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结果为“B”,解除限售额度为80%,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拟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85,750.35万股变更为85,737.79万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说明如下:
序号 |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750.3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737.79万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750.35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737.79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