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证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0

股票简称:东方证券 股票代码:6009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年 月 日

I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II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上述文件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III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331,380.75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5.71%,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4.9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36,620.48万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合格投资者需要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质条件。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转让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证券市场整体或局部变动导致损失或收入减少的可能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7,693.90万元、1,053,151.13万元、1,030,349.09万元和1,360,748.02万元,波动较大。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期货经纪、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仍然是证券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交易量的相关度较高,证券自营与资产管理业务受证券市场指数影

IV

响较大,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融资、并购等活动的活跃度,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行情的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证券市场的景气度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下滑,公司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面临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变动的风险。因此,证券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将给公司带来盈利波动风险。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9,028.55万元、-1,456,108.41万元、571,968.01万元和1,228,600.6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且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为净现金流出,主要是因为公司拆入资金、回购业务资金波动的影响。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将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因为业务开展需要、融资渠道等原因,例如可能发生的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资产比例过高等事项,从而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压力;也有可能因为市场剧烈波动而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发行人长期以来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也非常注重负债期限结构管理和资金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在偿付相关债务方面面对严峻的挑战。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V

九、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VI

目 录声明 ............................................................................................................................... I重大事项提示 ............................................................................................................ III

释义 ...... 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4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4

二、本期债券的有关机构 ...... 6

三、认购人承诺 ...... 9

四、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重大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 10第二节 风险因素 ...... 11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11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2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8

一、本期债券评级情况 ...... 18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8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0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3

一、偿债计划 ...... 23

二、偿债资金来源 ...... 23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24

四、偿债保障措施 ...... 24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25

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6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34

VII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34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51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 71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75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84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84

十、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8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8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88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97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0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106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9

六、有息负债分析 ...... 127

七、其他重要事项 ...... 129

八、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 132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33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33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33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 133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排 ...... 133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33

六、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4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36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36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36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46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146

VIII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147

三、不可抗力 ...... 154

四、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 ...... 154

五、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风险防范机制 ...... 157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5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97

一、备查文件 ...... 197

二、查阅地点 ...... 197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东方证券/东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前身/东方有限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人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有效期内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49.00亿人民币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人发行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不超过不超过(含本数)
募集说明书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公司债券而制作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立信会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最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
最近三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
报告期内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
报告期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
人民币元
二、公司简称
申能集团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新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东证期货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东证资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资本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金融(香港)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睿德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证创投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花旗亚洲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汇添富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专业名词
客户资金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A股公司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融资融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利息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期货经纪业务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中间业务
直接投资/直投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结算备付金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专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决算履约担保作用
场外市场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非上市股票或股权及其他金融产品交易的市场,目前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份交易市场等,其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为新三板。场外市场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推荐挂牌、定向增资、转板上市、债券融资、兼并收购、做市交易等服务
转融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证券、筹得资金后,再转借给证券公司,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注:

1、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本募集说明书中,“不少于”、“不超过”、“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鑫军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7763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00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含)49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49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3、第一期发行计划: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9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第一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9年11月25日。

9、利息登记日:2020年至2022年每年11月25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11月25日。

12、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4日。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广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9、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债券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2、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代销的方式

承销。

24、上市交易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25、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9年11月20日。

2、发行首日:2019年11月22日。

3、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5日。

4、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电话:021-33186697、021-63325888-3441

传真:021-63326232

联系人:庄志循、许焱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电话:021-23153888传真:021-23153500联系人:李辉雨、王怡斌、邓云升、胡一凡

(三)分销商

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亚良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电话:021-20639666传真:021-20639423联系人:蒋方怡然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邱世枝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中路600号绿地中心B座9层电话:021-33632298传真:021-33632359经办律师:杨晨、王宇流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朱建弟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电话:021-63391166传真:021-63392558注册会计师:王斌、唐成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曾顺福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电话:021-61418888传真:021-63350003注册会计师:马庆辉、潘竹筠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衍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电话:021-60330988传真:021-60330991经办人:郑耀宗、张茹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照星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电话:021-50155120、021-50158806传真:021-50155082联系人:赵一芝、吴昆晟、李梦晓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广场支行法定代表人:陆倩琳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西路168号B1F09-10室电话:021- 50471319传真:021- 63234458联系人:顾靓莉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法定代表人:欧阳勇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00号一楼、八楼至十五楼、三十六楼电话:021-61875571传真:021-61877514联系人:沈璐、李佩秋

(九)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蒋锋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十)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聂燕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重大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9月末,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9月末,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东方花旗66.67%的股权。

第二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转让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偿付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状况、利率、汇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能够按约定偿付债务本息,不存在到期债务延期偿付或无法偿付的情形;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若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公司资信状况恶化,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性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可能因为业务开展需要、融资渠道等原因,例如可能发生的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资产比例过高等事项,从而给公司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压力;也有可能因为市场剧烈波动而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发行人长期以来经营稳健、财务结构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也非常注重负债期限结构管理和资金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9,028.55万元、-1,456,108.41万元、571,968.01万元和1,228,600.6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且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为净现金流出,主要是因为公司拆入资金、回购业务资金波动的影响。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恶化,将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证券市场整体或局部变动导致损失或收入减少的可能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87,693.90万元、1,053,151.13万元、1,030,349.09万元和1,360,748.02万元,波动较大。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环境以及投资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期货经纪、直投、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仍然是证券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交易量的相关度较高,证券自营与资产管理业务受证券市场指数影响较大,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同时也会影响市场融资、并购等活动的活跃度,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国证券市场行情的周期性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证券市场的景气度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下滑,公司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面临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变动的风险。因此,证券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将给公司带来盈利波动风险。

(三)经营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163,829.77万元、147,162.12万元、135,182.26万元和115,533.2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82%、13.97%、13.12%和

8.49%。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取决于客户交易量和公司的交易佣金率水平。公司客户的交易量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客户交易换手率的关联度较高。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公司客户交易量将会减少,从而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证券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比重较小,中小投资者投机心理普遍较强,换手率明显高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逐步成熟,投资者将倾向于价值投资而长期持股,证券买卖频率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

除了交易量的因素外,公司的交易佣金率水平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影响也比较大。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佣金率水平持续下滑。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公布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对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作数量和区域限制,只要经营规范、具备管理控制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的证券公司,均可设立分支机构。证券营业部数量的增加将加剧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上的竞争,可能导致市场平均佣金率的进一步

下调,对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也造成了一定冲击,互联网金融拥有更低费率、更便捷服务、更低运营成本的特点。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布局、转型升级,将可能面临经纪业务客户流失、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2、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最近三年末,公司自营交易业务余额分别为55,481.87万元、74,952.35万元和85,950.96万元。

证券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业务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虽然股指期货的推出为市场提供了一种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的手段,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对冲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级市场总体而言依然是一个单边市场,市场波动频繁,投资品种较少,公司无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二级市场的价格异常波动会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

近几年公司自营业务的规模相对同行业偏高,由于证券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公司自营业务特别是权益类证券自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148,825.10万元、132,251.75万元、113,561.48万元和71,812.4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64%、12.56%、11.02%和

5.28%。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采用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公司存在因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招募文件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存在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存在企业改制上市方案设计不合理,对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失误,导致发行失败而遭受信誉损失的风险;存在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债券条款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或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差,发行时机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包销风险;存在业务承揽过程中因不当承诺而引起的违规或违约风险等。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是首批获得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目前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分别为89,278.05万元、197,713.55万元、237,964.36万元和133,461.9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98%、18.77%、23.10%和9.81%。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其中管理费收入主要受产品资产规模、管理费率及存续期限影响,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则与开放期产品购买赎回规模及收益率密切相关。

证券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将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理财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理财产品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降低。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还会造成产品收益率下降,将导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的降低,由此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5、证券金融业务风险

2018年末,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7,557.04亿元,较年初下降

26.36%;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97.46亿元,较年初下降23.01%。2018年末,全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人民币11,659.13亿元,较年初下降25.27%;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余额人民币255.89亿元,较年初下降23.25%。2018年,全市场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余额均出现较大幅度收缩,金融风险进一步释放,也将会对公司证券金融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证券金融始终处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这将增加证券公司间的竞争难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公司在进行金融创新探索过程中,要投入一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创新之初往往会缺少实际投入产出的财务数据支持,会有一定的失败率。同时,由于创新产品的差异性不大,业务创新很易于被其他竞争对手模仿而使创新的收益低于预期。由于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证券金融业务可能增加公司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四)管理与合规风险

公司虽然制度体系健全,已建立了较为严密的自控与他控相结合的内控体系,并注重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但是,由于管理风险涉及到各个业

务类别及不同层级等方方面面,而且牵涉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控制活动等复杂的流程,因此,公司可能会在个别方面与环节发生纰漏,出现一定的风险。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据、信息难以保持持续的准确和完整,管理风险的政策和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且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固有限制,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够和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

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此外,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更突出,若公司员工的诚信、道德缺失,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给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

(五)信息技术风险

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需要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如果公司信息系统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突发情况,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证券交易系统涉及的环节众多,对部分复杂或少见的技术难题,需要协调外部专家进行会诊解决,因此存在公司的外部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供应商支持力度不足的风险。公司证券信息系统涉及众多银行,而各家银行在技术开发、

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对公司的配合程度、支持力度不一,给信息技术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可能影响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六)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包括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风险,以及由于公司理解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对公司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国家对证券行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行业的特许经营、税收管理等政策可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国家对证券市场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都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这些政策的变化也可能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发展环境,有可能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的法规政策不断推出,公司对这些制度政策理解稍有偏差或执行不到位,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行业内的竞争日益加剧,截至2018年末,我国共有131家证券公司。不同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收入结构等方面比较接近,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而融资融券、期货经纪、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收入占比较小,同质化竞争严重。近年来,部分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者上市的方式增强资本实力,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数量迅速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各项业务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差异性较小,各项业务与其他证券公司均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此外,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国外证券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大门已经打开,一批国际知名的证券公司已经通过与国内证券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逐步进入我国证券业,国内证券公司面临更大的挑战。

除了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还有来自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竞争。竞争范围拓展到投融资服务、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多个领域。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对公司各项业务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产生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G258号),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关注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综合实力较强。公司为全牌照综合性券商,各项业务实力均处于市场前列。根据2017年证券行业经营业绩排名,其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均位于行业前十,具有规模优势;其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位于行业第12名、第11名和第1名。

(2)合规经营状况良好,监管评级较高。至2016年~2018年,公司监管分类评价分别为A类AA级、A类A级、A类AA级,其经营合规性受到监管认可。

(3)主动管理能力突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起步较早,秉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主动管理型产品规模达1,971.42亿元、长期权益类收益水平远高于行业水平,主动管理能力受行业认可。

2、关注

(1)宏观经济筑底,业务发展承压。目前中国经济仍处于“L”型筑底阶段,

房地产调控和金融强监管背景下投资面临下行压力,证券市场信心不足。2018年以来,资本市场延续降杠杆、去通道、严监管趋势,受A股行情震荡下行,市场流动性下降、信用违约事件频发、项目审核趋严趋缓以及资管新规冲击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业务发展承压。

(2)行业监管全面趋严。2017年以来,监管层提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同业、理财、表外业务三个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同时《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已实施。金融强监管背景下,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和经营适应能力将受到考验。

(3)盈利稳定性需提升。证券行业经纪、自营业务与市场环境相关度较高。近年来公司权益类投资收益波动大,致使公司整体业绩稳定性较弱。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母公司)共获得104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175亿元,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854亿元,城农商行授信总额为人民币2,32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与各类银行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短期和中长期融资能力。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三)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起息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
15东证债26/11/20155年1,200,000.00
16东证次14/11/20165年400,000.00
17东次0126/04/20173年150,000.00
17东次0226/04/20175年150,000.00
17东次0315/05/20173年150,000.00
17东次0415/05/20175年150,000.00
17东证0109/06/20173年400,000.00
17东证0209/06/20175年100,000.00
17东方债03/08/201710年400,000.00
17海外美元债30/11/20175年50,000.00(美元)
18海外美元债22/03/20184年25,000.00(美元)
18东次0112/07/20182年640,000.00
19东次0119/03/20193年600,000.00
债券简称起息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
19东次0214/06/20193年400,000.00
19东方证券CP00306/09/201990天400,000.00
19海外美元债18/09/2019363天16,000.00(美元)
东方证券 0.625% B202220/08/20193年20,000.00(欧元)
东方证券 2.9% N202227/09/20183年20,000.00(新加坡元)
东方证券 FRN B202220/08/20183年30,000.00(美元)

上述债券在存续期内已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未发生违约的情况。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533.14亿元,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09.00亿元(包括公开发行的“15东证债”余额120.00亿元、公开发行的“17东方债”余额40.00亿元,本期公开发行的债券金额49.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39.20%,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0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9月末 /2019年1-9月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2016年末 /2016年度
流动比率(倍)1.221.261.481.32
速动比率(倍)1.221.261.481.32
资产负债率(%)75.7173.1773.6976.76
利息保障倍数(倍)1.541.251.751.56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11月25日。

2、本期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最近三年级一期,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分别为687,693.90万元、1,053,151.13万元、1,030,349.09万元和1,360,748.02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31,397.49万元、355,362.64万元、123,101.32万元和174,141.07万元。良好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提供保障。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务本息提供保障。

此外,公司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外部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母公司)共获得104家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175亿元,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854亿元,城农商行授信总额为人民币2,32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与各类银行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短期和中长期融资能力。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高流动性资产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1,848,117.36万元、6,471,634.71万元和 2,364,314.73万元,合计达10,684,066.80万元。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为本期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专门小组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三)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本期债券本息无法按约定偿付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四、(一)违约和救济”。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期债券发生违约后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则协议任一方有权向发行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鑫军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0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0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00元实缴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00元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邮政编码:20001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如富(董事会秘书)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J67资本市场服务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7763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dfzq.com.cn电子信箱:dfzq@orientsec.com.cn电话:021-63325888传真:021-63326773

(一)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1997年12月10日,本公司前身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500500300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上海。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23日以银复(1998)52号文《关于设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其公司章程。

2003年8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3〕004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东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3〕184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同意东方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限原股东以200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同时申能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文新报业集团等10家新老股东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0亿元,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9,791,800元。2003年10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2007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01号文核准,本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5股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39,791,800元增至3,079,853,836元。

200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87号文核准,本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1股红股的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079,853,836元增至3,293,833,016元。

2011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69号文核准,本公司以向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293,833,016元增至4,281,742,921元。

2015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281,742,921元增至5,281,742,921元。

2016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2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95,700万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281,742,921元增至6,215,452,011元。

2017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4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8,203,792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215,452,011元

增至6,993,655,803元。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数(股)比例(%)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1,767,522,42225.27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026,967,58014.68
3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45,486,5964.94
4上海报业集团242,977,3063.47
5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9,110,4252.99
6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8,700,0002.98
7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181,367,0592.59
8中国邮政集团公司178,743,2362.56
9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38,661,3861.98
10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3,523,0081.91
合计4,433,059,01863.37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申能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19年9月末,申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767,52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7%。申能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申能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等。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18年末,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100.00
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
东证润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
Orient Futures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100.0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00.00
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66.67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100.00
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00.00
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100.00
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00.00
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100.00
东方信贷财务(香港)有限公司100.00
东方鸿盛有限公司100.00
东方智汇有限公司100.00
Orient Zhisheng Limited100.00
Orient Hui Zhi Limited100.00
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00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0.00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
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62
东方星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95
星辉海纳(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7.95
东方腾骏(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海宁东方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上海东方富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00
东石发展有限公司100.00
东证涌铭(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00
新疆东证新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东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00
上海东证锡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共青城东证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东方弘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51.00
Golden Power Group Limited100.00
诚麒环球有限公司100.00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景德镇北汽东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
东方睿信有限公司100.00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07年9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前身久联期货100%的股权。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期货〔2007〕262号文对上述股权变更予以确认,东证期货自此成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末,东证期货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亿元法定代表人:卢大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末,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98,380.1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03,806.9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3,867.8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117.86万元。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0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0〕518号文批准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6月8日,东证资管领取了营业执照。2010年7月22日,东证资管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号为Z40031000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3年8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3〕1131号文核准东证资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2013年12月25日,东证资管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编号为10168001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截至2018年末,东证资管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0年6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亿元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30,142.9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0,313.1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6,862.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4,202.59万元。

3、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09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机构部部函〔2009〕475号文批准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2月8日,东证资本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2018年末,东证资本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亿元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楼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16,528.2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54,242.5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101.3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6,262.96万元。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1年6月,东方证券、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和花旗亚洲三方共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投行合资的股东协议,东方证券和花旗亚洲将在证券承销和投资银行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和经营合资投行公司。2011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1〕2136号《关于核准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公司与花旗亚洲合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证券出资533,333,300元,出资比例66.67%,花旗亚洲出资266,666,700元,出资比例33.33%。2012年6月4日东方花旗取得营业执照,7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2013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沪证监机构字〔2014〕268号文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2013年12月18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14年1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换发的编号为13790000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截至2018年末,东方花旗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2年6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亿元法定代表人:马骥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经营范围:证券(不含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与保荐;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13年9月,东方证券与东方花旗签署业务区分协议,双方约定,东方证券经营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证券承销业务,东方花旗经营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承销以外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截至2018年末,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82,832.5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2,675.1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0,273.5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180.51万元。

5、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0年2月17日,本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末,其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楼-29楼,注册资本为港币21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分别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截至2018年末,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港币1,804,050.04万元,净资产港币138,092.6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港币-20,498.39万元,

净利润港币-41,643.55万元。2018年,国际经济环境受美元加息、中美贸易战以及内地去杠杆等因素叠加影响,国际资本市场动荡多变,给该公司发展和经营造成负面影响。2018年该公司盈利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美元持续加息、美债收益率上行导致该公司权益类自营业务、固定收益业务出现业绩波动,另由于该公司主动调控信贷业务,提升风险评估和业务合规要求,缩减其信贷业务规模,其利息收入也相应有所减少。

6、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2年11月19日,东证创投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截至2018年末,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建辉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2层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截至2018年末,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35,368.9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28,549.5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840.5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269.32万元。

(二)发行人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8年末,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41%

截至2018年末,汇添富基金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05年2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3,272.4224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文住所:上海市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2018年末,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23,919.9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7,958.1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5,892.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2,909.79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申能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届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潘鑫军党委书记自2018年12月20日起任职
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董事长自2018年3月9日起任职
金文忠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12月20日起任职
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刘炜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14日起任职
吴俊豪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陈斌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李翔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夏晶寒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12日起任职
许建国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杜卫华职工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副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徐国祥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陶修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尉安宁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许志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靳庆鲁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简历如下:

潘鑫军先生

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1984年6月至1986年1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企业分理处代理支部书记、支部书记,自1985年3月至1988年10月担任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企业分理处党支部书记、组织处副主任科员,自1988年11月至2003年1月担任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工会主席、副主任、支行行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1月至2010年1月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于2010年9月起担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金文忠先生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1992年1月至1995年9月担任万国证券发行部副经理、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自1995年10月至1997年12月担任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自1997年12月至2010年9月担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自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兼任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于2010年9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

刘炜先生公司非执行董事。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自1996年7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书记员(科员)、经济庭书记员、经济庭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副科级);自2001年12月至2013年5月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办公室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副处级)、办公室副主任;自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于2017年9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吴俊豪先生

公司非执行董事。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曾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自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自2006年1月至2011年4月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于2011年4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

陈斌先生

公司非执行董事。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03年7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处科员,自2010年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现更名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科长助理、科长、处长助理,自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17年2月起担任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9年6月起担任上海烟草集团浦东烟草糖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翔先生

公司非执行董事。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新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新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新华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新融文化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

表人,上海怡成房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解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市文汇新民进修学院董事,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1995年7月至2008年1月担任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专刊部主任,自2008年1月至2013年10月担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自2010年5月至2016年1月担任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10年2月至2016年1月担任上海新民传媒有限公司董事,自2010年11月至2016年9月担任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10月至2017年5月担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自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于2017年11月起担任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夏晶寒女士公司非执行董事。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1990年8月至2003年6月担任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金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自2003年6月至2010年9月担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自2010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法律事务部主任,于2014年4月起担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于2016年11月起担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建国先生公司非执行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监事、财务预算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自1984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上海电缆厂,自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自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高级主管,自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一部财务经理助理,自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兼任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自2009年12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副部长,于2013年4月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于2018年8月起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监事、综合管理部部长。杜卫华先生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裁、工会主席,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1984年7月至1998年6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自1998年6月至2017年5月担任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自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工监事;于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徐国祥先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讲席教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上海海运学院管理系讲师,自1986年1月至2003年5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于2003年6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

陶修明先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北京厚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自1989年7月至1992年4月在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及天平律师事务所任职,自1992年4月至1994年1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任职,于1995年7月起担任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63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银川)经济学统计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展经济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自1998年2月至2003年1月担任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董事、农业食品工商业主管,自2003年2月至2006年6月担任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自2007年1月至2010年7月担任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业务发展主管、中国区CEO、上海分行行长,自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担任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于2010年9月起担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许志明先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61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自1986年12月至1999年8月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研究所研究员、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企业财务部联席总监及资本市场部联席总监、英国国民西敏银行董事兼大中华区投资银行部主管、美国波士顿银行董事兼大中华区企业融资部主管,自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励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自2002年1月至2005年5月担任TOM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TOM在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运营官,于2006年3月起担任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

靳庆鲁先生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和会计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5年6月至2011年6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助教授,自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于2012年7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自2014年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自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

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于2018年11月起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各1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成员列表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张芊非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监事会主席自2018年5月23日起任职
李宾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12月20日起任职
监事会副主席自2018年3月9日起任职
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黄来芳非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佟洁非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刘文彬非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尹克定非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吴正奎非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周文武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姚远职工监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简历如下:

张芊先生

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1996年7月加入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自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管、主管,自2004年10月至2006年1月担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副经理、经理,自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自2007年2月至2009年8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9年8月至2016年7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于2015年9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宾先生

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经

济管理本科,中级经济师、中级政工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心得益彰基金会理事长。自1978年2月至1981年1月担任北京空军39583部队机械员,自1981年7月至1988年9月担任上海建筑机械厂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人事科干部、装配车间党支部书记,自1988年9月至1996年8月担任上海市石油化工设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自1996年8月至2000年7月担任上海市物价局人事处主任科员,自2000年7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任,自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干部人事处(人力资源处、老干部处)处长,于2014年3月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201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于2015年4月起担任心得益彰基金会理事长。

黄来芳女士公司非职工监事。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上海邮政博物馆馆长,通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自2006年7月至2009年1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局)公司宝山区(邮政)局计财科科长,自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邮政局副局长,自2010年11月至2012年3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邮政局局长,自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宝山区邮政局局长兼党委书记,自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兼宝山区邮政局局长、党委书记,自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兼宝山区邮政局局长,自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兼宝山区分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市场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参加中共中国邮政党校2015年秋季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于2016年2月起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2016年6月起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工会主席,于2016年9月起担任上海邮政博物馆馆长,于2018年9月起担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

佟洁女士

公司非职工监事。1968年出生,财务会计本科。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1988年12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自2001年12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中邦集团有限公司内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资本运营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担任旭辉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自2009年8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外派专职监事,于2016年5月起担任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文彬先生

公司非职工监事。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00年6月至2006年9月担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自2006年10月至2017年1月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于2017年2月起担任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尹克定先生

公司非职工监事。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本科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1987年7月至2001年7月担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外事业部财务主管,自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担任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月担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自2005年1月至2009年1月担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南方公司总会计师,自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担任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吴正奎先生

公司非职工监事。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会计师。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天能集团职员,自2000年1月至2001年2月担任昆山市南方化工厂会计,

自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担任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曾任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

周文武先生公司职工监事。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本科学士。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办事机构主任、工会副主席、退管会副主任,黄浦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自1988年6月至1992年9月担任上海招商国际旅游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自1992年10月至1997年1月担任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公司财务部襄理,自1997年2月至1998年10月担任上海中电理曼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1998年11月至2000年10月担任上海生物技术工业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自2000年1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管理总部专员、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于2014年11月起担任公司工会副主席,于2015年2月起担任退管会副主任,于2016年4月起担任黄浦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

姚远先生公司职工监事。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合规法务管理总部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东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自1993年9月至1998年3月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证券营业部财务,自1998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主办、主管、高级主管、资深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公司合规法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于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合规法务管理总部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营运官、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金文忠党委副书记自2018年12月20日起任职
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杜卫华职工董事自2018年3月6日起任职
副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姓名公司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杨玉成副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舒宏副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张建辉副总裁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财务总监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杨斌首席风险官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合规总监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徐海宁总裁助理自2018年11月22日起任职
鲁伟铭总裁助理自2018年11月22日起任职
王如富董事会秘书自2018年3月29日起任职

简历如下:

金文忠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四、(一)、1、董事”。杜卫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四、(一)、1、董事”。杨玉成先生公司副总裁。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裁,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1987年8月至1993年7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自1993年8月至1999年1月担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自1999年2月至2001年7月担任上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2001年10月至2004年8月担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04年5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自2007年2月至2009年7月担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2年1月至2016年11月兼任董事会秘书,于2009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舒宏先生公司副总裁。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学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自1993年3月至1998年11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网络中心开发部经理,自1998年11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总经理,自2001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兼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总经理助理、营运总监兼总经理助理、营运总监(现更名为首席营运官),于2014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张建辉先生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学硕士,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自1994年3月至1998年3月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办科员,自1998年3月至2003年7月担任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自2003年7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辽宁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于2014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于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

杨斌先生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稽核总部总经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自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处科员,自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担任上海证管办稽查处、稽查局案件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自2004年3月至2007年2月担任上海证监局稽查一处、机构二处主任科员,自2007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证监局机构一处副处长、期货监管处处长、法制处处长,于2015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于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合规总监,于2017年8月起担任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

徐海宁女士公司总裁助理。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学博士。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富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自1990年7月至1997年12月担任地质矿产部海洋地质综合研究大队财务科科员、计财科副科长,自1997年12月至2001年10月担任上海海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自2002年3月

至2007年5月担任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0年5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上海广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自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担任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担任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担任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10月担任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自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公司销售交易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于2014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总部(原销售交易总部)总经理,于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鲁伟铭先生公司总裁助理。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自1994年7月至1998年3月担任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业务员、交易部经营处项目经理,自1998年3月至2002年7月担任公司交易总部证券投资部职员、副总经理,自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担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业务董事,自2003年6月至2009年7月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自2009年7月至2014年1月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副总经理,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于2014年10月起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于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王如富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自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战略管理专员,自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担任金信证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自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担任公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自2008年3月至2016年11月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于2016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7年9月至今
吴俊豪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2011年4月至今
李翔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
夏晶寒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
许建国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2013年4月至今
监事、综合管理部部长2018年8月至今
张芊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
黄来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2016年2月至今
佟洁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今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潘鑫军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
金文忠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今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今
吴俊豪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今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0月至今
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1月至今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至今
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长2016年12月至今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2016年12月至今
陈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静安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闸北烟草糖酒有限董事2016年9月2018年1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卢湾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铁路烟草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普陀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黄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奉贤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金山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长宁烟草糖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
上海白玉兰烟草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
上海金鼎印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
上海海烟烟行连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
上海烟草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2018年5月
华环国际烟草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
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
上海烟草集团浦东烟草糖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
上海牡丹香精香料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
李翔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6月至今
上海文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4月2018年11月
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今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14年5月至今
上海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
上海晨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2019年1月
上海阅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
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
上海东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上海新闻晚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11月至今
上海新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
上海新华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
上海新华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
上海新融文化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
上海怡成房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
上海解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
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
夏晶寒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4年4月至今
浙江浙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
浙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
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
许建国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
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至今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
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17年12月至今
徐国祥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2003年6月至今
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10月2018年2月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4月2018年6月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今
陶修明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5年7月至今
北京厚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至今
尉安宁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2018年11月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0月至今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5月至今
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2月2018年12月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
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
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
许志明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2006年3月至今
靳庆鲁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5年4月2018年11月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18年11月至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今
杜卫华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
张芊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0月至今
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2018年5月
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
李宾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理事长2015年4月至今
黄来芳上海邮政博物馆馆长2016年9月至今
通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
刘文彬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今
尹克定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1月至今
吴正奎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月至今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月至今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6月至今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至今
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今
周文武黄浦区总工会兼职副主席2016年4月至今
姚远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8月至今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今
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杨玉成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8月至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2月至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今
舒宏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月至今
张建辉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3月至今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0月至今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8月2018年12月
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今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今
杨斌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
王如富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

(三)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J67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以及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拓展境外证券及期货等业务。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研究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与竞争状况

中国证券市场已进入健康发展轨道,放松管制并逐步实现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行业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思路,为行业创新及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证券行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创新产品陆续推出,多功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步形成。创新带来机遇的同时,必然会加剧证券公司间的竞争,公司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行业内的竞争日益加剧,截至2018年末,我国共有131家证券公司。不同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收入结构等方面比较接近,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仍属同质化竞争。近年来,部分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者上市的方式增强资本实力,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数量迅速增加,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差异性较小,与其他证券公司均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三)发行人发展战略、经营计划与竞争优势

1、发展战略

根据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一基本判断前提下,也应看到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这是公司未来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在新的环境下,公司未来三年将以十九大报告为指引,着力平衡好创新发展与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坚持质量优先、效益优先原则,努力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018年,公司发布实施了2018-2020年战略规划。根据新一轮战略规划,公司以“为实体经济、社会财富管理提供优质综合金融服务;为员工创造美好生活;

为股东、员工、社会实现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回报”为使命,以“成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为愿景,坚持“客户至上、以人为本、专业服务、开拓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新一轮战略发展目标。

公司2018-2020年规划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实现主要经营指标全面进入行业前十名,部分优势业务和创新业务稳居行业前五名,成为申能集团市场化机制创新的引领者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排头兵。围绕以上战略目标,公司将遵循客户驱动、人才驱动、资本驱动、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实施原则,在保持上一期战略规划路径延续性的基础上,承上启下地规划实施“顶层设计+四梁八柱+六大任务”式的本规划期总体战略,即:(顶层设计)以客户为中心,增强集团协同,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四梁八柱)业务发展稳中求进,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党建文化凝心聚力,合规风控保驾护航;(六大任务)优势业务巩固发展、基础业务提升竞争力、增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化产融结合、提升集团协同水平、践行“党建和企业文化就是生产力”。

2、经营计划

2019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防风险,稳增长”的工作基调,保持战略定力,提升风控能力,下功夫补短板、强基础、固优势、提管理,完善业务体系和前中后台联动机制,在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基础上,提升业绩水平。

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几点工作:守住防范风险的底线,加强把关,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调控,优化结构;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做实做深财富管理转型;以科创板、注册制推出为契机,抓住机遇构建新型现代投资银行经营模式;优化大投资板块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丰富收益来源;子公司要与集团各业务板块加强协同,丰富集团产品体系,与母公司形成合力,推动集团化发展再上台阶;研究、场外、托管等业务持续打造竞争力,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管理服务和运营等中后台对业务发展的支持保障;保持党建和企业文化工作的优势。

3、竞争优势

从成立至今,公司秉承“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与发展,公司已经构建起集中统一管理下的风险可控的业务体系,逐步形成了鲜明的经营特色,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良好的区位发展优势和政策支持环境

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是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09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对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的金融企业,要创造条件支持其发展壮大。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将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公司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地域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有利于公司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的机会。

(2)成熟稳定的管理及业务团队,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证券行业平均年限超过10年,有着证券领域资深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大部分人员服务于公司多年,对公司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和“人才强司”的战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骨干力量。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东方证券特色的企业文化精神,形成了相融共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实现了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一致。

(3)资产管理业务处于行业优势发展地位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坚持价值投资、追求绝对收益,经历了市场的考验,累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经验,中长期业绩持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2017年,东证资管主动管理权益类产品的平均年化回报率为56.25%,同期沪深300指数回报率为21.78%。自2005年至2018年末,东证资管主动管理权益类产

品的平均年化回报率18.89%,同期沪深300指数平均年化回报率为9.41%。东证资管权益类基金近三年绝对收益率、超额收益率分别为14.76%、27.65%,均排名行业首位(数据来源: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中心),中长期业绩保持领先优势。东证资管作为券商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一直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围绕“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各类客户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投融资解决方案。面对行业的导向与经营模式的变化,东证资管坚守资产管理行业本源,走主动管理路线,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多年来,东证资管始终秉承“感恩、责任、梦想”的企业文化,经过不懈努力,“东方红”品牌获得了业界和客户广泛赞誉。东方红内需增长、东方红睿丰等多只产品获得客户踊跃认购,公司坚持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不盲目追求管理规模,深化客户培育工作,持续引导客户开展长期投资。报告期内,东证资管召开部分产品持有人大会,调整产品投资范围,以保障老客户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包括“金牛券商资产管理人奖”在内的20余项各类奖项。

(4)证券研究实力不断增强,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

公司证券研究所拥有一支优秀的分析师队伍,研究人员形成了合理的梯队结构,有利于团队协作与发展。近几年来,公司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机构客户的开拓,研究服务和研发实力已获得市场及客户认可,具有良好的声誉。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研究业务进步显著,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业务取得一定突破

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到创新业务是国内证券公司摆脱同质化竞争、增加利润增长点的关键所在。近几年来,公司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度、业务及产品等各方面的创新。公司大力支持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做市商、场外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开展,不断争取创新业务先行先试机会。在拓展创新业务的同时,公司还通过对传统业务的研究,不断推出创新型产品。

近几年来公司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研究报告业务链管理体系”项目顺利完成证券业协会现场评审,并获得(分类加分)专业评价;东证期货开发的“东证致胜机构宝”获得2011年度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全天候第

三方存管服务体系”项目荣获2012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三等奖;获评深、沪证券交易所“2013年业务创新优秀会员”称号;“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添富快线”获2013年度上海市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自主研发的“策略回测分析平台”获第四届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优胜奖;汇添富基金申报的“上海国企ETF”项目荣获2016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公司获得2017年上海金融业改革发展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入围奖各一项,获得2017年上海金融创新奖提名奖一项。经过多年积累积淀,创新业务已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创新成果日益显现。公司创新业务收入在总营业收入中占比大幅提升。经过多年的培育,创新业务为公司培育了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2018年,公司创新业务收入在总收入的占比达到37%,有效减轻了股市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创新业务已形成品牌效应及先发优势。公司资产管理、跨境投资及并购、资产证券化、大宗商品交易、柜台市场、互联网金融等业务领域,在业内已形成品牌效应及先发优势。

(6)日益成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于2007年初即开始着手构建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2008年11月公司全面完善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了自控和他控相结合、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和补足机制,建立了对应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控制体系。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生性的合规管理体系。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已经覆盖到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重视加强合规传导,完善制度体系,把监管要求转化为自律行为和内部运行机制。

(7)公司集团化发展已具备良好的基础

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证券金融控股集团。东证期货在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业务领域实力不断增强;东证资本和东证创投分别涉足直投和另类投资业务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东方金融(香港)的设立为公司国际化发展迈出了第一步;东证资管则是国内首家由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代表了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发展地位。2012年6月公司与花旗亚洲合资成立东方花旗,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行业务的专业能力。2005年2月公司参与设立了

汇添富基金,持股汇添富基金有助于公司盈利结构的稳健。公司通过上述投资,将业务领域拓展至期货经纪、直接投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和境外证券期货等业务,并通过设立东证资管、东方花旗,使资产管理及投资银行业务更加专业化。上述投资使公司的收入利润结构更加丰富和均衡,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格局已经形成。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公司业务概况

本公司以及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拓展境外证券及期货等业务。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研究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29,328.2719.58498,897.4348.42500,647.9847.54419,370.2360.98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5,533.256.87135,182.2613.12147,162.1213.97163,829.7723.8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1,812.464.27113,561.4811.02132,251.7512.56148,825.1021.64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33,461.907.94237,964.3623.10197,713.5518.7789,278.0512.98
利息净收入78,070.694.6487,062.118.45-201,045.94-19.09-84,673.35-12.31
投资收益193,343.6011.50259,344.9625.17552,836.2252.49361,385.5952.55
其他收益20.010.00------
资产处置损失-15.95-0.00-5.08--16.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5,430.786.27-193,129.19-18.74168,699.6316.02-40,169.72-5.8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92.23-0.17-1,760.23-0.17-12,990.50-1.2329,137.104.24
其他业务收入657,462.8539.10379,939.1036.8745,020.224.272,644.070.38
合计1,681,535.62100.001,030,349.09100.001,053,151.13100.00687,693.90100.00

从收入结构来看,业务多元化发展成效显著,公司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占比分别为23.82%、

13.97%、13.12%和6.87%,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占比分别为21.64%、

12.56%、11.02%和4.27%,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占比分别为12.98%、

18.77%、23.10%和7.94%。

从收入金额来看,公司在从严监管、去杠杆的政策背景下,顺应市场发展,坚持稳健经营、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全面推进各业务转型,在证券投资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上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经营业绩,实现了显著的收入增幅。

2、证券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主要依托公司营业部开展。2018年,公司持续推进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低成本、高效率的“轻型化”营业网点的布局和线上服务平台的拓展,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及个性化的增值服务,着力打造“全业务链”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18年末,共有证券营业部153家,覆盖76个城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完成分支机构的全国性布局。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分别为163,829.77万元、147,162.12万元、135,182.26万元和115,533.25万元,受市场行情疲软影响,收入水平有所下跌。为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降低受不利的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大力推进营业部机制改革,对经纪业务的管理架构进行了调整;加强营销和咨询两支队伍建设;转变经营理念,丰富盈利模式;推进营业部市场化改革,推动创新业务发展。

2018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占率1.54%,行业排名第20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月报)。截至2018年末,公司经纪业务客户147.43万户,托管资产总额人民币4,459.64亿元;其中,高净值客户8,109户,包含机构客户4,937户,2018年末机构客户托管资产总额人民币3,439.74亿元,占公司经纪业务客户资产总额的77.13%,同比大幅提升。

2018年,公司以金融科技为主要赋能手段,持续优化完善移动互联网统一门户“东方赢家财富版APP”,打造数据化、智能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服务升级,基本实现账户一体化、移动互联综合服务平台化以及公司各类业务互联网化,并推出“东方天玑”智能服务体系,以智能投资为核心,以智能理财、智能资讯和智能账户为主要抓手,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用户体验显著提升。截至2018年末,公司在互联网及手机平台拥有活跃经纪客户41万余人,股基交易额人民币20,016.31亿元。通过互联网及手机移动终端进行交易的客户数占公

司股票及基金经纪客户95.49%,线上新增开户数占同期全部开户数 95.54%。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平台的股票及基金经纪交易额占当期公司股票及基金经纪交易总额74.92%。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持股66.67%的子公司东方花旗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其中,东方花旗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2018年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59亿元,占比10.71%。

(1)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2018年,股权一级市场融资速度较往年放缓,新股发行延续从严审核基调,IPO上市大幅放缓,定向增发发行规模骤减,转债募资逆势增长。2018年,全市场共完成105家IPO,总募集资金人民币1,378亿元,较上年下降40%;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万亿元,较上年下降26%。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东方花旗各项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取得长足进步。2018年,东方花旗完成股权融资项目8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71.25亿元,主承销家数行业排名第16位,其中IPO主承销家数行业中排名第11位(根据Wind统计)。东方花旗严控客户质量和项目执行,连续两年IPO过会率列券商前列,2018年上会6家并全部过会。2018年末,东方花旗储备的保荐项目中,IPO项目4个过会、6个在审;再融资项目2个过会,1个在审。

最近三年,公司所完成的股票主承销及保荐业务情况如下:

类别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IPO主承销次数(次)397
主承销金额(亿元)18.8439.9123.49
再融资主承销次数(次)5715
主承销金额(亿元)52.41194.76164.24
合计主承销金额(亿元)71.25234.67187.72

(2)债券承销业务

2018年,债券市场情绪逐渐回暖,但结构化趋势仍在,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市场环境良好,整体信用债发行量相比2017年明显恢复。2018年,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人民币43.72万亿元,较上年同比上涨7%,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

金人民币32.49万亿元,同比上涨11%。

2018年,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主承销金额达人民币950.72亿元,其中,东方花旗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46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677.98亿元,主承销金额行业排名第20位,合资券商中排名第1位(根据Wind统计)。截至2018年末,东方花旗债券承销项目23个过会,14家在审。

2018年,公司利率债销售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记账式国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金融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金融债承销量位居同行业前2位;公司积极参与地方债承销,其中,银行间地方债承销和上交所地方债承销均行业排名前3,深交所地方债承销行业排名前2;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券商类主承销商中排名前10。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债券通、国开行交易所债、国开行二级资本债、农发行交易所债、绿色债等项目的主承销发行工作。2018年,公司荣获中债登评选的“优秀承销机构奖”、“地方债非银类承销商最佳贡献奖”、“中国绿色债券指数样本券优秀承销机构”;荣获国开行“银行间市场优秀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商创新奖”等殊荣;荣获上交所“地方政府债券优秀承销奖”、深交所“优秀利率债承销机构奖”等殊荣。

最近三年,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各类债券承销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公司债券:
主承销次数222827
主承销金额31,786.0030,280.0034,860.00
企业债券:
主承销次数81915
主承销金额7,900.0015,765.0018,920.00
金融债:
主承销次数20282
主承销金额22,329.6926,624.0012,130.00
资产支持证券:
主承销次数6814
主承销金额15,362.0011,612.0020,082.00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主承销次数32199
主承销金额17,694.1311,430.333,797.00
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合计:
主承销次数8810267
主承销金额95,071.8295,711.3389,789.00

(3)财务顾问业务

2018年,东方花旗财务顾问业务表现优异,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家(按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家数统计),规模总额为人民币540.25亿元;其中万华化学项目是报告期内国内资本市场规模最大的并购项目(重组规模高达人民币522.12亿元),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内企业在中东欧地区进行的最大规模的跨境并购项目。东方花旗财务顾问业务实现新三板成功挂牌2家,挂牌累计股数12,205.88万股;定向发行5家,定向发行累计金额人民币9.97亿元,新三板申请在审股票发行项目2家。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督导42家挂牌公司。2018年,东方花旗荣获《证券时报》“2018中国区优秀投行君鼎奖评选”2个奖项、第十一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的2项“最佳”、《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国际财经峰会”之“2018年度金帆IPO投行奖”等荣誉。

4、资产管理业务

2018年,资本市场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呈现震荡下行趋势。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的密集落地,进一步引导行业回归本源,重塑行业竞争格局。面对环境变化,东证资管始终坚持主动管理道路,积极把握发展机遇,秉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追求绝对收益,核心竞争力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东证资管始终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专注的业务、专业的团队、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为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投资理财解决方案,构建起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平台。此外,东证资管长期致力于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东方红万里行”活动引导投资者建立正确的投资观念,2018年全年共开展“东方红万里行”投教活动2,055场。

截至2018年末,东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2,001.44亿元,其中主动管理规模占比高达98.50%,远超券商资管行业平均水平。2018年,东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首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自2005年至报告期末,东证资管主动管理权益类产品的平均年化回报率18.89%,同期沪深300指数平均年化回报率为9.41%。东证资管权益类基金近三年绝对收益率、

超额收益率分别为14.76%、27.65%,均排名行业首位(数据来源: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中心),中长期业绩保持领先优势。最近三年末,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资产管理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4.06515.44292.02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592.58754.60779.10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28.40120.54107.23
券商公募基金856.40753.33362.73
合计2,001.442,143.921,541.08

5、自营业务

2018年以来,受到中美贸易战以及金融去杠杆政策的双重影响,国内实体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证券市场出现单边下跌的局面,全球避险情绪升温,债券市场重回牛市。

权益类自营交易业务方面,在市场持续下跌的形势中,业绩表现不佳,出现较大亏损。公司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控制规模,并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公司将更加谨慎地开展投资工作,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精选优质投资标的,同时将继续做好资产全球配置工作,减少单一市场风险,开发更多的投资策略,丰富收益来源。

2018年,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交易业务抓住市场机遇,扩大投资规模,在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及时调整仓位结构。2018年,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量同比增长15%,债券交割总量同比增长12%,均名列证券公司前列。2018年,公司荣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发的“核心交易商”、“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最佳技术奖”;荣获中债登颁发的“优秀自营机构奖”;荣获中国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五年最佳贡献奖”、“优秀交易团队奖(自营类)”。

2018年,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取得突出业绩,银行间市场现券做市成交量同比增长68%,做市排名一直保持在尝试做市机构前三名,债券通交易排名也保持前列。2018年,公司荣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优秀综合做市机构”、“优秀利率债尝试做市机构”、“优秀信用债尝试做市机构”;荣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香港交易所及债券通公司共同颁发的“债券通优秀报价机构”,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优秀做市奖”。

2018年,公司稳步推进FICC业务创新转型,快速发展大宗商品业务,持续扩大产品规模,继续积极筹备外汇业务。在经历了严格的去杠杆周期后,预计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宽信用政策将逐步落地,2019年的债券市场波动将有所加大。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将进一步推动销售交易业务转型和FICC产业链完善,不断完善收入结构。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以股票大宗交易、场外衍生品为代表的销售交易业务和以期权做市、基金做市、场内量化投资为代表的交易业务。2018年,公司做市交易取得进展,获得上交所50ETF期权主做市商资格,连续多月获得A类评级,首批获得上交所基金主做市商资格,商品期货做市荣获上期所“2018年度优秀做市商奖”和“2018年度做市业务突出表现奖”。金融衍生品业务将进一步丰富销售交易业务,探索人工智能投资策略,积极研究跨境交易业务,扩张业务模式和收入来源。最近三年末,公司按资产类别划分的自营交易业务余额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股票34.52119.1279.14
基金30.4141.7327.43
债券775.91565.94405.30
其他18.6722.7342.95
合计859.51749.52554.82

6、证券研究业务

公司证券研究业务继续深耕公募市场,以机构客户为基础,努力提升市占率水平,增加客户覆盖,积极开拓非公募客户。2018年,公司研究所实现佣金收入人民币2.66亿元;其中,公募佣金(含专户、社保、年金席位)收入人民币

2.48亿元,市占率为2.87%,在核心公募基金客户的研究排名持续提升。此外,证券研究业务积极转型,加强集团内部协同,助力集团实现综合金融服务;利用核心研究能力探索企业客户的服务路径,为更广义的产业资本提供高价值服务;创立并不断深化战略研究,持续强化海外研究力量的配置与培养,力求在相关领域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截至2018年末,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共有研究岗位人员78人,具备分析师资格56人,具备投顾资格21人,全年共发布各类研究报告2,244

篇。2018年,公司在“II-财新”评选中荣获大陆地区“最佳分析师团队”及“最佳销售团队”等9大奖项。公司研究所将继续贯彻外部佣金与内部服务并重的战略,通过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外部佣金的获取能力;以研究为抓手,积极发挥集团协同作用,为各类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7、证券金融业务

2018年,全市场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余额均出现较大幅度收缩,金融风险进一步释放,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截至2018年末,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7,557.04亿元,较年初下降

26.36%;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97.46亿元,较年初下降23.01%,下降幅度小于市场,市场占有率为1.29%,较年初有所上升。

截至2018年末,全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人民币11,659.13亿元(数据来源:

证券业协会),较年初下降25.27%。2018年,全市场股票质押违约事件频频发生,业务风险加剧,公司主动顺应市场变化,以“控规模、调结构、清风险”为思路,严格落实股票质押新规的监管要求,主动排查业务风险、控制股票质押规模、提高风控要求;一方面,完善项目准入体系,强化审核、尽调、审批机制,保证新增项目质量;另一方面,优化存量项目管理机制,密切跟踪项目动态、加强贷后跟踪,采用多种途径积极化解项目风险,风险控制卓有成效。截至2018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余额人民币255.89亿元,较年初下降23.25%,主动控规模、清风险成效显著。

在近5年的证券金融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已经培育了相当数量的优质客户。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深化业务品牌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为更多优质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8、期货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2018年,东证期货大力推进营业网点建设,全年新设8家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东证期货共设有31家营业部;互联网业务有效开户数明显增长。东证期货充分发挥集团协同优势,增强机构业务产业服务能力,机构客户数量同比增长超过21%。公司创设东证创新技术研究院,融合证券与期货技术能力,成为行

业先行者,东证衍生品研究院品牌优势逐渐显现。东证期货下设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同比翻七倍;新设新加坡子公司,合理进行国际化布局。

截至2018年末,东证期货客户数48,049户,客户权益规模人民币179.84亿元,全年日均客户权益规模人民币118.13亿元。2018年,东证期货完成代理买卖成交量263.36百万手,成交金额人民币175,024.18亿元,其中商品期货(含商品期权)成交金额人民币158,928.65亿元,金融期货人民币16,095.53亿元。

2018年,东证期货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最佳期货经营机构暨最佳期货分析师评选“中国最佳期货公司”、“中国期货公司金牌管理团队”、“中国金牌期货研究所”、“最佳精准扶贫公益奖”、“中国期货公司最佳掌舵人”、“最佳风险管理子公司服务奖”,荣获《证券时报》“2018中国优秀期货公司君鼎奖”、新浪网“2018扶贫金融企业——扶贫创新奖”等奖项。

9、其他业务

(1)通过汇添富基金开展的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持股35.41%且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汇添富基金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价值观和“一切从长期出发”的经营理念,持续强化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和产品创新四项核心能力,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受认可的资产管理品牌。

截至2018年末,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募基金规模人民币4,628.74亿元,较年初增长43.22%,剔除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后的规模人民币1,738.78亿元,位居行业第八,其中主动权益类管理规模人民币747.30亿元,位居行业第一(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主动权益类”是指业绩基准中的股票(权益)比例值大于或者等于60%);专户及养老金业务稳健发展,2018年有三只养老目标基金获批;电商业务增长较快,积极探索投顾式服务;国际业务持续布局,继续完善港股通和“全球”系列产品线。

截至2018年末,汇添富基金投资业绩保持稳健优异,旗下股票类基金最近5年主动投资管理收益率为72.06%,在公募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前十大基金公司中排名第一(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2018年,汇添富基金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基金业20

周年优秀基金管理公司(7-15年组别)及管理层”、《上海证券报》基金20年“金基金”TOP基金公司、《中国基金报》公募基金20年“十大最佳基金管理人”和“最佳主动权益基金管理人”等多项行业殊荣;旗下“添富智投”荣获2017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提名奖)。

(2)创新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开展另类投资业务。2018年,东证创投稳步推进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2018年新增特殊资产项目19个,新投入资金人民币12.46亿元。东证创投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发展方向,抓住市场机遇,深耕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和教育领域,持续关注新经济,做好战略性布局,为科创板的设立做准备,积极寻找合适投资标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截至2018年末,东证创投存续项目74个,存续投资规模人民币28.46亿元。

(3)其他

2018年,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场外业务不断寻求业务机遇和突破口,保障业务平稳有序开展,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发挥集团化优势,促进合作共赢;活跃柜台市场交易,发挥柜台功能优势;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推进外部产品引入;持续探索业务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支持公司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场外市场业务立足OTC平台,不断发展产品体系和渠道建设,持续参与行业课题研究,积极与监管及同业互动,探索行业发展规划,打造行业一流的场外市场业务平台。

截至2018年末,公司柜台市场业务总规模为人民币222.42亿元,其中发行(含认购与申购)规模为人民币193.13亿元,产品做市交易规模为人民币2.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倍,其他场外业务规模为人民币26.62亿元。

2018年,公司托管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立足机构客户需求,进一步丰富托管和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内容,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私募机构客户服务生态圈建设。截至2018年末,业务规模突破人民币1,100亿元,在线运行托管及运营外包产品组合1,311只,累计机构客户数量超过550家,业务规模、产品数量、客户数量分别较年初增长60.60%、30.31%、48.67%,增幅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加快推进金融科技与托管及运营外包业务的融合,全面实现

客户服务线上化,运营质效显著增强,客户体验不断优化。2018年,公司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成为近三年来第三家获得公募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券商;基金服务业务通过ISAE3402国际鉴证,内部控制、安全保障、运营效能和业务质量达到国际权威标准;市场口碑和业务品牌形象继续提升,为托管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公司获评上海股权投资协会“私募基金最佳创新服务机构”奖、第一财经中国金融创新榜“最佳私募基金服务券商”奖、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优秀会员单位”奖、《时代周报》2018中国资产管理高峰论坛“最佳私募基金服务券商”奖。在公司战略的引领下,公司托管业务将秉持“合作、协同”的理念,立足客户需求,着眼综合服务,强化能力提升、服务优化、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构建私募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助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五)发行人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等。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其全资持有的四家子公司拥有香港证券经纪、咨询、期货经纪及资产管理等业务牌照。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券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它业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承销与保荐。

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汇添富基金35.41%的股权,汇添富基金主要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序号业务资质名称核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中国证监会(编号:913100001322947763)
2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资格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银货政〔2000〕108号)
3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信息字〔2001〕8号)
4开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0号)
5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上交所会员部(上交所〔2005〕)
6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275号)
7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试点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公告第2号)
8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06〕158号)
9报价转让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06〕173号)
10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上交所(上证会字〔2007〕45号)
11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7〕351号)
1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中证登(中国结算函字〔2008〕25号)
13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684号)
14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9〕475号)
15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沪证监机构字〔2010〕132号)
16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17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764号)
181号牌照-证券交易;4号牌照-就证券提供意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AVD362)
199号牌照-提供资产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AVH864)
20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资格中国证监会(沪证监机构字〔2010〕514号)
212号牌照-期货合约交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AWD036)
序号业务资质名称核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22出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136号)
23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2〕20号)
24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资金部函〔2012〕4号)
25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2〕481号)
上交所(上证会字〔2012〕167号)
深交所(深证会〔2013〕15号)
26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7转融资业务试点及转融通业务资格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函〔2012〕149号、中证金函〔2012〕153号)
28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01号)
29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业务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的通知》)
30保荐机构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3号)
3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中国证监会(编号:913100001321109141)
32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上海证监局(沪证监机构字〔2013〕52号)
33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资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13〕44号)
34开展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3〕174号)
35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13〕207号)
36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中国证监会(RQF2013HKS015)
37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上交所(上证会〔2013〕77号)
深交所(深证会〔2013〕60号)
38开展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中证登(《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
39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31号)
40权益类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13〕923号)
41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函〔2013〕227号)
42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上海汇复〔2014〕15号)
43《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国家外汇管理局(SC201102)
44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资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公告〔2014〕54号、股转系统函〔2014〕707号)
45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第一批参与人资格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报价系统参与人名单公告〔第一批〕)
466号牌照-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中央编号BDN128)
47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上交所(上证函〔2014〕626号)
序号业务资质名称核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48柜台市场试点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14〕632号)
49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试点资格中国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876号)
50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证券公司名单的公告》(第3号))
5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16号)
52上海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上交所(上证函〔2015〕61号)
53开展客户保证金转账转入服务资格
54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3号)
55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备〔2015〕32号)
56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上海证监局(沪证监许可〔2015〕61号)
57报价系统做市业务试点公司资格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8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与保荐中国证监会(编号:913100007178330852)
59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编号:000000519)
60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
61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5〕3337号)
62放债人牌照香港东区裁判法院(No.0048/2016)
63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深交所(深证会〔2016〕326号)
64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资格上海黄金交易所(上金交发〔2017〕81号)
65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上交所(上证函〔2017〕165号)
66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深交所(深证会〔2017〕371号)
67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资格上交所(上证函〔2018〕430号)
68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86号)
69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资格(限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上海证监局(沪证监许可〔2019〕8号)

此外,公司还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上交所会员资格、深交所会员资格、中国国债协会会员资格、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中证登结算参与人资格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资格。

六、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职能部门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督促、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并对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2、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及章程的规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和合规管理;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及相关事项的整改;并就涉及公司风险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汇报。

3、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经营管理中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负责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公司已制定《总裁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公司总裁工作会议的种类及程序。

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金融产品销售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经纪业务发展委员会、创新发展委员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IT战略发展和治理委员会、销售与财富管理委员会、产品与客户委员会等十多个专业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对各项重大业务及投资进行决策与风险控制。

4、风险监督管理部门

风险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风险管理总部和合规法务管理总部、审计委员会下设的稽核总部和经营管理层下设的监察室。

风险管理总部和合规法务管理总部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稽核总部、监察室为公司的风险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独立行使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

风险管理总部在首席风险官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合规法务管理总部是配合合规总监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合规管理和法务管理。公司的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在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设立合规风险管理与风控专员岗,负责制定并细化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流程、对本部门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核、落实合规管理工作,并协助合规法务管理

总部开展工作,保障将合规管理覆盖到经营管理和员工执业行为的全过程。

稽核总部独立行使公司稽核监督职能,通过各种稽核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进行常规稽核和专项稽核,负责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关键岗位的任期届满、工作调动或离职进行稽核,并组织协调公司的工程审价工作。

监察室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对重大风险事项所涉及的责任人进行专项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准。

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范围覆盖本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设合规与风控专员岗,对本部门、分支机构负责,配合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5、相关职能部门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事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总部、营运管理总部、系统研发总部、系统运行总部、行政管理总部和计划财务管理总部,对公司相关的员工、电脑、财务、印章、合同等事项进行集中管理,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事宜。

6、业务单元

公司各业务单元按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确保将合规与风险管理覆盖到所有岗位、人员和业务全过程。各业务单元负责其内部各项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建立本业务单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处置风险事件等,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风险事件后,事件发生部门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并成为风险事件的一线处理者。

(三)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持股25.27%。公司与股东单位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董事会、监

事会及各职能部门均能独立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开展证券业务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以及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客户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经营管理公司资产,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特许经营权、房产、经营设备以及商标。

2、人员独立

公司设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通过法定程序聘任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及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公司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任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且全体员工均依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力,不存在受股东干涉的情况。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财务部门,建立了专门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决策程序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由董事会任命财务总监,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共用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按财税制度规定缴纳各类税款。

4、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相关经营管理部门,“三会一层”运作良好,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证券业务经营、管理体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经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现有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也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公司已取得了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相关业务许可,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控制和影响,能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七、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三年,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申能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一、(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2、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其他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其他
云卓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其他
云卓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其他

(二)关联方交易

最近三年,公司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Orient HuiZhi Limited5.91亿美元2017.11.292022.11.30
Orient HuiZhi Limited2.93亿美元2018.3.222022.11.30
Orient ZhiSheng Limited6,350.07万欧元2018.8.162019.8.14
Orient ZhiSheng Limited6,331.93万欧元2018.9.142019.8.14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636.571,929.203,026.64

8、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向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了如下服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上海久联代理买卖证券17,801.900.005,544.000.0080,048.840.04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集团有限公司手续费收入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0,716.270.0339,224.870.0540,275.630.04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733,718.390.09----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3,927,500.000.42323,113.210.031,385,000.000.13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8,528.140.0428,755.510.04-0.00
次级债务利息支出-0.0025,130,958.861.20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0.00-0.0082,883.760.01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6,508.800.0218,888.770.0229,243.890.03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880,006.020.1159,241.200.018,478.470.00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99,085.960.1317,284.030.027,932.040.01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33,333.330.00----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6,947.100.013,218.220.001,848.790.00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8.800.0048.620.00--

(2)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北京东方智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收入----11,500,144.098.82
东方嘉实(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38,264.880.0020.580.00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收入--5,150,943.253.865,460,000.004.19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4.680.0012,971.910.0214.390.00
东证腾骏(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收入1,830,188.681.661,830,188.631.37--
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66,711.000.01--
基金管理收入18,041,508.9316.3918,041,508.9313.50--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491.250.0032,293.090.0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000.00---
交易席位出租收入89,468,943.7520.3346,597,404.4110.6470,110,633.5717.18
代理销售汇添富基金产品的收入36,447,163.0036.6428,971,761.2240.7927,344,387.0339.62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66,017.510.09433.080.001.300.00
上海东证春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收入--9,243,014.746.92--
上海东证今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124.600.0017,019.910.0015,430.410.00
基金管理收入936,226.420.851,162,698.120.87513,098.110.39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532.550.003,035.470.0056.550.00
上海东证远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管理收入----2,115,000.001.62
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基金管理收入2,075,471.701.892,075,471.701.55--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限合伙)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902.190.001,275.610.00--
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27,030.770.00----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26,542.670.04----
基金管理收入228,999.740.211,346,342.731.01--

(3)公司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如下服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9,508.52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693,085.740.07-0.00
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312.000.00----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10,882.020.0118,538.490.02-0.0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保证金利息支出61,545.010.0828,381.750.04-0.0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席位出租收入1,555,658.140.351,641,393.960.3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注册费收入1,320,754.720.14----

(4)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支出423,139.624,111,589.941,271,742.53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物业费支出7,761,119.75--
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型及内容2018年发生额2017年发生额2016年发生额
公司
云卓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财务咨询费支出2,100,000.00--
云卓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财务咨询费支出2,800,000.00--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燃气费支出32,854.40--

(5)申能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52.7012,103.94-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2,644,104.001,441,132.40517,895.18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9,246,472.9014,673,449.3124,596.44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0.211,006,520.16836.52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25,379,221.3616,016,384.8218,032,900.61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3,782.6513,733.85-
合计37,283,733.8233,163,324.4818,576,228.75

(6)联营企业在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2,067,683.6720,001,210.38366.13
东方嘉实(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款1,319.571,314.892,867.22
上海东证今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款178,225.50-27,227.53
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款984,120.75589,241.38-
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理买卖证券款3,754.3812,501.29-
合计3,235,103.8720,604,267.9430,460.88

(7)其他关联方在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

单位:元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1,620,014.286,067,986.40
上海东方证券心得益彰公益基金会代理买卖证券款2,581.495,235,744.615,217,206.1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6,285.8020,058,139.191,306.24
合计8,867.2926,913,898.0811,286,498.76

(8)公司持有联营企业产品

单位:元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资本—赢富专项1号212,574,634.55519,861,460.77590,541,460.77
汇添富资本-诚泰汇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452,250,000.00452,250,000.00
汇添富-东方赢家添富牛88号资产管理计划5,400,000.0011,400,000.00-
汇添富-东方赢家添富牛89号资产管理计划9,000,000.0020,000,000.00-
汇添富-东方赢家添富牛90号资产管理计划19,000,000.0030,000,000.00-
汇添富多策略-49,900,000.0029,999,000.00
汇添富现金宝629,779,434.92404,422,272.2096,274,727.42
汇添富全球医疗货币基金-14,999,000.00-
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1号16,573,973.7715,000,000.0015,000,000.00
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2号15,803,905.1815,000,000.0015,000,000.00
现金添富--308,741,040.64
添富快线--210,516,402.17
汇添富中证上海国企ETF--322,668,528.64
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063,000.00
汇添富添富通货币E199.99--
汇添富双利增强A7,999,000.00--
汇添富多策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49,900,000.00--
汇添富价值创造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9,900,000.00--
汇添富东方赢家添富牛93号资产管理计划7,700,000.00--
汇添富季季红30,000,000.00--
汇添富债添利99号资产管10,000,000.00--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理计划
汇添富沪港深优势精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00--
汇添富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000,000.00--
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7,000,000.00--
汇添富睿丰混合C9,000,000.00--
汇添富养老目标三年持有9,999,450.00--
汇添富添富通200,000,000.00--

(9)持有关联方作为发行主体的证券

单位:元

关联方产品名称2018年末成本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6新华0150,000,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海通0250,000,000.0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沪建Y1160,000,000.0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太平洋财险01100,000,325.0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卓越股息价值严选港股通产品1,000,000.00

(10)应收项目

单位:元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上海东证春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应收款--9,797,595.6348,987.98--
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应收款--2,200,000.0011,000.00--
东证腾骏(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应收款--1,940,000.009,700.00--
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收款项--1,427,123.297,135.62--

(11)应付项目

单位:元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8年末余额2017年末余额2016年末余额
北京东方智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应付款409,346,000.00409,346,000.00409,346,000.00

(三)关联交易决策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作了具体规定和安排,采取了必要措施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主要包括:

1、决策权限与程序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

(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2)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前款所述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会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公司应在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中对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独立董事须对下列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定价机制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1)有国家定价(指政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

(2)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3)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

(4)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

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以内部控制要素的完善和建设为核心,以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为导向,以全面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为手段,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着力实现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三者间的有机融合与衔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生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子公司、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主要内部控制目标为:

1、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4、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和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公司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涵盖公司治理、业务管理、合规和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四类基本制度。公司各类制度能够保证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确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执行。

十、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按照以下要求在上交所网站或者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向本期债券持有人等合格投资者进行披露:

1、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

且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发行人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处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投资者关系、准备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8)第P023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德师报(审)字(19)第P021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9年度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上述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摘自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经计算至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列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以及2019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4,475,253.003,676,463.874,234,585.514,416,873.48
其中:客户存款2,627,135.642,426,167.872,051,163.512,920,153.79
结算备付金1,238,255.81935,427.19934,932.231,050,450.14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中:客户备付金1,043,689.30808,828.50840,880.53746,698.97
融出资金1,156,017.951,027,675.461,294,006.371,065,158.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802,944.672,332,919.36
衍生金融资产115,235.3031,848.9816,871.867,050.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364,314.732,816,858.393,461,849.073,455,894.06
应收款项110,987.5966,840.8296,284.44174,822.02
应收利息224,293.52174,627.54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1,634.715,203,534.70
债权投资757,786.03791,259.64
其他债权投资6,706,272.966,220,943.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3,742.91931,626.22
存出保证金136,671.60102,536.53102,509.55109,984.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223,437.817,726,192.78
持有至到期投资11,050.0021,205.97
长期股权投资454,077.55401,526.33400,560.40351,466.00
投资性房地产2,724.89---
固定资产202,792.51208,759.4045,613.8843,721.23
在建工程6,501.326,106.38150,573.34134,500.92
使用权资产81,155.92
无形资产12,862.2913,234.0312,793.9311,488.37
商誉3,213.543,213.543,213.543,213.54
长期待摊费用6,226.46
递延所得税资产77,453.3689,583.2015,052.1825,390.31
其他资产170,538.43159,528.99155,426.52129,922.19
资产总计25,547,492.4122,686,967.2223,185,998.8321,241,108.7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118,991.54165,316.17152,157.9848,072.67
应付短期融资款1,517,931.511,241,160.61181,048.60494,277.90
拆入资金801,534.961,102,706.741,120,000.0051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05,972.70747,117.74
交易性金融负债1,083,455.42683,438.11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衍生金融负债252,476.5590,580.8662,817.5541,917.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56,994.624,941,567.675,612,000.444,639,893.99
代理买卖证券款3,601,590.813,205,906.472,821,952.113,565,178.74
代理承销证券款--26,403.2658,755.00
应付职工薪酬118,676.86124,928.87185,238.28137,792.13
应交税费20,805.7751,221.5961,735.3841,182.79
应付款项76,846.1141,162.3999,266.0322,229.93
合同负债41,430.2613,489.69
应付利息161,002.61155,361.35
长期借款--80,608.9985,903.39
应付债券6,143,370.275,704,896.836,530,968.686,458,411.09
租赁负债79,666.56
递延所得税负债--8,202.6335,785.09
其他负债202,340.4193,345.99126,476.11105,446.69
负债合计20,216,111.6617,459,721.9917,835,851.3417,147,326.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9,365.58699,365.58699,365.58621,545.20
资本公积2,825,493.002,825,493.002,825,493.071,802,878.1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1,264.97-19,881.49-39,479.0172,826.88
盈余公积308,537.85308,537.85305,220.44268,579.81
一般风险准备716,634.61706,160.51660,496.93571,287.27
未分配利润745,490.36654,272.42847,453.14711,172.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326,786.375,173,947.885,298,550.144,048,289.85
少数股东权益4,594.3853,297.3651,597.3445,492.68
所有者权益合计5,331,380.755,227,245.235,350,147.494,093,782.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547,492.4122,686,967.2223,185,998.8321,241,108.74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60,748.021,030,349.091,053,151.13687,693.9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29,328.27498,897.43500,647.98419,370.2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5,533.25135,182.26147,162.12163,829.7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1,812.46113,561.48132,251.75148,825.10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33,461.90237,964.36197,713.5589,278.05
利息净收入78,070.6987,062.11-201,045.94-84,673.35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收益193,343.60259,344.96552,836.22361,385.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1,588.7766,426.4347,678.3139,858.34
其他收益20.0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5,430.78-193,129.19168,699.63-40,169.7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92.23-1,760.23-12,990.5029,137.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5-5.08-16.47-
其他业务收入657,462.85379,939.1045,020.222,644.07
二、营业总支出1,162,809.05904,598.37642,667.35427,350.92
税金及附加4,794.767,235.626,592.2819,905.86
业务及管理费408,619.48503,901.80550,260.52378,616.07
信用减值损失93,290.9215,711.39
资产减值损失43,417.6028,825.70
其他业务成本656,103.89377,749.5542,396.953.29
三、营业利润197,938.97125,750.72410,483.78260,342.98
加:营业外收入14,372.0212,961.2531,202.2522,007.27
减:营业外支出4,962.945,581.422,834.801,017.96
四、利润总额207,348.05133,130.55438,851.22281,332.29
减:所得税费用28,791.995,077.8378,549.4638,667.23
五、净利润178,556.06128,052.72360,301.76242,66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141.07123,101.32355,362.64231,397.49
少数股东损益4,414.994,951.404,939.1211,267.5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180.570.41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8,633.98-29,561.40-112,298.80-133,390.65
八、综合收益总额227,190.0498,491.32248,002.96109,27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2,775.0593,539.92243,056.7598,029.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414.994,951.404,946.2211,245.37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55,830.76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313,011.2347,285.2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344,770.8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278,005.32-358,758.53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395,346.73383,954.3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90,207.09930,634.88880,882.32911,909.2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610,000.00-51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607,117.03-947,416.32-971,485.59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58,755.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8,989.24453,695.05267,319.87240,236.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4,671.322,149,405.592,705,618.51-256,596.83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717,214.28-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300,000.0020,078.71--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72,335.5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30,400.40-235,335.52-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123,035.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156,529.7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743,226.63763,249.83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26,403.2632,351.7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0,951.22270,725.94269,132.33265,412.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0,488.11343,393.80312,403.27297,418.35
支付的各项税费97,135.0884,002.1845,545.34253,909.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9,881.63760,498.19244,166.93262,442.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76,070.721,577,437.574,161,726.921,842,43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8,600.61571,968.01-1,456,108.41-2,099,028.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797.6916,790.79114,491.9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0,743.44361,369.62312,050.4211,025.40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28,387.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7,138.25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555,431.0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376,825.67-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减少额10,155.9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4.88187.89600.2567.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3,693.22933,779.36814,124.2628,230.76
投资支付的现金59,690.505,852.87128,438.55123,080.5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8,127.5841,755.0738,956.4435,357.40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350,503.26-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436,129.951,041,346.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52,706.66347,903.95
债权投资净增加额-210,297.57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7,157.951,647,156.24167,395.00158,437.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3,464.72-713,376.89646,729.27-130,207.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1.001,102,967.01641,811.5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1.00196.001,586.1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8,365.25218,223.86152,157.98232,391.22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4,434,762.702,986,350.813,555,898.023,913,78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3,127.953,204,625.674,811,023.014,787,992.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997,473.453,114,863.433,829,978.393,205,153.92
少数股东撤资支付的现金-1,094.1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5,545.79484,596.42429,516.10474,563.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56.31--45,024.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33,475.543,600,554.044,259,494.493,724,742.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652.42-395,928.38551,528.511,063,24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37.7421,576.55-39,955.2542,005.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102,350.56-515,760.70-297,805.88-1,123,980.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07,967.055,123,727.745,421,533.626,152,286.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10,317.614,607,967.055,123,727.745,028,305.85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9月30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的母公司利润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2,609,836.871,665,230.752,876,461.262,997,382.77
其中:客户存款1,595,897.331,132,448.511,286,305.671,968,288.61
结算备付金678,283.25510,880.67599,585.31649,377.25
其中:客户备付金493,639.73391,278.08512,492.12353,471.20
融出资金1,127,404.26991,528.211,262,430.701,029,101.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388,157.091,691,632.07
衍生金融资产114,938.9122,246.8516,836.024,538.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85,705.872,745,013.083,435,334.983,411,478.19
应收款项41,910.9820,956.4828,444.2719,390.51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202,022.78163,461.88
交易性金融资产4,487,270.223,289,546.19
债权投资787,823.02791,259.64
其他债权投资6,706,272.966,220,943.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987,611.85910,801.76
存出保证金103,797.7675,208.3578,907.5389,928.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739,945.827,117,299.74
持有至到期投资11,050.0021,205.97
长期股权投资1,500,568.121,371,537.481,177,835.46974,556.62
投资性房地产2,724.89---
固定资产199,291.41205,579.3642,939.0341,127.91
在建工程5,304.314,805.40150,231.09134,193.52
使用权资产57,931.52
无形资产10,148.1211,038.0011,108.2410,573.60
商誉1,894.761,894.761,894.761,894.76
长期待摊费用4,493.37
递延所得税资产58,120.2667,101.05-11,468.42
其他资产26,028.4336,692.2117,382.5814,179.95
资产总计21,792,867.7418,942,263.7920,040,566.9118,387,284.5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付短期融资款1,404,772.631,142,829.44181,048.60271,277.90
拆入资金801,534.961,102,706.741,120,000.0051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61,680.66720,769.15
交易性金融负债885,541.72506,688.72
衍生金融负债252,455.7990,117.0261,330.0526,786.4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720,960.754,528,420.475,162,131.894,486,544.11
代理买卖证券款2,019,505.181,485,011.061,748,171.242,265,145.43
应付职工薪酬26,635.2924,645.3072,123.0851,389.02
应交税费1,541.969,139.0212,760.7218,804.94
应付款项5,528.541,731.44867.663,198.25
应付利息152,783.45147,131.04
应付债券5,613,300.925,196,995.475,918,294.145,954,678.48
租赁负债56,733.37
递延所得税负债--9,094.6126,605.00
项目2019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其他负债44,170.9224,685.0541,802.6051,887.65
负债合计16,832,682.0414,112,969.7215,042,088.6914,534,217.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699,365.58699,365.58699,365.58621,545.20
资本公积2,815,700.842,815,700.842,815,700.841,797,803.1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6,838.69-4,091.19-58,433.3842,912.68
盈余公积308,537.85308,537.85305,220.44268,579.81
一般风险准备604,338.25604,338.25598,588.09535,077.66
未分配利润485,404.49405,442.74638,036.65587,148.61
所有者权益合计4,960,185.714,829,294.074,998,478.223,853,067.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792,867.7418,942,263.7920,040,566.9118,387,284.52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58,775.22218,379.87574,826.43386,858.1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1,296.48140,555.20174,055.38187,498.6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95,748.52108,374.31124,225.39141,723.06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7,044.9034,423.0440,639.6531,455.81
利息净收入74,661.2886,029.31-202,336.60-96,285.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4,922.02173,548.89463,252.35325,957.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0,733.3636,046.6443,379.2643,098.6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5-4.70-4.7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6,435.42-183,259.38146,093.53-54,824.7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8.88-902.06-8,742.0721,772.68
其他业务收入1,067.082,412.612,508.572,740.15
二、营业总支出313,214.59258,791.28320,435.23240,233.63
税金及附加3,631.005,317.694,400.7713,803.67
业务及管理费216,381.40244,076.23287,816.22201,175.65
信用减值损失92,633.219,397.35
资产减值损失28,218.2425,254.31
其他业务成本568.9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5,560.63-40,411.40254,391.20146,624.49
加:营业外收入3,096.615,700.3523,185.0414,766.94
减:营业外支出4,350.452,100.631,985.63702.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4,306.79-36,811.68275,590.60160,688.65
减:所得税费用-7,266.36-58,927.7131,319.738,821.82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1,573.1522,116.03244,270.87151,866.8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9,255.04-14,571.62-101,346.06-135,688.12
七、综合收益总额200,828.207,544.42142,924.8116,178.7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15,490.23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26,645.9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29,864.89495,796.24537,136.38624,478.3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610,000.00-51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1,595,051.5714,294.89632,995.87-1,016,591.58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292,687.51-324,104.15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288,546.38-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534,494.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8,401.6211,812.1439,236.7265,483.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86,358.581,030,081.021,819,368.98-385,879.39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697,871.22-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300,000.0020,078.71--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38,736.19-233,329.61-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82,545.19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407,545.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169,831.6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263,160.17516,974.19426,767.28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8,283.53239,515.84281,724.25261,272.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9,325.52191,031.75169,406.83188,268.37
支付的各项税费34,127.708,519.4114,442.40205,113.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414.19142,163.17103,274.5274,332.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7,758.36947,014.232,896,529.431,155,754.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8,600.2283,066.79-1,077,160.46-1,541,633.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5,820.15399,967.43297,595.8511,025.40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87,821.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55,552.41-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减少额10,155.9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7.43109.53578.1048.21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6,317.58687,898.75563,882.3311,073.61
投资支付的现金108,890.26180,000.00190,000.00194,71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363.0335,953.1635,242.7131,547.98
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350,603.26-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436,129.951,041,346.7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54,908.24338,689.11
债权投资净增加额1,612.78210,297.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64,507.511,806,286.63225,242.71226,257.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8,189.93-1,118,387.88338,639.62-215,184.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5,718.03635,150.5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5,775.14141,905.47--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4,325,199.742,720,696.853,229,575.203,755,011.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80,974.892,862,602.324,325,293.234,390,162.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743,921.292,678,324.343,357,350.732,968,086.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9,847.29449,331.34391,393.05434,866.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714.10--1,317.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68,482.683,127,655.683,748,743.783,404,270.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2,492.21-265,053.36576,549.46985,891.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3.88-902.06-8,742.0721,772.6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113,036.38-1,301,276.52-170,713.45-749,153.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74,770.053,476,046.573,646,760.024,395,913.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87,806.432,174,770.053,476,046.573,646,760.02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不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本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分配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项目不产生重大影响。

5、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公司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以及出售子公司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或“投资收益”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重新列报。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2017年营业外收入-1,050,182.81元,营业外支出

-1,214,855.94元,全部重分类为资产处置收益;2016年营业外收入-303,906.48元,营业外支出-1,054,014.03元,投资收益-39,008,163.00元,全部重分类为资产处置收益。

6、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初(即2018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新收入准则的采用对本公司2018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7、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的采用,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的减值等方面产生如下主要影响: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着增加,信用损

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存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于2018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本公司选择对之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5,900,743,408.74元的权益投资指定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该类投资并非交易性且在可预见的未来预期不会出售。于2018年1月1日,与该类权益投资相关的公允价值利得人民币360,966,615.99元(税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此外,以前年度确认的与该类权益投资相关的减值准备24,239,553.53元(税后)由未分配利润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2)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本公司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869,620,009.41元的权益投资、基金、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产品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与之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该类投资相关的公允价值利得人民币28,295,465.18元(税后)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到未分配利润。此外,原以成本法计量的股权投资重新估值后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0,174,609.36元(税后)分别计入未分配利润199,164,841.32元和少数股东权益1,009,768.04元。

3)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债权投资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由于本公司对部分公司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为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额之利息的支付,该类投资账面价值人民币5,238,887,095.99元从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债权投资科目。之前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对应的累计公允价值损失人民币238,289,917.63元(税后)被转回,以及新增信用损失减值准备人民币476,203.89元(税后)计入未分配利润,该类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为摊余成本人民币5,555,972,047.64元(税后)。4)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到其他债权投资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公允价值人民币49,225,127,569.21元的债券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其他债权投资科目,由于持有该类投资的业务模式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并出售,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额之利息的支付。于2018年1月1日,与之相关的累计公允价值损失人民币753,543,557.20元(税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本公司不再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管理和评估业绩的部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股票和限售股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为该类金融资产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21,298,781.21元的该类投资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剩余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11,600,423.47元的该类投资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相应的公允价值利得人民币311,774,341.43元(税后)由未分配利润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由于本公司对部分公司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为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额之利息的支付,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38,659,800.00元的该类投资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债权投资科目。

其余的投资包括交易性股权证券及债券投资账面价值人民币

43,557,887,699.21元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3)持有至到期投资

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以前期间被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的合同条款规定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因此人民币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0,500,000.00元的该类投资从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债权投资科目。此外,该类投资新增信用损失减值准备人民币62,320.72元(税后)计入未分配利润,账面价值调整为人民币110,416,905.70元。

(4)其他资产

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本公司基于管理层对部分其他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将该类投资人民币759,514,426.95元从其他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5)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简化方法,使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为了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归类。

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本公司的债权投资均为评级机构给予高信用评级的债券。因此考虑这类投资为低信用风险且其减值准备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基础进行计量。

于2018年1月1日,新增的人民币978,263,816.30的信用损失减值准备计入未分配利润以及其他综合收益。除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抵减其他综合收益外,上述新增的信用损失减值准备均抵减对应资产的账面价值。

2017年12月31日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至2018年1

月1日的期初减值准备变动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其他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
2017年12月31日781.905,378.10--18,735.129,910.36
重分类--456.46---74.79
重新计量--10,075.7873.9180,571.067,105.62
2018年1月1日781.904,921.6410,075.7873.9199,306.1817,090.77

(6)长期股权投资

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首次施行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少人民币146,590,595.43元,相应未分配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总额减少人民币87,856,169.46元和人民币58,734,425.97元。

8、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以下简称“财会36号文件”)。财会36号文件对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同负债”、“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删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利息净收入”包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未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重新列报。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债务工具、货币资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贷款等产生的应计利息已计入相关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应付债券、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产生的应计利息已计入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9、根据财会(2018)35号文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采用“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赁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70.08470.08
使用权资产-83,506.7183,506.71
其他资产159,528.99157,143.46-2,385.53
资产总计22,686,967.2222,768,558.4781,591.25
负债:---
租赁负债-81,594.3081,594.30
其他负债93,345.9993,342.95-3.05
负债合计17,459,721.9917,541,313.2481,591.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686,967.2222,768,558.4781,591.25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2019年1-9月

新增/减少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 注
上海东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50.62注销
东证涌铭(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00注销
东方腾骏(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注销
上海东证锡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注销
共青城东证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清算
東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00新设

(2)2018年度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 注
Orient futures International(Singapore) Pte Limeted100.002018年新设
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92018年取得控制权
东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100.002018年新设
东方睿信有限公司100.002018年新设

2018年新增合并范围除上述子公司外,新增5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告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6个结构化主体。

(3)2017年度

与上年相比新增合并子公司2家,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 注
景德镇北汽东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7年新设
Orient HuiZhi Limited (BVI)100.002017年新设

2017年新增合并范围除上述子公司外,新增2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告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10个结构化主体。

(4)2016年度

与上年相比新增合并子公司13家,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 注
东证涌铭(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6年新设
上海东证招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6年新设
新疆东证新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6年出资
东证嘉实纮成(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502016年出资
海宁东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8.002016年新设
东方翌睿(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6年新设
上海东证锡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6年新设
共青城东证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002016年新设
新增合并单位投资比例(%)备 注
东方弘泰资本投资(成都)有限公司51.002016年新设
Golden Power Group Limited100.002016年新设
诚麒环球有限公司100.002016年新设
苏州东证恒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016年新设
东方弘泰(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016年出资

2016年新增合并范围除上述子公司外,新增4个结构化主体,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结束2个结构化主体。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9月末 /2019年1-9月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2016年末 /2016年度
流动比率(倍)1.221.261.481.32
速动比率(倍)1.221.261.481.32
资产负债率(%)75.7173.1773.6976.76
贷款偿还率(%)1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100.00100.00
全部债务(万元)15,822,278.3313,839,086.1314,282,757.3812,983,676.77
债务资本比率(%)74.8072.5872.7576.03
利息保障倍数(倍)1.541.251.751.56
EBITDA利息倍数(倍)1.641.281.781.59
EBITDA全部债务比(%)3.955.047.306.17
总资产报酬率(%)0.860.641.90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627.407.586.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760.82-2.08-3.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58-0.74-0.43-1.81

2、母公司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9月末 /2019年1-9月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2016年末 /2016年度
流动比率(倍)1.031.061.401.28
速动比率(倍)1.031.061.401.28
资产负债率(%)74.9172.3472.6776.10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项目2019年9月末 /2019年1-9月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 /2017年度2016年末 /2016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1.410.931.591.60
总资产报酬率(%)0.810.121.420.96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4)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期末长期借款+期末应付债券+期末应付短期融资券+长期应付款;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7)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8)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9)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0)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3)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180.57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12.378.62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170.54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82.288.135.85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i×Mi÷M

–Sj×Mj÷M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口径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47.24-5.08-16.47-75.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247.0212,151.8130,675.4921,795.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706.64-4,766.90-2,308.05-731.11
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额(税后)-36.29-865.42-766.46
所得税的影响数-2,348.28-2,298.44-7,152.72-5,261.09
合计7,044.855,117.6720,332.8414,961.75

(四)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项目2019年9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预警标准监管保准
净资本(万元)408.714,023,540.134,373,192.013,389,009.05
净资产(万元)496.024,829,294.074,998,478.223,853,067.15
风险覆盖率(%)265.27289.74290.25221.73≥120%≥100%
资本杠杆率(%)13.2616.3118.8916.06≥9.6%≥8%
流动性覆盖率(%)196.73290.43247.63190.68≥120%≥100%
净稳定资金率(%)142.53151.97147.55112.44≥120%≥100%
净资本/净资产(%)82.4083.3287.4987.96≥24%≥20%
净资本/负债(%)27.5931.8632.9027.62≥9.6%≥8%
净资产/负债(%)33.4838.2437.6031.40≥12%≥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31.9622.1839.9751.26≤80%≤100%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287.41254.41189.18204.45≤400%≤5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各项业务依托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开展,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能够更加充分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

此,为完整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公司管理层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和偿债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1,241,108.74万元、23,185,998.83万元、22,686,967.22万元和25,547,492.41万元,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9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货币资金4,475,253.0017.523,676,463.8716.214,234,585.5118.264,416,873.4820.79
其中:客户存款2,627,135.6410.282,426,167.8710.692,051,163.518.852,920,153.7913.75
结算备付金1,238,255.814.85935,427.194.12934,932.234.031,050,450.144.95
其中:客户备付金1,043,689.304.09808,828.503.57840,880.533.63746,698.973.52
融出资金1,156,017.954.521,027,675.464.531,294,006.375.581,065,158.565.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802,944.6720.712,332,919.3610.98
衍生金融资产115,235.300.4531,848.980.1416,871.860.077,050.910.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364,314.739.252,816,858.3912.423,461,849.0714.933,455,894.0616.27
应收款项110,987.590.4366,840.820.2996,284.440.42174,822.020.82
应收利息224,293.520.97174,627.540.8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1,634.7125.335,203,534.7022.94
债权投资757,786.032.97791,259.643.49
其他债权投资6,706,272.9626.256,220,943.5527.4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3,742.913.93931,626.224.11
存出保证金136,671.600.53102,536.530.45102,509.550.44109,984.890.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7,223,437.8131.157,726,192.7836.37
持有至到期投资11,050.000.0521,205.970.10
长期股权投资454,077.551.78401,526.331.77400,560.401.73351,466.001.65
投资性房地产2,724.890.01------
固定资产202,792.510.79208,759.400.9245,613.880.2043,721.230.21
在建工程6,501.320.036,106.380.03150,573.340.65134,500.920.63
使用权资产81,155.920.32
无形资产12,862.290.0513,234.030.0612,793.930.0611,488.370.05
商誉3,213.540.013,213.540.013,213.540.013,213.540.02
长期待摊费用6,226.46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77,453.360.3089,583.200.3915,052.180.0625,390.310.12
其他资产170,538.430.67159,528.990.70155,426.520.67129,922.190.61
项目2019年9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资产总计25,547,492.41100.0022,686,967.22100.0023,185,998.83100.0021,241,108.74100.00

公司资产由自有资产和客户资产两部分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客户备付金等。自有资产主要以公司自有存款、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为主。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后,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7,574,255.98万元、20,293,954.79万元、19,451,970.85万元和21,876,667.47万元。公司大部分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安全性较高。

(1)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4,416,873.48万元、4,234,585.51万元、3,676,463.87万元和4,475,253.00万元,客户的资金存款是公司货币资金最主要来源。

2017年末货币资金较2016年末减少182,287.97万元,降幅4.13%,主要受制于股市回落,交投不活跃,投资者信心不足,客户的资金存款减少。2018年末货币资金较2017年末减少558,121.64万元,降幅13.18%,主要是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减少。2019年9月末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增加798,789.13万元,增幅

21.73%,主要是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增加。

(2)结算备付金

报告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9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客户备付金1,043,689.3084.29808,828.5086.47840,880.5389.94746,698.9771.08
公司备付金194,566.5115.71126,598.6913.5394,051.7010.06303,751.1728.92
合计1,238,255.81100.00935,427.19100.00934,932.23100.001,050,450.14100.00

报告期末,发行人结算备付金分别为1,050,450.14万元、934,932.23万元、935,427.19万元和1,238,255.81万元。

2017年末,发行人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减少115,517.91万元,降幅11.00%,主要是公司自有备付金的减少。2018年末,发行人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增加

494.96万元,增幅0.05%,主要是公司自有备付金的增加。2019年9月末,发行

人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增加302,828.62万元,增幅32.37%,主要是客户备付金增加。

(3)融出资金

融资是指客户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行为,上述借出资金作为融出资金进行核算。报告期末,公司融出资金分别为1,065,158.56万元、1,294,006.37万元、1,027,675.46万元和1,156,017.95万元,公司融出资金规模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2017年末,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增加228,847.81万元,增幅21.48%,主要由于融资业务规模的增加。2018年末,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减少266,330.91万元,降幅20.58%,主要由于融资业务规模的减少。2019年9月末,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28,342.49万元,增幅12.49%,主要由于融资业务规模的增加。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2,332,919.36万元和4,802,944.67万元。2017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2,470,025.31万元,增幅105.88%,主要由于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及股票规模增加。2018年末,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变化的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科目不再适用,而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2018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203,534.70万元。2019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6,471,634.7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268,100.01万元,增幅24.37%,主要是持有的交易性债券资产增加。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的证券,具体包括:1)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2)通过一级市场网上申购投资的证券;3)通过一级市场网下非定向发行申购投资的证券。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由股票、基金和债券构成。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由买入返售资产、约定购回融出资金、质押回购融出资金构成,其中质押回购融出资金占比较大。报告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3,455,894.06万元、3,461,849.07万元、2,816,858.39万元和2,364,314.73

万元。

2017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5,955.01万元,增幅

0.17%,主要由于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增加。2018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2017年末减少644,990.68万元,降幅18.63%,主要由于质押回购融出资金规模减少。2019年9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452,543.66万元,降幅16.07%,主要由于质押回购融出资金规模减少。

(6)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主要为持有的债券产生的应收利息和融资融券业务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产生的应收利息。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应收利息分别为174,627.54万元和224,293.52万元,2017年末较上年末增加49,665.98万元,主要是债券应收利息增加。2018年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列报调整,该科目不再适用。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为7,726,192.78万元、7,223,437.81万元。2017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02,754.97万元,降幅6.51%,主要是因为股票等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减少。

2018年末,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变化的影响,该科目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不适用,而新增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金额分别为791,259.64万元、6,220,943.55万元和931,626.22万元,其中其他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公司对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国债、地方债、金融债、企业债等的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包括战略投资股票、非交易目的永续投资和其他战略权益投资。2019年9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1,003,742.91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72,116.69万元,增幅7.74%,主要是持有的永续债投资规模增加。

(8)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351,466.00万元、400,560.40万元、401,526.33万元和454,077.55万元,系公司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腾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东方智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方嘉实(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证远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证

今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证腾骏(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朱雀甲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证睿波(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证睿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证春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OCI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东证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温州财韵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所致。2017年末较上年末增加49,094.40万元,增幅13.97%,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新增部分投资项目,及部分项目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2018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965.93万元,增幅0.24%,主要是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损益所致。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业务创新导致证券公司资金需求旺盛,各类融资行为明显增多,导致证券公司总体负债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规模保持高位。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7,147,326.20万元、17,835,851.34万元、17,459,721.99万元和20,216,111.66万元,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目2019年9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18,991.540.59165,316.170.95152,157.980.8548,072.670.28
应付短期融资款1,517,931.517.511,241,160.617.11181,048.601.02494,277.902.88
拆入资金801,534.963.961,102,706.746.321,120,000.006.28510,000.002.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05,972.703.40747,117.744.36
交易性金融负债1,083,455.425.36683,438.113.91
衍生金融负债252,476.551.2590,580.860.5262,817.550.3541,917.700.2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56,994.6230.464,941,567.6728.305,612,000.4431.464,639,893.9927.06
代理买卖证券款3,601,590.8117.823,205,906.4718.362,821,952.1115.823,565,178.7420.79
代理承销证券款----26,403.260.1558,755.000.34
应付职工薪酬118,676.860.59124,928.870.72185,238.281.04137,792.130.80
应交税费20,805.770.1051,221.590.2961,735.380.3541,182.790.24
项目2019年9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款项76,846.110.3841,162.390.2499,266.030.5622,229.930.13
合同负债41,430.260.2013,489.690.08
应付利息161,002.610.90155,361.350.91
长期借款----80,608.990.4585,903.390.50
应付债券6,143,370.2730.395,704,896.8332.676,530,968.6836.626,458,411.0937.66
租赁负债79,666.560.39
递延所得税负债----8,202.630.0535,785.090.21
其他负债202,340.411.0093,345.990.53126,476.110.71105,446.690.61
负债合计20,216,111.66100.0017,459,721.99100.0017,835,851.34100.0017,147,326.20100.00

从负债结构上看,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是公司主要负债。报告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79%、

15.82%、18.36%和17.8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06%、31.46%、28.30%和30.46%,应付债券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66%、

36.62%、32.67%和30.39%。

(1)短期借款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8,072.67万元、152,157.98万元、165,316.17万元和118,991.54万元。

2017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04,085.31万元,增幅216.52%,主要是公司信用借款增加。2018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13,158.19万元,增幅8.65%,主要是公司保证借款的增加。2019年9月末短期借款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46,324.63万元,降幅28.02%,主要是子公司信用借款减少。

(2)应付短期融资款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分别为494,277.90万元、181,048.60万元、1,241,160.61万元和1,517,931.51万元。

2017年末,公司短期融资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13,229.30万元,降幅63.37%,主要是因为发行短期收益凭证规模的减少。2018年末,公司短期融资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60,112.01万元,增幅585.54%,主要是因为2018年公司发行了期限为1年的2018年第一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80亿元、短期收益凭证净增加

13.41亿元以及子公司Orient ZhiSheng Limited发行了短期欧元海外债9.82亿元共同所致。2019年9月末,公司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76,770.90万

元,增幅22.30%,主要是因为当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3)拆入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拆入资金为满足公司短期的资金需求,与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银行及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短期资金的融通业务而拆入的款项。2017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为1,120,000.00万元,较2016年末增加610,000.00万元,增幅119.61%,主要原因系同业拆入资金的增加。2018年末,公司拆入资金为1,102,706.74万元,较2017年末减少17,293.26万元,降幅1.54%,主要是由于同业拆入资金的减少。2019年9月末,公司拆入资金为801,534.96万元,较2018年末减少301,171.78万元,降幅27.31%,主要是由于同业拆入资金的减少。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

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别为747,117.74万元和605,972.70万元,2017年末较2016年末减少141,145.04万元,降幅18.89%,主要是卖空债券规模减少。2018年末,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变化的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科目不再适用,而新增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2018年末交易性金融负债金额为683,438.11万元。2019年9月末,交易性金融负债金额为1,083,455.42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400,017.31万元,增幅58.53%,主要是由于卖空贵金属规模增加。

报告期末,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债券借贷业务借入债券后卖出产生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其他。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4,639,893.99万元、5,612,000.44万元、4,941,567.67万元和6,156,994.62万元。

2017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上年末增加972,106.45万元,增幅

20.95%,主要是由于债券回购业务规模增加。2018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上年末减少670,432.77万元,降幅11.95%,主要是由于融出资金收益权业务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益权规模的减少。2019年9月末,公司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较2018年末增加1,215,426.95万元,增幅24.60%,主要是由于债券回购规模增加。

(6)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3,565,178.74万元、2,821,952.11万元、3,205,906.47万元和3,601,590.81万元。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证券款在公司负债中的比例较高,该负债属于客户托管,资金单独存管,本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

2017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16年末减少743,226.63万元,降幅

20.85%,主要是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减少。2018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17年末增加383,954.36万元,增幅13.61%,主要是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增加。2019年9月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18年末增加395,684.34万元,增幅12.34%,主要是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增加。

(7)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系发行在外的次级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及海外债券。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6,458,411.09万元、6,530,968.68万元、5,704,896.83万元和6,143,370.27万元。

2017年末,公司应付债券相较2016年末增加72,557.59万元,增幅1.12%,主要是因为公司新增发行次级债及海外美元债。2018年末,公司应付债券相较2017年末减少826,071.85万元,降幅12.65%,主要是长期收益凭证规模的减少。2019年9月末,公司应付债券相较2018年末增加438,473.44万元,增幅7.69%,主要是次级债券规模增加。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
营业总收入1,360,748.021,030,349.091,053,151.13687,693.90
营业总支出1,162,809.05904,598.37642,667.35427,350.92
营业利润197,938.97125,750.72410,483.78260,342.98
利润总额207,348.05133,130.55438,851.22281,332.29
净利润178,556.06128,052.72360,301.76242,66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141.07123,101.32355,362.64231,397.49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投资银行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上述业务与证券市场关联度较高。

1、营业收入分析

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划分,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29,328.2719.58498,897.4348.42500,647.9847.54419,370.2360.98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5,533.256.87135,182.2613.12147,162.1213.97163,829.7723.8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1,812.464.27113,561.4811.02132,251.7512.56148,825.1021.64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33,461.907.94237,964.3623.10197,713.5518.7789,278.0512.98
利息净收入78,070.694.6487,062.118.45-201,045.94-19.09-84,673.35-12.31
投资收益193,343.6011.50259,344.9625.17552,836.2252.49361,385.5952.55
其他收益20.010.00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95-0.00-5.08-0.00-16.47-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5,430.786.27-193,129.19-18.74168,699.6316.02-40,169.72-5.8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92.23-0.17-1,760.23-0.17-12,990.50-1.2329,137.104.24
其他业务收入657,462.8539.10379,939.1036.8745,020.224.272,644.070.38
合计1,681,535.62100.001,030,349.09100.001,053,151.13100.00687,693.90100.00

从公司的收入结构分析,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在公司业务收入构成中占主要地位。报告期内,经纪业务手续费、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在营业收入占比中略有波动,但随着资本中介业务、新型自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收入更加均衡。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把握金融创新业务的机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渐打破主要依赖传统经纪业务的盈利模式。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由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构成,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如下表: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5,533.2535.08135,182.2627.10147,162.1229.39163,829.7739.0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1,812.4621.81113,561.4822.76132,251.7526.42148,825.1035.49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33,461.9040.53237,964.3647.70197,713.5539.4989,278.0521.29
其他业务手续费净收入8,520.662.5912,189.332.4423,520.564.7017,437.314.15
合计329,328.27100.00498,897.43100.00500,647.98100.00419,370.23100.00

2017年度,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47,162.12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6,667.65万元,降幅10.17%,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量价齐跌。2018年度,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35,182.2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1,979.86万元,降幅8.14%,主要原因是受到资本市场量价齐跌的持续影响。

2017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32,251.75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6,573.35万元,降幅11.14%,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相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债券发行量减少所致。2018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13,561.48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8,690.27万元,降幅14.13%,主要系股票承销及债券承销业务量的减少所致。

2017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97,713.5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08,435.50万元,增幅121.46%,主要原因是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增长,产品投资业绩出众。2018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237,964.36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40,250.81万元,增幅20.36%,主要原因是公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的增长所致。

(2)利息净收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息净收入分别为-84,673.35万元、-201,045.94万元、87,062.11万元和78,070.69万元。

2017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较2016年度减少116,372.59万元,降幅137.44%,主要是客户资金存款、股权质押回购、子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减少,以及公司融资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支出上升所致。2018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288,108.05万元,增幅143.30%,主要原因是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剔除准则调整因素的影响,利息净收入

-18.57亿元,同比增加1.54亿元,主要原因是债券利息支出减少。

(3)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来源于自营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股权投资的收益,是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收益分别为361,385.59万元、552,836.22万元、259,344.96万元和193,343.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55%、52.49%、25.17%和11.50%。

2017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6年度增加191,450.63万元,增幅52.98%,主要原因是证券自营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2018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7年度减少293,491.26万元,降幅53.09%,主要原因是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剔除准则调整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

53.21亿元,同比减少2.08亿元,主要原因是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减少。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收益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900.8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6,426.4347,678.3139,858.34
处置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2.51-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192,918.53493,859.92313,687.20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213,949.51438,742.98377,665.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7,977.87122,639.27
-交易性金融资产177,566.10
-持有至到期投资985.113,176.8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02,033.74254,052.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2,805.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253.75-2,202.99
- 交易性金融负债-6,422.30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21,030.9855,116.94-63,978.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1,871.78-136,355.75
-交易性金融资产-95,306.69
-持有至到期投资-31.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9,014.42110,380.20
-其他债权投资9,951.15
-衍生金融工具59,853.46-21,989.91-3,441.66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220.64-34,592.16
- 交易性金融负债4,471.10
其他-11,225.473,939.24
合计259,344.96552,836.22361,385.59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来自自营业务投资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浮动盈亏。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40,169.72万元、168,699.63万元、-193,129.19万元和105,430.7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4%、

16.02%、-18.74%和6.27%。

2017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6年增加208,869.35万元,增幅

519.97%,主要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持有证券的公允价值增加。

2018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17年减少361,828.82万元,降幅

214.48%,主要原因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

(5)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大宗商品交易、租赁业务和咨询服务产生的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644.07万元、45,020.22万元、379,939.10万元和657,462.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8%、4.27%、

36.87%和39.10%。

2017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16年增加42,376.15万元,增幅1,602.6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018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2017年增加334,918.88万元,增幅743.9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所产生的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支出分析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成本,其中业务及管理费占比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88.60%、85.62%、55.70%和35.14%。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税金及附加4,794.760.417,235.620.806,592.281.0319,905.864.66
业务及管理费408,619.4835.14503,901.8055.70550,260.5285.62378,616.0788.60
资产减值损失43,417.606.7628,825.706.75
信用减值损失93,290.928.0215,711.391.74
其他业务成本656,103.8956.42377,749.5541.7642,396.956.603.290.00
合计1,162,809.05100.00904,598.37100.00642,667.35100.00427,350.92100.00

(1)税金及附加

公司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附加等税金均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而增值税主要取决于公司营业收入,故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是由公司收入变动造成的。

(2)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是公司营业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职工的薪酬、租赁费、劳务费、折旧费等。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5.06%、

52.25%和48.91%,营业费用率基本保持不变。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378,616.07万元、550,260.52万元、503,901.80万元和408,619.4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有所波动,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波动致职工薪酬等相关营业费用波动。

3、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2,007.27万元、31,202.25万元、12,961.25万元和14,372.02万元,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及扶持金。

最近三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金额
2018年度金融企业扶持资金11,826.17
财政局奖励101.71
其他223.93
合计12,151.81
2017年度金融企业扶持资金30,517.00
财政局奖励121.00
年度项目金额
其他37.49
合计30,675.49
2016年度产业扶持资金21,121.00
财政扶持313.00
产业扶持资金361.43
合计21,795.43

(2)营业外支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017.96万元、2,834.80万元、5,581.42万元和4,962.94万元,主要是公司的捐赠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等。2017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2016年度增加1,816.84万元,增幅178.48%,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所致。2018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2,746.62万元,增幅96.89%,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是罚款支出所致。

4、净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42,665.07万元、360,301.76万元、128,052.72万元和178,556.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1,397.49万元、355,362.64万元、123,101.32万元和174,141.07万元。2017年度,公司净利润较2016年度增加117,636.69万元,增幅48.48%。2018年度,公司盈利有所下跌,主要是受证券市场剧烈震荡、大幅调整的影响,公司自营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同比均出现大幅下降。此外,公司作为A+H两地上市券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价格波动直接在利润中体现,也使公司业绩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愈发明显。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04,671.322,149,405.592,705,618.51-256,596.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76,070.721,577,437.574,161,726.921,842,43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8,600.61571,968.01-1,456,108.41-2,099,028.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3,693.22933,779.36814,124.2628,230.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7,157.951,647,156.24167,395.00158,437.96
项目2019年1-9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3,464.72-713,376.89646,729.27-130,207.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03,127.953,204,625.674,811,023.014,787,992.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33,475.543,600,554.044,259,494.493,724,742.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652.42-395,928.38551,528.511,063,24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37.7421,576.55-39,955.2542,005.4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102,350.56-515,760.70-297,805.88-1,123,980.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07,967.055,123,727.745,421,533.626,152,286.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10,317.614,607,967.055,123,727.745,028,305.8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9,028.55万元、-1,456,108.41万元、571,968.01万元和1,228,600.61万元。

2017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6,108.4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642,920.14万元,增幅30.63%,主要是公司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增加所致。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1,968.01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2,028,076.42万元,增幅139.28%,主要是由于金融资产投资的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207.20万元、646,729.27万元、-713,376.89万元和-593,464.72万元。

2017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6,729.2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776,936.47万元,增幅596.69%,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增长导致。2018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3,376.89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1,360,106.16万元,降幅210.31%,主要是购置其他债权投资净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以和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3,249.97万元、551,528.51万元、-395,928.38万元和469,652.42万元。2017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551,528.51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511,721.46万元,降幅48.13%,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018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395,928.38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947,456.89万元,降幅171.79%,主要是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和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2019年9月末 /2019年1-9月2018年末 /2018年度2017年末/2017年度2016年末/2016年度
资产负债率(%)75.7173.1773.6976.76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全部债务(万元)15,822,278.3313,839,086.1314,282,757.3812,983,676.77
债务资本比(%)74.8072.5872.7576.03
利息保障倍数(倍)1.541.251.751.56
EBITDA利息倍数(倍)1.641.281.781.59
EBITDA全部债务比(%)3.955.047.306.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627.407.586.51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76%、73.69%、73.17%和

75.7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

从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来看,公司资产流动性好,能够确保各类流动负债的正常支付。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主,此外公司具有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因此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五)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1、未来业务目标

2018年,公司发布实施了2018-2020年战略规划。根据新一轮战略规划,公司以“为实体经济、社会财富管理提供优质综合金融服务;为员工创造美好生活;

为股东、员工、社会实现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回报”为使命,以“成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为愿景,坚持“客户至上、以人为本、专业服务、开拓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新一轮战略发展目标。

公司2018-2020年规划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实现主要经营指标全面进入行业前十名,部分优势业务和创新业务稳居行业前五名,成为申能集团市场化机制创新的引领者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排头兵。围绕以上战略目标,公司将遵循客户驱动、人才驱动、资本驱动、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实施原则,在保持上一期战略规划路径延续性的基础上,承上启下地规划实施“顶层设计+四梁八柱+六大任务”式的本规划期总体战略,即:(顶层设计)以客户为中心,增强集团协同,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四梁八柱)业务发展稳中求进,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党建文化凝心聚力,合规风控保驾护航;(六大任务)优势业务巩固发展、基础业务提升竞争力、增强金融科技应用、深化产融结合、提升集团协同水平、践行“党建和企业文化就是生产力”。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目前我国的证券行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首先,国内经济相对较快增长将为证券行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发展动力。尽管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市化、区域经济差异、消费升级等因素将继续驱动中国经济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速度,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居民财富将伴随经济增长而不断积累,经济全球化和人民币国际化将推动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这些因素将成为整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其次,资本市场深化发展将为证券行业提供广阔发展空间。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将向纵深推进,体系建设、交易制度、品种创新、投资者参与程度等资本市场要素深化发展,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建设者,融通资金供需、创造产品和管理金融风险的功能将充分发挥,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将逐渐完善和优化;同时,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将有力推动证券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最后,监管放松和鼓励创新为行业带来优化盈利模式和同业收购兼并的机会。证监会于2012年8月推出《关于推进证券公

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提出了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十一条措施,这将推动证券公司回归金融中介本质,放大证券公司的业务空间,推动证券公司实现有序竞争和差异化发展。这些措施包括放开传统业务管制,加快推出创新产品及业务;拓宽融资渠道、放宽行业资本管制,证券公司业务杠杆和资本使用效率可望得到实质性提高;允许券商依法自主决定组织架构、支持券商集团化经营、支持券商探索长效激励机制、加强证券行业社会责任建设;鼓励证券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做大做强,支持证券公司走出去,将有助于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发展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服务立业、均衡发展、创新驱动的业务组合。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市场份额保持行业前列,创新业务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已形成较高的品牌认可度。未来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及公司的盈利能力水平,包括以中介业务为主,大力发展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等卖方业务,稳健发展证券自营等买方业务,高起点开展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和股指期货等新业务,从而降低公司盈利受市场波动性的影响,改善公司较单一的盈利模式。

六、有息负债分析

(一)有息债务总余额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总余额15,822,27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末余额占比
短期借款118,991.540.75
应付短期融资券1,517,931.519.59
交易性金融负债1,083,455.426.85
拆入资金801,534.965.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56,994.6238.91
应付债券6,143,370.2738.83
合计15,822,278.32100.00

公司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交易性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债务融资方式较为多样,融资渠道畅通,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是公司有息负债的最主要构成部分。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分析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18,991.54-----118,991.54
应付短期融资款1,517,931.51-----1,517,931.51
交易性金融负债1,083,455.42-----1,083,455.42
拆入资金801,534.96-----801,534.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56,994.62-----6,156,994.62
应付债券1,361,827.681,542,671.791,940,125.74895,707.19-403,037.876,143,370.27
合计11,040,735.741,542,671.791,940,125.74895,707.19-403,037.8715,822,278.32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1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11,040,735.74万元,占有息债务总余额的比例为69.78%,主要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年以上到期的有息负债4,781,542.58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金额的比例为30.22%,主要为公司发行的证券公司债和次级债等。公司正从传统的通道业务向传统和创新业务并重过渡,支付、融资、托管、投资、交易和资产管理等功能将不断开发和完善。在这重要的业务转型时期,公司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分析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信用融资9,665,283.7161.09
质押融资6,156,994.6238.91
合计15,822,278.33100.00

(四)发行本期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9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4、假设本期债券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发行;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期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 (原报表)2019年9月30日 (模拟报表)模拟变动
资产总计25,547,492.4126,037,492.41490,000.00
负债总计20,216,111.6620,706,111.66490,000.00
资产负债率75.7176.240.53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9月30日 (原报表)2019年9月30日 (模拟报表)模拟变动
资产总计21,792,867.7422,282,867.74490,000.00
负债总计16,832,682.0417,322,682.04490,000.00
资产负债率74.9175.520.61

本期债券发行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是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资金的来源之一,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2、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主要诉讼及仲裁情况(占公司诉讼及仲裁总额90%以上)如下: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东方证券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注1人民币8亿元及应付未付融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东方证券贾跃亭注2人民币2亿元及应付未付融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东方证券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3人民币1.70亿元及应付未付融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东方证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注4人民币1.10亿元及应付未付融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东方证券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5人民币1,900万元及应付未付融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东证 期货星美院线旗下50家影院管理公司注6人民币约6.48亿元及应付借款利息和/或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注1: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瑞华”)与公司于2014年6月开展了4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长富瑞华将其持有的“*ST大控”(600747)限售股质押给公司,涉及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8亿元,约定的购回交易日期均为2017年6月23日,相关交易协议均由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鉴于长富瑞华出现司法冻结且未按期支付利息,公司根据协议约定于2016年9月21日正式向长富瑞华发出提前购回申请,长富瑞华未及时购回构成违约。此后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公证处申请签发强制执行证书并于2017年2月16日获得。2017年8月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随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了长富瑞华所持有的全部“*ST大控”(600747),并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家首封法院商请移送案涉质押股票的执行权。截至报告期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取得全部质押股票的执行权,公司正在推动对本案主要财产(即质押股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注2:自然人贾跃亭于2014年7月以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乐视网”(300104)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的购回交易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相关交易协议均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公证书。鉴于贾跃亭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且未按协议约定进行到期购回,已构成违约,公司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签发强制执行证书并于2017年8月2日获得。次日,公司向北京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贾跃亭支付欠付融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获执行立案。随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了贾跃亭质押给公司的股票以及部分银行账户、非上市股权、房产等,并商请案涉质押股票的首封法院移送质押股票的执行权。截至报告期末,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取得全部案涉质押股票的执行权,公司正在按照法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本案主要财产(即质押股票)进行依法处置。

注3:上海郁泰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郁泰登硕”)于2016年9月以其持有的“坚瑞沃能”(300116)限售股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提供保证人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交易协议和担保协议均由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因郁泰登硕发生交易违约,公司于2018年7月以债务人郁泰登硕和其保证人为被申请执行人向上海市黄浦公证处申请签发强制执行证书,于2018年8月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支付欠付融资本金人民币1.70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2018年9月,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封冻结了案涉的全部质押股票。公司正在推动对本案主要财产(即质押股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注4: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于2016年4月以其持有的“弘高创意”(002504)限售股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弘高中太发生交易违约,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弘高中太支付欠付融资本金人民币1.10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实现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上海金融法院于2018年10月18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并于2018年11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全部诉请得到支持。2018年12月5日,弘高中太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上海高院尚未受理其上诉申请;2019年5月,上海高院出具撤诉裁定书,一审判决生效。截至报告期末,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正在推动对本案主要财产(即质押股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注5: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于2015年3月以其持有的“*ST盈方”(000670)限售股与公司开展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的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3月9日,相关交易协议均由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鉴于质押股份出现司法冻结,且盈方微电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

支付利息,公司已于2017年4月14日正式向盈方微电子发出提前购回申请,盈方微电子未及时购回构成违约。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并获立案。2018年1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18年2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对公司要求盈方微电子归还融资本金1,900万元、按约支付融资利息、延期利息、违约金,赔偿公证费、律师费损失并要求依法实现质权的诉请,均依法予以支持。2018年6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取得全部质押股票的执行权。截至报告期末,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正在推动对本案主要财产(即质押股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注6: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下属子公司上海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投资平安信托星美国际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转为东祺投资对星美院线旗下50家影院管理公司的债权本金人民币6.48亿元及相应利息,因其违约东祺投资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该中心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期末,已对债务人实行财产保全。

八、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权利受限制的资产。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49亿元的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9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排

公司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收款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1001141529025703169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广场支行

收款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631574988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扩大需要合理增加营运资金

随着公司加大力度转型发展,逐步构建新的服务模式和多元的业务平台,势必将加大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跨境业务及创新业务的投入、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将存在较大资金投资需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保证上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正从传统的通道业务向传统和创新业务并重过渡,支付、融资、托管、投资、交易和资产管理等功能将不断开发和完善。在这重要的业务转型时期,公司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因此,尽快获得稳定、可靠、较低成本、与公司资金运用期限相匹配的融资渠道,已经成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股东回报率的迫切要求。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将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可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有效使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2015年11月26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120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发行人已按时付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人于2016年11月14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第一期),募集资金为40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发行人已按时付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发行人于2017年4月26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17东次01;品种二17东次02),募集资金为30亿元(其中17东次01募集资金为15亿元、17东次02募集资金为15亿元)。

该债券尚未到期,发行人已按时付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发行人于2017年5月15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17东次03;品种二17东次04),募集资金为30亿元(其中17东次03募集资金为15亿元,17东次04募集资金为15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发行人已按时付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发行人于2017年6月9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17东证01;品种二17东证02)募集资金为50亿元(其中17东证01募集资金为40亿元、17东证02募集资金为10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发行人已按时付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发行人于2017年8月3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40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发行人已按时付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发行人于2018年7月12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64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尚未到付息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发行人于2019年3月19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为60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尚未到付息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人于2019年6月14日发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为40亿元。该债券尚未到期,尚未到付息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债务融资工具。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以下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做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做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延长本次债券期限;

(2)在发行人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偿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时,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相关解决方案,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是否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

(3)在发行人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申请破产或其他涉及债券发行人主体变更时,决定债券持有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的权利的行使;

(4)就决定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做出决议,或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5)应发行人提议或在本次债券的担保资产或保证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追加、替换担保资产或保证人或改变担保方式(若有);

(6)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3.4款所述之重大事项,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实质影响时,决定是否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条款;

(7)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债券上市场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7)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申请破产或其他涉及债券发行人主体变更的情况;

(8)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追加、替换担保资产或变更担保人或者改变担保方式(若有);

(10)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2)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

(13)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其他事项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规定如下:

①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第1至10项及第13项所列之情形时,发行人应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或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②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第11项所列之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决定提议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在其后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③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第12项之情形时,发行人应在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提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或收到发行人的书面通知之日(以时间在先者为准)起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④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第1至9项所列之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发行人未按约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在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取消该次会议前,其持有本次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10%,并应当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本次债券。

(2)会议召集人应依法、及时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时组织、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②发行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发行人为召集人;

③单独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计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的,则共同发出会议通知的债券持有人推举的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但经代表本次债券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会议通知公告的日期可以不受上述10个工作日期限的约束。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①债券发行情况;

②召集人名称及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③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非现场方式(通讯或网络)或者两者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④会议拟审议的议案。议案应当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⑤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1个交易日;

⑦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⑧委托事项: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⑨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最迟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5日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公告。

(3)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如果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个工作日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因不可抗力而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日公告并说明原因,新的开会时间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

(4)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日前3日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会议及其所代表的债券面值。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未清偿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未清偿本次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需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但不得改变会议议案。会议召集人将于会议延期召开日前5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再次通知所有债券持有人,届时即使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仍然不足未清偿本次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仍然可按再次通知中所说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进行。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1个交易日。

4、现场方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的公司住所地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会议的举办、通知、场所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负责。

(四)持有人会议规则议案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有表决权

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7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以公告形式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单独或合计代表10%以上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提出会议议案或临时议案的,在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该等债券持有人所代表未偿付的本次债券张数不得低于本次债券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总张数的10%。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五)委托及授权事项

1、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拟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3个工作日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2、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委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之前送达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召集人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主持。会议召集人为法人的,则由该法人委派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授权代表主持。如果上述应担任会议主持人之人士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担任该次会议的主持人。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3、会议主持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制作债券持有人会议之会议记录。每次会议的决议与召开程序均应予以记录,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2)会议主持人和监票人的姓名;

(3)本次会议议题;

(4)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及占本次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5)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应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4、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监票人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表决票、会议决议、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

保管,保管期限至本次债券存续期截止之日起5年届满之日结束。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及其他相关主体可查阅会议档案。

5、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现场方式或非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包括其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回避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总数:

(1)本次债券发行人;

(2)持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债券保证人;

(4)发行人、上述发行人股东、保证人的关联企业;

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5、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计票人一人、监票人一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计票和监票人,计票和监票人均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担任。与拟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和监票。

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计票、监票人负责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7、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可生效。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条款决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及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2、关于本次债券加速清偿的约定,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及占本次债券总张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拟审议

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上述公告事宜。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本章仅列示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办公地点:上海市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25层

联系人:吴昆晟

联系电话:021-50158806、021-50158810

传真:021-50155082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东方花旗

66.67%的股权。发行人和东方花旗之间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发行人聘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9年4月10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利害关系情况

截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债券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

重大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利害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聘任。发行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聘任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拥有本次债券条款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赋予其作为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为避免歧义,受托管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或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4、同意。债券持有人认购、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为其同意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为其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所有约定。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甲方将按照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中期报告。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本次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应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

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履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偿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对偿债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如发现可能出现影响兑付的情况,及时对债券偿付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报告;公司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外部融资工具快速融资,包括紧急拆借、质押回购等;必要时,公司资金管理部门通知公司自营部门变现高流动性的证券资产等。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9、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三)第16项”(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16条)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

13、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

和监督。

2、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二)第4项”(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进行谈话。

3、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出现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二)第4项”(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因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6、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7、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8、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

促发行人履行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二)第7项”(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拍卖费、公证费等)应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本次债券持有比例承担,前述费用由发行人先行垫付并从发行人届时应向债券持有人偿付的债券本息中扣除。

9、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0、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1、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2、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3、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4、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5、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应由发行人承担的费用开支标准应在合理范围内,受托管理人应事先告知发行人相关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并应当事先获得发行

人的书面同意。

16、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四)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二)第4项”(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二、

(二)第4项”(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在该报告中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承诺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为避免歧

义,受托管理人在其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与债券持有人之间发生或存在的利益冲突除外)。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为免生疑问,受托管理人在除本次债券发行以外的其他项目中担任发行人和/或其关联方的法律顾问,不视为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和/或债券持有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3、甲乙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而对债券持有人产生损失的,应当承担的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六)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发行人同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合理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组织文件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四、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违约和救济及争议解决

(一)违约和救济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协议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事件。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次债券到期,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权利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或出售其重大资产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

(4)除上述第(1)至(3)项所述的违约情形以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者经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5)发行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程序;

(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停业、清算、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7)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

(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受托管理人预计违约事件可能发生,应行使以下职权:

(1)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应当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3)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4、违约事件发生时,受托管理人应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本息的义务,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受托管理人应当作为利害关系人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4)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

(5)在发行人进行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5、其他救济方式。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单独或合并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收回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6、若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为本次债券管理之目的,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该行为产生的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合理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费用),发行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若该行为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在赔偿之列。发行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若因受托管理人的重大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而导致发行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政府调查、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费用),受托管理人应负责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以受托管理人实际收取的受托管理报酬为限。受托管理人在本款项下的义务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发行人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五、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风险防范机制

(一)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

1、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1)向任何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或者(2)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3)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二)风险防范机制

1、为防范相关风险,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1)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带来的损失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潘鑫军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潘鑫军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金文忠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刘 炜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吴俊豪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陈 斌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李 翔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夏晶寒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许建国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杜卫华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徐国祥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陶修明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尉安宁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许志明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靳庆鲁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张 芊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李 宾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黄来芳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佟 洁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刘文彬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尹克定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吴正奎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周文武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姚 远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金文忠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杜卫华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玉成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舒 宏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建辉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 斌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海宁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鲁伟铭 _______________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如富 _______________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怡斌 邓云升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苏 鹏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郑耀宗 张茹

评级机构负责人:

关敬如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新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电话:021-33186697、021-63325888-3441

传真:021-63326232

联系人:庄志循、许焱

2、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联系人:李辉雨、王怡斌、邓云升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021-50158806、021-50158810

传真:021-50155082

联系人:赵一芝、吴昆晟、李梦晓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