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认为公司此次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LNG运输船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我们审慎查验,中长期FOB资源配套LNG运输船项目(一期),
是延伸公司产业链,全面推动公司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与关联方成立合资单船公司参与LNG运输船项目,符合行业惯例,可有效降低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LNG运输船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宗文龙
(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小川
(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月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