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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24-028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惠而浦工业园总部大楼B7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艾德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基于业务需要,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议案》

为积极推进公司全方位发展,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运营提供更好的资金保障,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融资额度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

子公司实际情况及授信需要,公司对外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担保额度上限为8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效率,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可控,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水平较高,财务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对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提名李勇先生、卢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黄元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光先生和许平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决定将上述1、15项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上述1、15项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勇先生, 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律硕士。2010年4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法务科副科长、科长、法务部副部长,现任集团法务部部长。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卢伟先生,1988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6月就职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装配车间生产主管、生活电器及厨电工厂生产负责人、生活电器工厂厂长兼公司党委委员,2021年8月至今担任生活电器及冰箱工厂厂长、物流园负责人、兼任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黄元女士, 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2005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和计算机信息管理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2005–2009年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管;2009-2011年任Malabs Wuhan Branch财务经理;2011-2015年任B&W DP内审合规经理;2015–2018年任惠而浦北亚审计总监;2018-2021期间就职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内审部总监、职工监事,财税会计总监;2021年5月任惠而浦亚太财务总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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