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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3】第020010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司代码:600981公司简称:汇鸿集团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重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公司层面流程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信息披露、预算管理、合同及法务管理、贸易管理、投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重要业务层面流程。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担保、关联交易、贸易业务、投资业务的管理风险。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5%之间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5%~0.5%之间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25%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0.5%~1%之间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金额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介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1%之间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存在具备以上特征之一的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未达到重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高于被评价单位对应财报缺陷认定标准30%以上;且相关控制系统性缺失或系统性失败高于被评价单位对应财报缺陷认定标准10%以上低于被评价单位对应财报缺陷认定标准10%及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内部控制制度整体缺失,相关业务环节、过程等完全没有监控,业务活动处于原始自发状态;下属重要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混乱;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存在具备以上特征之一的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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