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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3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8-034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冯传良先
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
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湖南开门生活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关联董事冯传良、李志勇、
杨正华和徐宗云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南波特公司资产有关情况处理的
议案》
    同意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不超过 4500 万元(不含税)作为上限,
参与长沙中院对湖南波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特公司”)
位于长沙市经开区榔梨小区星湖路 22 号土地、房屋资产的司法拍卖。
    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背景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波特科技资产的议案》,同意由长沙分公司以 4950 万元收购
波特公司位于长沙市经开区榔梨小区星湖路 22 号土地、房屋资产,
用于仓储物流建设。后因波特公司其他违约及欠税等情形,导致双方
签订合同交易的不动产被有关法院查封。2016 年 3 月 15 日,长沙分
公司起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2016
年 7 月 17 日,长沙中院依法轮候查封上述资产。
    因波特公司逾期不履行长沙中院“(2016)湘 01 民初 279 号”
《民事调解书》,长沙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向长沙中院申请强
制执行。长沙中院拟于近期依法对上述资产进行司法拍卖,长沙分公
司拟参与竞拍。
    2、交易标的价值
    经长沙中院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南
分公司估价,上述资产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37,889,692 元。
   3、竞拍方案
   由长沙分公司以不超过 4500 万元(不含税)作为上限,参与长
沙中院对上述资产组织的司法拍卖。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架构增设市场拓展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内部架构增设成立市场拓展部。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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