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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集团:关于对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生公司);

? 公司本次为维生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维生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7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担保的担保对象维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生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1、维生公司

被担保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担保金额: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担保原因及范围:维生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综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票据池等,用于维生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担保情况:公司为维生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协议的签署情况:公司即将完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协议的签署,本次担保在2024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维生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维生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及融资需求,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审核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财务资助或反担保等措施,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授权,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将为维生公司在兴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振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1日
企业信用代码91420100717947605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设备修理;医疗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科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47,047.1249,843.84
净资产/万元7,689.607,795.88
资产负债率83.66%84.36%
科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96,557.5123,731.89
净利润/万元603.19106.28

三、本次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保证人)将为维生公司(债务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债权人)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如下:

1、主合同。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其中,“分合同”指债务人根据额度授信合同约定,在债权人确定的授信额度内经债权人审核同意后办理各类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权金额、主债权清偿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2、最高保证额度。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范围。保证额度有效期内,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

4、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

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或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维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一直以来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未发生逾期担保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维生公司本年度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和其他运营所需资金补充,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0,6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4,770.61万元的

18.06%,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803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监管,及时发现和规避风险,确保债务到期偿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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