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29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的议案》
监事赵文智先生、监事李大刚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赵文智先生、李大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赵文智先生、监事李大刚先生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赵文智先生、李大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变更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变更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违规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监事会已对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参与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公司实施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延期和变更。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