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60,012,173.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9日,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32,737.82元,累积未分配利润为260,272,023.48元 。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40,340,614.2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77,637.58元,根据2024年4月18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数,向上市公司派发现金红利47,267,992.6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3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为60,012,173.7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3.97%。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为544,171,690元(含税)。本方案已实施完毕。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 604,183,863.7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备注:2024年4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家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惠而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惠而浦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7,267,992.65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惠而浦现金分红款47,267,992.65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