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制定的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风险处置预案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以下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