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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1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4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 理财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南盐业”)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21.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78.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16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湖南盐业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九二盐业九二盐业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28,275.1118,470.00
工程
九二盐业年产18万吨过氧化氢(双氧水)项目24,980.6317,415.00
九二盐业374万m3/年采输卤项目13,942.766,115.00
湖南盐业收购九二盐业10%股权项目5,400.005,400.00
补充流动资金21,100.0020,478.30
湘澧盐化湘澧盐化2x75t/h锅炉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3,703.003,500.00
总计97,311.5072,000.00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授权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现金管理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59,559.77392,049.33
负债总额98,401.45126,51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697.42251,858.81
项目2019年1-12月2020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56.354,427.48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89.1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湖南盐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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