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推选程晨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