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发出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马东授权委托倪浪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主席袁国利主持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