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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黄金: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7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日上午9:15--11:30,下午 13:00--15:00)。

2.征集人对股东大会第3-5项议案征集同意票。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焰,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焰女士,1956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助理研究员、北京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研究部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秘书长等职。2014年至今,任中

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9月至今,任赤峰黄金独立董事。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其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30日(星期四) 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

至2022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三)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9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日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第二步: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律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提供的上述文件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其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律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矿业广场A座9层

联系电话:0476-8283822

收件人:董淑宝联系邮箱:A600988@126.com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22年9月23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焰2022年9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焰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制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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