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77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2)。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回复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务不涉及“两高”行业范围的有关分析以及中建材机电、中亚钢构新增生产线的投资进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
本次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