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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4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票据池业务所涉及的担保为最高额质押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高药业”)在5600万元授信额度内开展的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福高药业股东广州红珊投资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持有的福高药业全部股权及其派生利益作质押,为健民集团基于福高药业票据池授信额度内开展的融资业务所承担的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

福高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公司对福高药业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票据池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盘活票据资源,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针对本次票据池业务可能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和担保风险,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了入池票据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金国、杨世林、果德安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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