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发出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国利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