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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19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随后公司对股份回购预案进行了补充修订,并经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4月2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9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用于回购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用于股权激励2,000~4,0001.43~2.86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86%。

(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号)。

(二)2019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999,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回购最高价格5.0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09元/股,回购均价4.57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8,316.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预案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年3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号)。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股份354,574,00025.37354,574,00025.37
无限售股份1,043,159,14874.631,043,159,14874.63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0039,999,9462.86
账户
股份总数1,397,733,148100.001,397,733,148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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