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789.2146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4789.214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225.979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3225.9790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数为947892146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数1232259790股。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同时由参会董事签字。但是,以下事项必须召开现场会议:(一)审议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二)涉及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事项;(三)重大投资事项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自身债务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事项除外);(四)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董事会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同时由参会董事签字。 |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