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前述判断,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设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前述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庆、杨昭依、倪元颖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