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轻盐晟富盐化产业基金18%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也没有使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
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轻盐晟富盐化产业基金18%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关联监事陈军先生和孙俊先生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