资收益46亿元;积极推进金沙江下游“水风光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开发,深入开展“水风光储”互补的运行调度研究,首批新能源场站顺利投产,实现稳定运行;发挥公司大水电运维核心能力,高质量布局和推进抽水蓄能业务发展,公司首座抽水蓄能电站甘肃张掖盘道山电站成功核准开工;推进智慧综合能源业务,创新推出城市绿色综合能源管家模式,积极布局“源网荷储”(指包含电源、电网、负荷、储能整体解决方案的运营模式)一体化发展。

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总资产327,268,285,047.33328,563,281,639.20-0.39330,827,096,55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5,488,250,616.82181,063,819,486.272.44172,118,146,991.60
营业收入52,060,482,557.8555,646,253,991.83-6.4457,783,367,03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09,033,980.9426,272,998,503.24-18.8926,297,890,22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392,344,535.5824,141,419,619.03-11.3926,175,647,473.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30,912,732,230.1235,732,461,733.26-13.4941,036,864,400.40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314.92减少3.19个百分点16.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3701.1553-18.891.18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3701.1553-18.891.1853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738,207,780.3115,650,276,643.8415,880,975,297.6510,791,022,83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7,431,623.558,154,140,252.427,652,560,901.192,364,901,20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96,583,943.018,182,050,763.297,736,202,643.252,377,507,186.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5,599,773.138,053,164,364.9711,981,396,866.126,942,571,225.9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2,1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58,48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数量
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份 状态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629,866,37211,882,135,80252.250质押2,259,958,694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761,4221,635,673,3117.190未知其他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988,076,1434.340未知其他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80,000,0003.870国有法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078,700876,596,5003.850未知国有法人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206,300686,613,1583.020质押304,086,421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57,980,4722.890未知其他
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454,837,184454,837,1842.000未知国有法人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420,000,0001.850未知其他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61,594,7501.150未知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集团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尚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03三峡债038006.IB;120303.SH2033-08-013,000,000,0004.8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6长电01136762.SH2026-10-173,000,000,0003.3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9长电02155674.SH2024-09-042,000,000,0003.8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长电01163096.SH2023-01-081,500,000,0003.3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长电02163097.SH2025-01-08500,000,0003.7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G21长电1188243.SH2026-06-181,500,000,0003.73
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1长电01188971.SH2024-11-092,000,000,0003.0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面向专业投资者)G22长电1185240.SH2025-01-18500,000,0002.8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面向专业投资者)G22长电2185241.SH2027-01-182,000,000,0003.1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可持续挂钩)(面向专业投资者)G22长电3185778.SH2025-05-201,500,000,0002.7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5长电MTN001101554062.IB2025-09-143,000,000,0004.5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8长电MTN001101801418.IB2023-12-051,990,000,0003.1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长电MTN001101900332.IB2024-03-152,155,000,0002.8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9长电MTN002101901055.IB2024-08-091,960,000,0002.72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疫情防控债)20长电(疫情防控债)MTN001102000353.IB2023-03-162,500,000,0002.9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长电MTN002102000681.IB2025-04-152,500,000,0003.0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长电MTN001102100630.IB2024-04-092,500,000,0003.5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21长电MTN002(可102100945.IB2024-05-101,000,000,0003.40
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持续挂钩)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2长电MTN001102280019.IB2025-01-062,500,000,0002.9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2长电MTN002A102280471.IB2025-03-102,000,000,0003.0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品种二)22长电MTN002B102280472.IB2027-03-101,000,000,0003.4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2长电GN001132280079.IB2027-08-291,000,000,0002.8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2长电CP001042280496.IB2023-11-161,500,000,0002.5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22长电CP002042280510.IB2023-09-041,500,000,0002.50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03年8月1日至2033年7月31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8月1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0月17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2月21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8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9月5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9月4日至2022年9月3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2月6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月10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月8日至2022
(品种一)年1月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月10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1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6月20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1月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9月14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3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8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2月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4日期间的利息及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3月1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8月9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疫情防控债)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3月16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4月1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1月10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3月15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4月11日(付息日遇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的利息。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可持续挂钩)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在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22年5月10日向投资者支付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9日期间的利息。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40.1942.08-4.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1,392,344,535.5824,141,419,619.03-11.39
EBITDA全部债务比3.152.8411.09
利息保障倍数7.167.75-7.65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受长江年度来水严重偏枯等因素影响,公司完成发电量1,855.8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27.41亿千瓦时,下降10.92%;实现利润总额263.1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96亿元,下降18.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3.0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64亿元,下降18.89%;基本每股收益0.937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2183元,下降18.8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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