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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租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 2018-00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2 名,出席会议董事 12 名。经与会
  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依据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股 (修订)增加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定依据《中国共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产党章程》。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租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
赁公司管理办法》和《上市公 监督管理法》、《金融租赁公司管
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以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下简称《章程指引》)等其他有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引》)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修订)明确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核准日期、发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行股份数额、上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市日期。
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 股 63,999.97 万股,于 2018 年 3
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山西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 (修订)变更公
路 128 号 26、27 层。         区嘉陵江东街 99 号金融城 1 号 司住所。
                              楼 8-9、11-19、25-33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修订)增加注
币〖〗万元。                  298,664.9968 万元。               册资本。
无                            第八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 (新增)明确党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江苏金融租 委功能地位及党
                              赁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简称“公 委职权。
     司党委”)。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中发挥领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
     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
     执行;落实上级党委重大战略决
     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讨论本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
     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
     额资金运作事项,并在相关决策
     机构决策前提出意见和建议;领
     导本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
     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
     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等。
无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党的工作机 (新增)明确建
     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 立 党 委 工 作 机
     组织工作经费,支持党组织开展 构,人员、经费
     工作。                         配备及任职要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求。
     的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符合条件
     的党委成员和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可
                            交叉任职。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 (修订)明确公
通股,共计〖   〗万股。     通股,共计 298,664.9968 万股。 司普通股股数。
第三十三条 股东特别是主要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 (修订)删除该
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权利:                           条款中股东义务
本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的相关内容,由
谋取不当利益;不得干预董事 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 第四十条统一规
会和高级管理层根据本章程享 配;                             定。
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不得越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直接干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预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得损害 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公司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合法权益。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
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 所持有的股份;
分配;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权;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余财产的分配;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
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
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
利。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 第四十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 (修订)根据银
列义务:                       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监会 2018 年 1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依法对本公司履行诚信 号令及 2018 年
本章程;                       义务;                        乱象整治的要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 求,完善股东义
股方式缴纳股金;                方式缴纳股金;                   务条款。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形外,不得退股;                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四)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应当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
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出资人权利,不得谋取不当利益;
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 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根
利益;                          据本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权;不得越过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层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 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带责任;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五)主要股东应共同制定公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司的资本规划,综合考虑风险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评估结果、未来资金需求和资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本可获得性,确保资本水平持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续满足监管要求;                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司发起人股东应当在 (六)主要股东应当真实、准确、
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 完整地向董事会披露关联方情
动性支持;当经营损失侵蚀资 况,并在关联关系发生变化时及
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时向董事会报告;
(七)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达 (七)主要股东应共同制定公司
到 5%以上的,应当经中国银行 的资本规划,综合考虑风险评估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 结果、未来资金需求和资本可获
批准后承担与发起人股东同等 得性,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
的义务或银监会要求的其他义 管要求;
务;                         (八)公司发起人股东应当在公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支持;当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
                             及时补足资本金;
                             (九)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的,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批准后
                             承担与发起人股东同等的义务或
                             银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十)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
                             的本公司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
                             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
                             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十一)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
                             东权利或其他损害本公司利益行
                             为的股东,银行业监管部门或其
                             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止本公司
                             与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其持有
                             本公司股权的份额、股权质押比
                             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大会召开
                             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
                             权、处分权等权利;
                             (十二)股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
                             量达到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 50%
                             以上的,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及其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
                             权将被限制;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在国际金融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国际金融公 (修订)“青岛融
公司或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 司或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 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未提名董事并且国际金融 公司未提名董事并且国际金融公 公司”更名为“堆
公司或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 司或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 龙荣诚企业管理
公司持有至少百分之五(5%) 公司持有至少百分之五(5%)的 有限责任公司”。
的表决权的前提下,国际金融 表决权的前提下,国际金融公司
公司或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 或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
公司有权向董事会委派一(1) 司有权向董事会委派一(1)名观
名 观 察 员 。 在 BNP Paribas 察员。在 BNP Paribas Lease
Lease Group SA 未提名董事 Group SA 未提名董事并且其在
并且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的 本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实际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不低于其初始投入 不低于其初始投入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等值于 的金额(等值于 152,532,268 元
152,532,268 元人民币的美元) 人民币的美元)的前提下,BNP
的前提下,BNP Paribas Lease Paribas Lease Group SA 有权向
Group SA 有权向董事会委派 董事会委派一(1)名观察员 。
一(1)名观察员 。             观察员的权利如下:
观察员的权利如下:             (一) 在董事会会议通知或其
(一) 在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知 或 他通知发给董事的同时收到上述
其他通知发给董事的同时收到 通知;
上述通知;                     (二) 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是无
(二) 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是 表决权;以及
无表决权;以及                 (三)以与董事相同的待遇从公
(三)以与董事相同的待遇从 司收到信息和文件。
公司收到信息和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根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根据监 (修订)新设关
监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战略委员 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战略委员会、 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
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也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
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 酬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 其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 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
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 (修订)“2、实施
配政策:                      政策:                          现金分红应当满
(一)利润分配原则(略)      (一)利润分配原则(略)        足的条件”第(1)
(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及条 (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及条件       项删除“且公司
件                            1、利润分配的形式。(略)       经营性现金流为
1、利润分配的形式。(略)     2、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 正值”。
2、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
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 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及风险准备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及风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险准备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
为正值、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为正值;                      报告;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 (3)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审计报告;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
(3)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达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
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 (4)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元或者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营的资金需求。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资本监管
(4)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 要求的情形。
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不存在不符合资本监
管要求的情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 司 指 定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将在指定 (修订)
〖媒体名称〗为刊登公司公告 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和 和 其 他 需 要 披 露 信 息 的 媒 露的信息。
体。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合并,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合并, (修订)
应 当 由 合 并 各 方 签 订 合 并 协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
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报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 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应的担保。
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分立,其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 (修订)
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 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
纸名称〗报纸上公告。          告。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需要减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 (修订)
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 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 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称〗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 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九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 第一百九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 (修订)
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名称〗 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 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
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 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 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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