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文件。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11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