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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需求;公

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落实董事会职权所涉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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