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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广安爱众”)已于2017年9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以分期形式公开发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第二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二、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三、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392,909.6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772.78万元(2016-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根据测算,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2016-2018年末

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72%、51.86%、51.23%和

50.51%,流动比率分别为1.10、1.06、0.88和0.85,速动比率分别为1.03、

0.98、0.78和0.72,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及较低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短期债务清偿压力可能还会增加。若发行人因应收账款回收率降低等因素而影响发行人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则有可能降低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增加发行人的偿债风险。

五、截止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爱众发展直接持有发行人147,061,41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51%。除直接持股15.51%外,爱众发展还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领瑞投资?安瑞1号基金”持有本公司1.76%的股份,通过花园制水间接持有本公司0.04%的股份。爱众发展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比例较低,若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大幅增持股份,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变化的风险。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40%以上来自于发电、供电业务,电力供应来源主要有自发电和外购电,外购电主要是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趸购。由于自发电的成本远远低于外购电的成本,自发自供业务成为发行人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自发自供电量的多少一定程度决定着发行人的盈利状况。同时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受渠江、泗耳河、额尔齐斯河所在流域径流量的影响,降雨量偏少、降雨过分集中均会导致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下降、自发电量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存在对降雨量等自然条件依赖的风险。

七、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188,703.92万元、206,715.99万元、217,840.60万元和55,219.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7,502.96万元、75,451.73万元、44,813.06万元和1,071.80万元,表明发行人报告期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但发行人所处公用事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且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目前外部经济形势仍有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为进一步巩固扩大电力、水务和燃气主业,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近年来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发电、输变电、燃气管道等项目。截至2019年3月31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1,794.1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较大。虽然发行人在建工程在实施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盈利能力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未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也可能会增加成本费用,影响公司业绩表现。

九、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555.21万元、6,697.44万元、-79,306.81万元和-9,668.48万元,除2017年外均呈现净流出的状态。这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其他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公司资本支出的增加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较大规模的项目投资亦会导致公司融资规模的增加,造成资产负债率上升。

十、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一、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等评级结果表明发

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信用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开展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将及时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且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四、鉴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及涉及跨年,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本期债券的名称修改亦不影响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效力。

十五、发行人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口径下2019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806,700.41万元,负债总额414,52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75,574.70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110,700.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443.54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义 ...... 11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7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7

四、认购人承诺 ...... 2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0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2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22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4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 31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1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1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 37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5

一、增信机制 ...... 45

二、偿债计划 ...... 45

三、偿债资金来源 ...... 46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46

五、偿债保障措施 ...... 47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4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0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更情况 ...... 50

三、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 54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 54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4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1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62

八、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 71

九、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 98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104

十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105

十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06

十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116

十四、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116

十五、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11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8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 119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 127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2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1

五、公司最近一年债务结构情况 ...... 156

六、本期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57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15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5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60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60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 16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61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61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63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63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63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73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 173

二、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 173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174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88

一、发行人声明 ...... 188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89

三、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 200

四、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01

五、主承销商声明 ...... 202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 ...... 204

七、发行人律师声明 ...... 205

八、审计机构声明 ...... 206

九、评级机构声明 ...... 20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8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08

二、备查地点 ...... 208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广安爱众、爱众股份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渠江电力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安爱众之前身
控股股东、爱众发展、爱众集团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力集团四川省广安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爱众控股之前身
水电集团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花园制水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华蓥水务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前锋水务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德宏压缩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高达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德宏燃气云南省德宏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广安压缩公司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武胜压缩公司武胜县创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新疆富远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富蕴发电富蕴县富远双红山发电有限公司
绵阳爱众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原“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岳池电力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
华蓥发电四川省华蓥爱众发电有限公司
岳池水务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西充燃气四川省西充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爱众能源工程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原四川省广安爱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盈江燃气盈江县爱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邻水燃气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邻水水务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胜燃气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武胜水务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昭通爱众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前身为云南红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公用事业公司广安爱众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广安爱众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爱众资本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爱众新能源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爱众矿业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邻水环保四川省邻水爱众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爱众广东爱众售电有限公司
前锋燃气四川省前锋爱众燃气有限公司
前锋新能源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昭通水电昭通华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爱众咨询四川省爱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爱众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哈德布特电站新疆富蕴县额尔齐斯河哈德布特水电站
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公司
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五大发电企业的合称
中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石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海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瑞华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康达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计息周期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前一个自然日止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或补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或补充
《承销协议》《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董事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都证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中诚信评级、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合格投资者符合《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3月
工作日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中国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除外)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趸购集中购买、批量购买
装机容量就某一发电企业而言,其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直供采取直接装表计度向用户直接销售的供电方式
LNG液化天然气
KW千瓦,功率的计量单位
KWH千瓦时,电能的计量单位
MW兆瓦,1MW=1,000KW
KV千伏,电压的计量单位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7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019年9月12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了延长上述公司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本次公司债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届满之日的相关议案。

2017年9月27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5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对于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公司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5.8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9月23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4、兑付登记日:兑付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6、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上市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9月18日。

发行首日:2019年9月2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3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3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久龙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联系人:何非电话:0826-2983218传真:0826-2983358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赵远峰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电话:010-84183340传真:010-84183221项目负责人:蒲江、薛虎项目组成员:许捷、向阳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四-五层电话:010-50867666传真:010-50867998经办律师:龚星铭、李丹玮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刘贵彬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电话:010-88095588传真:010-88091199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卓、吴青松、崔腾、袁小伟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闫衍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电话:021-60330988传真:021-60330991经办分析师:王维、龚微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洪洲路支行住所:广安市广安区洪洲大道1号塔楼一楼负责人:阴文兵联系人:阴文兵联系电话:0826-2165672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联系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聂燕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联系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68870311

四、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购买本期债券,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国都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本期债券发行之主承销商国都证券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及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目前已经履行完毕广安爱众的持续督导职责。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都证券与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等业务合作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内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及金融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由于本期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期债券上市流通之后,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此外,若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业绩出现连续亏损,或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被上交所暂停上市交易的情形。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发行人债券被上交所暂停上市交易而无法出售其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本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公司拟依靠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以及本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可能出现波动等因素,则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承受一定的资信风险。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若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评级机构可能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这都将会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风险

2016-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0、1.06、

0.88和0.85,速动比率分别为1.03、0.98、0.78和0.72,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短期债务清偿压力可能还会增加。若公司因应收账款回收率降低等因素而影响公司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则有可能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公司的短期负债占比将有所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从而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2、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2016-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86,232.59万元、610,962.86万元、638,613.79万元和646,684.3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3.58%、79.96%、80.34%和81.46%。虽然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公用事业资本密集型的特点,但亦会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3、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555.21万元、6,697.44万元、-79,306.81万元和-9,668.48万元,除2017年外均呈现净流出的状态。这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其他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公司资本支出的增加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可能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较大规模的项目投资亦会导致公司

融资规模的增加,造成资产负债率上升。

4、利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公司综合采用银行借款、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多种债务融资方式筹集资金,通过各种融资渠道的合理配置,充分降低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但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仍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国家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但未来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提高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将可能增加公司的利息支出,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在建工程占比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为进一步巩固扩大电力、水务和燃气主业,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近年来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发电、输变电、燃气管道等项目。截至2019年3月31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1,794.1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较大。虽然发行人在建工程在实施前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盈利能力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未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也可能会增加成本费用,影响公司业绩表现。

6、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和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2016-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971.84万元、23,323.96万元、27,531.40万元和27,943.66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随业务规模扩张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未来发行人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同时,若应收账款出现不合理增长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审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如果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公司将面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7、公司股份对外质押的风险

截至2019年3月31日,控股股东爱众发展直接持有本公司147,061,41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51%,其中的6,500.00万股已对外质押用于融资,除此之外,四川裕嘉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也存在对外质押部分或全部本公司股份用于融资的情形。若公司被质押股份因股东相关债务违约而被执行,将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8、控股股东变化的风险

截止2019年3月31日,爱众发展直接持有本公司147,061,4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除直接持股15.51%外,爱众发展还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领瑞投资?安瑞1号基金”持有本公司1.76%的股份,通过花园制水间接持有本公司0.04%的股份。爱众发展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较低,若其他股东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大幅增持股份,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变化的风险。

9、电力、天然气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售电价格下调,以及燃气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电力、天然气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毛利率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电力22.99%26.88%29.14%29.45%
天然气14.10%16.00%17.37%20.03%

虽然近三年公司的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上述情况对利润的影响较小。但若电力、天然气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二)经营风险

1、来水量波动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40%以上来自于发电、供电业务,电力供应来源主要有自发电和外购电,外购电主要是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趸购,由于自发电的成本远远低于外购电的成本,自发自供业务成为发行人的主要盈利来

源之一,自发自供电量的多少一定程度决定着发行人的盈利状况。同时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受渠江、泗耳河、额尔齐斯河所在流域径流量的影响,降雨量偏少、降雨过分集中均会导致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下降、自发电量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存在对降雨量等自然条件依赖的风险。

2、自然灾害风险

水电行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水电机组基本是沿流域修建,而且要求流域具有一定落差,因此发电机组大多位于地势相对险要的山脉之中,在水电站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受到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从而给本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2014年8月3日,云南省鲁甸县发生里氏6.5级地震,地震烈度9度,位于震区的公司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红石岩水电站因此遭受到重大损失。公司子公司绵阳爱众(原“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泗耳河电站所在地位于四川省平武县境内,属于龙门山断裂带,由于生态环境脆弱,“5.12”汶川大地震后,该区域余震及次生灾害时有发生。

3、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发行人作为水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安全事故隐患包括火灾、水坝及水电站溃水、机器设备故障、职工违章操作等;由于燃气本身具有的自然特性,公司在燃气的采购、加工、运输、接驳及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面临潜在的安全问题。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近年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生产事故。但突发安全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将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随着公司城市燃气、水务业务所在地经济的迅速发展,燃气、供水管道沿线的外建项目和人员活动日益增多,给发行人管道安全运行和平稳供气/供水也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4、行业定价风险

供电、供水、供气价格由政府决定,各级地方政府对电费、水费、气费的调节时会综合考虑地方居民、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水费价格的调节管理严格。涉及居民用电、水、气的价格调节,需经过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具体价格执行,定价自主性不强。调价建议的提出到调价的实施需通过听证、审批等程序,具有一定的时滞,这对公司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5、市场消纳风险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用电量低速增长将成为常态,同时随着新增装机的增长,电力将持续供大于求,供需矛盾使电能消纳面临较大压力。

(三)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风险

发行人总体资产规模较大,核心子公司和核心水电资源广泛分布在四川省广安市及周边地区以及云南省德宏州、四川省绵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等地,对于发行人能否有效管控下属企业构成较高的挑战,对发行人在财务管理、规划管理、购销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统一管控水平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发行人将在较长时间内面临如何推进公司内部资源和业务整合,减少管理层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的挑战。如果不能建立实质运作、有效管控、协调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可能会对发行人内部管理体系及正常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通过持续深化人才强企建设,培养和引进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随着公司电力、燃气、水务项目的持续建设开发,公司急需大量有经验的水电、燃气、水务行业专业人才,特别是既有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背景、又懂市场运作和工程

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人才引入制度,但由于地处西部地区,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等措施来吸引优秀人才,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风险

1、电力体制改革的风险

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启动。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国家将进一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完善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形成机制,调整销售电价等。电力体制改革势必会对公司未来的电价水平和电量销售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业务拓展受核定区域限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供电区域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天然气业务的供给区域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邻水县、武胜县,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云南省德宏州,自来水业务的供给区域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邻水县、武胜县、岳池县、华蓥市。根据我国现行有关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法规、政策,供电、供气、供水业务的拓展要受核定区域限制,区域限制因素将对公司业务区域的扩张和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业务拓展受核定区域限制的风险。

3、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要求所有项目在开发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评估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水电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本公司在建项目相关措施落实不当或者项目环

境评审未能获得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准,可能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岳池电力、西充燃气、德宏燃气、岳池水务、华蓥发电、邻水水务、武胜水务根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税率缴纳(预缴)企业所得税,绵阳爱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复同意2014年度至2016年度减半缴纳所得税,2017年至2020年期间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公司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则会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评级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评级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G401-F2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广安爱众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发行人面临正面的发展因素

(1)业务区域竞争优势显著。公司系广安市公用事业的主要运营平台,在广安市的电力生产输配、供气和供水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区域竞争优势突出。

(2)收入规模稳步增长,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以及公司经营业务的公用事业属性,公司各板块业务稳健运营,2016~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87亿元、20.67亿元和21.78亿元,经营性业务利润分别为1.55亿元、2.69亿元和2.86亿元,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强。

(3)良好的获现能力对债务本息的覆盖程度较高。2016~2018年,公司总

债务/EBITDA分别为3.78倍、2.43倍和2.69倍,同期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4.37倍、6.30倍和7.42倍,EBITDA对债务本息的保障能力较好。

2、评级报告主要关注的风险

(1)发电所处流域的来水波动对公司发电量的影响。公司依靠水力发电,发电量受电站所在地渠江和泗耳河等流域来水的影响,具有季节波动性和年度波动性。

(2)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影响经营的稳定性。公司近年水电板块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40%,其水电机组沿流域修建,易受到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或对其稳定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关于相关评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与审慎性及信用级别的说明

广安爱众近三年公开发行债券、债务工具的主体评级情况(含跟踪评级)见表1。

表1:广安爱众近三年公开发行债券、债务工具的主体评级情况

评级时间主体级别评级公司债券名称
2016年5月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6年6月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跟踪评级)
2016年7月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6年度跟踪评级)
2017年6月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跟踪评级)
2017年7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
2017年7月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跟踪评级)
2018年6月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跟踪评级)
2018年8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6月AA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跟踪评级)
2019年6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跟踪评级)
2019年7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注:①根据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在中国货币网发布的公告,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取消发行。②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更名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货币网,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本次广安爱众主体信用级别系依据中诚信评级评级方法和程序做出的评定,具体文件详见中诚信评级官网(www.ccxr.com.cn)。

1、本次评级所应用的评级标准、评级方法、评级程序、本次评级所应用的模型以及相关评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和审慎性说明中诚信评级在履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职责基础之上,根据中诚信评级信用评级方法,通过对评级资料进行深入、审慎分析,主要从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业务运营,以及公司资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因素对公司的信用品质进行了考察。由评级项目小组初步拟定信用评级报告及建议信用等级,并在严格执行“报告审核——信用评级委员会表决”的评级程序后,得出相应的评级结论。

中诚信评级经过多年的评级实践及评级研究,已形成了覆盖多个行业的系统的评级方法体系。具体到本次评级,中诚信评级主要从七大类评级因素对其信用品质进行考察评估,七大类评级因素主要包括:1、资产质量;2、经营规模;3、盈利能力;4、财务政策;5、财务实力;6、外部支持;7、管理与战略。上述七大评级因素共包括22个次级指标。

表2:评级因素及其次级指标

因素主要指标
资产质量装机结构
单机容量
多元化
利用水平
资源控制力
经营规模权益装机容量
可控机组上网电量
资产规模
收入规模
盈利能力毛利率
EBITDA/收入
总资产回报率
财务政策总资本化比率
留存现金流/资本支出
财务实力EBITDA利息倍数
总债务/EBITDA
外部支持政策优势
股东支持
银行支持
管理与战略治理结构
管理制度
发展战略

资料来源:中诚信评级官网 www.ccxr.com.cn中诚信评级根据重要性原则赋予上述七大评级因素(包括其下的22个次级指标)相应的权重,并对每一个次级指标设定相应的级别映射区间。同时,指标所映射级别的分值与对应的权重相乘,加总得出的分值将对应最终的级别,由此得到一个初步的评级结果。此外,我们在评级过程中还将定性考虑其它影响信用品质的重要因素(如产业政策、项目投资风险、其他业务风险等),对模型映射的初步信用评级结果进行修正,以确定最终的信用等级。中诚信评级根据上述评级方法及模型开展广安爱众的评级工作。

2、级别情况说明

中诚信评级评级项目组遵循《证券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充分现场尽职调查、勤勉尽责的基础上,根据中诚信评级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进行定量数据和定性资料的整理以及评级报告的撰写、分析。经过相关业务流程后将材料提交中诚信评级信用评级委员会上会表决,经中诚信评级信用评级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了广安爱众及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中诚信评级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系中诚信评级在多年展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与资本市场其他评级机构的评级理论和评级方法之间系相互独立的。广安爱众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检安装和调试等,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相似且较为稳定,风险也较小。公司是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电气业务所经营区域的主要经营机构,在供区内具有

一定的垄断性。其中,电力板块是公司核心的业务板块,包括发电、供电、配电和售电业务,全部采用中小水电发电机组,发电站主要分布于渠江、泗洱河、通口河、额尔齐斯河等流域,供电区域包括广安城区和岳池县;天然气供应方面,公司广安区域和西充县的天然气主要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供应,德宏州区域的气源选用LNG,通过自有管道向客户输送,客户包括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供水方面,公司通过向控股母公司下属的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购买半成品水后,利用自有设备、技术进行净化、处理,生产出合格成品水后通过公司自有供水管网向终端用户供应;凭借供区内水电气业务的竞争优势,公司开展水电气仪表校检和调试、电力工程施工等业务。从经营规模来看,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拥有水电站11座,处于商运的电站可控装机容量为40.24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为37.72万千瓦。近年来公司水电站所在流域来水情况良好,水电发电量逐年增长。2016-2018年,公司分别实现发电量12.05亿千瓦时、13.76亿千瓦时和13.18亿千瓦时;同期,公司发电上网电量分别为9.47亿千瓦时、10.75亿千瓦时和10.41亿千瓦时。随着公司不断纳入新建或并购子公司,公司总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稳定增长,2016-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79.67亿元、76.40亿元和79.49亿元;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8.87亿元、20.67亿元和21.78亿元。从盈利能力来看,2016-2018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31.08%、32.12%和31.22%,近年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2019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毛利率为24.65%。2016-2018年,公司EBITDA/收入分别为32.40%、31.51%和28.59%;同期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5.19%、5.58%和5.06%。从财务政策来看,近年来公司财务杠杆比率整体上处于下降态势,主要系2016年4月通过定增募集资金夯实了所有者权益及偿还部分债务所致。2016-2018年末,公司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40.10%、30.06%和30.14%,处于合理水平;同期公司留存现金流/资本支出分别为0.76倍、1.26倍和1.10倍,留存现金流能较好的满足公司的资本性支出。

从财务实力来看,2016-2018年,公司总债务/EBITDA分别为3.78倍、2.43倍和2.69倍,同期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4.37倍、6.30倍和7.42倍,报告

期各年公司EBITDA对债务本息的保障能力良好。

从外部支持来看,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作为广安区政府下属的主要公用事业运作平台,广安市政府良好的财政能力和信用状况为公司的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提供保障。同时,作为广安市最大的电力企业,公司是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经营区域内主要的供水经营机构,及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气经营区域内主要的供气经营机构,天然气业务获得了30年特许经营权,具备一定的区域垄断优势。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直接融资渠道畅通,且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拥有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3.99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14.34亿元,整体备用流动性较充沛。

从管理与战略来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总部直管的管理构架,总部对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方向、营销策略、资金需求和施工项目等方面进行统一部署、控制和调配,管理较为科学高效。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施工管理、原材料采购、市场营销、质量控制、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并将内控制度贯穿经济责任考核之中,保证其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财务运作规范安全。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定位是立足广安优势资源,放眼周边和西部,通过资源控制、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资本运作、产业链延伸等战略措施,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绿色创新型公用事业解决方案服务企业。

从其他定性因素来看,我国处于促进清洁能源发展阶段,公司拥有较好的电力产业政策环境。2016年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常规水电新增计划投产约4000万千瓦,开工6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小水电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我国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同时,公司燃气销售、自来水销售、供电、水电气户表安装、电力工程施工等其他业务整体经营风险较小。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输电线工程、水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等的建设支出,项目投资风险

较小。

综合上述情况,中诚信评级作为广安爱众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评级机构,于2019年7月16日评定广安爱众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充足,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从多家金融机构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3.99亿元,其中尚未使用额度为

14.3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综合授信额度已用授信额度尚未使用额度
1中国农业银行广安区支行47,350.0014,200.0033,150.00
2中国建设银行30,000.003,800.0026,200.00
3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分行46,100.0090.0046,010.00
4光大银行3,000.00-3,000.00
5邮政储蓄银行25,000.00-25,000.00
6广发银行10,000.00-10,000.00
7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春熙支行21,750.0021,750.00-
8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56,700.0056,700.00-
合计239,900.0096,540.00143,360.00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重大违约情形。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报告期内已发行或兑付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序号债券类型债券简称发行起止 日期到期日发行金额利率 水平评级情况兑付情况
1公司债券14爱众01注2014.10.28 -2014.10.302019.10.28/ 2021.10.283亿元6.00%主体信用等级:AA 债券信用等级:AA尚未到期
2中期票据14广安爱众MTN0012014.8.8 -2014.8.112017.8.111.5亿元7.50%主体信用等级:AA- 债券信用等级:AA-已兑付
3短期融资券16广安爱众SCP0012016.11.22 -2016.11.232017.8.203亿元3.64%主体信用等级:AA 债券信用等级:-已兑付
4公司债券18爱众01注2018.9.14- 2018.9.172021.9.17/ 2023.9.172亿元6.20%主体信用等级:AA 债券信用等级:AA尚未到期

注:①14爱众01公司债券系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发行的7年期公司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9年10月28日为该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支付日;2021年10月28日为该债券到期兑付日。②18爱众01公司债券系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1年9月17日为该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支付日;2023年9月17日为该债券到期兑付日。

1、公司债券

(1)14爱众01

1)核准情况2014年10月,公司取得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2)债券发行情况2014年10月30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束,具体如下:

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4爱众01
上市时间2014年12月10日
上市代码122335
发行总额3亿元
票面利率6.00%
发行价格100元/张
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计息方式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4年10月28日
付息日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
2019年每年的10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到期日/兑付日2021年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8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2014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27日; 如投资者在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7日
担保安排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估,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8爱众01

1)核准情况2017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公开发行票面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017年9月27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5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2)债券发行情况2018年9月17日,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束,具体如下:

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简称18爱众01
上市时间2018年10月11日
上市代码143802
发行总额2亿元
票面利率6.20%
发行价格100元/张
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计息方式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8年9月17日
付息日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9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兑付日2023年9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9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2018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6日; 如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
担保安排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估,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中期票据

(1)核准情况

2013年4月8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中期票据。

2014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203号文件)。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发行情况

2014年8月11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4广安爱众MTN001”,中期票据代码101454044)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完毕。发行情况如下:

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简称14广安爱众MTN001
代码101454044
期限3年
实际发行总额1.5亿元
计息方式付息固定
票面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票面利率7.50%
计息天数365天
起息日2014年8月11日
流通日2014年8月12日
首次付息日2015年8月11日
兑付日2017年8月11日
利息分配方式平均分配
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兑付情况

截至2017年8月11日,公司已兑付该中期票据,本息共计161,250,000.00元。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全额兑付完成。

3、短期融资券

(1)发行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340号)文件,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10亿元,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发行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如下:

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简称16广安爱众SCP001
代码011698881
期限270天
起息日2016年11月23日
兑付日2017年8月20日
计划发行总额3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3亿元
发行利率3.64%(Shibor 1Y+55.75BP)
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2)兑付情况

截至2017年8月21日,公司已兑付该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308,077,808.22元。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全额兑付完成。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存在已经发行且尚未偿还的额度为5亿元的公司债券。按本期公司债券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发行规模上限总额测算,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12亿元,占本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30.54%,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五)评级差异调整说明

发行人近三年公开发行债券、债务工具的主体评级情况如下:

评级时间主体级别评级公司债券名称
2016年5月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16年6月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跟踪评级)
2016年7月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6年度跟踪评级)
2017年6月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跟踪评级)
2017年7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
2017年7月AA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跟踪评级)
2018年6月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跟踪评级)
2018年8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AA中证鹏元资信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
6月估股份有限公司期)(2019年跟踪评级)
2019年6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跟踪评级)
2019年7月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注:①根据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在中国货币网发布的公告,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取消发行。②2018年11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更名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期初以来,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债券、债务工具的主体评级分别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三家评级机构评定,三家评级公司近三年对公司的主体评级变化情况如下:

评级公司\年份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AAAA--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AAAAAA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AAAAAA

由上表可知,2016-2017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7-2019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评级亦评定为AA,2016年以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评级一直维持在AA,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加之2016年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资本实力得到较大增强。

(六)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

单位:倍

财务指标2019年3月末/2019年1-3月2018年末/年度2017年末/年度2016年末/年度
资产负债率50.51%51.23%51.86%56.72%
流动比率0.850.881.061.10
速动比率0.720.780.981.03
利息保障倍数-4.694.212.95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10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8.87亿元、20.67亿元、21.78亿元和5.5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4亿元、2.78亿元、2.52亿元和0.5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5亿元、7.55亿元、4.48亿元和0.11亿元。良好的盈利能力及经营性现金流是公司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有力保障。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情况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继续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保障。有关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长期以来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4.72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为

5.13亿元、应收账款为2.35亿元、存货为2.23亿元。若出现公司不能按期足额

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可以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处置部分存货等方法来获得必要的偿债支持。同时公司银行授信充足。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构成及账面价值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
账面价值占比(%)
货币资金51,336.3834.89%
应收票据420.000.29%
应收账款23,476.7115.95%
预付款项7,417.185.04%
其他应收款3,800.922.58%
存货22,266.8815.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7.440.07%
其他流动资产38,339.1526.05%
流动资产合计147,154.67100.00%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国都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

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在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六)公司承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决议,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本期债券的违约情形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之“三、

(九)违约责任”。

(二)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未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除全额支付相应本金及利息外,应当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20%。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因《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交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47,892,146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6831P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张久龙
成立日期1999年3月23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2年11月6日
邮政编码638000
电话号码0826-2983218
传真号码0826-2983358
互联网地址www.sc-aaa.com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何非
证券简称及代码广安爱众(600979)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仅限在许可证规定的区域内经营)、天燃气供应(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经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调试;销售高低压电器材料、燃气炉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钢材、管材、消毒剂(不含服务)。

二、发行人设立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2002年11月,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3日。2002年10月1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2]28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截至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70,884元。2002年10月,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就此次整体变更出具了[2002]

第A029号《验资报告》,对发起人出资予以验证。2002年11月6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注册成立。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1四川省广安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486,597.0062.38
2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11,719,993.0011.70
3四川省岳池电力(集团)有限公司7,973,602.007.96
4广安市广安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4,978,493.004.97
5成都利融贸易有限公司4,397,502.004.39
6四川广安神龙蚕丝绸有限公司2,193,742.002.19
7广安市山里人纯净水有限公司1,462,495.001.46
8重庆三峡电缆厂991,692.000.99
9重庆力江铝业有限公司991,692.000.99
10重庆江南线路器材有限公司991,692.000.99
11重庆市北部电力物质有限公司991,692.000.99
12南充通力贸易有限公司991,692.000.99
合计100,170,884.00100.00

(二)2004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4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4]136号”文《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发行人通过上交所公开发行普通股6,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00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5,170,884股,注册资本变更至165,170,884.0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27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0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广安爱众,股票代码:600979。

2004年8月28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岳总验字[2004]第A01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2004年8月27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500万元,新增股东为社会公众股股东,以货币出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1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2,486,597.0037.83
2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11,719,993.007.10
3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973,602.004.83
4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4,978,493.003.01
5成都利融贸易有限公司4,397,502.002.66
6四川广安神龙蚕丝绸有限公司2,193,742.001.33
7广安市山里人纯净水有限公司1,462,495.000.89
8重庆三峡电缆厂991,692.000.60
9重庆力江铝业有限公司991,692.000.60
10重庆江南线路器材有限公司991,692.000.60
11重庆市北部电力物质有限公司991,692.000.60
12南充通力贸易有限公司991,692.000.60
13社会公众股东65,000,000.0039.35
合计165,170,884.00100.00

注:广安市广安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更名为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四川省岳池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5月23日更名为四川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更名为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权分置改革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转让情况2005年4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利融贸易有限公司与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397,502股股份转让给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1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重庆江南线路器材有限公司、重庆力江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北部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电缆厂分别与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91,692股、991,692股、991,692股、991,692股股份转让给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2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广安市山里人纯净水有限公司与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462,495股股份转让给四川朴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及其后的股份增加情况

1、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9月,四川省国资委分别出具《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06]247号)与《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的补充函》(川国资产权函[2006]27号),批准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9月,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支付股份的方式作为向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票对价,对价股份总数为1,820万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5,170,884股。

2、200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7年5月24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关于调整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165,170,884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发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送红股33,034,176.80股,派现金红利41,292,721.00元。200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98,205,061股。

3、2008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8月15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8,205,06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9,641,012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7,846,073股。

4、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0年8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56号”文核准,发行人于2010年9月以每股6.72元的价格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5,8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96,446,073股。

5、201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年4月1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446,073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0.2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35,573,528.76元;并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6,446,07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实施后,共计增加股本296,446,073股,送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92,892,146股。

6、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8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1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新股。2013年1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32元。本次非公开增发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717,892,146元,股本总数为717,892,146股。

7、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4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号)文件的批准,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新股。2016年4月,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67元。本次非公开增发后,公司股本增至947,892,146股。

三、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最近三年,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50%以上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有23家,基本

情况如下: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注册地业务性质取得 方式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直接间接资产合计负债 合计净资产营业 收入净利润
1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2003.03.1413,00070岳池县九龙镇新东街一号发电供电设立98,465.4365,044.3733,421.0640,668.212,975.83
2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07.04.284,600100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44号电力工程安装与施工设立28,015.4918,491.699,073.8121,477.912,686.07
3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2008.04.078,00086.88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69号天然气安装,供应设立11,622.014,602.467,019.552,928.58-785.52
4广安爱众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2012.07.0590100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电力咨询设立229.3569.18160.16175.2950.70
5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13.12.18500100广安市前锋区滨河西路32号自来水供应设立7,133.986,065.641,068.343,824.42197.98
6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1997.07.293,000100鼎屏镇环城路东二段21号附1号天然气供应安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5,227.636,320.978,906.6513,730.552,884.01
7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3.09.103,000100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二段25号自来水供应安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3,602.286,619.546,982.746,266.501,897.88
8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1997.07.112,000100武胜县沿口镇振兴路天然气供应安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5,945.712,296.663,649.047,560.85459.68
9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996.11.081,000100武胜县沿口镇光明大道怡康家园自来水供应安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0,045.486,671.823,373.654,159.89466.21
10四川省华蓥爱众发电有限公司2002.05.0950070四川省华蓥市禄市镇月亮坡村电力供应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423.721,161.35262.379.35-92.22
11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04.01.152,100100四川省华蓥市清溪路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3,387.909,848.953,538.953,525.58691.11
12四川省西充爱众燃气有限公司2006.04.072,000100西充县晋城镇晋城大道四段86号天然气供应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1,826.364,982.376,844.0011,050.552,242.31
13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996.08.072,000100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19号自来水供应,安装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9,892.133,602.426,289.715,715.931,765.26
14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2003.08.079,206.3575.86平武县泗耳藏族乡茶坊村水力发电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10,957.5788,775.5122,182.066,791.39-2,936.34
15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2003.06.0427,00076.61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镇光明村水力发电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45.47750.08-1,395.55-196.73
16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07.06.2010,000100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民路247号五单元202室水电开发,经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49,337.9887,456.4761,881.519,905.74-961.37
17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5.03.3150,000100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设立45,806.095,382.3740,423.7235.341,524.26
18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12.0111,200100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44号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等设立13,075.114,003.079,072.042,771.52-491.78
19广东爱众售电有限公司2016.08.035,00010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1510自编A39房售电业务等设立5,130.3099.165,031.13-45.60
20四川省前锋爱众燃气有限公司2016.09.232,000100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前红路一号五楼天然气供应设立3,782.18469.843,312.343,998.30390.05
21四川省爱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6.09.143,000100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1栋1单元19楼1902号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咨询设立1,730.56941.67788.89927.79-135.54
22四川省邻水爱众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04.02.281,000955鼎屏镇南外村槽家滩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立4,426.535,010.12-583.59899.3418.31
23邻水爱众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8.07.181,000100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二段41号管道工程服务设立-----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止2019年3月31日,爱众发展直接持有本公司147,061,41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51%,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除直接持股15.51%外,爱众发展还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领瑞投资?安瑞1号基金”持有本公司1.76%的股份,通过花园制水间接持有本公司0.04%的股份。控股股东爱众发展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
注册资本60,625.5853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晓林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经营
股权结构水电集团持股43.73%;广安区财政局持股56.27%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277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爱众发展的资产总额949,564.74万元,负债总额468,882.98万元,所有者权益480,681.7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084.87万元,净利润27,305.13万元(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爱众发展的资产总额943,685.29万元,负债总额458,742.07万元,所有者权益484,943.22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2,102.05万元,净利润4,298.93万元(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控股股东爱众发展直接持有公司147,061,4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质押股份总数为65,000,0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数的44.20%,占公司总股本的6.86%。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广安区财政局持有爱众发展56.27%的股权,广安区财政局是四川省广安市

广安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关,故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权比例(%)股份 性质
1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7,061,41015.51流通股
2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15,167,38412.15流通股
3四川裕嘉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0,000,0007.38限售股
4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7.38限售股
5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50,000,0005.27限售股
6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7,181,4003.92流通股
7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620,9102.91流通股
8广安神龙实业有限公司20,000,0002.11限售股
2,370,8890.25流通股
9杨林20,000,0002.11限售股
10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瑞投资.安瑞1号基金16,645,1951.76流通股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张清、秦毅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
张久龙董事、董事长44
袁晓林董事56
余正军董事、总经理51
何非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44
刘毅董事55
谭卫国董事42
申西杰董事33
陈立泰独立董事49
逯东独立董事38
李光金独立董事54
王淳国独立董事54
张清监事会主席55
罗津泷监事54
杨晓玲监事47
文汇锋监事54
秦毅监事42
刘波副总经理48
贺图林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8
罗晓霞副总经理41
胡建华副总经理46
庞山副总经理4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张久龙:男,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安市广安区建设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任重庆市规划局编制处副处长、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深广合作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1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目前兼任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袁晓林:男,1963年1月出生,经济师,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安县协兴区供销社主任、书记,四川省广安县土产棉麻公司经理、书记,广安县供销社副主任,四川省广安县贸易局副局长,广安区供排水总经理、书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安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董事、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余正军:男,1968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在东方汽轮机厂工作,曾任原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4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11月28日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目前兼任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董事何非:男,197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等职,曾任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被聘任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兼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目前还兼任成都羲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川融(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西藏联合资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伊力集团横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5)董事刘毅:男,1964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在东风电机厂研究所工作;曾任三台盐亭县联办文峰水电厂设计员、副科长,三台县文峰水电厂副厂长、党总支委员,三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三台县水利电力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曾任四川永安水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常务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曾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华能明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部长、规划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兼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达州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层临时负责人。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四川能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董事谭卫国:男,197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部副经理,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董事申西杰:男,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参与创办成都青软科技有限公司(校办企业),任策划总监;参与创办山西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行政总监;曾任长城影视集团,浙江青苹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任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内蒙古瀚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中新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独立董事陈立泰:男,1970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

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项目分析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大学工业工程博士后研究员等职务,2005年5月至今任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导生导师。于2014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4年3月起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独立董事李光金:男,1965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曾任四川联合大学管理工程系科研秘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副系主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商会副会长。目前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2018年9月11日起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独立董事逯东:男,1981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北京德力鑫业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易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11)独立董事王淳国:男,1965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曾在达县景市区供销社,万源市供销社工作,曾任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主任会计师),曾任达县久昌房地产有限公司,四川恒成置业有限公司,四川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四川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鑫鸿旺食品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四川中茂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于2016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年6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监事会主席张清:男,1969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曾在广安县农业局、广安地区行署办(市政府办)、广安市政府办工作,曾任广安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广安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广安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广安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科长,曾任广安市国资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广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现任四川广安

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监事文汇锋:男,1964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国家电力成都勘测设计院规划处水电项目工程师,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项目工程师,现任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3)监事杨晓玲:女,1971年1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大专学历。曾任四川省东方石化机械设备集团主办会计,成都市中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四川盛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4)监事罗津泷:男,1965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广安市计划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广安市计划委员会咨询事务所所长,广安市计划委员会国土科科长,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科长,岳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广安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广安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以工代赈办主任,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以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董事、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广安爱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5)监事秦毅:男,1976年10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曾在广安区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广安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曾任广安区公安分局浓洄派出所副所长、广安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科科长,曾是广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选)、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广安市纪委监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余正军: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二)、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2)副总经理刘波:女,1970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税务师。曾任四川省达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广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2018年12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非: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二)、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贺图林:男,1971年3月出生,经济师,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目前兼任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5)副总经理罗晓霞:女,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花桥变电站领导班子成员、宣传部编辑,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营销科科长、客户服务部经理,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然气分公司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6)副总经理庞山:男,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广安爱

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副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公司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2016年8月任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31日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邻水爱众燃气董事长、邻水爱众水务董事长。

(7)副总经理胡建华: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广安区协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广安区牌坊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广安区协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广安区龙台镇党委委员、书记,广安区水务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广安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4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职务
张久龙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袁晓林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广安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董事
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
余正军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非成都羲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监事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川融(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西藏联合资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宜宾伊力集团横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毅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四川能投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谭卫国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申西杰内蒙古瀚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川中新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立泰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逯东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德力鑫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武汉易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李光金四川大学商学院科研与教学工作人员
王淳国四川中茂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罗津泷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董事
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广安爱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杨晓玲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
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汇锋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德阳新场气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贺图林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坤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罗晓霞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省爱众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庞山邻水爱众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其他企业兼职。

八、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1、电力行业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电力需求主要受我国经济发展影响。近年来,电力需求增长有所放缓,面临发电侧独立电站弃水窝电,富余电量较大;售电侧工业用电大幅下滑,售电量增长趋缓等不利形势。尽管如此,目前电力产业正在新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下释放出新的活力与机遇,长期发展态势看好,未来中国电力市场的发展潜力仍然巨大。

(1)国内电力行业生产现状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8年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9.0亿千瓦,同比增长6.5%。201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862小时,同比增加73小时。其中,水电利用

小时同比增加16小时、火电同比增加143小时、核电同比增加95小时、风电同比增加146小时、光伏发电同比增长7小时。2018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设备容量12,439万千瓦。其中,水电854万千瓦、火电4,119万千瓦、核电884万千瓦、并网风电2,10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473万千瓦。

(2)国内电力行业消费状况

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同比增长

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0.4%。

2018年,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比重均有所提高,电力消费增长动力正在转换。随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城镇化及居民用电水平提高,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比分别增长12.7%和10.4%,拉动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正在从高耗能产业向第三产业和生活用电转换。第三产业中的信息化产业加快发展,带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量的增长。

(3)电力价格政策及变动

我国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确定。为了鼓励火电企业进行脱硫、脱硝等环保改造及支持可再生能源业务的发展,2013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下调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2014年发改委公布了煤电上网电价调整方案,全国平均将下调0.0093元/千瓦时(相当于2%)。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继续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其中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0.02元,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0.018元。2015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进一步颁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同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实施细则尚待出台。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为主要目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逐步打破垄断,改变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力的状况,推动市场主体直接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16年1月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号),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四川电网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3.9分钱(含税)。2016年10月8日,为落实电改9号文,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同年11月27日,两部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并随通知公布了包括延庆智能配电网等105个项目在内的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此后,又分别公布了第二批、第三批增量配网试点名单。2018年3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多次针对进展缓慢等问题约谈试点地区。此次公布的正式文件,明确了配电价格这一关键问题,后续推进有望获得突破性进展。

2019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业主确定、明确增量和存量范围、做好增量配网规划工作,规范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通知要求,所有新增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均应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尚未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地方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强行要求获取试点项目控股权,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资平台控股试点项目;加强对增量配电网接入公用电网管理;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电价,按现行省级电网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执行;鼓励结合本地实际采用招标定价法、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标尺竞争法等方法核定独立配电价格;支持增量配电网企业在保证配点区域内用户平均配电价格

不高于核定的配电价格水平情况下,采取灵活的价格政策,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建立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增量配电网业主退出机制;增量配网并网运行时,按网对网关系与相关电网调度机构签订并网协议。

(4)电力行业发展趋势

①新电改迅速推进。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理顺交易机制、推进价格改革、形成竞争性售电市场,逐步还原电能商品属性将作为电改的重点。在价格方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仍将是未来5到10年的主要改革内容。

②电力企业经营模式将不断突破。随着国企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电力企业的经营模式将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售电业务的广泛开展、定制式差异化服务普及、电力金融及数据应用等新型商业模式,由此的营销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智能电表、能效管理领域的信息化投资在近几年会始终保持较稳定的增速,电力企业的客户服务能力将不断提升。

③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未来几年,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在电力行业等公用事业领域的应用将继续扩大和深化。随着智能电网建设和大数据处理中心的推进和建设,电力企业在设备状态监控、节点信息收集、远程自动控制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物联网软硬件、智能二次设备、海量数据分析工具、高性能服务器方面的需求强劲,新技术已经成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④水电作为国内目前可开发程度最高、技术相对成熟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平衡和能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中有着突出的优势,新电改明确将水电列入第二类优先发电。目前我国水电产业正处于理性开发、快速增长的辉煌发展时期,西南地区的水电仍将是发展主力。

2、燃气行业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可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良

性互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以及新能源的不断开发,我国用气类型和供气结构也逐步进行调整。近年来,在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天然气凭借其经济、方便、清洁、安全等诸多优良特性成为城市燃气行业重点发展的气源。随着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城镇燃气行业积极稳妥地引入了市场机制,国有、民营和境外资本积极投资城镇燃气行业,各类资本通过转制、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城镇燃气建设运营,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缓解了城镇燃气行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提升了城镇燃气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了我国城镇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天然气产业可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及下游分销三个环节。上游生产主要包括天然气开采、净化。中游输送是将上游天然气送往下游分销商经营的指定输送点。下游分销指向终端用户销售天然气。

(1)中国天然气储量情况

我国常规天然气资源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为52万亿立方米,最终可采资源量约32万亿立方米。截至2015年底,我国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68万亿立方米,累计探明地质储量约13万亿立方米,探明程度19%,处于勘探早期。“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新增探明地质储量约3.9万亿立方米,2015年全国天然气产量1,350亿立方米,储采比29。“十二五”期间累计产量约6,000亿立方米,比“十一五”增加约2,10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

6.7%。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常规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3万亿立方米,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16万亿立方米。国内页岩气勘探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二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441亿立方米,2015年产量达到46亿立方米,焦石坝、长宁-威远和昭通区块实现了商业化规模开发。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探明地质储量3,505亿立方米,2015年全国抽采量140亿立方米,利用量77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地面抽采)约44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

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1.5万亿立方米。

(2)中国天然气供需情况

随着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清洁高热的天然气能源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931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

12.4%,累计消费量约8,300亿立方米,是“十一五”消费量的2倍,2015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2010年的4.4%提高到5.9%。2017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373亿方,同比增长15.3%。2018年1-9月,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017亿方,同比增长18.2%。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累计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5万亿立方米,年产常规天然气1,85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力争超过30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生产量和消费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世界银行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到2015年和2020年,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将分别达到约2,300亿立方米和4,000亿立方米,同时供应缺口可能扩大至700亿立方米。《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6号)提出,增加天然气供应,到2020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000亿立方米,力争达到4,200亿立方米;保障民生用气,基本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居民用气(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集中供热用气,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用气等民生用气需求,特别是要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供应。

国家能源局《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规划[2014]38号)提出,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结合各省市天然气需求情况,制订天然气中长期供应计划。增加常规天然气生产供应,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推进煤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加快推进输气管道、储气设施和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利用政策,加强需求侧管理,制订有序用气方案和应急预案。我国天然气进口项目包括霍尔果斯口岸接收的中亚管道天然气和江苏、福建等沿海码头接收的亚太LNG,云南瑞丽口岸2014年开始接收缅甸管道气,

东北地区2018年开始接收俄罗斯东线管道气。据测算,在建和达产项目全部输送能力将接近2,400亿立方米/年。

(3)燃气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深化能源结构调整,燃气行业迎战略机遇期。

从全国市场来看,过去15年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2%提升至6.3%,我国成为继美国和俄罗斯之后世界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但是这一比重仍大幅低于23.8%的世界平均水平。2014年国务院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2%以内,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10%以上,天然气消费量在2014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600亿立方米。未来全国天然气市场的主要增长点在于天然气发电、分布式能源、工业燃料煤改气和交通领域用气创新,天然气进入黄金发展,城市燃气行业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②全面深化天然气应用领域,可望带动天然气需求稳步增加。

2012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版《天然气利用政策》,提出要优先考虑城镇居民生活与公共服务设施、天然气汽车、集中采暖与空调、可中断工业燃料、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内河船舶用气等。在政策指引下,天然气采暖、分布式能源等新兴领域正在成为新的天然气市场增长点。

③能源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将不断推进。

在价格改革方面相断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等政策,随着国家改革的持续深入,天然气价格改革已实现了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的并轨、大宗工业直供等政策。下一步将加快改革步伐,实现居民类与非居类价格并轨,全面实现阶梯气价,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引入新的定价策略,促进天然气价格逐步市场化,引导天然气消费。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所的成立(于2015年7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标志着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进入新阶段,有望进

一步刺激天然气消费。

3、城市水务行业

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经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总要求,对水务行业发展提出更高的标准。随着十九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水务行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深度变革调整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政策红利和市场需求加速释放,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水务行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环保监管日趋严格,水务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同时市场竞争加剧,格局调整转变,优胜劣汰凸显,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污水处理行业:

“十三五”是环保行业的黄金发展时期,我国对环保行业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水、土壤为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预计短期内三大领域的投资需求将达到6万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4.6万亿元。作为国家重点培育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我国环保产业在未来15-20年将保持高速发展,预计年产值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15%-20%,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环保产业市场之一。城市水务行业是指水源工程、管道输送、水生产、水配送、管网建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环境治理等多个环节形成的产业链,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城市建设运营的可靠基石,国内水务产业链如下:

(1)国内水资源概况

受降雨量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水资源总量自2000年以来在24,000亿平方米至33,000亿平方米区间内波动。2017年,水资源总量为28,761.2亿平方米,较上年下降11.5%。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074.53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同时存在地区分布和年内年际分配的不均匀,我国水资源缺乏的情况较为普遍。

从供给侧看,2016年我国供水总量为6,043.4亿立方米,自2002年以来年均增长0.66%。城市全年供水量593.8亿立方米,约占供水总量的9%,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城市供水管道长度为79.7万公里,年均增长10.34%,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供水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升。从需求侧看,我国用水总量中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用水占比依次为62.1%、21.1%、13.8%和3.0%,农业用水占比最高。从历年用水量看,生产用水量波动不大,生活用水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综合报告》预测,我国用水高峰将于2030年左右出现,总规模在7,000亿到8,000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增长将高于其他用水需求量的增长。中国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用水量的不断增长导致供求危机。近年来,全国水污染仍呈发展趋势,工业发达地区水域污染尤为严重。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也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形成了很多实质性缺水城市。根据环境部门对全国河流、湖泊、水库的水质状况的监测,由于近年来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等原因,我国主要水系的水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

(2)国内用水的供需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供水行业发展较为平稳。从供应量上来看,2012-2016年,中国供水总量呈现出小幅波动的态势,2016年全年全国供水量为6,040.16亿立方米。用水总量与供水总量基本持平,2016年全国用水量为6,040.2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总量为3,768.0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总量为1,308.0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总量为821.60亿立方米、生态用水总量为142.60亿立方米。2016年人均用水量为

438.12立方米。

2002-2017年我国用水总量(亿立方米)及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

数据来源:WIND根据中国工程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战略研究报告》

随着人口增长、城市化发展和经济发展,我国供水行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到2030年,我国国民经济用水需求量将达到7,000亿至8,000亿立方米。其中,城市供水需求增长将领先于其他用水需求量的增长,按203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分别达到40%和50%预计,在充分考虑节水的前提下,2030年城市用水需求量将分别增加到1,320亿立方米左右,复合增长率为4.3%,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发展前景看好。从价格方面来看,中国的自来水调价流程没有发生改变,依然是由自来水企业提出要求,并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随后向社会公布现有成本构

成与未来调价方案,经过听证会通过后方可实行。综合来看,供水行业在跟踪期内价格由政府管制,变动不大;供应量有小幅上升。供水行业在跟踪期内总体发展平稳。

污水处理行业属于水务终端处理行业,中国水资源匮乏,污水排放量的持续增长以及水污染问题的日益严峻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污水排放主要来自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速较高。污水分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类,其中生活污水是污水处理的主体。2015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35.2亿吨,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72.8%。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自2001年以来的年增速在2%至13%之间,工业废水排放量自2011年以来逐年减少。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继续推进和城镇用水需求的稳步上升,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将平稳增长,成为新增污水排放量的主要来源。从污水处理能力看,近年来国家政策向节能环保方向倾斜,加大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资,污水处理率稳步提高,处理能力显著提升,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2017年城市日污水处理能力为17,036.7万立方米,自2002年以来年均增长11.79%。城市排水管道长度为

63.0万公里,年均增长17.62%。

2014年9月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要求各地在2015年9月底前,将污水中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2015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这些政策的实行有力推动了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

(3)水务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市场化改革将不断深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市政公用领域内的水务行业走向开放、走向市场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我国水务行业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近十几年来实行了市场开放,允许社会资本参与进来,

推行运营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政府监管规范化的水务行业运营机制,并充分发挥市场在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先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水务行业投资、建设和运营中的主体作用。

②水价将呈现长期上涨趋势

水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必需品,具有不可替代性,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国际上最主要的水价衡量指标之一。从全球范围来看,家庭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一般保持在2%以上,但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仍远低于2%,应该说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水资源的日益稀缺、国家对水资源的保护等,都将促使水价长期上涨,加之目前水价较低、水资源浪费严重,水价的逐步上涨成为必然趋势,能够有效促进水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③收购、兼并将成为行业内公司业务扩张的重要手段

由于我国水务市场发展空间广阔,且水价将长期上涨的预期强烈,近年来国内外大型水务企业、外资、民营资本纷纷投资水务行业,争夺国内水务区域市场。水务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下,市场竞争将使原有的区域垄断特征弱化,并且我国水务企业众多且规模较小,规模小的水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采用收购、兼并等方式,有利于水务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增强竞争优势。因此,在我国水务行业集中度较低、水务企业区域经营分散的情况下,收购兼并将成为行业内企业业务扩张的重要手段。

④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更加明显

水务行业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完全由政府垄断经营城市供排水业已不能适应我国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在近年来水务行业投资方面,巨大的市场需求吸引了全球水务巨头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外资和民营资本纷纷进入水务行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了水务行业投资主体由过去的国有独资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转变。

⑤城乡一体化统筹区域供水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发展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扩大城镇供水

的服务范围是保证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大力推行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供水,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指导作用,同时运用市场配置手段,打破行政区划束缚,统筹安排,推进空间资源整合和区域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在我国水务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下,国内水务企业必须大量吸收社会资本,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扩大业务基础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因此,我国水务行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将更明显。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状况

1、发行人在电力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长久以来,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地方电力集团+民营及外资”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民营与外资企业也开始进入国内电力市场。近年来,虽然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品牌效应或资源优势,积极涉足电力投资领域,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来增加各自的市场份额,但是五大发电集团始终占据着国内电力市场的主导地位。五大发电集团在发电领域的竞争优势难以超越,凭借在业务规模、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将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发电企业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新电源点项目的建设和电力销售方面。在新电源点项目建设方面,各电力企业为扩大装机规模,提升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都在积极争取建设新的电源点项目,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目前全国电网联网的格局尚未形成,在以区域电网为主的电力调度方式下,电力企业主要的竞争对手为本区域电网内的其他电力生产企业。在供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各电力企业不存在竞争;在供电形势缓解、地方电网发电量出现过剩的情况下,该区域内的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由于目前各发电企业的电力销售量是以电力企业与电网公司确定的发电计划为主,且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安装脱硫装置以及不同发电类型等因素影响各不相同,因

此,在电网公司实际的电量调度过程中,区域内电力企业间的竞争尚不明显。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拥有广安、前锋、岳池等3个供电市场,拥有四九滩、凉滩、富流滩、泗耳河、哈德布特、天池湖等6座水电站,总装机49.12万千瓦;110KV变电站9座,35KV变电站19座,水电站6座,水电装机容量38.03万千瓦;110KV线路168公里,35KV线路370公里,10KV线路3257公里,现有电力客户80余万户。

2、发行人在燃气行业的竞争地位

从全国范围来看,跨区域城市燃气分销商和区域性城市燃气企业在全国展开激烈的市场争夺,在新兴城市和工业园区持续投资燃气项目,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业链向纵深拓展,上游兴建天然气加工厂多元化气源供应,下游布局。从公司供气区域来看,虽然除中石油、直供大型工业用户外,暂时未有其它跨区域城市燃气分销商进入公司供区,但是按照能源体制的改革,未来市场争夺在所难免,但是对公司来说也是机遇,公司亦可参与其它区域的市场竞争。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公司拥有广安、前锋、武胜、邻水、西充以及云南德宏两市三县等10个燃气市场;已建成城市高压管线200余公里,中压管线760多公里;拥有储配气站24座,拥有CNG加气站4座,储气能力20万方;年供气能力

4.78亿立方米,在核定区域内管道供气市场占有率100%,直接服务燃气用户60万户。

3、发行人在城市水务的竞争地位

目前,水务行业集中度依然不高,具有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化不足、区城分散等特点,尚未形成标杆性的龙头企业,最大的水务集团其服务市场份额也不过5%。但随着不同企业的融资差异加大,并购和转型也将加剧。

发行人是由广安市广安区实际控制的上市企业,系广安地区目前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其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广安地区及四川省部分市县,公司是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经营区域内唯一的供水经营机构,在核定区域内进行售水、新增业务的安装,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

公司下设水务事业部,负责水务板块业务专业化建设、技术管理和经营管

理;下辖1个直营单元、5个子公司,分别承接广安、岳池、前锋、武胜、邻水、华蓥等6个区县县供水市场经营、运维和管理;拥有自来水厂12座,年供水能力8,900万立方米;1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拥有供水客户达50余万户。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区域经营优势

公司所从事的供电、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及供应均为特许经营模式,在经营许可范围内是唯一的服务商,业务具有垄断性,这为公司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提供了保障。

(2)融资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搭建了多渠道融资方式,为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进行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健全,集团化管控水平日趋提升,信息化平台初步建立,具备输出管理优势的深厚基础。同时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了一支懂战略、擅经营、会管理、团结战斗、进取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在水力发电、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及供应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的经验,并培养出一支技术过硬、作风顽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现有的人才团队和队伍能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市场拓展的人才需求。

(4)经营模式优势

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具有客户对象基本相同、业务模式相似和业绩稳定等共同特点。公司目前水电气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日趋规范化和标准化,用户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完整办理水、电、气相关业务员,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5)产业优势

电力、城市燃气、城市水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国家一直实行鼓励与扶持的政策,产业优势决定了公司将是一家业务快速增长、经营业绩优良、现金流量充足、风险抵御能力突出的企业。

(6)客户资源优势

截止2018年末,公司水电气客户总数为190万户,其中供水客户50余万户,供电客户80余万户,供气60余万户。结合大数据分析,公司相当于掌握了190余万个了解用户信息的切入点,通过客户水电气的消费水平可以分析出客户的收入水平、生活消费习惯、家庭人口、客户身份信息等,为公司产品的细分、用户消费行为与特征分析、重点客户的筛选、精准营销信息的送达打下基础。

5、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对产业链上游的过度依赖

公司的城市燃气供应的气源全部由中石油供应,这对公司城市燃气的稳定输送持续产生威胁。同时,广安城区公司自发电量不能满足供电区域内客户的需求,还需向国家电网采购。

(2)公司发展受制于所在区域经济发展

公司目前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在广安地区,是广安地区的主要公用事业企业,广安地区的水电气主要靠公司供应,但同时广安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广安地区的经济总量有限,即使每年有一定的增长率,但也难于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3)产品无定价权

公司主营业务的水、电、气均属于公用事业产品,公司本身对产品无定价权,产品的上游进价、终端的销售价都以政府指导定价为主,未能真正还原商品的市场属性,也未能充分反映出产品的市场供需,影响公司的发展。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

1、水务板块

公司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区经营域内进行自来水生产及销售,同时实施客户工程安装,仪表安装和调试业务,在核定区域内供水市场占有率100%。公司下设水务事业部,负责水务板块业务专业化建设、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下辖1个直营单元、5个子公司,分别承接广安、岳池、前锋、武胜、邻水、华蓥等6个区县县供水市场经营、运维和管理;拥有自来水厂12座,年供水能力8,900万立方米;1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拥有供水客户达50余万户。公司一直秉承和坚持绿色、环保、安全的供水使命,面对水资源紧缺和源水可靠性减弱的现状,一方面持续的加大投入确保水质质量和供水保障,履行好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和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号召和安排,在节能降耗方面下工功夫,在正面引导客户节约用水及水资源保护方面下功夫。

2、电力板块

公司电力板块拥有发电、配电、供电及售电业务,公司下设电力事业部,负责电力板块的专业化建设、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公司拥有广安、前锋、岳池等3个供电市场,拥有四九滩、凉滩、富流滩、泗耳河、哈德布特、天池湖等6座水电站,总装机49.12万千瓦;110KV变电站9座,35KV变电站19座,水电站6座,水电装机容量38.03万千瓦;110KV线路168公里,35KV线路370公里,10KV线路3257公里,现有电力客户80余万户。具体业务开展模式为:部分独立电站(富流滩电站、绵阳爱众发电及新疆富远相应电站)为全电上网模式,部分电站(凉滩电站、四九滩电站)为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模式;通过自有的供电网络为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和岳池县辖区内客户进行电力供应,负责对相应供电网络进行运行和维护;通过自有的工程安装公司(具有电力安装类一级资质)从事配电工程、客户工程实施;通过成立的售电公司平台,进行电

改政策跟踪和售电业务开展。

3、燃气板块

公司是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气经营区域内唯一的城镇燃气供气经营机构,在核定区域内进行天然气销售经营、客户工程安装,仪表安装和调试等。公司下设燃气事业部,负责燃气板块业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拥有广安、前锋、武胜、邻水、西充以及云南德宏两市三县等10个燃气市场;已建成城市高压管线200余公里,中压管线760多公里;拥有储配气站24座,拥有CNG加气站4座,储气能力20万方;年供气能力4.78亿立方米,在核定区域内管道供气市场占有率100%,直接服务燃气用户60万户。公司不断强化需求侧管理,积极进行客户发展和产业链新业务开发,确保供气量保持稳定增长。

(四)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力、天然气、自来水原水和安装材料。发行人除安装材料采购采用招标或协商定价外,其他原材料均由政府定价,采购方式为按需定量实时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2019年1-3月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4,207.6234.14%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遂宁销售部7,112.4217.09%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重庆销售部2,400.005.77%
4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1,831.574.40%
5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1,161.822.79%
合计26,713.4364.20%
2018年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3,506.0518.59%
2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6,916.575.47%
3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遂宁销售部4,448.173.52%
4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885.382.28%
5重庆市宇邦线缆有限公司1,714.231.36%
合计39,470.4031.22%
2017年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分公司21,809.8616.59%
2广安市电业局18,144.6213.98%
3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11,059.668.90%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遂宁销售部7,182.876.84%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6,065.105.82%
合计64,262.1152.13%
2016年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分公司34,776.5033.74%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8,042.357.80%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5,075.964.93%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西南分公司遂宁销售部5,332.585.17%
5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2,614.442.54%
合计55,841.8354.18%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公司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除花园制水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爱众发展之全资子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余供应商中不占权益。

2、生产情况

发行人目前主要经营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以及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上述业务流程示意图如下:

(1)水力发电

水力发电及供电全过程如下:水轮发电机组将天然水势能转为机械能,通过电磁驱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被送至电网,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客户。

(2)天然气供应

门站流程:(1)因天然气在高压状态下呈现液态,故来自上游高压天然气首先经过热水炉加热,提升气流温度,防止气流结冰造成封堵;(2)加热后天然气进入油气分离器,从而将气体中的轻质油和天然气进行分离,并对气体残渣进行过滤,对轻质油进行回收;(3)分离、过滤后的天然气经过计量,再进行二次脱水、脱油、除尘,然后进入调压装置,将高压天然气调节为次高压,次高压调节为中压天然气;(4)将中压天然气输入汇管,经过流量计计量,再由加臭机加臭,经检验加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后天然气输送至城区主管网。市政输配流程:(1)燃气管道从市政管线上接入每个小区前,在小区支管上设置阀门井,以方便停气时检修;(2)燃气管道进户前要经过楼栋调压箱将中压转换为低压天然气,调压箱进气口设置快速切断阀门,保证紧急情况时可以马上断气;(3)低压天然气经家用流量表计量,通过燃气具即可以点火使用。

天然气管道输配流程图: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

生产工艺:水源水和取水口输送至一级泵房(取水泵房),再通过一级泵房加压,将水送至厂内处理系统中。在进入净水构筑物之前,通常经过混合(在水源水中加入适量的混凝剂)、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工艺,每一工艺配以相应的构筑物(如反应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滤后消毒一般是加氯或二氧化氯,投加了消毒剂的水经清水池、并在池内反应一小时左右,经过二级泵房(输水泵房)加压输送到城市管网中,供生活饮用和生产使用。生产供应流程图:

(4)公司水电、天然气及供水业务量情况

①水电

公司利用自有的水电发电机组发电,并通过自有供电网络向供区内用电客户供电或者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自发电量不能满足供区内用电需求时,公司通过向国家电网趸购解决。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水电实际发电情况如下: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实际发电量合计1.1713.1813.7612.05
外购电量合计3.8112.4710.319.79

②天然气

公司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购得天然气后,利用自有设备及管网向供应区域内的工业、商业及居民用户供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天然气实际供应情况如下:

单位:亿立方米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供气量合计0.631.871.751.56
购气量合计0.681.961.851.65

③供水

公司取得原水后,利用自有设备、技术进行净化、处理,生产出合格成品水后通过公司供水管网向工业、商业及居民用户供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实

际供水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售水量合计1,631.706,685.716,090.875,658.12
购水量合计1,969.837,846.587,379.497,008.38

3、销售情况

发行人经营的电力、天然气、自来水供应属于公用事业行业,主要客户群体为工业、农业、商业及居民用户。由于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的生产、运输、销售统一于一个网络内,电量、气量、水量的分配和增减、网络设备的检修、启停、售后服务等营销工作都由相应的网络调度部门统一协调;城市供电、供气、供水需随时满足用户随机变化的需求,其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

(1)报告期按业务模式分类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模式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
自来水4,229.5717,165.7215,572.8514,416.16
电力23,121.0894,182.6695,366.4283,303.15
天然气14,143.8338,494.3333,667.2329,509.02
安装劳务及其他11,825.0866,368.7359,727.2658,929.42
合计53,319.56216,211.44204,333.75186,157.75

(2)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9年1-3月1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597.331.08%
2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569.801.03%
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486.090.88%
4瑞丽市美景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1.100.84%
5瑞丽市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46.090.45%
合计2,360.414.27%
2018年1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11,507.605.28%
2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4,308.211.98%
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公司1,957.190.90%
4邻水宏帆广场开发有限公司1,070.600.49%
5四川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21.990.47%
合计19,865.599.12%
2017年1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13,168.636.37%
2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1,944.245.78%
3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1,158.340.56%
4重庆宏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邻水分公司951.490.46%
5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940.840.46%
合计28,163.5413.62%
2016年1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10,879.095.77%
2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9,337.224.95%
3岳池县财政局3,454.191.83%
4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1,480.700.78%
5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公司1,362.440.72%
合计26,513.6414.05%

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销售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供电,自来水生产及供应,天然气供应,水、电、气设备、设施安装。经核查,公司拥有所从事前述业务的相应经营资格及资质。

根据德宏燃气于2008年3月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书》,德宏燃气以2,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潞西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三县两市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从建设期结束后起算。

2006年1月18日,西充燃气与西充县财政局签订了《西充县天然气公司经营性资产及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西充燃气以3,050万元的价格受让原西充县天然气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并享有西充县境内(除义兴镇外)30年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六)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及战略

1、推进转型发展

(1)积极布局新业务

2018年,公司持续加强产业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蓄力。一是借助爱众资本,撬动民间资本,为公司培育和孵化优质项目。二是积极布局新能源项目。2018年,参与设立了广安国充新能源发展公司,投运了广安奎阁调度中心燃气三联供项目,完成了悦来镇中合村扶贫光伏试点项目,正在建设深广渠江云谷地源热泵项目。这些项目的储备以及试点介入,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实现并购建立了良好的资源保障。

(2)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公司重新开发了掌上爱众手机APP,于2018年1月份上线运行,注册用户已达到28万户。利用互联网创新服务策略,借助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逐步实现网上营业厅服务及简单业务客户自助化,实现非柜台分流达63.65%。

(3)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2018年,公司进一步强调转变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管理,探索“一站式”“前台一体化”服务模式。2018年6月,在广安市枣园园区成立了枣园客户服务中心,承接前台一体化试点,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96503服务热线的指挥中枢作用,全年累计受理热线87,203件,整体满意度为97.4%,畅通高效、快捷的二级响应平台,切实提高了应急响应能力。

2、提升供应保障

2018年,公司累计完成水电气资本性投资4.14亿元,其中新增供水管道

128.74公里、供电线路167.13公里、供气管道99.56公里。截止2018年末,在广安地区,公司拥有自来水厂7座,天然气配气站24座,CNG加气站2座,110KV变电站9座,35KV变电站19座,水电站6座,水电装机容量38.03万千瓦,年发电能力15.3亿千瓦时,年供电能力15亿千瓦时,年供水能力8,900

万吨,年供气能力4.78亿万立方米,目前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水电气的需求。

3、公司制度创新

(1)启动公司组织变革工作

聘请专家团队,全面梳理公司的组织架构、集团管控、制度流程、激励机制等,完成了管控模式设计报告、组织架构设计报告、流程框架及岗位体系、薪酬体系等的设计,为组织变革顺利落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2)持续实施三项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员工的退出管理。按照公司设定的退出机制,2017年累计退出工作岗位员工19人、中止劳动合同员工20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11人,员工总数控制在2,518人。二是推行了薪酬套改。在子公司新疆富远、绵阳爱众试行薪酬总额与发电量及销售收入挂钩的薪酬激励模式,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目前两个电站的员工队伍趋于稳定,工作积极性高涨,人均创利达到25.6万元。

(3)鼓励基层首创

一是在前锋爱众电力公司推行供电所抄表、收费、巡线、维护维修专业化分工、管理及考核,有效整合抄表和收费业务。2017年前锋电力公司下属的奎阁供电所、观塘供电所、观阁供电所完成了内部管理变革,运行效果良好。二是西充爱众燃气公司推行供销差管理,重新梳理制定了业务和工作流程,强化管理建标,积极开展到期表计的更换、零方表计的清理、阀井阀门等调压设施设备的维护,老旧小区、老旧管网改造,商业表计的比对以及计量平台试点的建设,全年西充爱众燃气综合气损率有效降低至5.37%,创历史以来最低点。

4、加强党建工作、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1)党建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中,确立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落

实党委在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前置程序,较好地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对生产经营工作的引领作用。目前,公司党委共有党组织33个,其中党委4个,党支部29个,在岗在册党员780人。

(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积极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向关工委、残联、义工联合会等组织捐款约30万元。为保障民生,公司总投资2.1亿元推动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改造,本年度完成了3万余户改造任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誉。采取多种措施为客户减负,积极争取居民生活用电同城同价,降低电价0.11元/千瓦时,受益客户30万余户。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大力实施降价措施,每年减少民营企业用电成本3600余万元,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落实“两保”电价优惠政策,3.5万户享受优惠,免收金额300余万元。积极响应市委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号召,开放就业岗位300余个,吸纳更多人在家门口就业,让工作与照顾家庭两不误,让家庭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5、战略目标

按照总体战略规划部署,立足于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2019年公司将继续保持既有业务稳定持续经营,同时积极开拓市场,发展新业务。预计2019年度完成售水量7,102万立方米,售电量25.22亿千瓦时,发电量13.26亿千瓦时,售气量2.05亿立方米。

九、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其职责如下:

部门职能
企业管理部1.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工程后评价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 2.组织并监督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流程; 3.根据公司规划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上级审批通过后监督实施; 4.负责年度经营计划的调整修改; 5.负责审核下属事业部(单位)的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各下属事业部(单位)绩效指标的测算和下达,签订业绩责任书,完成对事业部的考核; 7.根据企业发展和面临的形势,研究企业监控指标的建立和完善推进各项企业定额的制订和完善; 8.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 9.分析公司经营管理、生产、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10.分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及变化趋势,分析评估考核激励政策的11.效果并提出调整建议,提供公司经营能力、生产效率等的研究报告; 12.分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提供公司经营风险的研究
报告; 同时,部门还负责公司的客户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法律事务处理及合同管理、新建、改造、大修工程管理、制度、流程管理、企业管理方式与标准研究及公司收费管理。
证券投资部1.制定并逐步完善公司战略管理及投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 2.建立并逐步完善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及标准; 3.组织并监督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流程; 4.组织编制年报、半年报和季报,并及时披露,以及其他临时性公告的披露; 5.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6.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7.负责在知悉公司做出或可能做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监管部门报告; 8.负责关注和引导媒体报道,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监管机构所有问询,并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9.负责根据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现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计划,确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计划与目标,包括投资者关系分析与研究、信息披露与沟通、会议筹备、公司推介、媒体合作等活动计划的制定; 10.负责分析和研究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法规精神; 11.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对投资者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投资者动向; 1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3.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并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沟通,提高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度。 同时,部门负责公司的公共关系管理、股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战略管理等。
财务统计部1.组织修改、完善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办法及流程并监督执行; 2.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组织制定财务发展规划和发展策略; 3.利用国家政策、合理运用金融及衍生工具,降低融资利率价格; 4.根据公司效益预测,编制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 5.根据公司的年度投融资计划、月度资金预算,负责与金融机构沟通商洽,进行资金筹措; 6.负责保持良好的银企关系,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反馈和提供与其合作项目相关的财务资料与信息;负责总部及下属事业部投资项目的方案财务论证(重点经济评价)及后期评价; 同时,部门还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财务风险控制、财务分析、出纳管理及发票管理等。
人力资源部1.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资讯调查,及时收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制订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2.定期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3.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股份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规则、业务流程,并定期依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4.审核各事业部人力资源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5.编制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预算; 6.根据公司战略规范,设计总部及事业部组织结构,经批准后实施; 7.组织划分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8.组织编写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组织拟订股份公司年度定编定员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9.组织审核事业部、子公司组织变革方案以及定编定员方案,合理控制各事业部人员编制,并指导落实; 另外,部门还负责公司的招聘管理、员工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及人事事务工作等。
综合行政部1.起草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组织督办公司领导决策、决定事项和上级指示的工作; 4.督办各部门、事业部对公司重要会议决策、决议和重要文件的执行情况; 5.协调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6.协调公司与有关的管理机构、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关系; 7.处理与其他外部单位的联系及来访接待事宜; 8.代表企业出席政府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机构召开的各种会议; 10.负责协调各部门、下属事业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11.协调、安排总经理的日常活动; 12.负责协助各部门组织公司重大公关活动; 13.参与各事业部上报的年度费用预算审核,制定公司的行政费用计划,经过审批后执行; 14.按照公司年度行政费用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行政支出; 另外,部门还负责文书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管理、后勤事务、保密工作及内保工作等。
党群文化部1.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3.负责公司与各党群工作部门或组织的协调和对接工作; 4.起草党委文件、领导讲话及重要材料; 5.组织党委会、书记例会及党委重大活动; 6.组织开展公司党员理论学习教育活动; 7.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实施党员组织生活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 8.负责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9.做好党员的年报统计及材料上报工作; 同时,部门负责纪检监察、群团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品牌管理及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信息管理部1.组织制定、监督实施股份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则、业务流程; 2.定期依据执行情况督促修订和完善; 3.进行信息化需求调查,及时收集信息化相关的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工作;
4.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制订公司的信息化战略; 5.编制公司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拟定各事业部的管理需求资料和协助厂商解决管理需求及建议管理需求的调整; 7.负责股份公司战略需求和各事业部的管理、营销及业务需求,设计业务流程; 8.负责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新版程序的发布; 9.负责培训各事业部的系统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 10.负责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作中的软件、硬件和网络技术支持和故障排除; 11.负责各事业部管理需求及功能需求的改进和完善; 12.负责新公司投运系统的前期调研及资料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管理需求,调整系统架构、管理框架和功能改进,确保系统的准时上线运行; 13.负责跟踪新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的培训、故障排除、功能完善和技术支持; 14.负责信息系统备份服务器的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 同时,部门还负责公司的网络管理及通讯管理工作。
电力事业部1.制定技术规划,组织编制各项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各子公司的技术建设进行指导; 2.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招投标与采购管理; 4.组织本事业部的业绩目标的分解并监督实施; 5.行业分析、可研报告的撰写等; 6.执行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燃气事业部
水务事业部
内控审计部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经营规模变化,制定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完善内部审计体系,定期梳理审计流程,制定并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对审计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核; 2.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审核事业部相关制度,并督导执行; 4.对事业部专项工程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5.对公司本部及事业部管道开挖、线路架设、场站建设、设备大修及维护等进行现场验收、收集基础数据,及时对送审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公司本部、事业部基建工程投资计划、预算、施工图等进行项目初审;7.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 8.基本建设投资效益审计及审计调查; 9.重大物资采购、基建及维修工程招标审计; 10.基建材料及其他物资价格跟踪审计及审计调查; 11.基建工程和2万元以上维修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审计,2万元以下抽查审计; 12.基建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 13.参加资产清查、核实债务,并编制基于提供内部财务管理现状的清查报告; 14.对财务预算、资金计划、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编制等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15.核对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置、技术改造和改良、投资和追加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处置、资金筹集等可行性论证工作所依据的财务资料和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并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16.定期监督、检查下属事业部财务基础工作执行情况,并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17.复核股份公司按考核和激励制度编制责任报告的过程,并出具书面复核意见; 同时,部门还负责公司的责任审计、管理审计、专项审计、内控管理、招投标审计及大修审计。
董事会办公室1.建立健全下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制流程; 2.指导、监督下属企业法人治理的管理; 3.负责筹备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工作; 4.负责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 5.各个委员会相关会议的组织及协调; 6.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高管相关的考核制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7.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高管的考核。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要求进行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能划分明确,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治理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并有效保障了公司各项行为、决策的合法、合规。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的选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11人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并运用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在确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实现股东最大利益,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公司4名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能发表个人的独立意见。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共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三分之一,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日常运作、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管选聘、履行职责等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关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进行了及时公告。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一)公司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受到主管机关处罚或公开谴责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拥有独立的供、销体系,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公司各股东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车辆、机器设备、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目前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占有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超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对员工实行聘任制,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实施独立管理。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完备的组织机构体系。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水务、电力、燃气、水电气仪表检验安装和调试四大业务板块,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销售体系及客户服务体系。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拥有必要的场地、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十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

截至2019年3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裕嘉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之外,控股股东爱众发展还控股其他企业,具体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天津爱众投资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安爱众华旅给排水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4、公司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公司的关系
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
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拉萨金鼎兴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营企业
广安爱众枣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
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发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武胜县创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6、其他关联方

(1)发行人的董事

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张久龙、袁晓林、余正军、何非、刘毅、谭卫国、申西杰、陈立泰、逯东、李光金、王淳国。

(2)发行人的监事

发行人的监事会成员包括张清、罗津泷、杨晓玲、文汇锋、秦毅。其中张清、秦毅为职工监事。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余正军、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何非、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贺图林、副总经理刘波、罗晓霞、胡建华、庞山。

(4)上述(1)-(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1-3项所述人士的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其他关联方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劳务90.001,100.00356.90605.99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源水采购1,161.823,705.553,589.472,614.44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经营承包-18.87--
合计1,251.824,824.423,946.373,220.43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19年1-3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劳务292.97983.48991.211,480.70
设计劳务8.35---
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维修劳务0.490.490.490.50
设计劳务-2.36--
人工劳务---3.97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劳务--806.3818.45
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公司设计劳务-1.23--
人工劳务-6.22--
合计301.81993.781,798.081,503.6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承租方租赁资产2019年1-3月确认的租赁费用/收入2018年确认的租赁费用/收入2017年确认的租赁费用/收入2016年确认的租赁费用/收入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安爱众四九滩船闸及电站经营相关土地-95.2495.24142.86
广安爱众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房屋7.0911.7413.264.64

(2)关联方担保

①2019年1-3月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7,200.002009.6.15-2026.6.14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3,217.892015.8.28-2022.8.27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758.602006.7.10-2022.7.9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517.202008.4.30-2022.7.9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517.202008.8.20-2030.8.15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5,499.852009.1.9-2030.8.15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644.812009.9.25-2031.9.24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251.692011.1.28-2031.9.24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896.502010.2.5-2032.1.31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3,793.002010.3.1-2032.3.1
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697.502018.9.17-2021.9.17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800.002016.11.30-2018.11.2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41.402006.7.1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482.802008.4.3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482.802008.8.20-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750.152009.1.9-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5.192009.9.25-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98.312011.1.28-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603.502010.2.5-2032.1.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207.002010.3.1-2032.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23.992015.8.28-2022.8.27

②2018年度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7,200.002009.6.15-2026.6.14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3,217.892015.8.28-2022.8.27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758.602006.7.10-2022.7.9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517.202008.4.30-2022.7.9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517.202008.8.20-2030.8.15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5,499.852009.1.9-2030.8.15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644.812009.9.25-2031.9.24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251.692011.1.28-2031.9.24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1,896.502010.2.5-2032.1.31
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3,793.002010.3.1-2032.3.1
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1,697.502018.9.17-2021.9.17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800.002016.11.30-2018.11.2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41.402006.7.1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482.802008.4.3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482.802008.8.20-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750.152009.1.9-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5.192009.9.25-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98.312011.1.28-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603.502010.2.5-2032.1.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207.002010.3.1-2032.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23.992015.8.28-2022.8.27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另外两个法人股东共同为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为4850万元的连带担保。根据约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35%承担的连带担保份额不超过1,697.5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向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595万元。

③2017年度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77,200.002009.6.15-2026.6.14
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5,053.182015.8.28-2022.8.27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800.002016.11.30-2019.11.2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00.002006.7.1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000.002008.4.3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08.8.20-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7,250.002009.1.9-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850.002009.9.25-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450.002011.1.28-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000.002010.2.5-2032.1.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0.3.1-2032.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608.012015.8.28-2022.8.27

④2016年度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2,200.002009.6.15-2026.6.14
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6,770.432015.8.28-2022.8.27
昭通华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124,762.00-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800.002016.11.30-2019.11.2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06.7.1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000.002008.4.30-2022.7.9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00.002008.8.20-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7,250.002009.1.9-2030.8.15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850.002009.9.25-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250.002011.1.28-2031.9.24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3,000.002010.2.5-2032.1.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0.3.1-2032.3.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154.472015.8.28-2022.8.27

注1:本公司为昭通华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方)与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16年7月15日签订的《整体资产转让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整体资产转让合同》项下转让方昭通华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涉合部合同义务的履行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资产转让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同时本公司之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为上述合同所涉合部合同义务的履行及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关联受托管理

委托方受托方受托资产类型受托起始日受托终止日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安爱众其他资产托管2016-1-12018-12-31

注:托管期限内,上述关联受托管理确认的托管收益为:2016年0万元、2017年290.61万元、2018年154.54万元。

花园制水2016年1月1日与爱众股份、爱众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内容系爱众集团将花园制水的生产、经营、财务、行政、人事等经营管理事项全权委托给广安爱众运营管理。托管期内,花园制水的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董事会及经营人员、党组人员、其他各级员工的劳动、组织关系均不发生变化。花园制水的各项资产权益仍归爱众集团所有。托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协议各方确认,以托管开始前的三个会计年度花园制水经审计的净利润平均值作为托管费用的考核指标。合同约定的托管期届满,于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十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一并结算托管期内的托管费用。根据约定,若托管期内任一年度丙方(花园制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考核指标的,则由乙方(广安爱众)负责补足差额部分。协议各方协商确认,每年产生的托管费或乙方应补足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拆入金额起始日终止日说明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4,800.002016-4-292016-05-04-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4,800.002016-9-142026-12-31年利率1.2%

注:关于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发行人在报告期各期确认的利息费用分别为17.44万元、

58.40万元、58.40万元和0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6月以自有资金委托兴业银行向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贷款9,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年利率7%,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2016年取得收益322.71万元、2017年取得收益334.10万元。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过渡期内由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管理,根据约定的管理费标准,在过渡期内应支付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费186.48万元。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分别为1,503.62万元、1,798.08万元、993.78万元和301.8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80%、0.87%、0.46%和0.55%;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3,220.43万元、3,946.37万元、4,824.42万元和1,251.82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48%、2.81%、3.22%和3.01%。

整体上看,公司关联交易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小。

(四)《公司章程》中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第四十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三)委托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四)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五)代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指使公司董事从事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所列的各项行为。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出现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的情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应当与有关单位在不超过一个年度内结清所被占用的资金。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因日常性资金往来形成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单笔资金被连续占用超过二年的,按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处理。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其自身及他人提供担保。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对公司本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的担保

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时,可以对公司本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额度,以及需要公司对此年度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额度作出预算,并由股东大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担保程序审议通过。此项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内融资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由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第八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但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十)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八)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拟与其关联法人(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下同)达成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近三年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形。

十四、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较严格的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未存在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发行人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核算

在会计核算方面,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分业务板块制定了各项业务统一的财务处理流程及方法,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通过规范统一会计处理流程及方法,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二)财务管理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及各子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公司财务统计部制定并修订了包括《广安爱众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财务报告期末,各子公司按照财务统计部发布的“结算通知”要求报送各项财务报表。

(三)风险控制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内控审计部、信息管理部负责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外部风险因素以及财务状况、资金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研究、风险分析及评估,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四)重大事项决策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报告渠道和方式,建立各类定期、不定期专题办公会议制度,以及时把握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子公司定期向公司上报各类经营信息,对临时重大事项,即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报告。其中,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对于重大投资,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投资流程,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

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第51030004号),认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五、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规章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要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季报、中报、年报、临时公告等。

(二)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1、发行人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对待股东来信、来电、来访和咨询,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加强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的互动与沟通。

2、通过设立电子邮箱、投资者咨询电话、上证e互动等方式,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司网站上设立投资者关系栏目,实时披露公司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和治理情况。对有意参观发行人的投资者,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统一安排和接待。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章中,相关财务数据及其指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可能导致部分数

据之和与合计数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广安爱众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2019】51030004号、瑞华审字【2018】51040012号和瑞华审字【2017】510400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 3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3,363,811.95648,164,538.101,033,001,834.281,276,133,951.7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38,967,070.03244,974,090.78213,045,142.16164,844,100.27
其中:应收票据4,200,000.0012,450,000.0010,240,000.008,330,497.43
应收账款234,767,070.03232,524,090.78202,805,142.16156,513,602.84
预付款项74,171,836.2178,763,143.8160,492,171.8460,518,299.19
其他应收款38,009,224.5131,650,099.9634,562,659.12127,124,218.03
其中:应收利息3,634,547.192,113,194.44
应收股利5,887,150.68
存货222,668,810.58171,615,468.50112,359,122.16125,776,738.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74,436.391,133,548.52361,256.47537,196.70
其他流动资产383,391,539.87386,717,810.1576,931,294.86349,644,591.54
流动资产合计1,471,546,729.541,563,018,699.821,530,753,480.892,104,579,096.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3,650,000.00223,600,000.00223,650,000.00370,876,900.00
长期应收款5,409,023.685,486,931.166,811,119.026,237,168.95
长期股权投资264,742,195.96262,900,466.06201,556,571.3113,797,154.04
固定资产5,149,417,819.735,204,754,227.415,011,088,929.364,795,199,721.24
在建工程517,941,622.07379,570,328.34355,876,875.59403,534,476.38
无形资产247,135,610.71249,532,153.76254,301,714.86199,378,520.87
商誉13,328,421.3013,328,421.3013,328,421.3013,328,421.30
长期待摊费用11,376,003.1811,596,155.0513,214,682.4015,389,793.27
递延所得税资产24,823,099.9926,191,330.9520,120,989.669,883,878.64
其他非流动资产9,019,709.529,177,869.529,679,283.9434,699,822.38
非流动资产合计6,466,843,506.146,386,137,883.556,109,628,587.445,862,325,857.07
资产总计7,938,390,235.687,949,156,583.377,640,382,068.337,966,904,953.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000.004,000,000.00138,5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26,603,684.84450,702,465.85384,970,306.91332,834,685.50
预收款项399,663,339.29358,630,454.80362,973,697.46364,197,430.22
应付职工薪酬53,133,655.06102,120,478.98104,896,929.9280,108,790.43
应交税费56,111,290.7959,721,066.8557,579,351.7331,529,527.66
其他应付款412,631,505.89410,800,583.82416,342,515.72404,245,622.12
其中:应付利息13,885,358.756,738,666.393,387,244.199,705,206.86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8,351,617.83393,351,617.8397,030,335.52240,802,032.49
其他流动负债21,661,728.84321,057,708.33
流动负债合计1,736,495,093.701,775,326,668.131,449,454,866.101,913,275,796.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52,651,425.00678,651,425.001,053,176,375.001,197,851,325.00
应付债券496,119,773.66495,969,773.66298,709,100.34298,566,404.27
长期应付款871,749,334.50872,979,911.85937,288,056.69889,090,528.13
预计负债1,701,711.431,701,711.432,600,000.00
递延收益246,268,471.38243,060,053.75216,436,470.00215,572,70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4,308,327.684,299,717.434,282,332.214,441,085.45
非流动负债合计2,272,799,043.652,296,662,593.122,512,492,334.242,605,522,044.35
负债合计4,009,294,137.354,071,989,261.253,961,947,200.344,518,797,841.1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47,892,146.00947,892,146.00947,892,146.00947,892,146.00
资本公积1,826,682,206.421,826,682,206.421,825,619,601.001,825,619,601.00
其他综合收益744,853.50744,853.50744,853.50744,853.50
专项储备13,435,090.5313,177,201.0010,744,121.417,297,779.42
盈余公积115,299,681.67115,299,681.6791,265,915.9266,518,292.33
未分配利润862,808,278.54810,040,339.58629,770,667.24423,931,981.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66,862,256.663,713,836,428.173,506,037,305.073,272,004,653.50
少数股东权益162,233,841.67163,330,893.95172,397,562.92176,102,458.63
所有者权益合计3,929,096,098.333,877,167,322.123,678,434,867.993,448,107,112.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938,390,235.687,949,156,583.377,640,382,068.337,966,904,953.23

2、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营业总收入552,196,960.962,178,405,954.852,067,159,932.851,887,039,154.29
其中:营业收入552,196,960.962,178,405,954.852,067,159,932.851,887,039,154.29
二、营业总成本497,040,629.161,922,321,204.981,810,280,038.671,770,336,338.51
其中:营业成本416,103,030.461,498,201,814.991,403,154,742.231,300,488,918.22
税金及附加2,973,393.9919,888,580.9819,343,506.8124,146,688.32
销售费用12,411,737.5194,111,171.3375,865,556.5486,468,318.72
管理费用42,270,328.68196,612,468.62197,546,976.93187,266,447.76
财务费用20,544,648.1183,423,968.16102,665,670.46134,111,476.14
其中:利息费用20,625,971.2383,970,086.63103,411,888.12139,923,861.56
利息收入367,881.241,646,759.602,117,580.287,369,515.57
资产减值损失2,737,490.4130,083,200.9011,703,585.7037,854,489.35
加:其他收益1,405,856.9525,789,094.9928,767,310.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32,268.7235,144,038.4650,868,625.9210,720,300.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1,518,620.7819,301,189.16125,123.4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636.4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67,516.03-284,331.9122,844,024.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994,457.47319,185,399.35336,231,498.84150,192,503.97
加:营业外收入4,489,671.789,709,894.269,820,182.27135,589,744.38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857,639.8427,740.00
减:营业外支出1,428,098.7818,782,561.3714,279,659.6012,449,864.94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702,084.139,863,782.4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6,056,030.47310,112,732.24331,772,021.51273,332,383.41
减:所得税费用14,376,561.7461,918,750.4053,336,847.3546,020,220.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679,468.73248,193,981.84278,435,174.16227,312,16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767,938.96251,698,045.39277,980,916.88213,504,515.67
少数股东损益-1,088,470.23-3,504,063.55454,257.2813,807,647.21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51,679,468.73248,193,981.84278,435,174.16227,312,16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2,767,938.96251,698,045.39277,980,916.88213,504,515.6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88,470.23-3,504,063.55454,257.2813,807,647.2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450.26550.29370.245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450.26550.29370.2451

注:①发行人于2017年6月12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此外,发行人2017年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财会30号文件”)编制。

(1)政府补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之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发行人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2)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前,发行人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30号文件发布以后,发行人处置此类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发行人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16年度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下同。②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发行人2018年报对2017年报中营业收入、其他收益等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下同。

3、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1,508,379.982,384,763,955.062,294,487,501.812,224,848,803.67
收到的税费返还74,305.90484,393.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657,047.5699,468,112.14216,399,213.8075,499,697.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7,165,427.542,484,232,067.202,510,961,021.512,300,832,894.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85,558,868.491,441,793,804.061,161,621,938.591,169,330,236.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030,754.30293,850,100.14269,527,301.94239,384,748.09
支付的各项税费36,829,450.82171,280,021.08181,904,902.48158,539,853.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028,321.18129,177,518.80143,389,552.90158,548,413.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6,447,394.792,036,101,444.081,756,443,695.911,725,803,25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18,032.75448,130,623.12754,517,325.60575,029,642.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68,500,000.00114,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9,472,617.3912,022,759.859,956,126.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48,692.0090,986,707.95288,665,125.3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17,503.911,148,068,452.552,070,819,129.17656,445,114.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17,503.911,159,989,761.942,342,328,596.971,069,566,366.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7,802,288.17465,211,047.67402,070,399.07670,440,586.01
投资支付的现金42,800,000.00355,908,705.61476,539,8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5,046,785.591,517,375,080.311,218,138,067.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802,288.171,953,057,833.262,275,354,184.992,365,118,453.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684,784.26-793,068,071.3266,974,411.98-1,295,552,086.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7,244,51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120,000,000.0073,000,000.00994,9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96,36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775,000.0079,349,300.00531,009,66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775,000.00316,360,000.00152,349,300.003,033,154,17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9,570,377.35204,100,000.00485,500,000.001,501,874,417.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058,741.81127,224,599.89151,210,979.23122,301,180.8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4,500,000.004,500,000.003,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82,309.40330,282,309.40124,641,381.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629,119.16357,306,909.29966,993,288.631,748,816,97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54,119.16-40,946,909.29-814,643,988.631,284,337,197.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820,870.67-385,884,357.496,847,748.95563,814,752.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8,164,487.691,032,981,700.661,026,133,951.71462,319,198.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3,343,617.02647,097,343.171,032,981,700.661,026,133,951.71

(二)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 3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7,441,511.13497,569,562.07813,436,988.99965,433,857.6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97,055,660.0575,142,276.7245,869,043.3318,631,676.80
其中:应收票据1,200,000.001,700,000.002,340,000.004,155,355.58
应收账款95,855,660.0573,442,276.7243,529,043.3314,476,321.22
预付款项29,100,311.0334,142,255.2120,947,421.4215,650,450.10
其他应收款1,226,743,009.261,098,115,131.33846,019,966.37850,302,495.94
其中:应收利息3,634,547.192,113,194.44
应收股利
存货73,989,985.3061,242,666.1559,765,884.6338,763,764.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27,500,000.00227,500,000.00203,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371,620,780.26372,385,493.4364,859,020.12340,548,031.10
流动资产合计2,393,451,257.032,366,097,384.912,053,898,324.862,229,330,276.1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098,002,649.332,096,270,653.592,044,581,373.241,901,246,516.72
固定资产1,249,576,364.011,264,983,410.901,066,314,381.82908,358,689.59
在建工程205,367,948.21150,990,141.81139,832,907.06153,261,909.94
无形资产82,656,825.3683,630,369.2883,553,405.2185,355,345.87
长期待摊费用6,919,008.307,157,446.179,018,341.2210,982,587.62
递延所得税资产47,936,021.9747,527,470.4745,209,907.4542,054,894.76
其他非流动资产228,159,574.42432,094,368.18
非流动资产合计3,790,458,817.183,750,559,492.223,716,669,890.423,633,354,312.68
资产总计6,183,910,074.216,116,656,877.135,770,568,215.285,862,684,588.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000.00130,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79,346,895.72213,598,543.53188,496,004.33118,048,356.57
预收款项118,121,712.69123,575,617.01165,875,944.03155,744,156.83
应付职工薪酬27,352,664.0954,830,518.1956,001,395.2238,119,394.09
应交税费23,075,189.3921,595,324.5723,981,920.4613,768,778.31
其他应付款731,089,848.46686,632,981.98763,044,177.27591,717,961.12
其中:应付利息12,657,762.555,507,077.631,824,226.948,386,621.00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2,000,000.002,000,000.00150,000,0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784,756.65303,869,024.33
流动负债合计1,128,986,310.351,102,232,985.281,204,184,197.961,501,267,671.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34,970,000.00153,970,000.00111,070,000.00173,070,000.00
应付债券496,119,773.66495,969,773.66298,709,100.34298,566,404.27
长期应付款790,302,767.11776,812,767.11776,812,767.11723,737,767.11
递延收益87,475,847.0781,368,469.5666,589,285.8652,921,510.82
递延所得税负债169,016.33156,967.32
非流动负债合计1,509,037,404.171,508,277,977.651,253,181,153.311,248,295,682.20
负债合计2,638,023,714.522,610,510,962.932,457,365,351.272,749,563,353.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47,892,146.00947,892,146.00947,892,146.00947,892,146.00
资本公积1,829,048,176.091,829,048,176.091,829,048,176.091,829,048,176.09
专项储备350,087.97
盈余公积113,394,620.19113,394,620.1989,360,854.4464,613,230.85
未分配利润655,201,329.44615,810,971.92446,901,687.48271,567,682.48
所有者权益合计3,545,886,359.693,506,145,914.203,313,202,864.013,113,121,23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183,910,074.216,116,656,877.135,770,568,215.285,862,684,588.87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营业收入235,919,785.63871,550,319.60808,721,945.16736,128,668.91
减:营业成本159,601,181.71572,582,340.57485,444,327.72446,040,444.13
税金及附加555,301.273,618,306.027,920,817.2711,202,032.46
销售费用4,896,459.9456,578,943.4639,701,518.5753,008,858.78
管理费用20,360,311.0679,190,200.4492,712,502.0982,377,224.21
财务费用9,179,752.1230,282,901.5740,656,252.2946,528,986.69
其中:利息费用9,362,389.3931,105,694.0760,404,962.6753,287,707.18
利息收入268,362.221,193,199.6420,452,557.756,758.720.49
资产减值损失2,839,182.212,396,361.512,808,658.06-18,227,559.99
加;其他收益422,080.368,755,356.7710,635,243.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22,534.56133,121,894.92122,930,646.60103,465,412.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371,106.382,183,856.52559,197.5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709.17241,713.59238,120.9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232,212.24268,685,808.55273,285,472.48218,902,216.21
加:营业外收入1,219,239.423,269,388.392,770,730.0526,179,171.74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3,592.23
减:营业外支出1,099,722.9711,078,164.255,996,147.594,625,194.51
其中: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605,544.724,255,378.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351,728.69260,877,032.69270,060,054.94240,456,193.44
减:所得税费用5,961,371.1720,539,375.2022,583,819.0520,966,983.3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390,357.52240,337,657.49247,476,235.89219,489,210.07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39,390,357.52240,337,657.49247,476,235.89219,489,210.07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8,780,036.48948,695,343.45884,865,856.88865,880,875.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150,552.72205,640,355.28443,453,002.13345,783,719.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0,930,589.201,154,335,698.731,328,318,859.011,211,664,594.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1,731,276.06610,460,314.06461,233,718.72480,928,259.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095,842.12142,783,160.83135,802,843.30118,433,743.71
支付的各项税费10,788,583.1648,932,128.1875,496,399.6257,877,431.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407,019.23424,041,325.99132,788,642.12154,152,699.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5,022,720.571,226,216,929.06805,321,603.76811,392,134.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092,131.37-71,881,230.33522,997,255.25400,272,460.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450,466.717,898,087.399,304,159.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92.00245,413.59262,358.4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19,066.411,363,292,552.712,089,382,297.45643,227,062.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19,066.411,366,743,811.422,097,525,798.43652,793,580.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617,074.67286,835,327.88175,168,407.92267,614,318.22
投资支付的现金50,157,900.00141,151,000.00501,19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620,879.361,440,000,000.001,510,000,000.001,648,3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237,954.031,776,993,227.881,826,319,407.922,417,104,318.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418,887.62-410,249,416.46271,206,390.51-1,764,310,737.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7,244,51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120,000,000.0069,000,000.00926,9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96,36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301,000.00457,777,48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000.00316,360,000.00111,301,000.002,891,92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000,000.0077,100,000.00409,000,000.00983,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17,031.9573,996,780.1394,201,514.3849,866,148.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4,300,000.0098,65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17,031.95151,096,780.13807,501,514.381,132,419,148.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82,968.05165,263,219.87-696,200,514.381,759,502,851.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0,128,050.94-316,867,426.9298,003,131.38395,464,574.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7,569,562.07813,436,988.99715,433,857.61319,969,283.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7,441,511.13496,569,562.07813,436,988.99715,433,857.6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母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二)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变化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变更原因合并时间
1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决议注销2017年
2广东爱众售电有限公司新设2016年
3四川省爱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新设2016年
4四川省前锋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新设2016年
5广安市前锋区爱众新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新设2016年
6昭通华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新设2016年
7富蕴县富远双红山发电有限公司处置2016年

注:①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本公司之子公司爱众资本和本公司联营企业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共同组建的,其中爱众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过渡期(指从设立之日起,至吸收到其他投资机构作为优先有限投资人入伙之前),根据约定,本公司在过渡期内并不能控制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根据2017年1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九次决议,因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至今一直未寻找到合适的并购标的物,且优先有限投资人入伙资金未能完全到

位,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同意子公司爱众资本注销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时授权爱众资本管理层负责办理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本公司自决议注销日,将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②昭通华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6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3月/ 2019-3-312018年/ 2018-12-312017年/ 2017-12-312016年/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0.850.881.061.10
速动比率(倍)0.720.780.981.03
资产负债率(%)50.5151.2351.8656.72
全部债务(万元)162,344.44167,279.00145,291.58217,515.98
主营业务毛利率(%)24.9931.1531.8630.87
总资产报酬率(%)-6.245.585.73
息税折摊前利润(万元)14,507.0362,287.9165,138.7961,143.45
利息保障倍数4.204.694.212.9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9.4510.0111.5112.89
存货周转率(次)8.4410.5511.7811.33
总资产周转率(次)0.280.280.260.26
每股净资产(元)4.154.093.883.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973.923.703.4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0.010.470.800.6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4-0.410.010.59
基本每股收益(元)-0.26550.29370.24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24070.25410.09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78.229.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47.113.57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4)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6)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折旧支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9)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年初年末平均值;

(10)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年初年末平均值;(1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年初年末平均值;(12)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普通股股数(普通股股数为期末股本总额);(13)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14)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2、上表中2019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均已年化处理,下同。3、2016年末公司全部债务金额包括当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中的超短期融资券29,944.00万元。

2、母公司报表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3月/ 2018-03-312018年/ 2018-12-312017年/ 2017-12-312016年/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2.122.151.711.48
速动比率(倍)2.052.091.661.46
资产负债率(%)42.6642.6842.5846.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1514.9027.8859.68
存货周转率(次)9.449.469.8513.86

注:上表中2019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指标均已年化处理。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0.67-316.34-312.881,300.8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0.601,986.351,771.463,302.7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32.122,269.33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45.05111.3543.6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24.7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334.10322.71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154.54290.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6.80-739.22-535.457,376.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06.921,307.232,825.431,597.50
小计573.642,862.394,452.5016,213.44
所得税影响额4.65544.75673.33706.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0.11-38.4221.262,374.25
合计538.192,356.063,757.9213,132.59

2016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红石岩水电站因地震损

毁财产获得的保险赔偿款;2017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等;2018年度,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等;2019年1-3月,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等。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主要以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2019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若各分项数字之和(或差)与合计数字存在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一)资产构成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47,154.6718.54%156,301.8719.66%153,075.3520.04%210,457.9126.42%
非流动资产646,684.3581.46%638,613.7980.34%610,962.8679.96%586,232.5973.58%
资产总计793,839.02100.00%794,915.66100.00%764,038.21100.00%796,690.5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总额整体较为平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796,690.50万元、764,038.21万元、794,915.66万元和793,839.02万元。2017年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小幅下降,主要系当年完成兑付2016年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以及2014年发行的3年期中期票据所致;2018年公司资产总额较2017年小幅上升,主要系当年发行2亿元公司债券(18爱众01)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3.58%、79.96%、

80.34%和81.46%。公司总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主要系: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等公用事业行业,该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336.3834.89%64,816.4541.47%103,300.1867.48%127,613.4060.64%
应收票据420.000.29%1,245.000.80%1,024.000.67%833.050.40%
应收账款23,476.7115.95%23,252.4114.88%20,280.5113.25%15,651.367.44%
预付款项7,417.185.04%7,876.315.04%6,049.223.95%6,051.832.88%
其他应收款3,800.922.58%3,165.012.02%3,456.272.26%12,712.426.04%
存货22,266.8815.13%17,161.5510.98%11,235.917.34%12,577.67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7.440.07%113.350.07%36.130.02%53.720.03%
其他流动资产38,339.1526.05%38,671.7824.74%7,693.135.03%34,964.4616.61%
流动资产合计147,154.67100.00%156,301.87100.00%153,075.35100.00%210,457.91100.00%

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系公司购买的货币基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10,457.91万元、153,075.35万元、156,301.87万元和147,154.67万元。2017年末,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下降

27.27%,主要系当年公司使用货币资金归还到期的1.5亿元中期票据、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为主,前述四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67%、

93.10%、92.07%和92.02%。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5.600.01%6.890.01%5.630.01%4.410.00%
银行存款50,741.5598.84%64,223.7199.09%103,292.5499.99%127,608.99100.00%
其他货币资金589.231.15%585.850.90%2.010.00%--
合计51,336.38100.00%64,816.45100.00%103,300.18100.00%127,613.4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27,613.40万元、103,300.18万元、64,816.45万元和51,336.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64%、

67.48%、41.47%和34.89%,系流动资产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比重达98%以上。

2018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下降较多,主要系当年发行人使用货币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尚未到期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651.36万元、20,280.51万元、23,252.41万元和23,476.7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4%、

13.25%、14.88%和15.95%。2017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6年末增长

29.58%,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有所增长,主要系应收工程安装款增加所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系应收工程安装和水电气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 2019.03.312018年/ 2018.12.312017年/ 2017.12.312016年/ 2016.12.31
营业收入55,219.70217,840.60206,715.99188,703.9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3,476.7123,252.4120,280.5115,651.3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42.52%10.67%9.81%8.2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15.95%14.88%13.25%7.4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幅度0.96%14.65%29.58%14.89%
营业收入增长率-5.38%9.55%10.97%

注:2019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较高,主要系该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未年化考虑所致。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公用事业,营业收入款项结算周期相对较短,2016-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和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相对

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较为稳定,各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②应收账款构成分析

A.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存在少量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10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3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920.28920.28920.28920.28825.41517.37287.79287.79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6,645.2461.60832.2716,648.9562.56832.45
1-2年4,970.5518.39497.064,833.7018.16483.37
2-3年2,013.597.45402.721,990.787.48398.16
3-4年1,485.915.50445.771,376.885.17413.06
4-5年1,078.493.99539.251,058.263.98529.13
5年以上829.603.07829.60702.542.64702.54
合计27,023.38100.003,546.6726,611.12100.003,358.71
账龄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余额坏账 准备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5,715.5469.85785.7811,256.7263.65562.84
1-2年2,522.5111.21252.252,693.6315.23269.36
2-3年1,733.667.71346.732,400.0713.57480.01
3-4年1,818.858.08545.66490.802.78147.24
4-5年224.651.00112.32539.183.05269.59
5年以上483.342.15483.34303.641.72303.64
合计22,498.55100.002,526.0817,684.05100.002,032.69

注:为能够更好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结合近年来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进行充分估计,2016年10月公司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即对单项金额重大但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不重大且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由按期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按账龄百分比法计提坏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6年10月开始执行。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决议同意。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51040009号)。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63.65%、69.85%、62.56%和61.60%,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政府等高信誉单位以及企业、服务地居民,客户资信状况总体良好,账款回收确定性较强,公司坏帐准备计提较为充分和谨慎。

③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关联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比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外部单位597.331年以内2.14%
广安市华富荣新置业有限公司外部单位569.802年以上2.04%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外部单位486.091年以内1.74%
瑞丽市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部单位246.091年-2年0.88%
瑞丽市美景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部单位461.101年以内1.65%
合计-2,360.41-8.45%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该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合计金额为2,360.41万元,占期末余额的比例较低,单个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占比不大。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存在应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关联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比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491.451-2年1.76%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78.001年以内0.28%
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7.841年以内0.03%
合计-577.29-2.07%

公司上述应收关联方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均为工程款,系经营性款项。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051.83万元、6,049.22万元、7,876.31万元和7,417.18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3.95%、

5.04%和5.04%。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购气款。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变化不大。

从账龄角度分析,报告期各期末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均超过90%,各报告期末的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7,151.7996.427,410.9694.095,710.0794.395,931.1498.01
1-2年33.030.45201.982.56266.294.4041.270.68
2-3年155.622.10190.532.4213.890.2318.460.31
3年以上76.751.0372.860.9258.970.9760.961.01
合计7,417.18100.007,876.31100.006,049.22100.006,051.83100.00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款项情况。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其他单位的往来款及工程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712.42万元、3,456.27万元、3,165.01万元和3,800.92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4%、2.26%、

2.02%和2.58%。2017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2016年末降低77.44%,主要系当年公司收到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款所致。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77.67万元、11,235.91万元、17,161.55万元和22,266.88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8%、7.34%、

10.98%和15.13%。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该期期初分别增

长52.74%、29.75%,增长较多,其中:2018年末主要系安装成本、原材料、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长较多所致;2019年3月末主要系原材料、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长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和已完工未结算工程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3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
原材料11,538.8351.824,328.5925.222,992.9626.642,381.3518.93
库存商品375.221.69114.750.6773.690.6684.020.67
周转材料204.190.9272.990.43114.321.0290.930.72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3,500.3015.721,571.589.16627.125.582,966.4223.58
安装成本6,648.3429.8611,073.6364.537,427.8266.117,054.9556.09
合计22,266.88100.0017,161.55100.0011,235.91100.0012,577.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 3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原材料跌价准备24.5724.5724.5716.45
周转材料跌价准备-5.224.08-
库存商品-0.16--
合计24.5729.9528.6516.45

报告期内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部分已过时或受损的原材料,后续使用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4,964.46万元、7,693.13万元、38,671.78万元和38,339.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61%、5.03%、

24.74%和26.05%。2017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6年末下降78.00%,主要系当期末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2018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7年末增长402.68%,主要系2018年末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公司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委托贷款------9,500.0027.17
银行理财产品36,000.0093.9036,000.0093.095,358.7269.6624,000.0068.64
待抵扣进项税2,339.156.102,671.786.912,334.4130.341,464.464.19
合计38,339.15100.0038,671.78100.007,693.13100.0034,964.46100.00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2,365.003.46%22,360.003.50%22,365.003.66%37,087.696.33%
长期应收款540.900.08%548.690.09%681.110.11%623.720.11%
长期股权投资26,474.224.09%26,290.054.12%20,155.663.30%1,379.720.24%
固定资产514,941.7879.63%520,475.4281.50%501,108.8982.02%479,519.9781.80%
在建工程51,794.168.01%37,957.035.94%35,587.695.82%40,353.456.88%
无形资产24,713.563.82%24,953.223.91%25,430.174.16%19,937.853.40%
商誉1,332.840.21%1,332.840.21%1,332.840.22%1,332.840.23%
长期待摊费用1,137.600.18%1,159.620.18%1,321.470.22%1,538.98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2,482.310.38%2,619.130.41%2,012.100.33%988.390.17%
其他非流动资产901.970.14%917.790.14%967.930.16%3,469.980.59%
非流动资产合计646,684.35100.00%638,613.79100.00%610,962.86100.00%586,232.5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86,232.59万元、610,962.86万元、638,613.79万元和646,684.35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构成,前述四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8.41%、95.66%、94.85%和94.92%。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和总金额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发行人报告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拓展城市公用事业各业务板块所致。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9,519.97万元、501,108.89万元、520,475.42万元和514,941.7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达81.80%、

82.02%、81.50%和79.6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线路、管道及设备,机器设备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293,760.5957.05277,463.1753.31282,233.4056.32284,812.1159.40
线路、管道及设备211,634.2441.10233,048.3844.78208,155.8941.54184,056.0338.38
机器设备95.340.02187.170.04130.520.0397.990.02
电子及通讯设备1,726.410.342,053.470.392,130.300.431,787.880.37
运输设备1,620.880.311,710.190.331,863.100.371,815.220.38
其他设备6,104.321.196,013.051.166,595.691.326,950.741.45
合计514,941.78100.00520,475.42100.00501,108.89100.00479,519.9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极个别固定资产因使用方式变更或停业闲置等原因存在计提减值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 3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2016年 12月31日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14.672,614.671,103.031,080.58
合计2,614.672,614.671,103.031,080.58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总体成新率为78.70%,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57,908.9862,758.751,389.65293,760.59
线路、管道及设备296,276.8983,436.871,205.79211,634.24
机器设备214.55105.7013.5095.34
电子及通讯设备5,979.094,250.142.541,726.41
运输设备3,241.421,617.353.191,620.88
其他设备7,833.671,729.350.006,104.32
合计671,454.61153,898.152,614.67514,941.78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40,353.45万元、35,587.69万元、37,957.03万元和51,794.1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88%、5.82%、

5.94%和8.01%。2019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36.45%,主要系公司围绕水电气主营业务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发电、输变电、燃气管道等项目所致。

截止2019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拟建的项目类型、投资金额、后续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投资金额后续投资 资金需求
1广安爱众运营中心建设在建18,800.004,884.82
2岳池爱众服务大楼在建11,500.0010,000.00
32019年岳池县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在建4,900.002,000.00
42019年广安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在建3,206.002,885.40
5岳池南至朝阳110KV线路新建工程在建2,000.001,200.00
62019年广安老旧小区供气设施改造工程在建1,513.201,300.00
7邻水县向阳桥水厂工程拟建13,200.0013,200.00
8前锋区护安镇110kV圆门变电站无人化改造工程拟建3,000.003,000.00
9武胜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工程拟建1,530.001,530.00
102019年广安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拟建1,386.321,386.32
11110kV奎阁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拟建1,297.001,297.00
12火山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拟建1,287.001,287.00
合计-63,619.5243970.54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9,937.85万元、25,430.17万元、24,953.22万元和24,713.56万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0%、4.16%、3.91%和

3.82%。2017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16年末增长27.55%,主要系公司购置业务用地所致。截止2019年3月31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4,713.56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1,831.95万元、特许经营权2,132.6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37,087.69万元、22,365.00万元、22,360.00万元和22,365.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3%、3.66%、

3.50%和3.46%。2017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16年末降低

39.70%,主要系子公司爱众资本投资的成都爱众燃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贵州华威然气有限公司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所致。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负债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0.001.25%--400.000.10%13,850.003.06%
应付账款42,660.3710.64%45,070.2511.07%38,497.039.72%33,283.477.37%
预收款项39,966.339.97%35,863.058.81%36,297.379.16%36,419.748.06%
应付职工薪酬5,313.371.33%10,212.052.51%10,489.692.65%8,010.881.77%
应交税费5,611.131.40%5,972.111.47%5,757.941.45%3,152.950.70%
其他应付款41,263.1510.29%41,080.0610.09%41,634.2510.51%40,424.568.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835.168.44%39,335.169.66%9,703.032.45%24,080.205.33%
其他流动负债----2,166.170.55%32,105.777.10%
流动负债合计173,649.5143.31%177,532.6743.60%144,945.4936.58%191,327.5842.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5,265.1416.28%67,865.1416.67%105,317.6426.58%119,785.1326.51%
应付债券49,611.9812.37%49,596.9812.18%29,870.917.54%29,856.646.61%
长期应付款87,174.9321.74%87,297.9921.44%93,728.8123.66%88,909.0519.68%
预计负债170.170.04%170.170.04%260.000.07%--
递延收益24,626.856.14%24,306.015.97%21,643.655.46%21,557.274.77%
递延所得税负债430.830.11%429.970.11%428.230.11%444.110.10%
非流动负债合计227,279.9056.69%229,666.2656.40%251,249.2363.42%260,552.2057.66%
负债合计400,929.41100.00%407,198.93100.00%396,194.72100.00%451,879.78100.00%

公司的负债结构总体以非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达57.66%、63.42%、56.40%和56.69%;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等为主,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等为主。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850.00万元、400.00万元、0万元和5,0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6%、0.10%、0和1.25%。2017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16年末下降97.11%,主要系当年归还了绝大部分短期借款所致。2018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0,主要系当期公司偿清银行短期借款且未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400.00850.00
信用借款5,000.00--13,000.00
合计5,000.000400.0013,850.00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3,283.47万元、38,497.03万元、

45,070.25万元和42,660.37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7%、9.72%、

11.07%和10.6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变化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明细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材料款14,917.4816,448.9415,630.5412,900.87
设备款1,224.461,232.671,349.721,866.06
工程款18,832.7919,916.5915,833.1013,846.85
源水费1,873.651,873.651,537.75516.54
设计款1,153.951,043.14880.42667.89
咨询费1,252.381,267.891,217.82285.00
购电款642.931,083.36164.82799.52
其他2,762.722,204.011,882.862,400.73
合计42,660.3745,070.2538,497.0333,283.47

3、预收款项

公司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燃气安装款、预收水电气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6,419.74万元、36,297.37万元、35,863.05万元和39,966.33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6%、9.16%、8.81%和9.9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变化不大。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水电气费7,479.296,700.376,352.435,683.82
安装款22,056.6117,125.6826,365.3626,621.00
特许经营权款--51.7556.75
工程款9,884.6611,198.142,810.813,641.38
其他545.77838.86717.02416.80
合计39,966.3335,863.0536,297.3736,419.74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40,424.56万元、41,634.25万元、41,080.06万元和41,263.15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5%、10.51%、

10.09%和10.2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变化不大。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关联方的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款项性质账面余额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2.22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19.50
深圳爱众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往来款186.48
武胜县创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代收款9.72
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66.37
合计-284.30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4,080.20万元、9,703.03万元、39,335.16万元和33,835.16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3%、2.45%、9.66%和8.44%。2017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16年末降低59.71%,主要系净归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多所致。2018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17年末上升305.3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将于一年内转入损益的递延收益及公司2016年11月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2,105.77万元、2,166.17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0%、0.55%、0和0。

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9,785.13万元、105,317.64万元、67,865.14万元和65,265.14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51%、

26.58%、16.67%和16.28%。2018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7年末下降35.56%,主要系当期末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长期借款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90.0090.00-10,000.00
抵押借款64,700.0067,200.0077,200.0082,200.00
保证借款28,443.1428,543.1430,810.6432,578.13
信用借款9,007.009,007.004,807.00807.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6,975.0036,975.007,500.005,800.00
合计65,265.1467,865.14105,317.64119,785.13

8、应付债券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该期债券简称“14爱众01”,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00%,该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亿元,该期债券简称“18爱众01”,债券票面年利率6.20%,该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29,856.64万元、29,870.91万元、49,596.98万元和49,611.98万元。

9、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专项应付款(政府相关部门拨款形成)、融资租赁款及关联方对公司的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88,909.05万元、93,728.81万元、87,297.99万元和87,174.93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68%、23.66%、21.44%和21.74%。

10、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天然气配套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21,557.27万元、21,643.65万元、24,306.01万元和24,626.85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7%、5.46%、5.97%和6.14%。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70,716.54248,423.21251,096.10230,083.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150.84238,476.40229,448.75222,484.88
收到的税费返还--7.4348.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65.709,946.8121,639.927,549.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69,644.74203,610.14175,644.37172,580.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8,555.89144,179.38116,162.19116,933.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03.0829,385.0126,952.7323,938.47
支付的各项税费3,682.9517,128.0018,190.4915,853.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02.8312,917.7514,338.9615,85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1.8044,813.0675,451.7357,502.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11.75115,998.98234,232.86106,956.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9,780.23195,305.78227,535.42236,511.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68.48-79,306.816,697.44-129,555.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6,277.5031,636.0015,234.93303,315.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1,162.9135,730.6996,699.33174,881.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85.41-4,094.69-81,464.40128,433.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482.09-38,588.44684.7756,381.48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6,381.48万元、

684.77万元、-38,588.44万元和-13,482.09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502.96万元、75,451.73万元、44,813.06万元和1,071.80万元。2017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增长31.21%,主要系收到的单位往来款、政府补助收入、保证金款项和利息收入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2018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下降40.61%,主要系当年购电量、购气量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较多以及政府补助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总体来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表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能力较强,收益质量较好。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9,555.21万元、6,697.44万元、-79,306.81万元和-9,668.4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规模较大,其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等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433.72万元、-81,464.40万元、-4,094.69万元和-4,885.41万元。2016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达150,724.45万元所致。2017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1,464.40万元,主要系当年公司归还了2014年发行的1.5亿元3年期中期票据、2016年发行的3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银行借款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3月 /2019-3-312018年 /2018-12-312017年 /2017-12-312016年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0.850.881.061.10
速动比率(倍)0.720.780.981.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66%42.68%42.58%46.9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50.51%51.23%51.86%56.72%
净利润(万元)5,167.9524,819.4027,843.5222,731.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4,507.0362,287.9165,138.7961,143.45
利息保障倍数4.204.694.212.95

1、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56.72%、51.86%、

51.23%和50.51%,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归还2014年发行的3亿元中期票据和2016年发行的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0、1.06、0.88和0.85,速动比率分别为

1.03、0.98、0.78和0.72,2018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较多,主要系2018年流动负债上升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是偿债能力的根本保证,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9.55%和5.38%。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利润整体较为平稳,分别为22,731.22万元、27,843.52万元、24,819.40万元和5,167.95万元。

2016-2018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1,143.45万元、65,138.79万元和62,287.91万元,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95、4.21和4.69。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后保持平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升,表明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改善、资产流动性加强、盈利水平持续向好。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在银行的信用评级状况良好,同时公司与上下游客户也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商业信用较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在充分利用债务融资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加强了资产负债管理,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保障了公司长短期的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低。

4、银行授信额度分析

本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或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具备一定的间接债务融资能力。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从国内外多家金融机构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

23.99亿元,其中尚未使用额度为14.34亿元。

(五)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次)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9.4510.0111.5112.89
存货周转率8.4410.5511.7811.33
总资产周转率0.280.280.260.2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呈基本平稳、小幅波动状态,具体分析如下:

1、纵向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89、11.51、10.01和9.45,逐年小幅降低,主要原因是公司安装业务规模逐年增加,使得相应的应收款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在公司高速发展过程中,管理层不仅仅追求销售规模、经营业绩的增长,同时更注重收益的质量和收入款项的可收回性。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回收质量较高,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坏帐准备计提充分。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01、11.33、11.78和9.85。基本保持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6、0.26、0.28和0.28,总资产周转率保持平稳。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析

项目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600101明星电力198.21127.23123.82158.41
600644乐山电力36.5448.4281.1591.76
600505西昌电力9.7811.6011.9919.09
600995文山电力41.2055.67151.2058.94
平均71.4360.7392.0482.05
发行人9.4510.0111.5112.89
存货周转率600101明星电力35.5437.9423.3013.34
600644乐山电力17.1921.2117.9215.16
600505西昌电力14.6820.9028.2142.66
600995文山电力142.99137.51180.74221.81
平均52.6054.3962.5473.24
发行人8.4410.5511.7811.33
总资产周转率600101明星电力0.550.520.520.49
600644乐山电力0.610.690.750.77
600505西昌电力0.290.340.380.38
600995文山电力0.790.750.770.67
平均0.560.570.610.58
发行人0.280.280.260.26

注: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2019年1-3月的数据均年化处理。

数据来源:wind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存货的周转率较同行业偏低,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主营业务还包括生活饮用水、天然气及安装业务,尤其是占营业收入比重30%左右的安装业务,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通常低于水电类上市公司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都较低主要是由电力行业的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所致。

(六)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55,219.70217,840.605.38%206,715.999.55%188,703.92
主营业务收入53,319.56216,211.445.81%204,333.759.76%186,157.74
其他业务收入1,900.131,629.16-31.61%2,382.24-6.44%2,546.17
营业利润6,299.4531,918.54-5.07%33,623.15123.87%15,019.25
利润总额6,605.6031,011.27-6.53%33,177.2021.38%27,33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76.8025,169.80-9.45%27,798.0930.20%21,350.45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8.6122,813.74-5.10%24,040.18192.54%8,217.87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7.44%。

1、营业收入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3,319.5696.56%216,211.4499.25%204,333.7598.85%186,157.7498.65%
自来水4,229.577.66%17,165.727.88%15,572.857.53%14,416.167.64%
电力23,121.0841.87%94,182.6643.23%95,366.4246.13%83,303.1544.14%
天然气14,143.8325.61%38,494.3317.67%33,667.2316.29%29,509.0215.64%
安装劳务及其他11,825.0821.41%66,368.7330.47%59,727.2628.89%58,929.4231.23%
其他业务收入1,900.133.44%1,629.160.75%2,382.241.15%2,546.171.35%
合计55,219.70100.00%217,840.60100.00%206,715.99100.00%188,703.92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达188,703.92万元、206,715.99万元、217,840.60和55,219.7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157.74万元、204,333.75万元、216,211.44万元和53,319.56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

98.65%、98.85%、99.25%和96.5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等业务,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的类型可具体分为水务、电力、天然气、安装劳务及其他四大业务板块。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电力业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83,303.15万元、95,366.42万元、94,182.66万元和23,121.0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14%、

46.13%、43.23%和41.87%,系公司第一大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发电量(万千瓦时)11,674.09131,844.07137,592.91120,464.89
外购电量(万千瓦时)38,068.81124,735.59103,086.8397,851.76
外购电均价(元/千瓦时)0.38550.39310.39770.4202
总售电量(万千瓦时)44,442.99238,544.98227,739.65204,148.13
总售电均价(元/千瓦时)0.52020.67790.69800.5010

注:上述价格数据均为含税价。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安装劳务及其他业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58,929.42万元、59,727.26万元、66,368.73万元和11,825.08万元,报告期内持续稳步增长,主要系随城市化进程推进,公司水电气新装、管网安装等业务增多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天然气业务收入分别为29,509.02万元、33,667.23万元、38,494.33万元和14,143.83万元,总体有所增长,主要系客户需求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自来水业务收入分别为14,416.16万元、15,572.85万元、17,165.72万元和4,229.57万元,2017年和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8.02%和10.23%,主要系公司市场的开拓及居民消费用水的增加,使公司自来水销售总量逐年增加。

2、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
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
主营业务13,323.5197.9024.9967,349.4399.0131.15
自来水837.896.1619.815,139.657.5629.94
电力5,314.6439.0522.9925,320.5737.2226.88
天然气1,994.2514.6514.106,157.709.0516.00
安装劳务及其他5,176.7438.0443.7830,731.5145.1846.30
其他业务285.882.1015.05670.990.9941.19
合计13,609.39100.0024.6568,020.41100.0031.22
项目2017年2016年
毛利占比毛利率毛利占比毛利率
主营业务65,099.6498.0331.8657,460.5697.9630.87
自来水3,938.695.9325.294,177.797.1228.98
电力27,785.8241.8429.1424,534.8641.8329.45
天然气5,848.908.8117.375,910.6810.0820.03
安装劳务及其他27,526.2341.4546.0922,837.2238.9338.75
其他业务1,307.571.9754.731,194.462.0446.91
合计66,407.21100.0032.1258,655.02100.0031.08

注:本表中的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毛利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分别为58,655.02万元、66,407.21万元、68,020.41万元和13,609.39万元;主营业务毛利分别达57,460.56万元、65,099.64万元、67,349.43万元和13,323.51万元,分别占营业毛利的97.96%、98.03%、99.01%和97.9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1.08%、32.12%、31.22%和24.65%。2016-2018年,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2019年1-3月,公司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系电力业务季节性毛利率下降影响所致。

(1)电力业务毛利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电力业务毛利分别为24,534.86万元、27,785.82万元、25,320.57万元和5,314.64万元,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41.83%、41.84%、

37.22%和39.05%,系公司利润贡献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毛利规模较为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45%、29.14%、26.88%和

22.99%,其中:2018年电力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2018年上网电价及供电价格下调以及人力、维修费用和购电成本有所增加等所致;2019年1-3月电力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一季度系枯水期所致。

(2)安装劳务及其他业务毛利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安装劳务及其他业务毛利分别为22,837.22万元、27,526.23万元、30,731.51万元和5,176.74万元,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重分别为

38.93%、41.45%、45.18%和38.04%。安装劳务及其他业务主要为销售水、电、气配套提供的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服务及工程施工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安装劳务及其他业务毛利规模和占比整体呈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完成结算的房地产、保障安居房等工程项目的水电气户表安装业务逐年增长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安装劳务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75%、46.09%、

46.30%和43.78%。

(3)天然气业务毛利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天然气业务毛利分别为5,910.68万元、5,848.90万元、6,157.70万元和1,994.2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0.03%、17.37%、16.00%和

14.10%,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10.08%、8.81%、9.05%和14.65%。近三年,公司天然气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但购销差价整体下降所致。

(4)自来水业务毛利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自来水业务毛利分别为4,177.79万元、3,938.69万元、5,139.65万元和837.89万元,占同期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12%、5.93%、7.56%和6.16%,总体较为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自来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98%、25.29%、29.94%和19.81%,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源水质量要求逐步提高,公司源水采购均价上升较多所致;2018年公司自来水毛利率有所回升,主要系在政府部门统筹下公司售水端阶梯水价制度有序推进使得售水价格略有增长,以及随着公司对供水管网改造使得漏损率下降所致。

3、期间费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40,784.62万元、37,607.83万元、37,414.77万元和7,522.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变动情况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长金额比例增长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1,241.172.25%9,411.124.32%24.05%7,586.563.67%-12.26%8,646.834.58%
管理费用4,227.037.65%19,661.259.03%-0.47%19,754.709.56%5.49%18,726.649.92%
财务费用2,054.463.72%8,342.403.83%-18.74%10,266.574.97%-23.45%13,411.157.11%
合计7,522.6613.62%37,414.7717.18%-0.51%37,607.8318.20%-7.79%40,784.6221.61%
营业收入55,219.70-217,840.60-5.38%206,715.99-9.55%188,703.92-

注:本表中的比例指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稳中有降,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21.61%、18.20%、17.18%和13.62%。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8,646.83万元、7,586.56万元、9,411.12万元和1,241.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8%、3.67%、4.32%和2.25%。2018年,销售费用金额及占比降低,得益于发行人对费用的有效控制和规模效应的体现。从费用构成看,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的薪酬、折旧费、劳务费等费用,其中职工薪酬占比超过70%。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8,726.64万元、19,754.70万元、19,661.25万元和4,227.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9.56%、9.03%和7.65%。总体来看,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从费用构成看,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咨询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汽车费用、业务招待费等费用。

(3)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3,411.15万元、10,266.57万元、8,342.40

万元和2,054.46万元,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11%、4.97%、3.83%和3.7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2017年兑付了2014年8月发行的三年期中期票据及2016年11月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以及2018年归还银行贷款所致。2016年以来,为保障经营规模扩大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开展信贷融资、公司债券融资等多种债务融资方式,扩大银行授信额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2019年1-3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利息支出2,062.608,397.0110,341.1913,992.39
减:利息收入36.79164.68211.76736.95
汇兑损益----
其他28.65110.06137.14155.71
合计2,054.468,342.4010,266.5713,411.15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3,785.45万元、1,170.36万元、3,008.32万元和273.75万元。2017年资产减值损失较2016年降低69.08%,主要系当年坏账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小所致;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较2017年增长157.04%,主要系当年坏账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大所致。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3月,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2,876.73万元、2,578.91万元和140.59万元。

6、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13,558.97万元、982.02万元、970.99万元和448.97万元,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保险赔偿款、政府补助等项目。其中,2016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收到的红石岩水电站因地震损

毁财产获得的保险赔偿款6,802.56万元;2017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富流滩电站电量损失补偿348.76万元;2018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富流滩电站电量损失补偿341.05万元、违约金赔偿收入310.67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1,244.99万元、1,427.97万元、1,878.26万元和142.81万元,其中:2016-2018年,公司营业外支出略有增长,其构成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等项目。2017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554.10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70.21万元以及预计的损失260.00万元;2018年,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592.41万元、全民水库改造支出591.18万元等。

(七)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定位:立足广安优势资源,放眼周边和西部,通过资源控制、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资本运作、产业链延伸等战略措施,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主业突出的能源资源开发和公用事业服务企业集团。报告期内,公司的支柱产业为电力、城市燃气和城市水务,前述产业系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未来公司将以创建绿色创新型公用事业解决方案服务商为愿景,持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公共事业产品和服务,做大做强主业。

(八)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近年来,公司专注于水电气公用事业,深耕广安市场,已经形成包括供电、供水、燃气供应相对完整的公用事业服务体系。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培育并形成了一个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具备战略发展眼光的管理团队。同时也培育了大批专业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项目管理团队。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凭借行业良好发展前景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未来仍将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业绩增长。

五、公司最近一年债务结构情况

(一)有息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末及2019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为167,279.00万元、162,344.44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08%和40.49%。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5,000.003.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835.1620.84%39,335.1623.51%
长期借款65,265.1440.20%67,865.1440.57%
应付债券49,611.9830.56%49,596.9829.65%
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8,632.165.32%10,481.716.27%
合计162,344.44100.00%167,279.00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38,835.1623.92%39,335.1623.51%
1-2年(含2年)10,941.886.74%14,941.888.93%
2年以上112,567.4069.34%113,001.9667.55%
合计162,344.44100.00%167,279.00100.00%

注:①公司2014年发行的“14爱众01”公司债期限为7年,并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9年10月28日为该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兑付日。为谨慎起见,上表中统计公司有息债务期限构成情况时将“14爱众01”公司债的到期期限以2019年10月28日计。②公司2018年发行的“18爱众01”公司债期限为5年,并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1年9月17日为该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兑付日。为谨慎起见,上表中统计公司有息债务期限构成情况时将“18爱众01”公司债的到期期限以2021年9月17日计。

(三)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3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借款63,100.0038.87%58,200.0034.79%
保证借款21,750.0013.40%22,250.0013.30%
质押借款90.000.06%90.000.05%
抵押借款61,500.0037.88%74,000.0044.24%
其他借款15,904.449.80%12,739.007.62%
合计162,344.44100.00%167,279.00100.00%

注:其他借款指同时采用抵押、保证或质押等两种或以上担保措施的借款。

六、本期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亿元;

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其中3亿元归还长期负债、1亿元归还流动负债)、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假设本期债券在2019年3月31日完成发行,且已执行前述募集资金用途。

基于上述假设,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倍

项目债券发行前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147,154.67177,154.67+30,000.00
非流动资产646,684.35646,684.35-
资产总额793,839.02823,839.02+30,000.00
流动负债173,649.51163,649.51-10,000.00
非流动负债227,279.90267,279.90+40,000.00
负债总额400,929.41430,929.41+30,000.00
资产负债率50.51%52.31%+1.80%
流动比率(倍)0.851.08+0.24
速动比率(倍)0.720.95+0.23

本期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使本公司的负债结构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得到优化,为本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234,438.7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06.72司法冻结4.70万元、质押借款100万元,其余为保证金。
固定资产146,090.18抵押借款、融资租赁借款
公司持有的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80,400.55质押借款
公司持有的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6,530.37投资协议或章程约定,股权锁定3年
公司持有的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973.02投资协议或章程约定,股权锁定5年
云南省德宏州爱众高达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土地337.92涉诉保全及查封
合计234,438.7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二、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1、偿还借款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包括银行借款、资本市场债务工具等),发行人初步计划偿还以下借款,同时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偿还其他符合条件的债务。

序号借款人/债务人债务工具名称/贷款人偿还金额偿还时间
1广安爱众14爱众0130,0002019.10.28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002019.11.29
35,0002020.03.27
42,0002020.05.06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43.312020.05.28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002020.07.23
7新疆富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5002019.12.05
85,5002020.06.05
合计57,643.31-
拟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额40,000-

注:14爱众01回售兑付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

由于14爱众01回售的具体金额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依据14爱众01债券的实际回售情况确定偿还14爱众01回售债券的具体金额。在上述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的具体事宜,上述具体偿还债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将偿还借款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应对日益扩大的生产规模带来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按照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是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的有效措施。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执行后,公司合并口径下2019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将由50.51%增加至52.31%,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将由56.69%增加至62.02%,由于长期债权融资比例提高,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改善。从短期偿债指标看,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0.85倍提升至1.08倍、速动比率将

由0.72倍上升至0.95倍,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有所提高,公司短期偿债风险将进一步降低。

(二)有利于获取长期稳定资金,节约财务成本

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公司战略布局实施,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债券发行利率相对较低,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为本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即视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本部分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符合本

规则规定的提案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发行人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除外)、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行使本期未偿还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依法所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4、对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本期未偿还债券之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本期未偿还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依法所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解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3、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息;

4、发行人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除外)、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7、对本规则进行重大修订;

8、发行人、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次债券的债

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担保人、担保物、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或担保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如适用);

10、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12、发行人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规定如下: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及前条所述的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自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就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至少在会议日期之前10个工作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但经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会议通知公告的日期可以少于上述日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债券发行情况;

②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会议主持和列席人员;

③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及相关议事日程安排;

④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⑤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债券持有人有权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⑥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⑦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⑧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⑨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⑩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本规则另有规定,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5个工作日之前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的开会时间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但不得因此变更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消除,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发行人根据本会议规则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单独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该等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5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有表决权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4、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所在城市。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发行人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若有)。会议召集人可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适用法律及本规则的规定;

②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③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④应会议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⑤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要求出具法律意见的事项。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但不享有表决权。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5个工作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在会议召开日期的至少5个工作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议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己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1、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应单独和/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称“发行人代表”)应当出席由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2、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并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人,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并主持会议。

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本期债券的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3、会议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和/或合并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若在原定会议开始时间后30分钟内,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未达到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召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再次召开日期、具体时间和地点、拟审议的事项通知债券持有人。再次召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和/或合并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6、会议主持人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及改变会议地点。若经会议指令,主持人应当决定修改及改变会议地点。延期会议上不得对在原先正常召集的会议上未批准的事项做出决议。

7、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原则上由为债券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为一票表决权,但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持有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

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4、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或同一议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分开审议、表决。

5、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持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7、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规则另有约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获得代表本期公司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宣布债券加速清偿、变更本规则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公司债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8、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会议主持人应向发行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和会议结果,对于不能作出决议或者终止会议的情形,还应当说明理由。

9、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生效决议之日的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2)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的张数以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占所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1、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名,并由召集人交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并按证券交易所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至少为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五年。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发行人聘请国都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由国都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主要负责人:赵远峰

联系人:蒲江

联系电话:010-84183340

传真:010-84183221

二、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国都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都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此外,国都证券系发行人2010年、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主承销商,目前已经履行完毕广安爱众的持续督导职责。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都证券与公司不存在股权质押等业务合作关系。

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都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本次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该协议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国都证券作为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发行人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国都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关于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时,亦视同债券持有人自愿接受继任者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二)发行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发行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享有各项权利、承担各项义务,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如适用);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

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经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应提供关于尚未注销的自持债券数量(如适用)的证明文件。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应当配合债券持有人依法申请向法定机关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确有证据证明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要求追加担保,并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限制对外担保等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应当配合债券持有人依法向法定机关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的后续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转让交易。

12、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17条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其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3、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进行谈话。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一次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要求发行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条及第3.8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如发行人拒绝承担,相关费用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垫付,同时发行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法定机关要求提供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约定按照以下方案提供担保,办理

相关手续:(1)依法协调债券持有人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提供担保:

(2)如法定机关不认可债券持有人以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则由债券持有人提供现金或法定机关明确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10、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调查了解,督促发行人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履行相关偿付义务,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谈判、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

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前述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行承担。发行人应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的报酬包含于承销费中,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向发行人另行收取任何其他报酬。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发行人将承担合理的场租费用。

(四)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第(1)项至第(12)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情形第(1)项至第(12)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协议双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包括:

1)债券受托管理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或发行人持有债券受托管理人5%以上股权;

2)在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0.2条中所述的违约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正在为发行人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且该金融服务的提供将影响或极大可能影响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利益行事的立场;

3)在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0.2条中所述的违约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系本期债券持有人;

4)在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0.2条中所述的违约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经成为发行人除本期公司债券以外的债权人,且该项债务发行人存在较大的违约可能性;

5)法律、法规和法则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情形;

6)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存在的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若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生上述利益冲突时,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有权在预计发生利益冲突前5个工作日至发生利益冲突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商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宜。并且,在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后,债券受托管理人仍应优先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义务直至发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事项。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

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均应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6.1条的约定在预计发生利益冲突前5个工作日至发生利益冲突后5个工作日内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商议变更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事宜。

(2)就可能存在或者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尽量避免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若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均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6.1条的约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对债券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与机构报告上述情况。

(六)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除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六条的情形以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自发行人和新的受托管理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且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原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协会报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债券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债券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债券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

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九)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公司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公司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和回购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力使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可能造成发行人不能按约定偿付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经债券受托管理人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未到期的本期公司债券本金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在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未予以纠正的;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公司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之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0.2条第(1)、(2)项规定的未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规定的方式,促使公司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由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相关费用的基础上,通过下述方式追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

①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②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公司提起诉讼/仲裁;

③在公司进入重整、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之决议受托参与上述程序;

④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3)在知晓发行人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10.2条第(3)至(5)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时,并预计发行人将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提供担保,并可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上述情形一直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交易转让场所。

4、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包括给守约方带来的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并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延迟支付的本金或利息,发行人除全额支付相应本金及利息以外,并应当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50%。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债券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故意延迟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下的义务或职责,致使债券持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但非因债券受托管理人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其无法按照本协议履行职责的除外。

(十)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交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一)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并自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生效。

2、除非法律、法规和规则另有规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的变更,如涉及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应当事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在以下情况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

1)发行人按照本协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处置完毕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事务;

2)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更换受托管理人;

3)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代理人义务的其他情形出现;

4)本期公司债券未能发行或发行未能完成。

4、如本期债券分期发行,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均由国都证券担任,如未作特殊说明,本协议适用于本期债券分期发行的每一期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各期债券持有人认可并承认本协议的上述效力。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一、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

张久龙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张久龙 袁晓林 余正军

何 非 刘 毅 谭卫国

申西杰 陈立泰 李光金

逯 东 王淳国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张 清 罗津泷 文汇锋

杨晓玲 秦 毅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余正军 刘 波 何 非

贺图林 罗晓霞 胡建华

庞 山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签名:

蒲 江 薛 虎

主要负责人签名:

赵远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督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名:

蒲 江 薛 虎

主要负责人签名:

赵远峰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七、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龚星铭 李丹玮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八、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张 卓 吴青松

崔 腾 袁小伟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刘贵彬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九、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签名):

王 维 龚 微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授权人)(签名):

闫 衍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二、备查地点

1、发行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电话:0826-2983218 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何非、曹瑞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电话:010-84183340传真:010-84183221联系人:蒲江、薛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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