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汇鸿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全面核查公司事前提交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中兴华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议案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野青、王延龙、丁 宏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