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末完成可转债发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前期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198,030,441.00元,同意对上述事项进行确认,并继续采用该种方式支付后续募投项目款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1)。
二、关于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部分变更去产能矿井土地及建筑物收储承诺的议案
2018年公司与淮矿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就公司下属刘店煤矿、海孜煤矿(大井)、袁庄煤矿、杨庄煤矿、芦岭煤矿5对去产能矿井土地及建筑物收储作出相关承诺。根据上述5对去产能矿井客观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淮北矿业集团部分变更去产能矿井土地及建筑物收储承诺。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孙方先生、葛春贵先生、王圣茂先生、邱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部分变更去产能矿井土地及建筑物收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需回避表决。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63)。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