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4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出具了《承诺函》,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作出承诺。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等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29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矿冶集团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等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29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