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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24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8]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745,283.0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754,716.9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91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募集资金投资 (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1食用盐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25,271.5418,914.93
2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21,273.10589.76
3新建研发中心项目2,330.8327.19
合计48,875.4719,531.8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到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为止,建设期18个月,募集资金到位后正式启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89.76万元。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拟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3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生产系统的改造,2018年3月前主要进行改造方案优化设计工作,募集

资金到位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由于近年公司产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为了满足生产、改造两不误,计划边生产、边改造,预计造成建设期延长6个月。公司将加大生产调节力度,抓紧项目实施,项目整体预计2020年3月完成。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募投项目“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事项表示同意。

2、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南盐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分析论证,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盐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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